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 網暴
因為網民們堅持不懈鍥而不捨不死不休地舉報江秋蓮(在日本被害女留學生江歌之母)涉嫌詐捐、逃稅,山東青島市即墨區專門為此成立了一個聯合調查組,並發布了超詳細的情況通報。 網路圖片 (插播一句感慨:要是那些涉及公權力的事件調查報告也有這麼清晰詳盡就好了) 通報一共涉及六點,我用大腦智能幫大家總結了重點: 江秋蓮累計獲得捐款411萬,用於處理女兒江歌后事及訴訟事宜支出275萬,向社會捐贈90萬,略有結餘,但不存在騙捐情形。 江秋蓮的公司(用於經營自媒體)未發現稅務問題。 其不存在用POS機代刷套現問題。 其因拆遷獲得回遷房及補償款合理合法。 對其侵佔同村五保戶宅基地的舉報不屬實。 江秋蓮曾借身份證給同村婦女用來超(當時)計劃生育政策生育一子並落戶。江秋蓮在戶籍上有個兒子屬實,但孩子不是她生的,也不是她在養。 前面5點涉及公共利益以及涉嫌違法犯罪,當地政府和公安機關出面調查公布實情是合理的。但這第6點,屬實是令人費解: 網民們是出於八卦和私仇關心江秋蓮有沒有隱瞞生育一個兒子,你們作為政府摻和進去算怎麼回事呢?查了也就算了,還把調查結果公布出來,有沒有考慮過市民的隱私權益呢? 要說江秋蓮在這方面也是真的慘,一個人被計劃生育傷害了兩次: 第一次,因為計劃生育政策的緣故,只有江歌這一個女兒。女兒因刑事案件被害之後,她就陷入了孤苦無依的境地。中年喪子(女),也是中國超百萬失獨家庭共同的遭遇和困境。 第二次,還是因計劃生育政策的緣故,江秋蓮當年助人解困的做法,在多年之後成了網民持續不斷攻擊、羞辱她的「把柄」。 世間悲苦,莫過於此。 其實真要說起來,江秋蓮當年借身份證給同村人「超生」的做法,在全國各地都是普遍存在的,我自己所知道的就有超過3家。當然,相關政策一天沒有平反,你打死我都不會把這些姓名說出來。 這種無奈的做法,在真實世界中普遍都是被理解、被同情的,當年有人願意頂著風險配合這些做法的,也都會被當成善舉、義舉。 地方政府部門現在要去追究當年的「計生違規行為」個案,我個人是堅定反對的。有些網民以此為把柄去攻擊辱罵江秋蓮,我個人是堅定反對的。 當然,我個人並不喜歡江秋蓮攻擊性很強的公共表達風格,不贊同她在處理女兒後事與訴訟中的某些做法,但這些都與我無關,也與公共利益無關。 我所關心的是,一個失獨的母親,不應該再因當年計劃生育政策的遺留問題而受到攻擊羞辱,這是不人道的,更是助紂為虐的。 祝願江秋蓮早日從女兒去世的痛苦和綿延不絕的餘波中走出來,做回江秋蓮自己。 全文轉自微信公眾號基本常識
抽刀向小學生的仇恨是怎麼來的?當然是社會環境孕育的。 社會上瀰漫的戾氣是怎麼來的?當然是從小教育出來的。 視頻里這位小女孩,因為弟弟喜歡奧特曼而情緒激動崩潰哭泣,揪著弟弟的衣領把他推倒在地,並大聲斥責: 你為什麼天天記奧特曼,不記中國發生的大事呢?記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那一天! 小女孩聲嘶力竭地向家人宣告:中國是最安全的國家,沒有之一! 視頻截圖 還有被訓練到「火眼金睛」的小學生,會把數學練習冊封面裡的大紅圈當作是旭日旗的滲透。 視頻截圖 小學生認為,封面背景里隱約有一座山峰的虛影,顯然是富士山的植入。 還有一位自稱博士媽媽發布的視頻,孩子為表達愛國,把家裡的農夫山泉桶裝水拿來作為擋門的廢物,沒事就要踢兩下,因為它不愛國。 