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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民眾舉報人販拐賣嬰兒 反被湖南警方指認違法

日前,中國知名嬰兒拐賣追查者上官正義指控,他查出一起拐賣嬰兒的案件,並向警方提供線索。不想,他的行為遭到湖南警方的懲罰。警方不僅說他違法,還限制他三個多小時的自由,並沒收了他的手機。事件曝光後,當地警方才宣布救出3名嬰兒並逮捕4名嫌犯,但警方的做法已經引發大眾爭議。甚至有網友直指「警匪一家」。 據中央社報導,11月1日,上官正義在微博發文稱,他在卧底數天後,發現一個藏匿在湖南懷化的袁姓人販子,利用小紅書物色買賣嬰兒,每名嬰兒轉手可以獲利8萬元(人民幣,下同),並稱可以辦理出生證明,給嬰兒洗白身分。現在,自己已經掌握多名嬰兒被售賣的證據。他稱,案件極大,涉及多數犯罪人員,且涉及多個地區。目前,他已經報警了。 上官正義的帖文引髮網友稱讚。但在當天下午,上官正義再次發文稱,嬰兒被解救出來,並逮捕2名嫌犯。但是,懷化市鶴城區城南派出所所長卻指控他違法,並強制沒收他的2部手機,還指派數人看管他,他被限制了3個多小時的自由,連上廁所也不準。他氣憤表示,「我是舉報者,不是犯罪嫌疑人」。 上官正義還指控稱,在被限制的時候,懷化市公安局宣傳科長雖然稱會把手機歸還給自己,但鶴城區公安分局1名田姓主管的態度卻「極其惡劣,拒不歸還」。直到傍晚近6點,才把手機還給他。他稱,他會在未來,將相關錄音公布出來。另外,在同一時間,已有3名嬰兒被救出來了。 11月2日上午,上官正義進一步講述,當時,他去城南派出所報警,卻被所長指認「釣魚執法」,並搶走了他的手機,還以「配合調查」為由,派遣多名人員看管他,前後共拘禁他3個多小時。直到晚間,他才平安離開。 上官正義發布帖文和視頻後,引髮網友不滿,紛紛質疑懷化警方的做法,認為背後有貓膩,甚至有網友稱「警匪一家」。 在事件發酵後,懷化市鶴城區公安分局在2日下午發布警情通報稱,11月1日中午約12時接獲群眾(指上官正義)報警通報疑似販賣嬰兒犯罪線索,派出所「迅速出警,控制兩名犯罪嫌疑人」,並通知舉報人(指上官正義)「到公安機關配合調查」。 通報還稱,調查基本屬實後,該分局即成立專案組立案偵辦,截至1日晚間,已逮捕4名犯罪嫌疑人,成功解救3名嬰兒。而公安機關對侵犯婦女兒童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始終保持零容忍態度」,堅決依法打擊。對舉報人協助公安機關調查取證等情況,將全面調查核實,「依法依規」處理。 對於警方發布的通報,上官正義稱,通報指稱他舉報屬實,但派出所長卻在現場認定他違法、搶奪他手機、監視控制他長達3個多小時,不不許他上廁所。除此之外,鶴城分局的主管還拒絕歸還他的手機等。在他離開派出所後,懷化市方面沒有任何單位與他聯繫,說明他所遇到的不當情況。

悉尼路遇黑盒子和黃拖車,別碰手機,否則罰幾百刀!

