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憲法法庭今年首例判決 憲法訴訟法修法宣告違憲【判決書全文】

司法院19日下午3時舉行憲法法庭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憲法訴訟法案」記者會,這是憲法法庭自113年10月間113年憲判字第11號後,首次宣判。中央社記者鄭清元攝 114年12月19日

作者:中央社

憲法法庭今天做出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憲法訴訟法修法立法程序有明顯重大瑕疵,違背憲法正當立法程序,且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都抵觸憲法,應自判決公告日起失其效力。

立法院去年12月20日三讀修正通過憲訴法部分條文,憲法法庭作成判決除另有規定,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而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不得低於9人。

行政院院會今年1月2日討論通過覆議案,呈請總統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1月10日議決覆議案,經中國國民黨與台灣民眾黨聯手反對,覆議案不通過;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遞狀聲請暫時處分及釋憲。憲法法庭於5月12日舉行公開說明會後,5月14日經大法官過半數同意受理。(編輯:李明宗)1141219

判決書全文:

憲訴法修正三讀重點一覽。(中央社製圖)

來源: 中央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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