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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應勇星期六(3月8日)向人大發表工作報告時,皆凸顯其發展「楓橋經驗」、化解地方矛盾與打擊貪腐等成果。對此,維權人士說,北京持續加大維穩力度,更靠打壓上訪群眾來化解地方矛盾,這才是「楓橋經驗」的真相,兩院提出的部分數據恰好反映中國法治環境日益惡化的趨勢。 中國全國人大3月8日進入第四天的議程,聽取人大常委會、最高法和最高檢三個部門的年度回顧報告。其中,張軍和應勇都列出洋洋洒洒的數據,來說明兩院2024年在國安、反貪、化解地方矛盾和治理欠薪等方面的工作績效。 張軍、應勇報告大談楓橋經驗 最高法張軍所做的工作報告有如下重點: – 嚴懲顛覆分裂、間諜竊密等犯罪,對實施「台獨」分裂活動的楊智淵,以分裂國家罪定罪判刑。 – 審結貪污賄賂等犯罪案件3萬件3.3萬人,同比增長22.3%。 – 審結行賄犯罪案件2400餘件2800餘人,同比增長18.6%。 – 審結電信網路詐騙案件4萬件8萬餘人,嚴懲涉緬北等跨境電信網路詐騙犯罪。 – 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訴前化解糾紛逾1200萬件。 – 加大欠薪案件審判執行力度,幫助追回薪酬285億餘元人民幣(約39.3億美元),農民工工資18.6億元人民幣。 最高檢檢察長應勇所做的工作報告包括如下重點: -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全年批准逮捕各類犯罪嫌疑人75.3萬人,提起公訴163.1萬人。 -起訴利用網路實施的犯罪27.2萬人。依法懲治電信網路詐騙犯罪,起訴7.8萬人。 – 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推進檢察信訪工作法治化,涉檢信訪、重複信訪同比分別下降17.1%和19.7%。 -協同推進反腐敗鬥爭。受理各級監委移送職務犯罪2.7萬人,起訴2.4萬人,其中原省部級幹部34人。落實受賄行賄一起查,起訴行賄犯罪3068人。 -常態化參與治理欠薪工作,起訴惡意欠薪犯罪1140人,支持農民工提起討薪維權民事訴訟4.04萬件,追索欠薪15.7億元。 維權人士:楓橋經驗是把上訪者「維穩掉」 對於最高法、最高檢共同凸顯的「楓橋經驗」,包括化解1200萬件糾紛和信訪率年降近兩成的績效,兩位維權人士表示,這可能是中共總書記習近平自2023年底開始力推以來,地方政府為配合政績製造出來的「荒謬」數字,因為他們接觸的絕大多數上訪群眾不是被截訪、就是遭抓捕、噤聲,官方根本未化解矛盾,而是「把提出問題的人在地方給維穩解決掉了」。 原籍香港、現旅居日本東京的獨立人權工作者潘嘉偉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表示,張軍和應勇的數據「不可信」,因為他接觸過的中國訪民,普遍的上訪維權經驗都是十分艱難,除面對地方官員的卸責和互相包庇外,赴北京上訪的訪民多數在路途中就「被截訪或直接「遭抓捕」,連遠在海外的家人都可能遭嚇阻,以逼他們「閉嘴」。 潘嘉偉說,「我相信,現在(中國)上訪的數字、這樣的截訪、這樣去打壓的程度還是在上升當中,絕對不是減少。」 他說,官方若把「(鎮)壓下去」的糾紛視為化解了,「這是非常荒謬的」。 潘嘉偉還說,他也不排除,這些數據都是地方政府造假出來的,因為在習近平力推的「楓橋經驗」的壓力下,地方不得不上報美化數據。 「楓橋經驗」始於60年代,曾於1963年獲得中國前領導人毛澤東的肯定,是一種「依靠群眾就地化解矛盾」的法外執法模式,改革開放後,被廣泛運用到維護社會治安和社會穩定領域,但也衍生「群眾斗群眾」、「人人互相監督」等社會亂象。 