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州政府擬為資料中心制定新規

示意圖。一個現代化數據中心。 (Photo by Roslan RAHMAN / AFP via Getty Images)

根據維州政府提出的新規定,資料中心將被禁止設於住宅區,必須與住宅保持一定距離,並設置緩衝區;此外,資料中心還必須自行供電,並使用非飲用水。

州長卡羅爾(Ben Carroll)周二(9月22日)宣布針對蓬勃發展的資料中心市場制定新規範。據《時代報》(The Age)報導,新規要求設立150公尺的新緩衝區。

除能源、水資源及選址方面的要求外,政府還要求資料中心對當地社區投資。

卡羅爾表示:「在維州,我們制定規則——資料中心必須自行供電、保護住宅並承擔自身成本。如果我們能把這些事做好,我們所有人都可以共享其經濟效益,尤其是當地社區。」

這項措施標誌著州政府政策方向的重大轉變。六個月前,前金融廳長皮爾森(Danny Pearson)為政府積極推動資料中心發展的做法辯護,表示該州正處於一場競賽中,可能錯失數十億元的投資。此後,一些議員呼籲暫停資料中心項目。

根據政府新規,資料中心必須自行提供可再生能源及儲能設施以滿足自身用電需求。

資料中心還需承擔電力接入成本以及電網升級費用,與9月稍早全國內閣會議上大多數州及領地領導人同意的原則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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