還有對祖國的懷有無限驕傲的小學生,為了讓家人接受中國是最厲害的國家,指著爸爸鼻子命令道: 給我說5遍!中國最厲害! 視頻截圖 還有某幼兒園,拿『炸藥包』給孩子們做遊戲,荒誕中透出一絲毛骨悚然。 抱歉,我也知道把這些視頻一次性放出來劑量太大,我每看一條都心疼,肺疼,肝疼…… 這幾天,我們都見證了一個仇恨瀰漫的社會將結出怎樣的苦果。雖然很痛,但絕對很有必要切開爛瘡給大家看看,看看我們的下一代接受的是怎樣的教育,看看仇恨如何在孩子們的小小花園裡生根發芽。 放出這些視頻,絕不是要引導大家網暴這些孩子,恰恰相反,這些看起來戾氣極重苦大仇深的孩子,本身就是最可憐的仇恨教育受害者。 這些孩子沒有被教育以人為本的價值觀,沒有被教育身為人的正常情感,是家長欠他們的,是教育系統欠他們的,是包括你和我在內每個人的錯。 放任孩子被仇恨教育荼毒,是我們每一個人的罪過。 全文轉自微信公眾號建設性意見
中國山東的濟南電子機械工程學校,今年3月底發生一起校外人員與學生間的衝突事件,一名男同學遭到刑拘。陸媒紅星新聞記者祁彪對事件進行了調查報導。惟該報導疑引發警方不滿,故意在網路上散播對祁彪「潑髒水」的文章,企圖引導網民對祁彪「網暴」。警方的企圖被網民發現後,引發輿論批評。 公眾號「46仔元氣生活」6月20日發布文章「為錢財編造假新聞!紅星新聞記者祁彪被曝」,開頭便指向一個微博話題「紅星欠濟南一個道歉」,還稱該記者做的是「有償報導、虛假新聞」,並羅列紅星新聞過去對一些熱點事件的報導,但這些報導並非記者祁彪采寫。 該文發表第二天(21日)下午,便有數萬人次閱讀。轉發該文者包括:微博網民「用戶6798257762改變」(昔日所發內容多為涉警新聞、政法工作按贊和轉發),以及警方官方帳號、實名認證的藍V「呼倫貝爾網警」。 不過,這些轉發動作被網民質疑為企圖引導網民對記者祁彪進行「網暴」。一張網傳的對話擷圖顯示,「警方讓他們自己人轉」該文章,隨後的回應者說,「警方發動網暴?」 (網路擷圖/看傳媒合成) 大陸微信公眾號「just law」發文分析指,該文章疑為警務人員或相關工作者的「馬甲號」,多次轉發被微博官方認定為違規的內容。 馬甲號,又稱虛擬帳號,指在網路上的論壇、BBS、遊戲等地,一個人同時擁有的其他的用戶帳號。 網民紛紛對相關現象提出批評,「警方不應該轉這樣的報導」、「官媒被盜號了嗎?這種帶節奏自媒體文章也轉?」、「作為網警不需要對發布的內容盡核實義務,是吧?」、「警方可以轉自媒體引導網暴的文章?還是這個號是官方號?」「頂著藍V官號轉發憑空捏造的謠言,真有你的,看看信源是啥?一個發色情笑話的境外網站。」 目前,涉事文章「已被作者刪除」。 6月22日,大陸微信公眾號「just law」發文:紅星新聞刊發監督報導後,疑有警方「馬甲號」對記者「網暴」潑髒水。 文章說明事件起因為,紅星新聞報導濟南電子機械工程學校3月31日晚發生一起校外人員與學生間的衝突事件。多位知情人向記者祁彪透露,3名醉漢假裝外賣小哥戲弄一名女同學,被3名男同學制止,雙方爆發口角。隨後3名醉漢闖入學校,其中一人掐住男同學小超(化名)的脖子,小超揮拳反擊,該醉漢倒地。 後來雙方在趕到現場的警方處理下,簽了和解協議。但事發第二天(4月1日),小超的父親收到濟南市公安局高新技術開發區分局的拘留通知書,稱小超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刑事拘留。 小超的父親告訴記者,是醉漢先動手打小超,小超揮拳反擊屬於正當防衛。 之後紅星新聞針對小超遭刑拘一事發表一篇題為「學生遭醉漢掐脖反擊致對方倒地被刑拘,家屬稱系正當防衛」的調查報導。