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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知名婴儿拐卖追查者上官正义指控,他查出一起拐卖婴儿的案件,并向警方提供线索。不想,他的行为遭到湖南警方的惩罚。警方不仅说他违法,还限制他三个多小时的自由,并没收了他的手机。事件曝光后,当地警方才宣布救出3名婴儿并逮捕4名嫌犯,但警方的做法已经引发大众争议。甚至有网友直指“警匪一家”。 据中央社报导,11月1日,上官正义在微博发文称,他在卧底数天后,发现一个藏匿在湖南怀化的袁姓人贩子,利用小红书物色买卖婴儿,每名婴儿转手可以获利8万元(人民币,下同),并称可以办理出生证明,给婴儿洗白身分。现在,自己已经掌握多名婴儿被售卖的证据。他称,案件极大,涉及多数犯罪人员,且涉及多个地区。目前,他已经报警了。 上官正义的帖文引发网友称赞。但在当天下午,上官正义再次发文称,婴儿被解救出来,并逮捕2名嫌犯。但是,怀化市鹤城区城南派出所所长却指控他违法,并强制没收他的2部手机,还指派数人看管他,他被限制了3个多小时的自由,连上厕所也不准。他气愤表示,“我是举报者,不是犯罪嫌疑人”。 上官正义还指控称,在被限制的时候,怀化市公安局宣传科长虽然称会把手机归还给自己,但鹤城区公安分局1名田姓主管的态度却“极其恶劣,拒不归还”。直到傍晚近6点,才把手机还给他。他称,他会在未来,将相关录音公布出来。另外,在同一时间,已有3名婴儿被救出来了。 11月2日上午,上官正义进一步讲述,当时,他去城南派出所报警,却被所长指认“钓鱼执法”,并抢走了他的手机,还以“配合调查”为由,派遣多名人员看管他,前后共拘禁他3个多小时。直到晚间,他才平安离开。 上官正义发布帖文和视频后,引发网友不满,纷纷质疑怀化警方的做法,认为背后有猫腻,甚至有网友称“警匪一家”。 在事件发酵后,怀化市鹤城区公安分局在2日下午发布警情通报称,11月1日中午约12时接获群众(指上官正义)报警通报疑似贩卖婴儿犯罪线索,派出所“迅速出警,控制两名犯罪嫌疑人”,并通知举报人(指上官正义)“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 通报还称,调查基本属实后,该分局即成立专案组立案侦办,截至1日晚间,已逮捕4名犯罪嫌疑人,成功解救3名婴儿。而公安机关对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打击。对举报人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等情况,将全面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处理。 对于警方发布的通报,上官正义称,通报指称他举报属实,但派出所长却在现场认定他违法、抢夺他手机、监视控制他长达3个多小时,不不许他上厕所。除此之外,鹤城分局的主管还拒绝归还他的手机等。在他离开派出所后,怀化市方面没有任何单位与他联系,说明他所遇到的不当情况。
Part.1 前两天,青海天峻县法院在审理一起发回重审的刑事案件,被告律师在休庭时偶然发现,审判长的电脑上,一审、二审法院的领导们在微信群里遥控指导审判长进行庭审。 其中哈斯庭长直接给出了“口播文案”:“审判长现在说,仅是核实身份及诉讼权利,合议庭也相信翻译人员能履行好职责。请尊重法庭的决定,服从法院的安排。”随后他还补充:“硬气点,不要随意发言。” 对于这样“掰碎了揉烂了嚼碎了,手把手、口对口”的指导,审判长竟然还能保持“独立思考”,没有把“硬气点”这三个字也一起说了出去。 这件事曝光后,引起“国民惊诧”,因为上级法院指导下级法院审判,直接违法:违反了《宪法》、《刑诉法》规定的审判独立原则,违反了《法官法》所规定的职业道德和纪律要求。 以往我们认为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指导,可能是庭审前后的沟通,只能猜测,没有证据。现在竟然现场直播,于是当场被“司法捉奸”了。 所谓独立审判、司法公证,就这样被他们玩弄。 