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知名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呼籲澳洲政府加快相關立法,防止澳洲人參與發生在海外的不道德器官移植,並填補現有法律漏洞。
麥塔斯9月14日在堪培拉參加一場法輪功集會時表示,目前全球約有25個司法管轄區已經針對海外器官移植和器官販運採取立法措施,加拿大、英國和美國都有可供澳洲借鑒的經驗。
他認為,澳洲至少需要採取兩項措施。
第一,禁止澳洲公民、居民等參與發生在海外的非法器官交易和移植活動;第二,建立強制報告機制,讓政府掌握澳洲人赴海外接受器官移植的情況。
麥塔斯表示,目前澳洲對本國公民進行「移植旅遊」的規模和目的地缺乏足夠數據,因此政府甚至無法準確掌握問題有多嚴重。
他還建議,澳洲可以考慮停止為相關移植提供醫療保險、限制有關人士入境,以及對參與器官販運的人實施制裁。
麥塔斯曾獲諾貝爾和平獎提名。2006年,他與已故前加拿大國會議員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共同發表《血腥的活摘器官》報告,對中國強摘法輪功學員等良心犯器官的問題進行了調查。
2019年,獨立的「中國法庭」(China Tribunal)作出最終裁決,認定中國長期、大規模存在針對良心犯的強摘器官行為,並認為法輪功學員「可能是主要器官來源」。完整判決書於2020年公布。
麥塔斯表示,20年過去,相關問題仍未得到解決。他認為,器官移植產業的巨額利潤推動了移植醫院和相關設施擴張,並可能進一步助長非法獲取器官的行為。
他還指出,中國過去20年的器官移植技術已經發生變化。隨著器官保存和體外器官維持技術進步,以及全國性器官分配系統的建立,器官能夠在更大範圍內進行調配。
麥塔斯強調,澳洲無法改變中國,但可以改變自己的法律制度,避免澳洲人以任何方式參與不道德的海外器官移植。
參議員推動海外器官移植披露法案
澳洲國會目前也在推進相關立法。
自由党參議員迪恩·史密斯(Dean Smith)8月20日在參議院提出《2026年移民修正案(海外器官移植披露)法案》。
這是一項私人議員法案,目前尚未成為法律。法案擬要求入境澳洲的人士申報過去5年內是否曾在海外接受器官移植;如果接受過,還需提供相關醫療機構所在地的城市或城鎮及國家。政府隨後須向國會提交年度報告,公布相關申報數量及移植地點。
史密斯表示,澳洲不能只停留在簽署國際人權公約的層面,還需要通過法律機制採取實際行動,打擊海外器官販運和不符合倫理的器官移植。
中共跨國鎮壓也成集會焦點
當天集會的另一項焦點,是中國政府被指針對海外異議人士和社群實施的「跨國鎮壓」。
麥塔斯表示,「外國干預」和「跨國鎮壓」並不是同一個概念。前者主要涉及外國勢力干預澳洲的政治、選舉和政府運作;後者則直接針對生活在海外的個人和僑民社群。
他表示,中國政府長期針對海外華人社群,特別是法輪功學員實施跨國鎮壓。
澳洲目前沒有專門針對「跨國鎮壓」的獨立法律定義。不過,澳洲政府已經將外國政府對海外異議人士實施威脅、騷擾、監控、綁架、襲擊以及網路攻擊等行為列為需要關注的跨國鎮壓活動。
與此同時,澳洲參議院已於9月8日決定對「跨國鎮壓和外國干預」展開正式調查。調查將重點審視跨國鎮壓對澳洲個人、僑民社群和民主參與的影響,以及現有法律和制度是否足以應對這一問題。
目前公眾可向調查提交意見,提交截止日期為10月19日,委員會預計在2027年5月31日前提交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