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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公司

某小區發通知:今後不得妄議物業公司

各位業主: 最近一段時間,不少業主反映我們物業公司服務態度不好,服務質量很差,在網上發帖聲討,甚至向上級投訴。造成我們物業公司的口碑和形象大打折扣,損害了我們公司的利益。為了公司利益,我公司現下發《關於業主今後不得妄議物業公司的決定》,對小區業主做出如下約束: 一、業主今後不得妄議物業公司,要聽物業公司的話,不得單方面發表言論,所有的言論必須要以物業公司統一口徑為準。私自發表對物業公司的看法屬於妄議物業,輕則罰款,重則趕出小區。 二、不得再發表隔壁小區或者其他小區物業比我公司服務質量好,態度好的言論。這些住在我們小區,不為小區物業唱讚歌,反而說其他小區物業好的人,一定是區奸,一定是收了其他小區物業的錢,故意來醜化我們物業公司,對於這種不負責任的指責,我們物業公司的態度是:不接受、不承認、不理睬、不改變!堅持自己物業公司的政策不改善。如果你覺得我們物業公司不好,覺得隔壁和其他小區物業公司好,可以搬到他們哪兒去,滾出本小區。 三、一些小區業主竟然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比如要求我們物業公司提高服務質量,增強服務態度。還說什麼,物業公司從領導到員工都是小區業主養活的。我們物業公司認為,這種說法是西方敵對勢力亡我小區物業不死,是故意造謠的。物業公司怎麼會是業主們養活的呢?應該是物業公司養活了廣大業主,沒有物業公司哪有新小區,沒有物業公司,哪有小區業主今天的幸福生活?沒有物業公司地球都不能轉,沒有物業公司哪有你和你的後代? 四、一些業主在隔壁小區的境外勢力煽動下,迷信他們那一套,總想當主人,總想監督和批評我們物業公司。前面提到是物業公司給了你們美好的生活,你們要學會感恩,要高呼:物業公司好!物業公司領導偉大英明。要時刻保持:「天好地好不如小區物業好,爹親娘親不如物業公司親「的理念。我們小區有一位業主,總是抱怨下水道總是堵,認為自己交了物業費養活了我們,要求我們提高服務質量,總是發表牢騷和不滿的話。對於這種把自己當主人的人,我們要嚴肅批評和反對,而且要經常對他警告:你這麼不喜歡這裡,幹嗎不滾到其它小區? 五、業主今後不得擅自發表物業公司不好的任何言論,業主要發表對物業的看法必須經過物業公司的審查,凡是批評物業公司的文章和看法一律不得發表,只能宣傳物業公司的正能量,不能宣揚物業公司的錯誤和不足之處,這些都是負能量,只有堅持天天正能量物業公司才能更好,業主才能吃飽飯。 六、廣泛在小區業主中開展「三學三做」活動:一學物業公司下發的各種文件和指示精神,做政治合格的好群眾;二學物業公司經理和領導的語錄,做思想又紅又專的好業主;三學物業公司制定的約束業主的各種規定和法規,做堅決聽物業管理,打不還口、罵不還口的順民。 七、從今日起,所有小區業主,會寫字以上的,都要抄寫物業公司下發的兩萬字的《XX小區業主行為規範和管理規定》,每天抄寫一千字,10天內必須抄寫完成,對抄寫得又快又好的業主進行評選表彰,第一名免除一年物業費。沒有按時抄寫完成的要多交物業費進行罰款。 八、為了讓業主堅決擁護物業公司,從今日起,家庭成員在三人以上的業主,必須成立「物業公司家庭分部」,戶主擔任負責人,要定期組織分部成員學習物業公司的最新指示,逐字逐句學習物業公司領導們的講話,要深刻體會和把握精神內涵和高屋建瓴的要義。學習完畢後,每周要寫一篇3000字以上的心得體會,周五上午交物業公司,張貼大字報進行展示。 九、年底之前,物業公司將評選不妄議物業公司先進個人,對於歌頌物業公司和領導的業主們予以重獎,凡到網上發表一次歌頌小區物業的帖子和跟帖的,獎勵現金五毛錢。此獎勵可以累積,上不封頂,發的越多,獎勵的也就越多,可能是50、500、5000、甚至是5萬,是五毛的幾十、成千上百倍。有獎也有罰,凡是擅自發表文章,批評和妄議物業公司的將予以罰款,每發一次,罰款50元。此項也進行累積,直到罰窮為止。對於屢次不改者,輕則掐斷網線趕出小區,重則扭送公安機關讓你坐牢。 十、以上決定,從今日起開始實施,任何人不得對此有意見。有意見也要爛在肚子里,不準發表違背物業公司決定的話,不準妄議物業公司的任何決定。否則,將按照物業公司制定的有關決定予以嚴懲。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互聯網大觀