但我今天要说的不是这个,而是指导方海西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情况通报》。 网络图片 这份情况通报的主要意思是,律师“违法捉奸”;律师和被告人把照片发到网上,让我很没面子;上级法院现场指导审判是符合规定的;当然我们也是有不对的地方,那就是“不规范”;你们再继续说就是不遵守秩序了。 一个“不规范”,就把涉嫌违规违法给抹掉了。 所谓独立审判、司法公证,又被他们玩弄了一次。 Part.2 我怀疑海西中院的通报,是“借鉴”了云南个旧市。 拍摄于5月10日的一段行车记录仪视频显示,一辆车拐弯汇入道路后,从马路旁冲出了5名身穿制服的执法人员,车辆减速时,一名执法人员直接扑到了车辆前机盖上,随后翻了个身,这时录像中能明显地听到“啊啊……”的喊疼声。 他碰瓷的演技,和很多老大爷一样精湛,如不是有记录仪,车主有怎能说得清楚呢?“妨碍公务”、“寻衅滋事”这些罪名,极可能就按在车主身上。 普通人碰瓷行为,妥妥的涉嫌诈骗、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务等等罪名。执法人员碰瓷,知法犯法,其后果更为严重。 英国哲学家培根说过:“如果普通人违法犯罪是污染了水流的话,那么执法者违法犯罪就污染了水源。” 更可怕的是,个旧执法人员违法,其目的是涉嫌“陷害”普通人。由人民授权的公权力被用于陷害人民,除了恐惧,我们又能怎样呢? 随后,个旧调查组发了情况说明,主要内容是:张某(女)涉嫌非法营运,态度恶劣并辱骂执法人员;张某丈夫驾车(视频中车辆)赶来,多次言语威胁执法人员,后又驾驶车辆欲掩护涉案车辆强行离开现场,执法人员在紧急情况下采取了“不当的”处理方式。 一个“不当”,就抹去了执法人员违法的嫌疑。 Part.3 我担心,海西中院和个旧政府的“情况通报”,已经成为权力机关应对执法人员知法违法时的一种“模式”。 这种模式包括以下要件。 一:指出受害者一方“情况恶劣”; 二:执法人员违法是迫不得已; 三: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被定义为“不规范”、“不当”; 四:必须加一句“不信谣、不传谣”。 第一点是为了混淆视听模糊焦点转移矛盾,第二点是博得舆论同情,第三点是以退为进减轻责任,第四点是警告恐吓,再继续说就“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了。 比如前段时间内蒙古“镇干部阻扰春耕”一事,开鲁县官方的通报就包括:1、别人都交了新增的费用但他们不交;2、镇干部是执行政策;3、镇干部工作方式“不当”。 这个通报,把权力越界定性为“工作方式不当”,混淆了公权力介入承包户与村集体的合同纠纷侵害当事一方利益的问题。 很可惜,开鲁县还没有学会“不信谣不传谣”警告。 按照这个思路,贵州省调查组对“女企业家讨工程款被以刑化债”一事,可做这样一个“情况通报”: 1:女企业家夸大工程欠款数额,以安装定位器等手段恶意讨薪; 2:经查六盘水有关方面依法展开债务化解工作; 3:六盘水警方在对待女企业家、律师维权时“工作不规范”; 4:媒体报道争议事件需公正客观,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不信谣不传谣”。 当然,我只是举个例子,我期待贵州省调查组历经3个月还没有出来的调查情况,是经得起检验的。 但是,以后很多违法事情被转化成“不规范”,我们又能怎样呢? 我想最可能的结果是,律师即使在休庭时也不能拍照、更不能拍审判长的电脑、审判长的微信群要及时退出、提高执法人员的演技水平和说话水平,这样就逐渐规范起来了吧。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风慢慢
