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投資者墨爾本「囤地」不建房 被罰50萬澳元

圖為墨爾本郊區伯威克(Berwick)。(圖取自維基共享資源;作者Naraath at English Wikipedia,CC BY-SA 3.0)

澳聯邦法院本周作出缺席判決,認定中國投資者李鳳琴(音譯)購買住宅用地後長期空置,違反相關外國投資規定,判罰50.8萬澳元,並凍結這塊土地。

法庭文件顯示,中國投資者李鳳琴(Fengqin Li,音譯)於2016年以29.6萬澳元的價格購買了墨爾本東南部Berwick地區的一塊401平米的空地,地址為Rogers Close 8號。

按照澳洲現行規定,外國投資者購買空置住宅用地後,必須在獲得外國投資批准後的4年內完成住宅建設。

法庭文件顯示,稅務局從2021年起多次聯繫李鳳琴。在2023年初的幾次電話溝通中,她表示自己沒有資金建房,打算出售這塊尚未開發的土地。

此後,儘管稅務專員已向她送達相關法律文件,並多次給予她回應機會,但她既沒有糾正違規情況,也沒有參與稅務專員隨後提起的執法訴訟。

稅務專員隨後向法院申請作出缺席判決、處以民事罰款並判令承擔訴訟費,同時申請延長此前針對這塊土地實施的資產凍結令,以防止案件審理結束前土地被出售。

澳洲稅務局還發現,李鳳琴名下另一處住宅物業存在未繳清的空置費。稅務局隨後在這塊空置土地上登記了一項債務擔保,以確保相關欠款能夠追回。

澳洲稅務局目前正在對所有要求開發住宅用地的外國投資批准進行全面審計,以查找並處理「囤地」行為,即外國投資者持有土地以等待未來升值,而不是通過開發將土地用於實際用途。

澳大利亞稅務局(ATO)助理局長 Jennifer Moltisanti。(圖片來源:澳大利亞稅務局 / ATO)

這起違規事件即是在專項「囤地」審計中,通過自動數據匹配發現的。澳洲稅務局助理局長莫爾蒂桑蒂(Jennifer Moltisanti)表示:「這向外國投資者發出了明確的信息:囤地會限制澳洲社區的住房供應,將面臨嚴厲後果。」「外國投資者需要明白,在澳洲購買住宅用地必須履行澳洲外國投資監管框架規定的明確義務。」

版權聲明:
本文由看新聞網原創、編譯或首發,並保留版權。轉載必須保持文本完整,聲明文章出自看新聞網並包含原文標題及鏈接。

關注時事,訂閱新聞郵件

本訂閱可隨時取消

你可能還喜歡

編輯推薦

瀏覽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