楊蘭蘭違反保釋規定 被控新罪名

每日郵報報道,本周到悉尼羅斯灣(Rose Bay)警察局報到的楊蘭蘭是一位「替身」,警方正在對此進行調查。。(截圖取自YouTube/China Insider)

楊蘭蘭(LanLan Yang)酒駕撞車案又有了新進展,她因未居住在提供給警方的地址而被控違反保釋規定。

楊在去年7月因撞車事件被捕後申請了保釋,條件之一是居住在悉尼東郊沃森灣的一套豪華頂層公寓,但據《每日郵報》去年10月中旬的報道,楊似乎已搬離沃森灣公寓。

據悉,新州警方於上周五(1月16日)下午2點30分左右前往楊蘭蘭位於市區的一處住所,並向她發出出庭通知,要求她就涉嫌違反保釋規定一事出庭。因她未居住在沃森灣的公寓內,她需申請變更保釋條件。

此外,楊蘭蘭還因這起車禍被加控酒後駕駛罪名。車禍導致電台大亨凱爾·桑迪蘭茲的司機重傷。她此前已被控危險駕駛致人重傷,疏忽駕駛致人重傷,以及拒絕接受酒精測試和未向警方提供個人信息。該罪最高可判處七年監禁。

上周三,《每日郵報》記者發現,一名年輕的亞裔女子以楊蘭蘭的名義到羅斯灣警察局報道。在與其簡單交談中,該女子承認自己並非楊蘭蘭。

當記者告知警局楊某公寓似乎空無一人,並詢問是否有人近期居住在那裡時,一位女警察保持沉默。

不過,警方接到報案後立即展開調查,以確認該女子的身份以及楊是否遵守保釋規定。

楊某必須交出護照才能獲得保釋,但保釋條件中並未禁止她前往機場或其他國際出發點。

楊的案件已四次開庭審理,她均未親自出庭。她在公眾視野中唯一一次沒戴口罩是在車禍發生當天早上,楊獲准保釋後離開韋弗利警察局時,被記者捕捉到。

楊某的案件上次在唐寧中心地方法院開庭是在11月14日,當時律師邁克爾·科恩告知書記員,他的當事人已獲准無需出庭。當天,科恩對四項指控均表示不認罪,並否認楊受到了法院的特殊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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