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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有些「謠」,不辟更好

央廣網的消息,說網友周某某在短視頻平台上刷視頻,留了一條評論「永川人自己的KK園區」,因此被當地警方依法行政處罰。 因為這是「謠言」。 網路圖片 說實話,我沒看懂,也感到震驚。因為一句話,受到行政處罰。這行政處罰的門檻是不是也太低了點? 假話和謠言,還是有區別的。我說「姚明是個矮子」,這是謠言嗎?顯然不算,它和我說「郭敬明是個巨人」本質上並無區別,最多姚明覺得我是在罵他,而郭敬明會以為我在誇他。 罵和誇,當然都夠不上造謠。 同理,若在該產業園下面評論一句「永川人自己的KK園區」就是造謠,那麼是否意味著在下面評論一句「永川人自己的天堂聖地」也等同於造謠? 辱罵是辱罵,造謠是造謠,若連這兩者都沒有界線,可以隨意混淆,再利用公權力抓人。那國人還能說話嗎? 我說某某是個烏龜王八,這是侮辱。因為正常人都知道,某某不是個烏鬼,亦不是王八。 我說某某在外麵包養情婦,說某某貪污腐敗我有證據。這才可能被稱作造謠。 若所有對負面的「比喻」都能被稱作為「造謠」,是相當可怕的,那是權力不受約束,肆意妄為的一種表現,更沒有任何闢謠的效果。 網路圖片 晚上我還看到了另一個新聞,說村民發布了一個視頻,7名男子圍著一名女子,其中4人是身穿執勤服的,並與女子發生肢體衝突。而該女子用手機拍攝,遭到拖拽衣服、卡脖子抓頭髮以及搶手機的對待。 這個熱搜的標題就叫「平頂山執法人員被曝搶奪婦女手機。」 網路圖片 其實很早之前公安部就發布了視頻稱「群眾圍觀拍攝,執法民警不得強行干涉」,現在是互聯網時代,很多時候普通人用手機拍攝留下證據,是非常用力監督。 可事實上,執法時阻止拍攝的事情早就不是第一次發生。於是一些本身沒問題的執法,卻因為阻止群眾拍攝而上了熱搜,引發了輿論。因為你一阻止,人們就會猜疑:心裡沒鬼,為什麼不允許大家錄視頻?為什麼不敢接受公民監督?甚至還要搶別人手機? 反過來,這種「不讓拍攝」的行為一旦頻繁出現,一旦成為了一種新的「默認和允許」,那麼群眾就真的不能在執法者執法時錄視頻監督了。 同樣,如果隨便一句對負面問題的評論,或者是辱罵,就能直接找到當事人行政處罰,那麼大家是不是只能一板一眼,像個機器人一樣生活和說話? 有些謠,或許根本就不是什麼謠言,不去辟反而會更好,會更無人知曉。因為它可能只是普通人對你不滿且很隨意的一句負面評價或者辱罵,就像我寫一篇稿子,後台還有人罵我「老逼登打得錢又到賬了吧」,我當然沒有收什麼老逼登的錢,可難道他在造謠嗎? 當然不,他這就是一句單純的辱罵,是他表達的一種不滿,和我回罵他一句「傻x」沒有任何區別。如果我們連這種簡單地「粗俗與負面」都容忍不了,那可能比粗俗與負面本身的影響和破壞更大。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天涯行路

路上到處都是穿制服的好心人

許師傅是一名貨車司機。有一天,他開車經過河北省邯鄲涉縣境內S213省道,被涉縣交通運輸局的執法人員攔下。 檢查了一番之後,執法人員要求許師傅現場繳納500塊罰款。有意思的是,他們沒有明確告知許師傅觸犯了什麼法條,沒有出示如行政處罰決定書等文件,只是一個勁兒地催許師傅交錢。 許師傅不敢不交,可事後越想越生氣。以前攔路罰款好歹還給張罰單,現在直接張口就是要錢。氣不過地他在互聯網上通過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台舉報了涉縣交通運輸局。 舉報從北京轉到了河北,當地組成聯合調查組實地核查。這一調查不要緊,調查組發現許師傅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倒是有,但上面的簽名和手印,是路政管理站工作人員: 偽造的。 