當地警方面對記者採訪,回應稱,「案件正在偵查中,不方便對外透露辦理情況。」 just law分析說,紅星新聞記者祁彪在報導中,採訪了多位相關人員,以還原和相互佐證當事人家屬對事件的描述,並聯繫了涉事的女學生、傷者家屬、辦案警方等,以求達到更接近事實和真相的目的。 此外,相關報導也刊出警方出具的《拘留通知書》等司法文書,再次印證事發和新進展;同時引入案外法律人解讀,以探討涉正當防衛的普法話題。從新聞的倫理方面說,記者祁彪的報導「沒毛病」。 隨著媒體曝光事件,小超4月16日被取保候審。 6月6日,濟南市公安局通報其對上述案事件「提級辦理」後的偵查情況。通報稱,經審查認為,孟某某等人系在曾某明等3人與女生未發生直接衝突且均已離開現場的情況下,辱罵他人、扔擲土塊,不存在「制止調戲女生」的情形,超出「防衛的必要限度」。 隨後便出現公眾號「46仔元氣生活」6月20日批評紅星新聞記者祁彪的網文。 just law指出,該篇批評記者祁彪的網文都是「無端指責、無稽之談,除了情緒宣洩、是非搬弄,別無事實鋪陳、證據附襯」。 過往的事件顯示,中共警察冒充網民,註冊假帳號發文網暴民眾,並非首次。6月11日,江西撫州市公安局新聞處處長、新聞發言人辛平,便因使用多個「馬甲號」,謾罵、侮辱受害人家屬,被判侵權和公開道歉。
「懂什麼叫使館車嗎?懂嗎?啊?懂什麼叫外交豁免權嗎?滾蛋!」 這句話打出來,就知道是余琦秘書長的事情。原本在她道歉之後,風波也就差不多了。沒想到,法制社會報跳了出來,一篇《停止網暴!余琦已經夠慘,對待為國操勞一生58歲老人,請嘴上留情》又讓她火了一遍。 該文的作者有點意思,開篇一句「在這起事件中,我們是否應該僅僅停留在指責和謾罵的層面,而忽略了她背後的付出和努力?」就讓我感到莫名想笑,總覺得哪裡怪怪的,為此還讀了多遍,卻仍說不出怪在哪裡。可能這就是筆力吧。 網路圖片 至於接下來的正文,內容倒是比較清晰。 先介紹余琦的履歷,每一個職位後面加上一些對「不容易」、「奉獻」之類的描述。 然後截了一些網上和余琦有關的文章,說網友們上綱上線,太上頭了。 最後就得出結論:每個人都會犯錯,重要的是吸取教訓,我們應該多一些寬容和諒解,少一些指責和謾罵…… 網路圖片 有兩個問題,首先,法制社會報發的這篇文章,不說洗不洗地吧,總覺的讀起來感覺很詭異,不像他們那些編輯的水平能發的東西,至少沒必要一直重複「我們」這個詞吧,畢竟是第一人稱複數的形式,用在報道里,是否不太合適? 比如: 「我們不禁要問:這樣的網路暴力,真的是我們想要的嗎?」 「她的遭遇,讓我們不禁感到心痛和惋惜。」 「她的這種勇氣和擔當,值得我們每一個人學習和敬佩。」 這裡我就要說一句了,余琦明明是犯錯的一方,出來道歉也是因為已經被曝光身份了,跟她的勇氣和擔當有啥關係?這不莫名其妙的黑的就成白的了?反而是網友的錯啦?普通人被她用官員身份欺負了,還不能罵她兩句? 然後還有最後的結尾,「讓我們珍惜這份緣分,用愛和寬容去溫暖彼此的心靈吧!」 讀得我雞皮疙瘩都起來了,不知道的還以為這家媒體被哪個小學生給盜號了,反正網上能搜到,你們自己去看。 網路圖片 好了,法制社會報這篇文章的大概內容聊完,再看它的標題:對58歲的老人嘴下留情…… 這特么,我就忍不住了,前段時間是哪個專家說要調標準,說70歲還是青年的?怎麼到余琦這,58歲就已經是老人了? 靈活老人? 網路圖片 簡直猥瑣至極,鼓勵繼續上班的時候,70歲仍是年輕人。一到要承擔責任的時候,58歲就是老人了,就要特殊照顧了,能要點臉嗎? 