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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2022

有地方集中隔離開始收費?這……

這兩個消息都是真實的,基本等於地方官方的通報。 首先是來自重慶的長壽發布,屬於官方賬號。 網路圖片 這次長壽發布通知稱:對在長壽區集中隔離的人員在隔離期間收取一定的食宿費用,每個人300塊一天,包食宿。從2022年9月21日零時起開始…… 網路圖片 除了重慶長壽區之外,雲南鎮雄縣也發布了類似的消息,我看到的是當地官方號「鎮雄城管」發布。 網路圖片 其中內容同樣是指從2022年9月21日零時起,對所有新入住集中隔離場的人實行收費。鎮雄的收費標準和重慶不太一樣,他們做了區別,比如陽光留觀點、縣二院留觀點、五德養老院留觀點這些地方,每個人一天100元;而像一些小賓館集中隔離點則就是一天150元了。 網路圖片 第一步我們當然是確定消息的真實性,不能造謠傳謠對吧,以上兩條消息都是由地方上的官方號發布,可以說千真萬確了。 接下來我稍微說說個人看法。 ①集中隔離收費,萬一被集中隔離的人沒錢呢?300塊錢一天一周就要兩千多。我說句實話,拿不出2000塊的人一定有,那這些人去哪裡弄錢來交費?很多人原本就背著房貸車貸,隔離期間還得停工,這……說不通啊。 ②300一天是不是有點太貴了,現在普通賓館一間房100多塊一天足矣,三餐正常一點怎麼也不至於吃掉近200塊吧?這種消費根本不是普通群眾所能承受的,你得考慮現實情況啊。長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艱。 ③另外我注意到重慶長壽區發布的這個通知里有提「減免費用」的對象,這裡面基本上把流動人口、外來人口排除了。也就是說不是長壽區的人,不在我這交社保的人、不在我這實際居住的人……你就哪來的回哪去,你要想在我這裡隔離,那不好意思,300塊一天。從某些角落裡的側面來講,這也不失為一個防疫的方法。 網路圖片 到這一步,我只能說希望這兩個地方不是作為試點在搞,否則一旦鋪開,恐怕很多人都會覺得受不了。當然,集中隔離收費這個情況應該還有其他地方出現過,或者曾經出現,只不過沒有報道出來而已。從這方面來講,這些官方告訴你知曉的,居然還讓人有種優秀的感覺。 可能這就是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吧。 個人覺得這兩個地方的集中隔離收費或許會被叫停,現在已經開始在熱搜上冒頭,熱度也不小,當然主要都是不肯支持的聲音。本來嘛,大家受疫情影響經濟就不是很好,這樣一搞簡直是雪上加霜。再加上如果自己是被他人意外感染,還要出這筆隔離費,那肯定覺得無辜,覺得受不了,人之常情。 其次這個頭不應打開,本身集中隔離就是強制的,如果在這個基礎上加上收費,相當於中間畫了個等號,就完全說不通了。現在很多人對疫情之中的一些賺錢門路就頗有微詞,地方上實在犯不著為這個隔離收費趟這渾水。 網路圖片 被集中隔離的人並不代表他們犯了過錯,反過來說他們甚至是為了防疫在配合,這樣的情況下讓他們出力又出錢,合適嗎?被拘留的人還不用交錢呢。 最後還是那句話,賣傘的權力交給了龍王雨就不會停,要是傘還越賣越貴,便更停不下來了。自費集中隔離這種事情,很難做到完全沒有利益空間。也就是說這事兒只要自費了,就必然存在油水,那麼也就必然會落下口舌。 一方面我覺得隔離費用對群眾來說是一種額外增加的負擔,另一方面利益空間會引起一些不必要的猜疑。這兩個情況都容易產生出不滿的情緒,民言可畏啊,犯不著。 現代社會,不需要領導都「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但至少你要知道,國以人為本,人以衣食為本,不可以群眾之衣食,肥他人之囊,厚他人之本。  (全文轉自微信公眾號「 有竹不倒」)