調查組又對涉縣自2023年以來的2099份路政行政處罰案卷進行了調查,發現這裡有1964份案卷的當事人簽名和手印是工作人員偽造,造假率高達93.6%。 乃悟這裡要批評許師傅兩句,敢情除了交罰款還需要自己出錢之外,其它的人家都給代辦了,你怎麼還舉報人家? 郝大星說大家換個角度想一想肯定就舒服多了——竟然還有6.4%是真的。 根據調查組的反饋,許師傅之所以被處罰,一是因為貨物遺撒污染路面;二是因為北斗單據信息與司機從業資格證姓名不符。這就很奇怪了,既然罰款有理有據,為啥當地交通運輸局還要故意偽造當事人簽名呢? 根據河北省交通裁量標準,對於拋灑污染路面行為,同時符合首次、輕微、配合等5個條件的,應當免予處罰。可許師傅的案卷里,沒有說明他是否適用免予處罰。 是工作人員不知道裁量標準嗎?顯然不是。 今年3月,涉縣還專門下發了通知,就道路交通執法領域存在突出問題進行了線索徵集。其中就包括重處罰,輕教育,重罰款,輕糾錯等問題。更有意思的是,類似的文件他們去年也發過一次。 除此之外,今年5月涉縣交通運輸局還專門開展了路政宣傳月,提出: 首違不罰,輕微免罰。 但在調查組查閱的案卷里,涉縣交通運輸局沒有一起案件討論了是否適用於免於處罰。 乃悟在網上搜了一下,發現許多貨車司機都反映過涉縣交通運輸局存在執法過嚴等問題。有司機稱自己明明開的半掛,卻被認定為拖拉機,最後還搭上了一條拖拉機載人的違規處罰。有司機說自己的貨車,罩子破了兩個洞,也被認為污染了路面。 除了大貨車,當地對其他機動車輛處罰也很嚴格。有當地市民跑到人民網上給領導留言,稱當地交警蹲守高速出路口,不疏導交通,只顧著抓超速罰款。當地市民還說,他有些不熟悉情況的外地朋友,剛到就被罰款扣分,旅遊感受很差,甚至當場返回。 你看,又無中生友了不是? 調查組最後的處理是要求涉縣對2021年以來所有的案卷進行複查。還要求交通運輸局的監督舉報渠道必須保持暢通。更有意思的是,他們要求當地執法機構購買執法記錄儀和聯網執法終端。 乃悟查了一下,根據2023年的預算表,涉縣預計去年罰款收入能超過8000萬。而在疫情前的2019年,當地罰款收入僅為3877萬。要知道,整個涉縣的財政收入也就不到20個億。 許師傅的事情上網後,網上對涉縣這個剛因為孫悟空五指山下吃零食火起來的地方口誅筆伐。 雖然他們不冤枉,但是看看這幾年罰沒收入的增速,除了2020年大家都在家呆著的時候,其它年份都是兩位數增長。 媒體們報道過江蘇省罰沒收入暴增的幾個城市,鹽城和常州都說自己破獲了重大經濟案件。徐州財政局還曾公開發文表示,面對財政收支平衡壓力,要加大罰沒收入征繳力度,保證合理正常的罰沒收入足額徵繳。 壓力之下什麼涼皮里有黃瓜絲罰5000,車容不整罰200的新聞都出現了。 對於這些情況,很多學者大聲疾呼說會影響營商環境。其實教授們不用叫破喉嚨,情況領導都知道。 和涉縣同在河北的霸州,2021年就被國務院通報過。當地市政府辦公室違規提出將非稅收入與徵收單位支出掛鉤,並將非稅收入完成情況納入鄉科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績效考核。 在大家已經完成KPI的情況下,市裡又向下面的15個鄉鎮派發了3個億的任務。乃悟一個朋友說當時愁的不要不要的。 實在不行,試試看買彩票吧,聽說最近中獎率挺高的。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星球商業評論

家人們最好的紀念

古人云:「達則兼濟天下,窮則獨善其身」。今時今日,這句話倒過來講,可能更有現實意義:「達則獨善其身,窮則兼濟天下」。 今天,12月3日,安徽省醫療保障局發布通報,全文如下:  2023年7月18日,我局接到楊某某信訪舉報件,反映蕪湖市第二人民醫院在其父因腦出血住院期間通過虛構、串換診療服務等方式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我局高度重視,在做好數據篩查分析基礎上,於8月8日與蕪湖市醫保局組成20餘人的省市聯合檢查組進駐該院,對舉報人父親住院期間醫院收費和醫保報銷情況進行全面核查。