習近平於2023年9月底重提「楓橋經驗」,並於其發源地浙江省諸暨市楓橋鎮考察時要求地方,「發展好新時代『楓橋經驗』,堅持黨的群眾路線,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緊緊依靠人民群眾,把問題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 一位因人身安全不便具名的北京維權律師也告訴美國之音,當局在各地都「嚴防死守」訪民和異議人士,尤其每年一到兩會期間,所有進京人士普遍都要在機場、高鐵站等地接受公安「搜身搜包多次檢查」。 這位律師語帶諷刺地笑稱,這才是真正的「楓橋經驗」,不解決問題,而是「把提出問題的人在地方就維穩解決掉。」 這位律師說,當局對訪民的打壓越來越嚴,他認識的一位天津訪民因小孩遭霸凌致殘,多年在當地上訪未果,於是興起赴北京上訪的念頭,但即便這位訪民出發前把手機等電子產品都留在家裡,且一抵達北京,就躲在朋友家不敢出門,但不過幾天的時間,還是被公安抓捕到,且連夜送回天津,而他的上訪案件當然也就無疾而終了。 維權律師:農民工欠薪追討難 另外,針對兩院大談幫農民工追討欠薪的績效,這位維權律師也以自己的訴訟經驗反駁,他說,他的一名包工頭客戶曾組織了村裡的人,接下當地區政府綠化工程的活兒,完工後,當局推說,工程款已撥付下來,但經他和其他代理律師周旋後發現,這筆款項最後竟遭某個白手套公司、以「賣地收入」的名目又轉回到區政府的手上,讓「真正幹活的人拿不到錢」,尋法律途徑也沒輒。 這位律師說:「我不相信這數字,我沒看出來它(最高法、最高檢)在農民工作方面真的有什麼作為。」 人權工作者潘嘉偉也質疑,最高法院去年所追討回來的240億人民幣欠薪,現在,錢真的到了工人手中了嗎?他說,如果討薪的過程不明、金流也未揭露,光是一個漂亮的數字,無法證明中國工人的勞動條件已經有所改善。 去年涉國安罪入獄逾238萬人 另外,潘嘉偉也警告,兩院的報告都特彆強調,涉國安罪名的抓捕力道,尤其今年還特別點名對所謂台獨份子楊智淵的判刑。 楊智淵原為台灣社運人士,曾參與創建台灣民族黨,該黨以「推動台灣成為獨立主權國家並加入聯合國」為綱領,他2024年9月在中國被以「分裂國家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潘嘉偉說,中國對國安相關犯罪者的抓捕力道逐年加大,以香港的經驗為例,他聽說,已編列了獨立的經費在運作,因此,繼打壓香港後,他認為,中共眼中的台獨份子必是北京當局下一波鎖定的對象。 中共打貪,越打越貪? 另外,針對兩院年增約兩成上下的打貪腐成效,潘嘉偉和不具名的北京維權律師都認為,除彰顯中共的貪腐結構根深蒂固外,代表習近平這十多年的打貪運動根本失敗,因為如果他治理下的官員真的都遵循他依法治國的精神,哪來那麼多貪腐?更遑論打貪也是習近平打壓異己的工具。 潘嘉偉說:「他(習近平)不斷地打貪,我們也都看清楚了,很多案件裡面除了是貪腐以外的,也是因為黨派的問題、黨內的那些內鬥造成的。」
河南鶴壁男子張某使用視頻方式,實名舉報時任紀委幹部,不想僅僅40分鐘後警方就在家裡將其帶走,48小時即被批捕。一同被帶走的還有幫他拍攝和發布視頻的兩名朋友。此案引發的輿情隨後引起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注,河南省檢察院介入督辦一年後,三名舉報人分別被無罪釋放,恢復自由。 然而出人意料的是,就在紀委高調宣布對被舉報人進行「絕不姑息、嚴肅調查」期間,被舉報受賄的時任紀委幹部,卻意外當選當地山城區人大主任至今。 據知情人透露,被舉報人系河南省落馬副省長徐光的「擔挑」關係,當地警方進一步調查的結果顯示,被舉報人妻子和親屬(均系當地處級幹部)資金賬戶出現了數千萬的資金往來。當地警方疑似發現這條官員違法線索後,兩年內未向當地紀委監委移交。 赤焰新聞了解到的最新消息稱,河南省多部門正在對這起打擊舉報人的重大事件進行全方位調查。 河南鶴壁一男子發舉報視頻「被秒抓」 2021年12月11日,河南省鶴壁市張某全通過朋友在社交媒體上發布了一段視頻,實名舉報鶴壁市某房地產公司總經理張某慧,向時任鶴壁市紀委糾風辦主任艾某軍行賄。