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中國有多家銀行被曝員工挪用儲戶資金、詐騙儲戶等事件。陸媒報導,有些銀行先以自有資金賠付客戶,再向保險公司申請「雇員忠誠險」理賠,但有案例顯示,從申請到最終獲得理賠耗時7年。
《第一財經》5月14日報導,中信銀行蘭州分行定西路支行在員工挪用儲戶資金後,向保險公司申請「雇員忠誠險」理賠,前後耗時7年,最終獲得328萬餘元賠償。理賠爭議在於銀行與員工對客戶損失的責任劃分,以及保險公司是否應向銀行賠付。
所謂「雇員忠誠險」係指僱主因雇員不誠實行為遭受經濟損失時,由保險公司依保險合同承擔賠償責任。
銀行向保險公司索賠難
裁判文書顯示,該支行客戶經理呂某於2018年9月至2019年4月間,利用部分老年客戶不熟悉電子產品操作及視力不佳等情況,以協助操作網銀為由誘騙客戶輸入密碼,先後將14名客戶用於購買理財產品的資金約393.74萬元轉入其實際控制的帳戶,用於償還高利貸、炒股及個人消費。
中信銀行蘭州分行2019年5月在內部審計中發現這起事件後,開除了呂某並報案,其後受害客戶們陸續報警。
裁判文書顯示,呂某作案後將贓款揮霍,案發後退賠7.54萬餘元,2024年3月被判刑11年。中信銀行蘭州分行以自有資金向14名客戶先行墊付386萬餘元。
報導稱,該銀行向保險公司申請「雇員忠誠險」理賠多次遭拒,直到經抗訴程序後才出現轉折。從案發到獲得理賠款,前後歷時7年。
多地銀行員工涉挪用儲戶資金
另一起案件涉及中信銀行唐山分行。2014年至2021年,韓某甲在中信銀行唐山新華道支行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取得兩名儲戶信任,謊稱幫助購買銀行理財產品,實為將兩人的帳戶資金轉到個人或其使用的銀行卡內。
為掩蓋資金缺口,韓某甲在兩名儲戶帳戶間互相拆借,「拆東牆補西牆」隱瞞真相。韓某甲挪用兩名儲戶的存款總額近3648萬元;截至2021年9月案發時,仍有945.87萬餘元未歸還。中信銀行唐山分行於2021年9月、12月向兩名客戶合計墊付1055.6萬元,最終從保險公司獲賠822.5萬元。
報導稱,銀行員工挪用儲戶資金、詐騙儲戶事件,今年以來已有多個案例被曝光,包括中小銀行、國有大行的地方分支機構,涉及吉林、內蒙古、河南等地。
理賠爭議
報導提及一些銀行都遭遇到「雇員忠誠險」理賠糾紛,包括:中信銀行長沙分行、唐山分行等分支機構,吉林東遼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吉林渾江農村商業銀行、吉林蛟河農村商業銀行等機構。
《第一財經》引述專家分析稱,此類理賠爭議在於員工「不誠實行為」如何認定、刑事判決是否為理賠的必要前提、銀行先行賠付客戶的款項能否認定為自身損失,以及銀行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
有律師表示,此類案件的責任判斷通常要看員工行為是否屬於職務行為,以及銀行是否存在內部管理漏洞。如果員工利用銀行身分、系統或業務流程實施相關行為,銀行往往很難完全免責。相關案件中,銀行向客戶先行賠付後,再向涉案員工追償的情況並不少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