一個高官,且明明是她欺負普通群眾,犯錯在先,被曝光就成了「一點點小失誤你們就要網暴她」,然後大呼同情之語。可如果是普通人因為「失誤」而遭遇不公時,你們會站出來為他發聲嗎? 為了洗,不惜雙標,不惜一會兒70歲青年,一會兒58歲老人的顛三倒四,實在令人感到怪異、荒誕。 事實上,今天荒誕的還不止這一起事件。 中鐵二局今天施工的成都軌道交通13號線某路段基坑塌陷上了熱搜,其實有點常識的從圖片里都大致能猜到,那種程度的塌陷,要麼就是在支護或者帷幕上偷工減料了,要麼就是挖壞了既有的設施。 網路圖片 直接承認一下,實話實說,只要不是偷工減料,也沒什麼?畢竟大家大致猜的到一些,基本是施工方的責任沒跑,否則早不爆晚不爆,偏偏你來施工的時候,它就爆了,這不把大家當傻子嗎? 結果成都地鐵回應內容中,半點不提自身問題,直接把所有責任推到成都自來水公司身上,說是他們的水管爆裂導致的塌陷。 於是又引發成都自來水公司也出來發通報反駁,說是成都地鐵施工出問題,導致地基沉降,繼而造成了他們300管道斷裂漏水。 網路圖片 這就很搞笑,雖然後者已經刪除了「反駁」,但對於看到了回應的人來說,這種謊言之後,自己打自己的行為所帶來的詼諧諷刺感,已經刪不掉了。作為官方回應,無論如何,雙方之中必有一方是謊言。 從一些宏觀的角度來說,基坑的塌陷可以重新做圍檁、做支護,它只是一個基坑的問題。但是這種官方之間的推諉、扯皮所代表的範圍更廣,是性質問題。 謊言,是貪腐的基礎,無論對任何官方而言,謊言的行為都絕對要不得。因為只要出現了第一次,那麼你就很難真正的戒掉它。反而你需要記住它。這是很簡單的道理,真話不用記住,但謊言不能忘記,你必須時時刻刻提心弔膽。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竹不倒
面對官方媒體監督報道,疑似山東警方人員的「馬甲號」寫小作文,對調查記者「潑髒水」,並且有警方官微公開轉發,引導網民對記者進行「網暴」!要不要對發布者追查到底?要不要對惡意傳播者追責? 6月21日,一則對紅星新聞記者「潑髒水」的文章在社交媒體流傳,引發社會關注。 筆者注意到,在該起事件傳播中,有警方官方賬號親自下場,轉發這一未經證實的文章,進而引導網民對記者進行「網暴」! 公眾號「46仔元氣生活」在6月20日發布文章《為錢財編造假新聞!紅星新聞記者祁彪被曝》。 網路圖片 看標題,這是對媒體工作者的「頂天指控」:有償報道、虛假新聞。文章開頭更是指向一個微博話題「紅星欠濟南一個道歉」。 然而,筆者讀完發現,全文都是無端指責、無稽之談,除了情緒宣洩、是非搬弄,別無事實鋪陳、證據附襯。 事件的起因是,紅星新聞對山東濟南「學生與醉漢衝突被刑拘」一事刊發過一篇調查報道,標題為《學生遭醉漢掐脖反擊致對方倒地被刑拘,家屬稱系正當防衛》。 據報道,今年3月31日晚,濟南電子機械工程學校內發生一起校外人員與學生間的衝突事件。 多位知情人向記者透露,因3名醉酒男子假裝外賣小哥戲弄一名女同學,雙方發生口角,3名男同學發現後進行了制止。此後3名醉酒男子闖入學校,一名醉酒男子掐住男同學小超(化名)的脖子,小超揮拳反擊後該醉酒男子倒地。 網路圖片 此後,當地警方趕往現場進行處置,雙方簽訂了和解協議。4月1日,小超父親收到濟南市公安局高新技術開發區分局的拘留通知書,小超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刑事拘留。 對此,小超父親對記者表示,是醉酒男子先動手打小超,小超屬於正當防衛。 