通過病歷核查、現場詢問及數據比對等方式,核查出舉報涉及的15個問題中有10個問題基本屬實。 經查,該院存在過度診療、過度檢查、超量開藥、重複收費、套用收費、超標準收費等問題,涉及違規醫療總費用21.82萬元,其中違規使用醫保基金18.70萬元。為維護醫保基金安全,保護患者合法權益,根據該院與蕪湖市醫保部門簽訂的定點醫療機構醫保服務協議,蕪湖市醫保局先行按協議進行了處理:一是全額追回違規使用的醫保基金,並按30%頂格扣罰違約金56074.41元;二是約談醫院有關負責人,責令其立即整改;三是分別移交公安、衛健部門進一步核查處理。目前,以上各項處理措施均已完成。同時,蕪湖市醫保局已按照《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啟動行政處罰程序。在對舉報問題開展核查的同時,省市聯合檢查組舉一反三,對該院2022年4月1日—2023年5月31日醫保基金使用情況進行了全面延伸檢查,目前正在進一步核實,後續將按程序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9月25日,蕪湖市醫保局依據《安徽省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舉報線索處理實施細則(試行)》,將核查和處理情況以監管告知書形式書面反饋給舉報人。按照《安徽省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辦法》,給予舉報人5364.04元舉報獎勵。我們歡迎社會各界對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基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對於查實的問題,我們將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安徽省醫療保障局2023年12月2日 事實部分之前已經清楚了:一位腦出血患者在ICU治療117天,醫保結算了75.9萬元,患者自費21.9萬元,現查明,醫院違規(過度診療、過度檢查、超量開藥、重複收費、套用收費、超標準收費)收了21.82萬元,其中醫保部分18.7萬元。這份通報主要談處理:獎勵楊某某5364.04元。 老話說,「人為刀俎,我為魚肉。」但是,如果魚肉反擊,而且成功了呢? 這是一個經典的、以小敵大的逆襲故事。主人公楊某某是一個普通的患者家屬,父親腦出血進ICU搶救,一家人束手無策。但他又並不普通。他的自述是,「一名科研工作者,法學博士,同時也接受過一點經濟學訓練」。法學博士+經濟學訓練+科研工作,一般人達到其中一項,已是難得,但主人公兼得三項。一路走來,故事裡的主人公楊某某,經歷了三大關,對於普通維權者而言,這三關頗有借鑒意義。 第一關:守住小習慣。 最先發現問題的是主人公的媽媽和姑媽。他們兩人有一個共同的特點:良好的小習慣。每天晚上,主人公的媽媽都要到重症監護室門外等護士來取給丈夫用的乾淨毛巾,每一次,她都會問一句「我家愛人今天情況怎麼樣?有沒有在做透析?」 主人公的姑媽負責每天往醫院賬上繳費,每次交完費用,就讓ICU的護士打一個單子,看看上面的費用結餘。累積了數十張單子之後,作為老會計的姑媽,做了一個Excel表,根據國家醫保目錄和蕪湖市醫保支付的有關政策,推算出每天需要自費的大致比例:排除手術,在不需要透析時,每天自費1000元,在需要血液透析/連續性血液凈化的情況下,每天需自費2000元。姑媽這個推算的意義在於,當後來醫院打電話說錢不夠時,就發現了不合理之處。另一邊,主人公在7月5日看到有血透收費條目,但媽媽當天詢問是否做血透時又得到「沒有」的回答,兩者一對比,第二個不合理之處暴露。此後是更多的疑點。 第二關:取證與分析。 這是一個特別的關口。