澳洲遍布的手機檢測攝像頭嚴厲打擊駕車時使用手機,了解這些攝像頭的樣子,能幫你避免不必要的罰款。

官方《情況通報》,正成為知法違法的遮羞布

Part.1 前兩天,青海天峻縣法院在審理一起發回重審的刑事案件,被告律師在休庭時偶然發現,審判長的電腦上,一審、二審法院的領導們在微信群里遙控指導審判長進行庭審。 其中哈斯庭長直接給出了「口播文案」:「審判長現在說,僅是核實身份及訴訟權利,合議庭也相信翻譯人員能履行好職責。請尊重法庭的決定,服從法院的安排。」隨後他還補充:「硬氣點,不要隨意發言。」 對於這樣「掰碎了揉爛了嚼碎了,手把手、口對口」的指導,審判長竟然還能保持「獨立思考」,沒有把「硬氣點」這三個字也一起說了出去。 這件事曝光後,引起「國民驚詫」,因為上級法院指導下級法院審判,直接違法:違反了《憲法》、《刑訴法》規定的審判獨立原則,違反了《法官法》所規定的職業道德和紀律要求。 以往我們認為上級法院對下級法院的指導,可能是庭審前後的溝通,只能猜測,沒有證據。現在竟然現場直播,於是當場被「司法捉姦」了。 所謂獨立審判、司法公證,就這樣被他們玩弄。 但我今天要說的不是這個,而是指導方海西中級人民法院發出的《情況通報》。 網路圖片 這份情況通報的主要意思是,律師「違法捉姦」;律師和被告人把照片發到網上,讓我很沒面子;上級法院現場指導審判是符合規定的;當然我們也是有不對的地方,那就是「不規範」;你們再繼續說就是不遵守秩序了。 一個「不規範」,就把涉嫌違規違法給抹掉了。 所謂獨立審判、司法公證,又被他們玩弄了一次。 Part.2 我懷疑海西中院的通報,是「借鑒」了雲南箇舊市。 拍攝於5月10日的一段行車記錄儀視頻顯示,一輛車拐彎匯入道路後,從馬路旁衝出了5名身穿制服的執法人員,車輛減速時,一名執法人員直接撲到了車輛前機蓋上,隨後翻了個身,這時錄像中能明顯地聽到「啊啊……」的喊疼聲。 他碰瓷的演技,和很多老大爺一樣精湛,如不是有記錄儀,車主有怎能說得清楚呢?「妨礙公務」、「尋釁滋事」這些罪名,極可能就按在車主身上。 普通人碰瓷行為,妥妥的涉嫌詐騙、敲詐勒索、故意毀壞財務等等罪名。執法人員碰瓷,知法犯法,其後果更為嚴重。 英國哲學家培根說過:「如果普通人違法犯罪是污染了水流的話,那麼執法者違法犯罪就污染了水源。」 更可怕的是,箇舊執法人員違法,其目的是涉嫌「陷害」普通人。由人民授權的公權力被用於陷害人民,除了恐懼,我們又能怎樣呢? 隨後,箇舊調查組發了情況說明,主要內容是:張某(女)涉嫌非法營運,態度惡劣並辱罵執法人員;張某丈夫駕車(視頻中車輛)趕來,多次言語威脅執法人員,後又駕駛車輛欲掩護涉案車輛強行離開現場,執法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採取了「不當的」處理方式。 一個「不當」,就抹去了執法人員違法的嫌疑。 Part.3 我擔心,海西中院和箇舊政府的「情況通報」,已經成為權力機關應對執法人員知法違法時的一種「模式」。 這種模式包括以下要件。 一:指出受害者一方「情況惡劣」; 二:執法人員違法是迫不得已; 三:執法人員的違法行為被定義為「不規範」、「不當」; 四:必須加一句「不信謠、不傳謠」。 第一點是為了混淆視聽模糊焦點轉移矛盾,第二點是博得輿論同情,第三點是以退為進減輕責任,第四點是警告恐嚇,再繼續說就「網路不是法外之地」了。 比如前段時間內蒙古「鎮幹部阻擾春耕」一事,開魯縣官方的通報就包括:1、別人都交了新增的費用但他們不交;2、鎮幹部是執行政策;3、鎮幹部工作方式「不當」。 這個通報,把權力越界定性為「工作方式不當」,混淆了公權力介入承包戶與村集體的合同糾紛侵害當事一方利益的問題。 很可惜,開魯縣還沒有學會「不信謠不傳謠」警告。 按照這個思路,貴州省調查組對「女企業家討工程款被以刑化債」一事,可做這樣一個「情況通報」: 1:女企業家誇大工程欠款數額,以安裝定位器等手段惡意討薪; 2:經查六盤水有關方面依法展開債務化解工作; 3:六盤水警方在對待女企業家、律師維權時「工作不規範」; 4:媒體報道爭議事件需公正客觀,希望廣大人民群眾「不信謠不傳謠」。 當然,我只是舉個例子,我期待貴州省調查組歷經3個月還沒有出來的調查情況,是經得起檢驗的。 但是,以後很多違法事情被轉化成「不規範」,我們又能怎樣呢? 我想最可能的結果是,律師即使在休庭時也不能拍照、更不能拍審判長的電腦、審判長的微信群要及時退出、提高執法人員的演技水平和說話水平,這樣就逐漸規範起來了吧。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風慢慢