當地警方面對記者採訪,回應稱「案件正在偵查中,不方便對外透露辦理情況。」 在紅星新聞的報道中,小超的父親描述事發經過稱,事發後他看了現場監控視頻。3月31日晚,小超與另外兩名男同學在校園內檢查禁止學生訂外賣的情況,當3人行至校園柵欄處,碰到校外3名醉酒男子,隔著柵欄對一位校內拿外賣的女生進行語言尋釁。 小超剛行走到此處,了解到該女生與校外3名醉酒男子發生了矛盾,隨即與3名醉酒男子發生口角。之後,3名校外醉酒男子往校門口走去,行至校園大門口,不顧校園安保人員阻勸,強行闖進校園,其中一名男子上前掐住小超脖子。小超感到呼吸窒息,揮拳反擊,把男子打倒在地…… 筆者注意到,紅星新聞記者祁彪在報道此事中,採訪到多位相關人員,以還原和相互佐證當事人家屬對事件的描述,並聯繫了涉事的女學生、傷者家屬、辦案警方等各方,以求達到更接近事實和真相的目的。 另外,稿件中也有警方出具的《拘留通知書》等司法文書,來再次印證事發和新進展;引入案外法律人解讀,以探討涉正當防衛的普法話題。 網路圖片 從新聞的倫理方面說,記者的報道操作,沒毛病。 隨著媒體曝光,涉事學生小超的案件有新進展。4月16日下午,小超的父親告訴中新網,該學生已被取保候審,於當日凌晨兩點回家,等待進一步通知。辦案警方的工作人員稱,案件還在調查中,後續會有通報。 6月6日,濟南市公安局通報其對上述案事件「提級辦理」後的偵查情況。 網路圖片 網路圖片 從通報來看,事發夜裡的20時22分,三名社會男子酒後路過一學校時,確有疑似挑逗女學生的無事生非之嫌:見有外賣員給學生遞送外賣,遂隔著柵欄隨口跟喊「奶茶、外賣」……三人聽到罵聲返回柵欄處問誰罵的…… 此後,衝突發生。小超等學生沖校外罵,三名男子聞罵返回,雙方對罵。幾分鐘後,男子楊某推開電動伸縮門,與曾某明不顧保安阻攔進入學校,與三名學生迎面發生推搡。楊某用左手推孟某某頸前部…… 至此,筆者認為,三名社會男子已涉嫌尋釁滋事,並且是酒後強行闖入校園滋事!另外,啥叫頸前部?是不是脖子? 網路圖片 這激發了學生小超強烈的情緒波動和對闖校鬧事等不法行為的反擊:小超躲避楊某卡在其脖子上(頸前部)的手,曾某明伸手欲抓小超右臂,小超揮拳連續三次反擊曾某明,致曾仰面倒地……後經鑒定,曾某明重傷二級。 警方通報稱,經審查認為,孟某某等人系在曾某明等3人與女生未發生直接衝突且均已離開現場的情況下,辱罵他人、扔擲土塊,不存在「制止調戲女生」的情形。 筆者有困惑,作為尚未步入社會的學生,在其觀念中,對三男子的上述酒後行為,他們是如何認知的?如果將該女生換做辦案人的母親,會不會影響辦案者的判斷? 三名社會男子強闖校園,對熱血青年學生動手。這時,還要被動粗的學生保持理性、冷靜、剋制?還要求學生對不法行為反擊時準確度量和把握「防衛的必要限度」,有沒有強人所難? 即便如此,濟南市公安局在通報結尾還宣稱,他們會「對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予以保障」。 若事件至此,留給社會的,頂多是法律層面的認知探討。不過,豬隊友是不會善罷甘休的! 6月20日下午,一個IP地址為山東的公眾號「46仔元氣生活」,發布首篇文章即《為錢財編造假新聞!紅星新聞記者祁彪被曝》。文章一開頭便宣稱上述事件「迎來了反轉式的大結局」。 隨後,這篇網文開始對紅星新聞記者「潑髒水」,稱《紅星新聞》的諸多不良行徑引髮網民不滿,被海外網站和媒體曝光。 