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一項調查建議由獨立機構監督昆州的兒童安全改革,但這些改革仍將由政府廳長負責監督。
新上任的昆州兒童安全廳長斯托克(Amanda Stoker)10月28日公布了政府落實兒童安全重大調查委員會改革建議的進度報告。
斯托克表示,政府已批准多項建議,其中包括一項重要提議,即設立獨立監督機制,以監察政府的改革工作。
調查專員阿納斯塔西烏律師(Paul Anastassiou)敦促政府成立一個具有充分獨立性的專責小組或機構,坦誠報告改革的落實進度、執行風險,以及改革偏離原定方向的情況。
他指出,該機構的職責應包括確定改革的優先事項及實施時間、監察各階段目標的達成進度、評估改革的落實品質,以及改革措施是否已轉化為第一線的實際工作。
然而,斯托克表示,這項監督工作將由一個內閣下設委員會負責。該委員會由律政廳長弗雷柯林頓(Deb Frecklington)、斯托克本人,以及原住民及托雷斯海峽島民事務長辛普森(Fiona Simpson)組成。
她說:「在監督保障職能方面,這項安排獨立於相關部門,因為它透過設立內閣委員會,確保廳長層級的問責。據我了解,該委員會已召開多次會議,以確保部門所做的一切工作都受到定期、直接且深入的監督。」「這項安排正對政府的工作進行嚴格而獨立的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