舉報人張某全在視頻中稱,「因某小區未批先建一事,鶴壁市城鄉一體化綜合執法局計劃按照規定對該小區進行巨額罰款。為解決此事,某房地產公司總經理張某慧向艾某軍尋求幫忙,最終以罰款5萬元了結此事。」 網路圖片 張某全還稱,「為表達感謝,2019年12月20日上午,張某慧安排我拿出190萬現金,開車帶著艾某軍老婆送到某小區家中。」舉報人在視頻中表示,對舉報內容的真實性負責,願意為此承擔法律責任。 視頻發布僅四十分鐘後,舉報者就被鶴壁警方帶走,隨後被以涉嫌「誣告陷害」刑事拘留,48小時不到就被淇濱區檢察院批捕。 針對舉報,警方與紀委監委分別回應 2021年12月16日,鶴壁市紀委監委發布情況通報稱:近日,網傳鶴壁張某全實名舉報開發商張某慧向公職人員艾某軍行賄。對此,鶴壁市紀委監委高度重視,立即啟動核查程序,一旦發現違紀違法問題,將依紀依法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網路圖片 12月17日,鶴壁市公安局淇濱區分局針對網傳「鶴壁男子實名舉報開發商向公職人員行賄」一事公開通報稱:2021年12月11日,張某慧、艾某軍先後到公安機關報警稱,其在網路上被人誣告陷害。警方接到報警後,依法開展調查。經查,張某全、楊某賓與張某慧共同開發房地產期間產生經濟糾紛。為報復張某慧,張某全夥同楊某賓、牛某捏造張某慧找艾某軍幫忙將行政處罰數額由500萬元降為5萬元、張某慧退回艾某軍的190萬元購房款為行賄款的事實,並製作舉報視頻,在多個微信群內傳播,意圖使張某慧、艾某軍受到刑事追究。張某全等三人的行為涉嫌誣告陷害罪,被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當年12月20日,鶴壁市公安局有關工作人員向媒體表示,「案件正在偵辦中,具體事宜不便透露。」鶴壁市紀委監委相關工作人員則在回應媒體時稱,「鶴壁市紀委和公安部門分別成立工作組調查此事,第一時間都已發布通報。(紀委的)調查工作還在進行中,如果有結果會及時公布。」 同日,針對網上關於「調查期間就刑拘」的質疑,鶴壁市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回應稱,「案件性質應該是確定的,具體糾紛還在調查中,警方通報表達的初衷點可能不一樣。」 當地警方檢方無縫連接,司法程序快到不可思議 該案發生後,全國輿論高度關注,媒體報道更是接踵而至,出現轟炸效應。 然而警方和檢察院卻密切配合,司法程序快到令人不可思議,堪稱無縫連接:警方在舉報視頻發布四十分鐘後即將舉報人、幫助拍攝者、幫忙發布者等人抓獲,當晚羈押,次日刑拘;與此同時,警方還以令人不可思議的速度向淇濱檢察院報捕。而淇濱檢察院接到警方逮捕申請後,分秒必爭,第三天,三名當事人悉數被淇濱檢察院全部批捕。 「如果沒有後來最高人民檢察院的高層批示,河南省檢察院的強力督辦,三人目前肯定都在服刑期間。」該案的代理律師範辰告訴赤焰新聞。 就在鶴壁警方和檢方密切配合,一步步以驚人速度向審判機關移交,準備以驚人速度推進司法程序時,該案忽然出現轉機,當地脫韁的司法程序,也戛然而止。 最高人民檢察院高層領導關注到媒體報道和輿情強烈反彈後,對「鶴壁秒抓舉報人」一案,作出及時、嚴厲批示。據赤焰新聞了解,最高檢批示很快轉到河南省。負責督辦此案的河南省檢察院高度重視,省檢察官立即要求鶴壁市、淇濱區檢察院到鄭州彙報案情進展,並要求鶴壁市檢察院「未經省檢同意不准許移送起訴」。就是在此背景下,三名當事人陸續被取保。 在此期間,鶴壁市警方內部人士透露「此案之所以出現秒抓舉報人的荒唐行徑,並不是警方願意看到的,警方也有自己的苦衷。」淇濱檢察院某主要領導也透露稱,「此案是當地市委(時任)主要領導親自過問,我們能做的並不多。」 事發兩年後不起訴決定書公布:被舉報人艾某軍不能排除涉案嫌疑 「鶴壁秒抓舉報人事件」在最高人民檢察院高度關注、河南省檢察院的嚴格督辦下,經過一年多的偵查,2023年2月21日,鶴壁市淇濱區公安局對牛某撤回審查起訴,鶴壁淇濱區檢察院對張某全、楊某賓作出不起訴決定。 