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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2022

有地方集中隔离开始收费?这……

这两个消息都是真实的,基本等于地方官方的通报。 首先是来自重庆的长寿发布,属于官方账号。 网络图片 这次长寿发布通知称:对在长寿区集中隔离的人员在隔离期间收取一定的食宿费用,每个人300块一天,包食宿。从2022年9月21日零时起开始…… 网络图片 除了重庆长寿区之外,云南镇雄县也发布了类似的消息,我看到的是当地官方号“镇雄城管”发布。 网络图片 其中内容同样是指从2022年9月21日零时起,对所有新入住集中隔离场的人实行收费。镇雄的收费标准和重庆不太一样,他们做了区别,比如阳光留观点、县二院留观点、五德养老院留观点这些地方,每个人一天100元;而像一些小宾馆集中隔离点则就是一天150元了。 网络图片 第一步我们当然是确定消息的真实性,不能造谣传谣对吧,以上两条消息都是由地方上的官方号发布,可以说千真万确了。 接下来我稍微说说个人看法。 ①集中隔离收费,万一被集中隔离的人没钱呢?300块钱一天一周就要两千多。我说句实话,拿不出2000块的人一定有,那这些人去哪里弄钱来交费?很多人原本就背着房贷车贷,隔离期间还得停工,这……说不通啊。 ②300一天是不是有点太贵了,现在普通宾馆一间房100多块一天足矣,三餐正常一点怎么也不至于吃掉近200块吧?这种消费根本不是普通群众所能承受的,你得考虑现实情况啊。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 ③另外我注意到重庆长寿区发布的这个通知里有提“减免费用”的对象,这里面基本上把流动人口、外来人口排除了。也就是说不是长寿区的人,不在我这交社保的人、不在我这实际居住的人……你就哪来的回哪去,你要想在我这里隔离,那不好意思,300块一天。从某些角落里的侧面来讲,这也不失为一个防疫的方法。 网络图片 到这一步,我只能说希望这两个地方不是作为试点在搞,否则一旦铺开,恐怕很多人都会觉得受不了。当然,集中隔离收费这个情况应该还有其他地方出现过,或者曾经出现,只不过没有报道出来而已。从这方面来讲,这些官方告诉你知晓的,居然还让人有种优秀的感觉。 可能这就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吧。 个人觉得这两个地方的集中隔离收费或许会被叫停,现在已经开始在热搜上冒头,热度也不小,当然主要都是不肯支持的声音。本来嘛,大家受疫情影响经济就不是很好,这样一搞简直是雪上加霜。再加上如果自己是被他人意外感染,还要出这笔隔离费,那肯定觉得无辜,觉得受不了,人之常情。 其次这个头不应打开,本身集中隔离就是强制的,如果在这个基础上加上收费,相当于中间画了个等号,就完全说不通了。现在很多人对疫情之中的一些赚钱门路就颇有微词,地方上实在犯不着为这个隔离收费趟这浑水。 网络图片 被集中隔离的人并不代表他们犯了过错,反过来说他们甚至是为了防疫在配合,这样的情况下让他们出力又出钱,合适吗?被拘留的人还不用交钱呢。 最后还是那句话,卖伞的权力交给了龙王雨就不会停,要是伞还越卖越贵,便更停不下来了。自费集中隔离这种事情,很难做到完全没有利益空间。也就是说这事儿只要自费了,就必然存在油水,那么也就必然会落下口舌。 一方面我觉得隔离费用对群众来说是一种额外增加的负担,另一方面利益空间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猜疑。这两个情况都容易产生出不满的情绪,民言可畏啊,犯不着。 现代社会,不需要领导都“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但至少你要知道,国以人为本,人以衣食为本,不可以群众之衣食,肥他人之囊,厚他人之本。  (全文转自微信公众号“ 有竹不倒”)

“录上了吗?”辽宁丹东民警为2022年贡献了金句

今天,一句“录上了吗?”被网友们捧上了“2022年度金句排行榜”。 细看发现,这句话源于辽宁丹东的一起警情中,民警之口。 昨天,辽宁省丹东市公安局振兴分局发布了一条警情通报,说的是丹东父女两人6月21日,在去看病的路上被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拦停。 女子健康码显示为黄码,拒不配合遵守防疫规定,两次闯卡,与民警发生争执,过程中父亲上前击打民警面部。 通报说,这个父亲因涉嫌袭警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网络图片 在我们国家,警情通报通常起着“一报止纷争”的作用。这则通报显然冲着这个目的去的,所以,发布1天来,没人质疑。但,第三天,随着执法现场视频的传播,对通报的质疑声四起。 网络图片 执法现场视频中,大家能看到,女子带父亲去看病,并在持有社区给开出的核酸阴性证明,希望警察放行;警察以健康码为黄码为由不放行,也不让她返回。 升级之前,女子一直拉着父亲上车,还劝说“你别碰他,小心(说你)袭警”。老父亲上车后,女子也要上车,却被警察堵住车门。 之后,冲突升级。 警察询问拍视频拍摄者,录着呢没有,得到“录着呢”的反馈后,他让拍摄者靠近点。然后,在女子进一步试图上车时,警察推倒了女子。因为这个角度的视频由车门挡着,大家无法看到女子倒地的细节。 看到女子遭推倒,父亲下车,冲着警察头部挥出右手,警察倒地。金句就是在这个时候出来的。倒地后的警察坐在地上第一话就问“录上了吗?” 网络图片 从这名与警察有对话的拍摄者角度看,老人挥手打中了警察头部,这无话可说。但是,另一个拍摄的视频显示,老人的挥出的手被民警用胳膊挡开,手并未打着民警头部。 舆论哗然。更多的情况遭到质疑。 《中国人民警察法》第26条规定,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备的条件中明确: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且身体健康。 从显示细节的视频中能看到,这名警察约30岁上下,他推倒女子时显得身体非常健康,遭遇70岁带病老汉挥手时,他能迅速抵挡,也显得身体非常健康,但在并未打着的情况下适时倒地,显得他病得不轻。 执法过程中,他推倒女子后并没有上前去扶,女子腿部出血后也并未显示出关心,执法过程中也出现“安抚当事人情绪,听取合理诉求”的行为。公众似乎也没有看到“他良好的业务素质和品行”,否则丹东警方微博评论区不可能“沦陷”。 那么,他是怎么当上的警察? 事发至今已经两天过去了,发出警情通报也已经一天了,公众已经将流传的完整执法视频在微博下反映了,丹东警方看到了这完整执法视频了吗?丹东警方没回应。 公众能看到的是,这段拍到细节的完整视频在网络传开之后,丹东警方这条通报的微博下已经有了15000余条评论以及40000余条转发,评论多是指责警察碰瓷执法、激化矛盾。凶凶民意之下,丹东警方关闭了评论功能。 拒绝听取民意、片面取证,属于所谓的依法调查行列吗? 《刑法》关于袭警罪有明确,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从重处罚。老汉就是因这条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 如果这个事件中的“将女子推倒导致矛盾升级”也属于“依法执行执行职务”范畴,那么,请丹东警方给老百姓们普普法,哪条法律规定执行职务的行为激化了矛盾仍然合法。 (全文转自微信公众号“烟酒先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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