据中国南方都市报12日报导,印度负责侦办金融犯罪的机构近日指控,小米印度分公司、公司负责人及3家银行违反“外汇管理法”,并没收小米资金人民币48亿100万元。 报导说,印度中央执法局声称,这家中国手机业者的印度分公司与负责人涉嫌非法转移资金,而3家银行被盯上,则是未执行尽职调查和取得必要文件,却放行专利费的款项汇出境外。 即因如此,小米存放于银行,总计高达555亿1,000万卢比(约合人民币48亿1,000万元)的资金被冻结,如此形同被正式没收。 小米2014年进军印度市场,仅历时短短3年,2017年小米在当地市占率即跃居第1,当时小米曾宣布5年内要砸10亿美元,投资百家印度新创公司的计划。 不过就在5年计划接近尾声之际,执法机构突然对小米印度分支下重手。去年5月间,印度反洗钱执行局也曾指控小米及印度子公司,违反外汇管理法。 当时印度反洗钱执行局指控,小米集团自2015年起以支付版权费的名义,汇款给海外3家实体,以致小米子公司的帐户资产被扣押,集团虽然提申诉,但当地卡纳塔卡省(Karnataka)高等法院今年4月21日驳回。 印度当局指出,无论是小米印度还是合约商,均未把小米印度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金额”,计入进口商品的评估价值,明显违反印度“海关法”等规定。
中国催收巨头湖南永雄资产管理集团今天宣布停业,并透露旗下4家分公司共179名员工近期相继被安徽警方带走调查,其中3人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批准逮捕。永雄集团此前催收帐款迭遭投诉。 据陆媒红星新闻,永雄集团25日凌晨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告全体员工书”,称集团决定从今日起停业,相关部门将与大家一起商讨善后事宜。 “告全体员工书”透露,4月3日、4月10日和5月19日,安徽警方跨省执法,相继介入集团4家分公司调查,共将179名员工强制带往安徽,并分别采取监视居住、取保候审、刑事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目前,共有3名员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批捕。 永雄集团未透露分公司被调查的原因,只强调绝对不存在公司违法犯罪行为。 报导引述安徽省公安厅相关部门今天表示,该案件正在侦办过程中。 据北京青年报,一直以来,催收企业都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永雄集团也不例外。截至5月22日,永雄集团在黑猫投诉平台的投诉量达到153件,其中包括简讯威胁、电话轰炸、暴露通讯录、骚扰他人等。 永雄集团2014年4月成立后,业务蒸蒸日上,跃为中国最大的催收公司。其业务以银行信用卡逾期催收服务为主,小额不良消费贷款催收服务为辅,还涉及民间借贷催收服务。 2019年,永雄集团计划赴美上市,引发市场关注。当时的招股书显示,截至2019年6月30日,永雄集团在国内29个城市的运营中心拥有1万915名全职催收人员,占其员工95.0%。其中还有1,109名具备多年催收经验并有资格与债务人进行直接谈判的催收专家。 赴美上市前,永雄集团2019年上半年的营收人民币5.15亿元(约新台币22.5亿元),年增75.8%,但净利润3,233万元,下降32%。其后,永雄集团的赴美上市计划并未成功。 永雄集团在“告全体员工书”透露,其员工正在大量流失,“员工从新冠疫情前的1.7万人,降至疫情结束后的7,000人,经此事件后又陡降至2,000人。” 报导引述永雄集团一名前员工24日称,永雄全国十多家分公司都撤了,现在就剩4家。
中国福建省一名男子搭渔船出海,将过世20年的父亲骨灰撒向大海,最终被警察带走调查。消息传出后引起大量网民感叹,有人说现在“生不起,死不起,连骨灰都没地方撒!”还有人说,“果然是矿啊,矿渣都不让乱扔”。 近日,一则关于“男子私自将父亲骨灰撒入大海被抓”的新闻上了热搜。 这名男子的父亲20年前去世,因墓地使用权只有20年,他没有钱续费,骨灰会被移出墓地,因而萌生将父亲骨灰撒入大海的想法。之后他到福州泉州附近的海域,请求渔民带他出海,起初渔民拒绝,其后拗不过男子软磨硬泡,松口答应带他在周边海域游玩。 不过,该男手抱方形盒,渔民心有疑虑要求检查。男子不让检查,不断解释说不是违禁品。但渔民坚持查看,发现盒内装的是骨灰,愤而要求男子下船,但该男强行将骨灰撒入大海,双方爆发冲突,最后男子被赶到现场的警方带走调查。 