澳政府強制疫苗違法或面索賠!新冠疫苗或引13種嚴重風險

澳政府被判強制新冠疫苗違法,或面大規模索賠!專家承認疫苗副作用嚴重。

面對鏡頭 北京女高管叫囂「違法解除合同」震驚網路

1月6日,視頻「公司女高管態度囂張違法開除員工」在網路熱傳,雖然視頻中沒有講述整個事件的全過程,但女高管在面對鏡頭的情況下的囂張態度,引發一片嘩然。有網友直言「面對鏡頭且如此囂張,不敢想像在私底下是什麼樣子!」

新州州長警告 紀念恐怖分子違反聯邦法律

新州州長Chris Minns 敦促公眾牢記,為恐怖分子慶祝或紀念他們的死亡可能會違反有關禁止恐怖主義和暴力的聯邦法律。

印度控小米違法 沒收逾48億資金

據中國南方都市報12日報導,印度負責偵辦金融犯罪的機構近日指控,小米印度分公司、公司負責人及3家銀行違反「外匯管理法」,並沒收小米資金人民幣48億100萬元。 報導說,印度中央執法局聲稱,這家中國手機業者的印度分公司與負責人涉嫌非法轉移資金,而3家銀行被盯上,則是未執行盡職調查和取得必要文件,卻放行專利費的款項匯出境外。 即因如此,小米存放於銀行,總計高達555億1,000萬盧比(約合人民幣48億1,000萬元)的資金被凍結,如此形同被正式沒收。 小米2014年進軍印度市場,僅歷時短短3年,2017年小米在當地市佔率即躍居第1,當時小米曾宣布5年內要砸10億美元,投資百家印度新創公司的計劃。 不過就在5年計劃接近尾聲之際,執法機構突然對小米印度分支下重手。去年5月間,印度反洗錢執行局也曾指控小米及印度子公司,違反外匯管理法。 當時印度反洗錢執行局指控,小米集團自2015年起以支付版權費的名義,匯款給海外3家實體,以致小米子公司的帳戶資產被扣押,集團雖然提申訴,但當地卡納塔卡省(Karnataka)高等法院今年4月21日駁回。 印度當局指出,無論是小米印度還是合約商,均未把小米印度支付的「特許權使用費金額」,計入進口商品的評估價值,明顯違反印度「海關法」等規定。