「錄上了嗎?」遼寧丹東民警為2022年貢獻了金句

今天,一句「錄上了嗎?」被網友們捧上了「2022年度金句排行榜」。 細看發現,這句話源於遼寧丹東的一起警情中,民警之口。 昨天,遼寧省丹東市公安局振興分局發布了一條警情通報,說的是丹東父女兩人6月21日,在去看病的路上被依法執行職務的民警攔停。 女子健康碼顯示為黃碼,拒不配合遵守防疫規定,兩次闖卡,與民警發生爭執,過程中父親上前擊打民警面部。 通報說,這個父親因涉嫌襲警罪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網路圖片 在我們國家,警情通報通常起著「一報止紛爭」的作用。這則通報顯然沖著這個目的去的,所以,發布1天來,沒人質疑。但,第三天,隨著執法現場視頻的傳播,對通報的質疑聲四起。 網路圖片 執法現場視頻中,大家能看到,女子帶父親去看病,並在持有社區給開出的核酸陰性證明,希望警察放行;警察以健康碼為黃碼為由不放行,也不讓她返回。 升級之前,女子一直拉著父親上車,還勸說「你別碰他,小心(說你)襲警」。老父親上車後,女子也要上車,卻被警察堵住車門。 之後,衝突升級。 警察詢問拍視頻拍攝者,錄著呢沒有,得到「錄著呢」的反饋後,他讓拍攝者靠近點。然後,在女子進一步試圖上車時,警察推倒了女子。因為這個角度的視頻由車門擋著,大家無法看到女子倒地的細節。 看到女子遭推倒,父親下車,沖著警察頭部揮出右手,警察倒地。金句就是在這個時候出來的。倒地後的警察坐在地上第一話就問「錄上了嗎?」 網路圖片 從這名與警察有對話的拍攝者角度看,老人揮手打中了警察頭部,這無話可說。但是,另一個拍攝的視頻顯示,老人的揮出的手被民警用胳膊擋開,手並未打著民警頭部。 輿論嘩然。更多的情況遭到質疑。 《中國人民警察法》第26條規定,擔任人民警察應當具備的條件中明確: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良好的品行且身體健康。 從顯示細節的視頻中能看到,這名警察約30歲上下,他推倒女子時顯得身體非常健康,遭遇70歲帶病老漢揮手時,他能迅速抵擋,也顯得身體非常健康,但在並未打著的情況下適時倒地,顯得他病得不輕。 執法過程中,他推倒女子後並沒有上前去扶,女子腿部出血後也並未顯示出關心,執法過程中也出現「安撫當事人情緒,聽取合理訴求」的行為。公眾似乎也沒有看到「他良好的業務素質和品行」,否則丹東警方微博評論區不可能「淪陷」。 那麼,他是怎麼當上的警察? 事發至今已經兩天過去了,發出警情通報也已經一天了,公眾已經將流傳的完整執法視頻在微博下反映了,丹東警方看到了這完整執法視頻了嗎?丹東警方沒回應。 公眾能看到的是,這段拍到細節的完整視頻在網路傳開之後,丹東警方這條通報的微博下已經有了15000餘條評論以及40000餘條轉發,評論多是指責警察碰瓷執法、激化矛盾。凶凶民意之下,丹東警方關閉了評論功能。 拒絕聽取民意、片面取證,屬於所謂的依法調查行列嗎? 《刑法》關於襲警罪有明確,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從重處罰。老漢就是因這條規定被採取強制措施。 如果這個事件中的「將女子推倒導致矛盾升級」也屬於「依法執行執行職務」範疇,那麼,請丹東警方給老百姓們普普法,哪條法律規定執行職務的行為激化了矛盾仍然合法。 (全文轉自微信公眾號「煙酒先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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