消息传出后,有网民为国家“辩解”称,“国家早有规定,公民不得私自撒骨灰入大海,否则会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最低罚款1,000元,必须先去民政部门申请预约交了海葬费,按照流程照指定海域撒才可以,说是怕影响海洋生态平衡!” “海葬虽然也要花钱,但还是有一些优势的,它能够最大限度的为后代减轻负担,将骨灰撒向大海从此一了百了,不再担心身后事,我们不用担心墓地到期后,自己的骨灰会被移出墓地,后代也不用再为每年缴纳墓地的租金而发愁。” 还有律师网民称,“之所以国家对海葬有如此繁复的规定,其实是为了保障海葬活动的顺利进行,防止有人借助海葬‘夹带私货’,比如违法分子处理非正常死亡的遗体之类的事情”。 网民感叹“矿渣都不让乱扔” 然而,这则新闻引发更多的网民感叹,“我只是把骨灰撒入海里,招谁惹谁了?”“墓地买不起,想著把骨灰撒海里,这样不影响谁吧,还经济实惠又环保,可是这样又违法,现在真是连死都死不起了!”“生不起,死不起,连骨灰都没地方撒!” “果然是矿啊,矿渣都不让乱扔” “骨灰应该比垃圾环保的吧,扔垃圾都没违法呢” “海是国家的,国家是 …”“国家是他们的。” “民政局:说人话,就是先交钱,再处理骨灰,而且独此一家,别无分店!你滴明白?” “它们急了,必须把买墓地变成像买房一样,成为刚需” “没给土匪交保护费而已。付了你就是合法的” “直接禁海多好” “人权呢,是不是我上个厕所你也得管” “管。呼吸税都有代表在提。” “看样子是要把宇宙都管起来的节奏。” “连埋的地方都没有了”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交了钱,就不影响生态平衡了”。“北京免费海葬已排到2025年!海葬背后:费用从0到13800元,海葬并不等于私自把骨灰倒向大海 [视频]”。 “能不能生前就申请,我好把批文裱起来挂墙上”。 “我在死前给无人机程式设计,让它在我火化后抓取骨灰盒,投入大海。”“可别 bug 了!” “反正哪个海都一样,投到中南海去” “死了还要被割一刀” “我打算弄个气象气球,挂著骨灰随风飘散” “其实也不用海葬,留在火葬厂就好了,告诉它们不用挑骨灰给亲友” “先人遗愿死后游览一次大海,带先人骨灰去看海,不小心掉海里了,请民政部帮忙打捞骨灰” “带骨灰坛去公海转一圈,回来被查就说风浪大弄丢了,可行不?” 拒买骨灰盒 北大教授儿用塑料袋装父亲骨灰 这则新闻同时引人联想到1月发生的热点事件:北大教授的儿子拒买骨灰盒,用塑料袋装走父亲骨灰。 这名北大教授的儿子发现最便宜的骨灰盒也要索价7,000元后,拒绝买骨灰盒,选择用塑胶袋装走父亲的骨灰。 当时殡仪馆工作人员疑似嘲讽说:“这是你父亲的最后一程了,你不会连个好一点的骨灰盒都舍不得给你父亲买吧?” 儿子说,父亲在世时,他已尽了孝道,父亲也安度了晚年,要殡仪馆莫用孝道绑架别人来销售其天价产品,指这种行为才是真的缺德。 事情传开后,众多网民力挺这位儿子。 北大教授儿拒买骨灰盒,用塑料袋装父亲骨灰。(网路图片)
昆州一名母亲周三(2月3日)承认用衣架殴打蹒跚学步的儿子,并称由于文化差异,自己不知道打孩子的行为是违法的。 据信使邮报报道,在布里斯本的Pine Rivers治安法院周三庭审中,一名拥有2个孩子的母亲因暴力管教行遭到起诉,这名母亲为了管教孩子,在2020年年底曾多次用塑料衣架打3岁儿子的腿。当她将儿子送到托儿所时被问及孩子腿上的红色伤痕,她向托儿所员工解释称孩子一直在胡闹,导致她上班迟到了。 这位母亲承认殴打了儿子,并对其造成人身伤害。这位母亲告诉地方法官Melanie Ho,她在马来西亚的严峻成长经历让她有这样的观念,将孩子锁在房间里,或者用衣架管教孩子被认为是正常的家庭管教做法,她不知道这在澳洲是“不可接受的”。 Ho表示,她相信这位忙碌工作的母亲不会再次犯罪。 检察官表示,这位母亲的行为被认为是“过度的家庭管教行为”,而不是虐待,并且她没有犯罪前科记录。 该名女子现已报名参加Triple P正向育儿课程,并被要求缴交12个月1,000澳元的良好行为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