7月12日、7月13日,轉院當日和次日,主人公到蕪湖二院複印並封存了全部病歷資料,在與原件核對一致後,由院方加蓋公章。 這一操作,基於兩點:第一,主人公清楚自己在《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十六條中已經明確的權利,第二,完整主張這一權利,尤其是加蓋公章,這樣,後面對費用的核查就有了依據。對於有法學背景的人而言,這是基本操作,但對於許多普通人而言,往往會徘徊在「法的門前」,乃至終身不得其門而入。 接下來,是分析。他先將紙質發票、明細單和「住院一日清」上的信息一一錄入Excel中,在Excel里,對每項治療項目按照日期排序,做成了一個面板數據,先試著截取一段時間的治療項目,利用統計軟體來分析每個項目的變化趨勢,重點關註上升快、波動大的時段和項目。 通過趨勢圖,他可以迅速發現波動異常的治療項目及關聯項目,都不用做回歸分析。定位到波動異常的治療項目(血透、抗生素等)後,再仔細對比醫囑、護理記錄、費用清單三項資料記載的數量,便發現了其中不合理之處,比如涉嫌虛構血透監測時間、虛構患者接受運動療法。然後,根據這些病歷資料核查單價高、收費大的項目和藥品。 主人公注意到,發票記錄顯示病人共接受1083次腸內營養灌注,平均每天灌注次數達到10.21次,不合理之處在哪呢?根據《腸內營養臨床藥學共識(第二版)》,腸內營養灌注次數為每日4-6次。按每天最高灌注次數6次算,則蕪湖二院該項收費超出23460元。如果按照每天灌注4次算,則蕪湖二院該項收費超出31280元。 這是一個關鍵性突破。此外,還在吃透《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2年)》的基礎上,發現了清單上「特殊使用級抗生素多黏菌素E甲磺酸鈉(1998元/支)」有串換藥品的嫌疑。 在這個階段,主人公比上一代人(姑媽)更進一步的教育優勢體現了出來——在Excel的基礎上使用了統計軟體,同時,還顯示了自己對信息解讀一般技巧的熟練掌握。 對於沒有醫學專業知識的人而言,這種核查是困難的。但,如果掌握信息解讀的一般技巧,也可以在某些地方(腸內營養灌注次數、抗生素)越過醫學專業門檻。  第三關:不放棄。 知識是基礎,但很多時候,精神層面的品性決定成敗。整個分析工作,主人公花了兩個多月的時間,預估醫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10萬元左右。從2022年8月起,他與醫院方交涉三次,醫院對此表示否認。 2023年7月,他向國家醫保局舉報,2023年8月10日,安徽省、市兩級醫保局約見了主人公,基本認可舉報內容。 請注意,這裡已經跨越了一年時間。2023年9月25日,蕪湖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管事務中心送達《蕪湖市醫療保障局基金監管線索處理結果告知書》,明確「醫保部門追回186914.7元醫保基金」,同時要求蕪湖二院退還31287.29元患者自付費用。 在行政舉報的同時,主人公還在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但是,直到進入11月,醫院也從未主動聯繫患者家屬表示認錯悔過,也沒有退回這3萬多元自付費用,蕪湖市醫療保障局也未進一步跟蹤此事。主人公不斷督促醫療保障局辦理,都沒有下文。 於是,11月2日,主人公通過12345寫信投訴此事,要求賠禮道歉、嚴肅處理。接到這個投訴後,蕪湖市衛健委介入,在11月3日將違規醫保退回,在11月7日將3萬餘元自付費用退回給主人公。 在最後階段,主人公的法學功底再次體現了作用。他注意到蕪湖市醫保局處理是按照《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對醫院進行協議處理,但,這個辦法是部門規章,而在部門規章之上,還有國家法律,比如《社會保險法》《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行政法規《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都規定了應對涉事醫院和醫務人員的違規行為作出行政處罰。