中國催收巨頭宣布停業 179員工被警方帶走

中國催收巨頭湖南永雄資產管理集團今天宣布停業,並透露旗下4家分公司共179名員工近期相繼被安徽警方帶走調查,其中3人涉嫌尋釁滋事罪被批准逮捕。永雄集團此前催收帳款迭遭投訴。 據陸媒紅星新聞,永雄集團25日凌晨在其微信公眾號發布「告全體員工書」,稱集團決定從今日起停業,相關部門將與大家一起商討善後事宜。 「告全體員工書」透露,4月3日、4月10日和5月19日,安徽警方跨省執法,相繼介入集團4家分公司調查,共將179名員工強制帶往安徽,並分別採取監視居住、取保候審、刑事拘留、逮捕等刑事強制措施。目前,共有3名員工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批捕。 永雄集團未透露分公司被調查的原因,只強調絕對不存在公司違法犯罪行為。 報導引述安徽省公安廳相關部門今天表示,該案件正在偵辦過程中。 據北京青年報,一直以來,催收企業都處於輿論的風口浪尖,永雄集團也不例外。截至5月22日,永雄集團在黑貓投訴平台的投訴量達到153件,其中包括簡訊威脅、電話轟炸、暴露通訊錄、騷擾他人等。 永雄集團2014年4月成立後,業務蒸蒸日上,躍為中國最大的催收公司。其業務以銀行信用卡逾期催收服務為主,小額不良消費貸款催收服務為輔,還涉及民間借貸催收服務。 2019年,永雄集團計劃赴美上市,引發市場關注。當時的招股書顯示,截至2019年6月30日,永雄集團在國內29個城市的運營中心擁有1萬915名全職催收人員,占其員工95.0%。其中還有1,109名具備多年催收經驗並有資格與債務人進行直接談判的催收專家。 赴美上市前,永雄集團2019年上半年的營收人民幣5.15億元(約新台幣22.5億元),年增75.8%,但凈利潤3,233萬元,下降32%。其後,永雄集團的赴美上市計劃並未成功。 永雄集團在「告全體員工書」透露,其員工正在大量流失,「員工從新冠疫情前的1.7萬人,降至疫情結束後的7,000人,經此事件後又陡降至2,000人。」 報導引述永雄集團一名前員工24日稱,永雄全國十多家分公司都撤了,現在就剩4家。

