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演藝圈逃避兵役案件再有新進展。10月20日,新北地方法院針對藝人涉嫌逃避兵役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包括唐禹哲、廖人帥及唐振剛在內的9名藝人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但考慮到被告認罪及自首等情節,法院最終給予3至4年不等的緩刑。
此次被判刑的9名藝人分別為唐禹哲(本名阮霆鈞)、廖人帥、唐振剛、阿達(本名昌璟翔)、邱昊奇(本名邱孝尊)、李唯楓、鄒翰升(本名鄒宗翰)、楊子鋒(本名楊景涵)及李奕釜。
根據檢方起訴內容,涉案人員於2009年至2022年間,通過支付費用取得逃避兵役的相關指導,並按照安排前往醫療機構接受檢查。部分人涉嫌利用憋氣等方式影響血壓測量結果,取得不實的高血壓診斷證明,以符合免服兵役的條件。
其中,42歲的唐禹哲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7個月、緩刑3年,同時須支付30萬元新台幣,並完成150小時義務勞動。由於獲判緩刑,他現階段無需立即入獄,但仍須遵守法院規定的相關條件。
唐禹哲於2004年出道,曾出演《終極一班》《花樣少男少女》等熱門台灣偶像劇,近年來也參與中國大陸綜藝節目《披荊斬棘》第三季。此次捲入逃避兵役案件,使其再次成為輿論關注焦點。
台灣演藝圈逃避兵役爭議自2025年2月王大陸涉案消息曝光後持續擴大,檢警調查陸續牽涉多名藝人及協助辦理免役證明的相關人員。此次判決涉及的9名藝人及另外5名民眾,屬於案件後續調查及司法程序的一部分。
法院此次考量被告認罪、自首等因素作出緩刑判決,但緩刑並不代表無罪。相關被告仍須承擔法院判處的法律責任,若在緩刑期間違反規定,也可能面臨緩刑被撤銷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