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蘭蘭再度缺席庭審 已進行「認罪協商」

引發全球華人關注的神秘豪車女楊蘭蘭(Lanlan Yang,音譯)車禍案於2025年10月17日上午在悉尼唐寧中心地方法院(Downing Centre Local Court)進行第三次提訊。圖為被告楊蘭蘭出庭律師約翰‧科恩(John Korn,圖中)離開法庭。(周東/新唐人)

10月17日(周五)上午,備受矚目的豪車撞車案在悉尼唐寧中心地方法院(Downing Centre Local Court)第三次開庭。儘管被要求親自出庭,但被告楊蘭蘭再度缺席,令一眾等候的記者和感興趣的人群大失所望。她的辯護律師約翰‧科恩(John Korn)證實,正與檢方進行「認罪協商」,並以此為由,申請將案件休庭至11月14日。

整個庭審時間不到十分鐘。科恩表示,休庭是合理的一步,因為辯方需要更多時間與檢方進行「認罪協商」。他陳述稱,目前「認罪協商」正在進行一個「兩步驟」的程序,即非正式及正式,分別需要約兩周時間。

「認罪協商」在刑事案件中非常普遍,是檢方與辯方律師通過協議,在不經正式審判的情況下解決刑事案件的一種程序,能有效節省司法資源。啟動協商行為表明辯方承認案件中存在對己方不利的風險。

註冊官懷斯曼(J Wiseman)批准了辯方律師的延期申請,但同時強調,此案已多次開庭,下個月庭審時,楊蘭蘭必須做出認罪或不認罪的正式答辯。

檢方代表表明,目前對楊蘭蘭的四項指控維持不變,包括「拒絕或未能接受酒精測試」、「危險駕駛致人重傷」、「未向警方提供身份信息」及「疏忽駕駛致人重傷」。

本案源於7月26日凌晨,在悉尼富人區玫瑰灣(Rose Bay)發生的一起嚴重車禍。當時,楊蘭蘭駕駛一輛訂製的、價值150萬澳元(約合720萬元人民幣)蒂芙尼藍勞斯萊斯庫里南(Rolls-Royce Cullinan)休旅車,闖入逆行道,與一輛賓士商務車迎頭相撞。她涉嫌酒駕。

車禍中,楊蘭蘭毫髮無傷,但52歲的賓士司機喬治‧普拉薩拉斯(George Plassaras)則身受重傷,脊柱斷裂、雙髖與雙股骨骨折及多處損傷,可能導致終身殘疾、無法再工作。

當科恩律師走出法庭時,立即被媒體包圍,他接受了短暫提問。他確認,如果通過致函新州警方高層以及與正在康復中的普拉薩拉斯生溝通,最終達成協議進入認罪程序,他「非常害羞」的當事人會出庭。

科恩在法庭外表示,楊本可以通過電話聯繫法庭,然而當天,楊在沃森灣的豪華頂層公寓和她停放第二輛勞斯萊斯的地下停車場都被搬空。

楊所居住的公寓房產所有者為房地產大亨沃布蘭克(Vaughan Blank),房地產經紀公司STM代為租賃其大樓內的房產。

STM告訴《每日郵報》,他們無法對楊蘭蘭的租約發表評論,並表示「有人告訴我不要說任何話」。

楊蘭蘭居住的海景公寓經過幾天的清空,所有物品都被搬走,原本與世隔絕的公寓現在窗帘大開。

科恩對本案引發的巨大媒體熱度表示困惑,他將其與自己曾代理的、案情更嚴重的中國影星高雲翔性侵案做比較,認為媒體對此案的興趣程度讓他「有些不解」。

高雲翔2018年被控在香格里拉飯店性侵一名女子,案件持續兩年,最終高雲翔獲判無罪。

當被問及楊蘭蘭是否關注外界對其身份的網路傳言,科恩律師表示:「她是一個非常害羞的女孩,我想她偶爾會看看媒體報導。」

在被問及楊蘭蘭是否「出身富裕家庭」及是否「與中國共產黨有聯繫」時,科恩稱,這些問題與案件本身「毫無關聯」,「這與我為她所做的工作完全無關,因此,我從未詢問過。」

當媒體追問楊蘭蘭是否持有外國護照或雙重國籍時,科恩回答:「我不知道,這與我所需處理的法律事項無關。」

事實上,科恩已在9月26日向地方法官證實,楊蘭蘭是外國公民,擁有澳洲永久居民身份,目前是一名學生。

據《每日郵報》披露,楊蘭蘭14歲被送到澳洲讀書,之後很少回中國,在她位於東區Watson Bay的豪華頂層公寓里幾乎過著隱居般的生活。

車禍發生後,楊蘭蘭最初被控「不當駕駛機動車造成他人身體傷害」、「拒絕或未能接受酒精測試」。

8月15日,車禍案首次庭審,楊蘭蘭通過視訊露面,未正式答辯。因警方表示將添新指控,律師科恩請求延期。

9月初,新州警方第一次追加指控——「危險駕駛致人重傷」及「未向警方提供身份信息」。9月23日,警方決定追加備選指控「疏忽駕駛致人重傷」,撤銷了最初提出的「不當駕駛機動車造成他人身體傷害」的指控。

第二次庭審在9月26日,楊蘭蘭的辯護律師科恩到庭,請求休庭三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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