陸男將骨灰撒入大海被抓 網嘆:生不起死不起

中國福建省一名男子搭漁船出海,將過世20年的父親骨灰撒向大海,最終被警察帶走調查。消息傳出後引起大量網民感嘆,有人說現在「生不起,死不起,連骨灰都沒地方撒!」還有人說,「果然是礦啊,礦渣都不讓亂扔」。 近日,一則關於「男子私自將父親骨灰撒入大海被抓」的新聞上了熱搜。 這名男子的父親20年前去世,因墓地使用權只有20年,他沒有錢續費,骨灰會被移出墓地,因而萌生將父親骨灰撒入大海的想法。之後他到福州泉州附近的海域,請求漁民帶他出海,起初漁民拒絕,其後拗不過男子軟磨硬泡,鬆口答應帶他在周邊海域遊玩。 不過,該男手抱方形盒,漁民心有疑慮要求檢查。男子不讓檢查,不斷解釋說不是違禁品。但漁民堅持查看,發現盒內裝的是骨灰,憤而要求男子下船,但該男強行將骨灰撒入大海,雙方爆發衝突,最後男子被趕到現場的警方帶走調查。 消息傳出後,有網民為國家「辯解」稱,「國家早有規定,公民不得私自撒骨灰入大海,否則會處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最低罰款1,000元,必須先去民政部門申請預約交了海葬費,按照流程照指定海域撒才可以,說是怕影響海洋生態平衡!」 「海葬雖然也要花錢,但還是有一些優勢的,它能夠最大限度的為後代減輕負擔,將骨灰撒向大海從此一了百了,不再擔心身後事,我們不用擔心墓地到期後,自己的骨灰會被移出墓地,後代也不用再為每年繳納墓地的租金而發愁。」 還有律師網民稱,「之所以國家對海葬有如此繁複的規定,其實是為了保障海葬活動的順利進行,防止有人藉助海葬『夾帶私貨』,比如違法分子處理非正常死亡的遺體之類的事情」。 網民感嘆「礦渣都不讓亂扔」 然而,這則新聞引發更多的網民感嘆,「我只是把骨灰撒入海里,招誰惹誰了?」「墓地買不起,想著把骨灰撒海里,這樣不影響誰吧,還經濟實惠又環保,可是這樣又違法,現在真是連死都死不起了!」「生不起,死不起,連骨灰都沒地方撒!」 「果然是礦啊,礦渣都不讓亂扔」 「骨灰應該比垃圾環保的吧,扔垃圾都沒違法呢」 「海是國家的,國家是   …」「國家是他們的。」 「民政局:說人話,就是先交錢,再處理骨灰,而且獨此一家,別無分店!你滴明白?」 「它們急了,必須把買墓地變成像買房一樣,成為剛需」 「沒給土匪交保護費而已。付了你就是合法的」 「直接禁海多好」 「人權呢,是不是我上個廁所你也得管」 「管。呼吸稅都有代表在提。」 「看樣子是要把宇宙都管起來的節奏。」 「連埋的地方都沒有了」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交了錢,就不影響生態平衡了」。「北京免費海葬已排到2025年!海葬背後:費用從0到13800元,海葬並不等於私自把骨灰倒向大海 [視頻]」。 「能不能生前就申請,我好把批文裱起來掛牆上」。 「我在死前給無人機程式設計,讓它在我火化後抓取骨灰盒,投入大海。」「可別 bug 了!」 「反正哪個海都一樣,投到中南海去」 「死了還要被割一刀」 「我打算弄個氣象氣球,掛著骨灰隨風飄散」 「其實也不用海葬,留在火葬廠就好了,告訴它們不用挑骨灰給親友」 「先人遺願死後遊覽一次大海,帶先人骨灰去看海,不小心掉海里了,請民政部幫忙打撈骨灰」 「帶骨灰罈去公海轉一圈,回來被查就說風浪大弄丟了,可行不?」 拒買骨灰盒 北大教授兒用塑料袋裝父親骨灰 這則新聞同時引人聯想到1月發生的熱點事件:北大教授的兒子拒買骨灰盒,用塑料袋裝走父親骨灰。 這名北大教授的兒子發現最便宜的骨灰盒也要索價7,000元後,拒絕買骨灰盒,選擇用塑膠袋裝走父親的骨灰。 當時殯儀館工作人員疑似嘲諷說:「這是你父親的最後一程了,你不會連個好一點的骨灰盒都捨不得給你父親買吧?」 兒子說,父親在世時,他已盡了孝道,父親也安度了晚年,要殯儀館莫用孝道綁架別人來銷售其天價產品,指這種行為才是真的缺德。 事情傳開後,眾多網民力挺這位兒子。 北大教授兒拒買骨灰盒,用塑料袋裝父親骨灰。(網路圖片)  

昆州亞裔媽媽用衣架打3歲兒子被起訴

昆州一名母親周三(2月3日)承認用衣架毆打蹣跚學步的兒子,並稱由於文化差異,自己不知道打孩子的行為是違法的。 據信使郵報報道,在布里斯本的Pine Rivers治安法院周三庭審中,一名擁有2個孩子的母親因暴力管教行遭到起訴,這名母親為了管教孩子,在2020年年底曾多次用塑料衣架打3歲兒子的腿。當她將兒子送到託兒所時被問及孩子腿上的紅色傷痕,她向託兒所員工解釋稱孩子一直在胡鬧,導致她上班遲到了。 這位母親承認毆打了兒子,並對其造成人身傷害。這位母親告訴地方法官Melanie Ho,她在馬來西亞的嚴峻成長經歷讓她有這樣的觀念,將孩子鎖在房間里,或者用衣架管教孩子被認為是正常的家庭管教做法,她不知道這在澳洲是「不可接受的」。 Ho表示,她相信這位忙碌工作的母親不會再次犯罪。 檢察官表示,這位母親的行為被認為是「過度的家庭管教行為」,而不是虐待,並且她沒有犯罪前科記錄。 該名女子現已報名參加Triple P正向育兒課程,並被要求繳交12個月1,000澳元的良好行為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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