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為子女辦美護照 國務院擬要求先自證身分

圖為美國國務院於2026年7月10日在華盛頓特區舉行的全美大博覽會最後一天展示一本適用於所有美國公民及非公民國民、有效期為10年的美國護照。(Al Drago/Getty Images)

美國國務院為配合川普總統於8月6日簽署的「生育旅遊」禁令,已擬定一份草案,要求為子女申請美國護照的父母,必須先提供本人的美國公民身分證明或移民身分證明。

據路透社報導,美國國務院在草案中詳細闡述可能如何執行川普的「生育旅遊」(Birth Tourism)禁令。草案內容指出:「國務院將要求提供父母信息,以及父母公民身分或移民身分的證明,作為判定申請人是否受第14418號行政命令約束的一環。」

川普的「生育旅遊」禁令限制符合以下情況的兒童自動獲得美國公民身分:父母一方屬於「敵國僑民」(alien enemy);父母其中一人在美國為外國政府或國際組織工作;父母其中一人涉及詐欺,或為取得公民身分而從事商業交易;以及出生於美國聯邦法律未規定賦予公民權之美國領土或領海的兒童。

若國務院草案得以實施,所有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為子女或受監護兒童申請美國護照時,皆須提供本人的公民身分證明(例如有效的美國護照或出生證明),或移民身分證明(例如I-94表格或合法永久居民卡)。草案指出,政府將利用這些信息來判定相關兒童是否符合川普新行政令規定的公民身分資格。

目前在美國出生的兒童,父母為其申請護照時僅需證明親子關係並出示附照片的身分證件,並於申請表上記錄是否為美國公民,無須提交相關佐證文件。

限制出生公民權一直是川普打擊非法移民行動的首要任務之一。美國最高法院於6月底駁回川普限制出生公民權的訴求後,川普隨後於8月6日簽署關於出生公民權的新行政命令,重點在於禁止「生育旅遊」——即外國女性前往美國生育以便子女自動獲得美國公民身分的做法;該行政令並擴大過去對出生公民權的例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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