業主給物業送錦旗:幹啥啥不行 收錢第一名

近日,浙江省寧波市中梁首府的業主向所在小區萬科物業贈送了一面「特殊錦旗」,上面寫著「幹啥啥不行,收錢第一名」。事件一經爆出便迅速發酵,並登上微博熱搜。9月13日,「喜提錦旗」的萬科物業發聲,稱已經申請退出小區物業工作,並表示:「時間是檢驗真偽的試金石,青山綠水,江湖再見。」 據搜狐網報道,這件事的起因是因為業主和物業在車位租賃費的價格問題上產生了分歧。公開資料顯示,涉事小區由上海中梁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子公司寧波石成置業有限公司開發,2017年首期開盤,2019年10月交付,分為高層和疊墅區,約730戶。交付前期開發商就已向寧波市鎮海區物價部門備案停車收費標準,備案表中明確表示中梁首府的車輛停放管理費標準分兩類:一是地下車位為360元/車位·月(其中330元/月為車位租賃費、30元/月為車位管理費)。二是臨時停車1小時內不收費;1-4小時每輛次2元;超過4小時,加收每4小時2元;不足4小時按4小時計算。 但是由於人防車位也位於住宅小區內,所以物業便根據市場行情調整了車位價格至240元/車位每月,並要求業主們在2020年8月29日前往物業服務中心前台租賃登記,人防車位採取固定方式,租賃期為半年或1年起租,租金需一次性付清。但是小區的業主們卻希望將車位租賃費價格下降至150元至180元之間,雙方對於收費價格標準沒有達成統一,7位業主便向物業遞交了錦旗,上面寫著:「幹啥啥不行,收錢第一名」。隨後,物業方也官方回應,確認了是因「收取地庫人防車位租賃費的問題」而被贈了錦旗。 萬科物業發布的擬辭任公告(圖片來源:微博截圖) 對於送錦旗一事,萬科物業於13日發布公告稱,經過網路發酵,多家物業公司紛紛收到各類造句錦旗,整個物業行業被吃瓜式捲入其中。因此 ,鑒於該事件已給物業行業造成的負面影響,物業擬向街道與小區業主大會提出申請,啟動退出中梁首府小區物業服務工作的程序。 對於萬科物業準備退出的決定,有的業主向媒體表示,小區服務積怨已久,車位只不過是引子。在寧波市網路民生服務平台民生e點通留言中也可以發現,關於中梁首府小區物業的投訴主要聚焦在違章搭建、垃圾遍地、保潔缺失等物業服務細項不作為等方面。還有業主留言稱,小區的人防車位開始招租,但很多業主還在裝修狀態,入住戶僅三分之一左右。沒有買車位和租車位的業主不準開車進小區,甚至連臨時停車也不被允許。 對於這次處於風口浪尖的物業公司,大部分網友都對其進行嘲諷。「原來很多物業真的如錦旗說的一樣阿!我這的寫字樓就是這樣,發揮的淋漓盡致。」「難道有說錯?很委屈嗎??物業公司?」「我也想給我們小區物業送一面這樣的錦旗,說的太貼切了!」也有網友認為「其實物業挺不好做的,不信換一家,可能還不如現在這個。」「等這個物業走了,萬一後續沒有新的物業公司來,那就尷尬了。」

女主睡的是我的床!自家別墅被侵佔變為電視劇拍攝地

近日,一則關於「別墅被侵佔拍劇」的話題在網上引發熱議。事件的當事人林女士一直在杭州生活,去年9月底她在家刷劇時卻意外發現自己多年未住的別墅竟成了某劇組的拍攝地。之後,林女士來到位於江蘇省寧波慈溪的私人別墅進行檢查後發現,屋內有很多傢具及設施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壞,而別墅的鑰匙除了自己也只有物業在幫忙保管。最終一怒之下,林女士將別墅前後期的兩個物業公司、開發商以及電視劇出品方告上法庭。目前該案件法院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電視劇情節與林女士別墅對比圖(圖片來源:微博視頻截圖合成) 據騰訊網的報導,這幢別墅是林女士2015年買下的,之後雖然一直在杭州工作和生活,但是考慮到長期不住的房子可能存在漏水或者其他需要維修的情況,林女士便與物業簽訂了《鑰匙保管協議》。這就意味了物業除了必要的維修,其他情況是不被允許進入屋內的。 而當林女士回到別墅清點時才發現,屋內一部電梯已經損壞無法啟動,指紋鎖損毀,奢侈品絲巾及全部地毯被污損,還有很多傢具被磨損,裝飾畫、投影、餐具等都不見了……在自己聯繫物業沒有得到正面回應,向電視劇出品方寄出律師函被拒收後,林女士無奈只得起訴:要求寧波影視、吾同物業以及愛奇藝播放平台三方向自己賠禮道歉以及連帶賠償相應損失約300萬元,這其中包括財產損失和侵犯隱私權。並要求寧波影視、愛奇藝全面停播、刪除侵權電視劇或者將劇中涉及別墅的鏡頭刪除。 林女士別墅中的地面損毀(圖片來源:微博視頻截圖) 其中寧波影視就是林女士看到的電視劇《我和我的兒女們》的出品方,但是其代理律師卻說,當時劇組了解到的情況是,這套別墅是開發商的樣板房,並且在拍攝期間持續發揮樣板房的作用,並沒有任何信息告訴他們此房已售。劇組工作人員與樓盤銷售人員和開發商溝通之後,被允許進駐拍攝了7天。在今年3月18日的第一次開庭審理中,寧波影視表示他們並不是唯一一家在別墅拍攝過的劇組。另一部《大約是愛》連續劇,也於2018年1月也在林女士的別墅里拍攝過,當時還付給物業6萬元場地費。 然後最讓人氣憤的物業公司和開發商,這兩家公司在起訴書中留的電話號碼竟然都是「空號」,而且在3月份上庭時,別墅不同時期的兩家物業公司均否認讓人劇組入駐拍攝,他們與電視片出品方的回復明顯是相反的,目前法院已經讓物業公司進行自證。 慈溪法院表示,因為此案件新追加了被告,現進行到證據交換階段。目前法院也不方便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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