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蘑菇案上訴:帕特森求翻案 檢方反促永不假釋

2025年9月8日,被判謀殺罪的艾琳·帕特森(左)離開位於墨爾本的維多利亞州最高法院。(Photo by William WEST / AFP) (Photo by WILLIAM WEST/AFP via Getty Images)

2026年8月20日,澳大利亞「毒蘑菇案」當事人、51歲的艾琳·帕特森(Erin Patterson)在維多利亞州上訴法院的上訴審理進入第二天。

帕特森要求推翻謀殺定罪、重新審判;檢方則認為原判太輕,要求取消她未來申請假釋的機會。

2023年7月29日,帕特森在維州萊昂加塔(Leongatha)家中設宴,以惠靈頓牛排招待四名親屬,食物中含有致命的死帽菇(毒鵝膏菌)。

四名賓客都是帕特森分居丈夫西蒙·帕特森(Simon Patterson)的親屬,包括他的父母唐·帕特森和蓋爾·帕特森,以及姨媽希瑟·威爾金森和姨父伊恩·威爾金森(Ian Wilkinson)。

唐、蓋爾和希瑟隨後中毒死亡;伊恩是當地浸信會牧師,一度病危,住院數周后倖存。西蒙原本也受邀參加午餐,但後來沒有出席。

2025年7月7日,陪審團裁定帕特森三項謀殺罪及一項謀殺未遂罪成立。同年9月8日,維州最高法院判處她終身監禁,至少服刑33年後才有資格申請假釋。

據《衛報》報道,帕特森的律師首先對陪審團的住宿安排提出質疑。陪審團商議裁決期間被集中安排在一家酒店,而辦案警方和部分檢方人員當時也住在那裡。

辯方大律師理查德·埃德尼(Richard Edney)認為,即使沒有證據顯示雙方私下接觸,這樣的安排本身也影響了審判的公正性,因此應撤銷定罪、重新審判。

檢方則表示,沒有證據顯示陪審員與警方或檢方人員有過不當接觸,而且雙方住宿和用餐的區域都是分開的。

另一項爭議涉及帕特森以前拍攝的一批野生蘑菇照片和視頻。

據澳洲新聞網站The Nightly報道,這些材料來自她家中的SD卡,拍攝於2020年。辯方原本希望用這些材料證明,帕特森過去就有採集野生蘑菇的習慣,但原審法官沒有允許這些材料提交給陪審團。

辯方大律師維羅妮卡·德拉戈(Veronika Drago)稱,這些照片和視頻被排除後,帕特森若想向陪審團說明自己過去採集野生蘑菇的經歷,就只能親自出庭作證,並接受檢方盤問。辯方認為,這影響了她原本可以選擇不作證的「沉默權」。

皇冠檢察官傑里米·麥克威廉姆斯(Jeremy McWilliams)反駁稱,這些照片並不能證明帕特森過去有採摘野生蘑菇並用於烹飪和食用的習慣,因此原審法官排除這些證據沒有錯。

帕特森提出的其他上訴理由還涉及手機基站定位、iNaturalist網站上的死帽菇目擊記錄、Facebook信息,以及檢方的交叉盤問和庭審陳詞等。

除了帕特森要求翻案,檢方也對量刑提出上訴。

原審雖然判處帕特森終身監禁,但她服刑33年後仍有資格申請假釋。

據《衛報》報道,原審法官量刑時考慮到她目前每天至少22小時被單獨關押,並認為這種狀況可能持續多年。檢方並不否認帕特森目前受到嚴格隔離,但認為沒有足夠證據證明這種情況未來多年都會持續,因此不應據此給予她未來申請假釋的機會。

檢方要求法院判她終身不得假釋;即使法院仍決定保留假釋機會,檢方也認為33年的非假釋期「明顯不足」。

兩項上訴由維州上訴法院三名法官一併審理。8月20日庭審結束後,法官保留判決,裁決日期尚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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