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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之音岌岌可危:特朗普凍結海外公共媒體

美國之音「、」自由亞洲電台「、」自由歐洲電台 “和其他組織的數百名記者和其他僱員本周末收到一封電子郵件,通知他們將被禁止進入辦公室。他們還被要求交出記者證、商務電話和其他設備。 在共和黨總統特朗普發布行政命令,將負責監管這些媒體的政府機構美國全球媒體總署(USAGM)列為 「聯邦官僚機構中無用的一部分 」的前一天,美國政府宣布了這一受到新聞自由組織嚴厲批評的消息。 特朗普在亞利桑那州參議院選舉中落敗後,任命卡里-萊克(Kari Lake)擔任 美國全球媒體總署的顧問一職,她是特朗普的狂熱支持者。 在東歐、中東和亞洲等較難獲得獨立信息的國家,美國之音和自由亞洲電台等媒體一直被視為 是「自由世界的聲音」。 保護新聞工作者委員會負責人卡洛斯-馬丁內斯-德拉-塞納(Carlos Martinez de la Serna)說:「令人憤慨的是,白宮正試圖削弱一個由國會資助、支持獨立新聞報道、挑戰世界各地獨裁政權言論的機構」。 無國界記者組織認為,這一決定 「威脅到全世界的新聞自由,抹殺了美國 80 年來支持信息自由流動的歷史」。 自由歐洲電台/自由電台主席斯蒂芬-卡普斯也在一份新聞稿中對這一決定表示遺憾,稱其為 「送給美國敵人的一份大禮」。 RFE/RL 的負責人斯蒂芬-卡普斯在一份聲明中說:「伊朗的阿亞圖拉、中國的共產主義統治者以及莫斯科和明斯克的專制者只能為 RFE/RL 在 75 年後的消亡而歡欣鼓舞」。 自由亞洲電台成立於 1996 年,其使命是在沒有新聞自由的國家(包括中國、緬甸、朝鮮和越南)提供未經審查的報道。 特朗普和他的頭號盟友、經營特斯拉、SpaceX 和 X 平台的馬斯克對美國整個公務員系統進行了殘酷的裁員,首要目標是教育部、衛生部等眾多部委和負責發展援助的美國國際開發署等機構。 特朗普毫不掩飾地經常公開地表達對新聞媒體的敵意,他將其中一些媒體形容為 「人民公敵」。 拆毀這些向海外傳播自有信息的國有媒體可能會遇到障礙,因為美國國會掌握著最終權力,而自由亞洲電台等一些機構過去曾同時得到民主黨和共和黨的支持。 一位要求匿名的美國之音僱員向法新社描述了過去幾周 「糟糕透頂、焦慮不安 」的生活。對他來說,周六收到的信息只是 「進程混亂和隨機應變的又一個完美例證」。 自由亞洲電台的一名員工補充說:「每個人都很焦慮」。「我們有的記者在亞洲專制國家的監視下工作」。他解釋說:「我們在美國的員工擔心工作簽證失效後會被驅逐出境」。

反擊基本法23條立法 美國務院草擬禁港官入境名單

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生效後,美國3月29日聲明指,國務院正著手草擬制裁名單,將禁止「多名」香港官員申請美國簽證。 綜合自由亞洲電台報導,美國國務卿布林肯在聲明中指出,北京過去一年持續損害其承諾過的香港高度自治、民主體制和自由權利,當中包括剛生效的《基本法》23條。 聲明指,國務院每年依據《香港政策法》向國會提交報告。布林肯在聲明中表示,他今年再次證明香港不能享受其主權在1997年7月1日被移交予中國之前依據美國法律所享有的特殊待遇。國務院今年的報告也列舉北京與港府加強對公民社會、媒體、異見聲音及在香港以外地區異見人士的壓迫。 布林肯表示,國務院宣布正在採取措施,對多名負責鎮壓的香港官員施以簽證限制。 聲明還指出,國務院會持續與國會及國際社會聯手,支持香港人爭取自由,及爭取釋放在港區國安法下遭囚禁的人士。 自由亞洲電台關停香港辦公室 此外,由於23條立法進一步打擊香港的基本自由,自由亞洲電台3月29日宣布,該法引發記者與員工對自身安全的擔憂,正式關閉其在香港的辦公室。 該台台長方貝(Bay Fang)在一份聲明中表示,該台將不再在香港僱用全職員工,但保留其在香港的官方媒體註冊,「對於依賴自由亞洲電台及時、未經審查的新聞報導的香港和大陸觀眾來說,請放心,我們的節目和內容將繼續進行,不會受到任何干擾。」 今年3月,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責自由亞洲電台為「外國勢力」,誤導香港人民。 自由亞洲電台表示,對香港辦公室的重組,意味著當地工作人員將被轉移至美國、台灣及其他地方。 英容許港人抵英後申請BNO簽證 與此同時,英國政府再度放寬BNO簽證限制,容許以「旅客」身分入境的港人可在當地申請BNO簽證。 英國內政部網站最新資料顯示,從英國境內申請BNO簽證的條件,包括在英國持有不同的簽證,且欲轉為BNO簽證;已經提出庇護申請;亦容許以訪客身分入境英國,意味著內政部未來不會因BNO簽證申請人起初以旅遊目的入境英國而拒絕簽證申請。 在英港人組織「港援」個案主任周先生歡迎英國政府做出的有關修訂。周先生說,該組織至今處理近50宗涉簽證問題的個案,包括港人以遊客身分入境,但後來轉為申請BNO簽證時,因被入境職員質疑隱瞞入境之真正目的而影響誠信遭拒,新政策可以使一批人受惠。 周先生認為,新政策不會刺激移民潮,但對於有需要的港人在申請BNO簽證時提供彈性,包括因政治原因而需迫切離開、但情況不符申請政治庇護而擁有BNO的港人。 不過,英國當局雖然容許符合條件的港人可入境後再申請BNO簽證,但規定並未清楚寫明,可以用申請BNO簽證作為入境理由。 周先生表示,在回答入境職員提問時,若有所隱瞞或誤導,職員有權拒絕入境。他又指,英國內政部並未修改旅客入境的移民規定,建議入境者直接向關員解釋,當下的入境目的為「旅遊」,但因應香港局勢變化可能於入境後提交BNO簽證申請,並展示BNO簽證政府網站頁面輔以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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