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阻親巴者在悉尼海港大橋遊行 納稅人付出13萬澳元

悉尼海港大橋遊行
悉尼海港大橋遊行(新州警方臉書)

根據NewsWire通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Government Information Public Access)獲得的文件顯示,今年早些時候,新州警方為阻止支持巴勒斯坦者在悉尼海港大橋和歌劇院舉行抗議活動,花費13萬澳元的訴訟費用。

新州警察局長兩次將巴勒斯坦行動組織及其組織者約書亞·李斯和阿邁勒·納賽爾告上新州最高法院,試圖阻止計劃在悉尼海港大橋和歌劇院舉行的抗議活動。

經過審理,法院允許名為「為人道遊行」的抗議活動在悉尼海港大橋舉行,但禁止了在歌劇院的抗議活動。

新州警察廳長亞斯敏·卡特利表示,反對抗議活動的決定是由新州警方做出的,其核心是公共安全。

「關於抗議活動的管理和法律行動的決定是警方的行動決策——他們是專家,最適合做出這些決定。」她說,「新州警方和本屆政府的首要任務是保護新州人民,我們支持警方為此付出的不懈努力。」

在邦迪海灘恐怖襲擊事件發生後,新州政府正在考慮對公共集會立法進行全面修改。該提案將允許警方出於維護社會和諧的考慮,禁止在特定區域舉行抗議活動。

在襲擊事件發生前,反對黨警察事務發言人保羅·圖爾表示,納稅人被迫為「無休止的抗議活動」買單。

「成本已經失控了,」他說。「抗議活動造成的混亂持續不斷,而政府卻對此視而不見。」「是時候劃清界限了。如果抗議者想要封鎖街道、癱瘓關鍵基礎設施,那麼他們就應該為此買單。」

聯盟黨提議引入一種付費模式,即允許抗議團體進行三次「免費」抗議活動,之後可能需要支付部分警力費用。

但新州政府在8月份的議會投票否決了這項提議,州長克里斯·明斯警告稱,該提議可能被認定為違憲。

然而,明斯先生一直試圖加強警方在抗議活動中的權力,包括重新提出一項關於宗教場所外行為的法案(該法案此前已被認定違憲),以及針對州議會外新納粹集會採取的其他措施。

「明斯領導的工黨政府有機會通過立法進行改革,真正支持我們的警察,並停止將關鍵基礎設施用作這些政治抗議活動的舞台,」圖爾先生說。

綠黨議員蘇·希金森表示,反對巴勒斯坦的抗議活動體現了一種「強硬的政治不容忍」。

「根本不存在公共安全問題,」她說。「明斯先生……儘管當時組織者曾表示可以暫時推遲遊行,但他堅決反對任何過橋遊行。」

「他不必說他支持遊行,他只需要說他不想阻攔,但他卻跳起來說:『不,不,不,不,不。我們絕對不能讓這種事發生。』」

希金森女士與幾位工黨議員一同參加了「為人道而遊行」,這些議員與明斯先生的立場相左,維基解密創始人朱利安·阿桑奇也一同出席。

關於悉尼歌劇院的抗議活動,希金森表示,上訴法院的裁決「讓抗議和集會法……陷入了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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