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州擬修改器官捐贈同意法

(圖:Adobe Stock)

根據昆州政府提出的改革措施,器官捐贈可能會變得更容易,其中包括同意程序。

根據昆州政府提議的一項改革,將允許醫生在生命維持系統被撤銷之前為器官捐贈做準備。

今年8月將開始就改變生命的立法修正案進行公眾諮詢,該修正案將使家人更容易在親人生命垂危時促成器官捐贈,以增加可行的移植數量。

該修正案旨在澄清同意程序,並在某些情況下,獲得近親的同意,允許醫生在生命維持系統被撤銷之前準備器官捐贈。

器官質量在死亡後會迅速惡化,在死亡前進行血液檢查和醫學成像以進行器官匹配並使用抗凝血劑將有助維持器官的活力。

在心臟永久性停止跳動的循環性死亡病例中,目前沒有明確的權力授權1979年《移植和解剖法》(Transplantation and Anatomy Act 1979)規定的近親同意這些死亡前干預措施。

衛生廳長尼科爾斯(Tim Nicholls)在接受《星期日郵報》採訪時表示:「器官捐贈只在少數情況下是可能的,所以我們需要確保我們的法律儘可能清晰,以充分利用捐贈機會。」

在澳大利亞,器官捐贈必須獲得家屬同意。昆州DonateLife經理兼護理主任可可(Tina Coco)說:「當你登記時,大約80%的家庭同意捐贈,但當他們不知道你想要什麼時,這一比例降至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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