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中國女子遭海外詐騙分子騙走136,060澳元後,起訴澳洲國民銀行(NAB),指控銀行存在誤導及不合情理行為,並未盡到應有的謹慎義務,要求賠償經濟及精神傷害損失。不過,布里斯班地方法院最終駁回了她的索賠請求。
據《快遞郵報》報道,該女子僅被稱為陳女士(Ms Chen),是NAB的客戶,她在2024年9月16日至17日期間向詐騙分子轉賬。她指控,銀行在處理轉載時,未提供充分警示,也沒有採取合理措施保護她。
陳女士聲稱,當時她是一名受到職業詐騙分子脅迫和操控的弱勢客戶,因此銀行的行為有違公平合理原則。她要求獲得15萬澳元賠償,其中包括13,940澳元的一般精神損害賠償。
不過,地方法官約瑟夫·平德爾(Joseph Pinder)周一(10月26日)作出裁決,駁回了她的訴訟請求。
法庭文件顯示,陳女士承認,NAB聯繫她確認轉賬指示時,她確認了相關付款,並表示轉賬由她本人發起,交易真實有效且出於自願。
判決認為,陳女士提出的注意義務、誤導性或欺騙性行為,以及不合情理行為等指控,均缺乏可依法成立的依據,相關訴訟請求沒有現實的勝訴可能性。
陳女士還告訴法庭,她並非澳洲居民,返回澳洲需要申請簽證,短期內不太可能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