因此,他提出了主張: 第一,即便不涉及騙保,按照法律、法規高於部門規章、下位法服從上位法的原則,也要對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的行為作出行政處罰。第二,協議處理與行政處罰並非「二選一」的關係,在作出協議處理後,再作出行政處罰並不矛盾。 由此,才能對違法違規套取醫保基金、侵害老百姓「救命錢」的行為予以真正打擊。 走到了這一步,主人公的反擊故事,已經不僅僅是一個家庭的故事,而是與眾人有關。在今天安徽省醫療保障局的通報中,明確有了「啟動行政處罰程序」的詞語,同時表示,將對事發醫院2022年4月1日—2023年5月31日醫保基金使用情況進行了全面延伸檢查。 古人云:「達則兼濟天下,窮則獨善其身」。今時今日,這句話倒過來講可能更有意義:「達則獨善其身,窮則兼濟天下」。 「達」者,即掌握主要社會資源(權力)的人,比如醫院,面對ICU的病人家屬,就處於絕對優勢地位,此時此刻最重要的就是根據法律政策自我約束,約束自己的權力,不去侵犯他人權利,也就是「獨善其身」。 而「窮」者,即處於弱勢乃至絕境地位的一方,則應特別加強對自身權利的積極維護。請注意,權利具有公共性,一個人努力爭取、維護了個人權利,所有人的權利都將因此得到了鞏固,都「免費享受」了這一好處,這就是「兼濟天下」了。 所以,當我們的主人公在最後寫出《我是怎樣查出醫院多收我爸10萬醫療費的》,既是將一個拖延一年多的事件推入公共廣場接受眾人審視,進而引入輿論力量,更重要的是,他在這個文章里提出協議處理之外應繼續進行行政處罰,這種督促,以及技術經驗分享,結合在一起,是一次的「窮者兼濟天下」的努力,甚至可以說,屬於超綱表現。 一年前,主人公的父親去世,終年54歲,但是,他的親人們,用多年養成的良好「小習慣」、通過教育和自主學習獲得的取證與分析能力、不放棄的精神,在一年後追回被違規收取的費用,同時,震懾了違規群體,給醫保體系予以警醒,更在悄然之間增進了大眾利益。 這番努力很不容易,尤其,取證、分析、爭取、回溯的過程,必然持續咀嚼病人的痛苦和親人離去的悲傷,並與冷漠與拒絕對抗,但是,當時間來到最後,回首過去,這也成為家人們最好的紀念。謝謝你,陌生人。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呦呦鹿鳴

貨車司機1小時被連開4張罰單?!涉事民警被停職

7月20日,一貨車司機稱自己駕駛大貨車在山西省朔州市南高速路口附近,連續被開4張罰單。罰款共計600元。次日朔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回應稱,該名涉事民警已停職接受調查,查處情況會及時向社會公布。  根據河南都市頻道對貨車司機的採訪得知,這4張罰單在同一個路段,並且前後相隔不足1小時。而該名司機說自己過去修車,但是卻在同一個地方被開出4張罰單,兩個200元和兩個100元,共計600元。  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對當事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也就是說一天內在同一個地方違章,只接受一次處罰就可以了。而這位貨車司機1小時內所接到的4張罰單,明顯已經超過了處罰次數了。  中國日報官方微博也對此進行報道,有網友評論道:「他們缺錢了?窮瘋了對吧」,也有網友稱:「抓住一隻羊薅,這把羊直接薅禿嚕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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