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換肝名醫陳堯俐因介紹9名病患赴中國接受器官移植,不法獲利新台幣1,466萬元,被法院依違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判刑確定。衛福部日前正式廢止其醫師證書,成為台灣首例因非法仲介器官移植而被廢照的醫師。
判決指出,陳堯俐自2008年起與藥廠業務、護理師及生技公司人員合作,安排病患前往中國接受肝臟及腎臟移植手術。即使立法院2015年修法,將非法器官仲介由行政罰提高為刑事責任後,陳堯俐仍於2016年至2019年間,以彰化基督教醫院器官移植中心外科醫師身分,持續仲介病患赴中國移植。
調查發現,陳堯俐等人共安排6名病患赴山東青島、3名病患赴湖南長沙接受移植手術。他還親赴中國參與手術指導,並安排護理師提供術後照護,再透過地下匯兌支付中國醫師費用。
值得注意的是,接受肝臟移植的5名病患中,有1人在花費1,400萬元後,不到兩周即死亡;另有3人在兩年內過世,其餘1人也於術後5年內病逝。
法院認定陳堯俐犯下9項共同仲介器官移植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並須向公庫支付500萬元。
衛福部隨後依《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16條規定,召開醫事審議委員會,認定情節重大,決議廢止其醫師證書。
台灣國際器官移植關懷協會副理事長黃士維表示,衛福部此次處分其實是依法行政,依據的是衛福部早在2006年發布的行政公告,明定醫師介紹病患赴高風險地區進行器官移植,即屬違反醫療倫理。
黃士維說,歷經近20年後首次落實執行,顯示現任衛福部長石崇良及審議會委員「展現了極大的道德勇氣」。
陳堯俐目前任職的中山附醫則表示,相關案件發生於其任職彰化基督教醫院期間。院方指出,陳堯俐自2024年12月起已免兼副院長職務,在接獲衛福部廢照公文後,已依規定予以停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