網路圖片 事發兩年後,赤焰新聞剛剛從相關渠道獲取了鶴壁檢察機關在最高檢關注、河南省檢察院督辦之下出具的「不起訴理由說明書」。 「不起訴理由說明書」顯示,直到今日,被舉報人艾某軍依然不能排除涉案嫌疑、張某全、楊某賓涉嫌誣告陷害罪不起訴理由如下: 關於涉案190萬元的錢款性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在審查起訴後,張某全等人對自認為涉案錢款系行賄款,不是購房款均作出合理辯解,關鍵證人改變證言、新調取的證人證言等證據,使得全案證據發生了變化。現階段,紀委部門對 190 萬元的錢款性質未提供結論性意見,關於涉案錢款能否完全排除是行、受賄款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關於是否有捏造犯罪事實的故意不清。張某全等人是否系在明知錢款系行受賄款的情況下,仍捏造事實,意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故意不清,在案證據指向證明主觀故意比較模糊,雖艾某軍、劉某(艾某軍妻子)等人提供了190萬元的錢款來源的書證,以及對錢款性質作出解釋,但因張某慧給艾某軍送 190 萬元現金也是事實,張某全等人認為如是購房款為何不走公司賬戶、為何不以公司名義出具收據、190 萬元為何不轉賬全是現金等不合常理的交易習慣信息疊加在一起,對190萬元的性質出現認識錯誤,促使張某全、楊某賓誤認為「未批先建」被少量罰款與送190萬元之間有一定的關係,在張某全作為兩件事情的親歷者,並且其本人在有可能自己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下,拍攝視頻進行實名舉報,即便有捏造 500 萬元的罰款,舉報視頻中所述的事實也基本屬實。張某全、楊某賓作為公司股東,即便在他人對錢款進行解釋後,仍不相信錢款系購房款,自認為存在行、受賄的可能,存在一定的合理性。 關於某小區未批先建一事有無人打招呼、何人打的招呼,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結合全案以及在案調取的同類行政處罰的案件來看,某小區未批先建降低罰款一事確實存在,就關於是否系艾某軍打的招呼,雖在案證人李某某、楊某某矢口否認,但二人證言關於如何作出的罰款決定數額互相推諉,證言真實度不高,不能僅以二人簡單說未批先建艾某軍未打招呼,就完全排除艾某軍過問的懷疑,而在張某慧、張某全一對一關於系艾某軍打招呼的說辭不一的情況下,理性判斷,不能完全排除張某全供述系虛假。 綜上所述,鑒於紀檢機關對 190 萬元錢款的性質未出具結論性意見,認定張某全等人涉嫌誣告陷害罪的前提暫時無證據支持,現有證據也達不到主客觀相一致,認定嫌疑人是否夠罪,除了要求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以外,還要達到所有證據完全排除合理性懷疑。 被舉報人和落馬副省長系「擔挑」關係 據公開報道顯示,2021年底,鶴壁警方在偵辦舉報人案件中發現被舉報人艾某軍妻子、公職人員劉某(均系當地處級幹部)等人涉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等線索後,疑兩年多未向紀委監委移交。該案代理律師範辰將違法線索提交給鶴壁市紀委,近兩年過去了,依然沒有接到相關部門的調查結果。 另據赤焰新聞獲悉,被舉報人之一艾某軍和已經落馬的河南省副省長徐光系「擔挑」關係(艾某妻子和徐光妻子系姐妹關係)。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赤焰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