文章稱,據海外媒體的爆料,《紅星新聞》在這起衝突事件的報道中頻繁引用「醉酒男子」「戲弄女同學」「掐住男同學的脖子」等諸多暗示辭彙,將事件中的三名普通校外人員包裝成「低級流氓」…… 筆者想說的是,「醉酒男子」「戲弄女同學」「掐住男同學的脖子」等辭彙,都是對事發過程的描述,並且在沒有警方偵查手段、結合偵查結論來看,是相對客觀和真實的描述。 有暗示嗎?需要暗示嗎?三社會男子酒後的行為,值得認可和鼓勵嗎? 隨後,文章開始羅列紅星新聞對過去一些熱點事件的報道。然而,這些報道並非是記者祁彪采寫的,用在此處對祁彪進行「最惡毒」的指責,合不合適? 網路圖片 筆者注意到,6月21日下午,該篇文章的閱讀已達數萬人次,遠超「利用信息網路誹謗他人」的入罪門檻,即「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 如果事情至此,也只是這位網友的惡意抹黑和誹謗。接下來,到了最為令人憤慨的情節。 隨著網帖文章傳播,一張聊天截圖流傳開。對話截圖中,左側發言網友甩出鏈接稱,「警方讓他們自己人轉」該文章;後側發言網友驚訝之餘說,「警方發動網暴?」 網路圖片 (社交媒體流傳圖片,筆者未能證實真偽。僅供讀者自行判斷。) 筆者注意到,此時,已有網友質疑,這篇文章可能是警方人員或與警方人員有密切關係的人所寫。之後,這篇文章也在微博上得到網路發酵。 「用戶6798257762改變」的微博網友轉發此篇文章。翻閱該博主過往內容,多是為涉警新聞、政法工作點贊和轉發。筆者有個不成熟的想法,這疑似是警務人員或相關工作者的「馬甲號」,其多次轉發被微博官方認定為違規的內容。 網路圖片 筆者有此想法,絕非隨心臆想。不久前,已有先例曝光——江西警方一工作人員辛某被查實用多個「馬甲號」對案件當事人家屬進行「網暴」。更丟臉的是,法院判令其在網路上向當事人及公眾道歉。 網路圖片 如果事情至此,最多是停留在筆者的猜疑中。雷人之舉,一波接一波,奔涌襲來!實名認證的藍V「呼倫貝爾網警」親自下場,轉發上述網文。 網路圖片 且不說,該篇網文真實與否未經考究、侵權與否未經判定,這也不是官方媒體的報道,堂堂警務官微,能如此草率傳播自媒體文章嗎? 這更進一步確認,網暴記者的人,跟警方脫不了干係! 網友們對此也紛紛留言:「警方不應該轉這樣的報道。」「官媒被盜號了嗎?這種帶節奏自媒體文章也轉?」「作為網警不需要對發布的內容盡核實義務是吧?」 網路圖片 「警方可以轉自媒體引導網暴的文章?還是這個號是官方號?」「頂著藍V官號轉發憑空捏造的謠言,真有你的,看看信源是啥?一個發」色情笑話「的境外網站。」 目前,涉事文章「已被作者刪除」。可是,這已然不是「一刪了之」的事情。該行為,已然觸犯了法律,甚至達到犯罪追訴的標準。 網路圖片 發布者和惡意傳播者,該嘗一嘗法律的鐵拳和違法的苦果!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just law
各位好,今天不太想寫正稿,寫個隨筆挺一下我很喜歡的一位UP主,她最近惹了點麻煩。 B站上有一個叫「是小冰心啊」的UP主,我前不久刷視頻的時候刷到了她。 網路圖片 實話實說關注她的第一動機是姑娘出鏡時的扮相很漂亮,眉宇間和講解還自帶一種莫名的幽默感。而說的內容都是一些「租客在出租房被電死,房東要賠100萬么?」之類的奇葩法律案件。通過解析這些法律案件給受眾普及一些法律常識。 嗯,「始於顏值,終於普法」,這不比貓一杯「秦朗巴黎丟作業」的無聊段子好看多了? 追了! 不過就在前兩天,這位美女UP主又發了一個視頻,視頻中梨花帶雨的哭訴自己遭遇了網暴。 原來前兩天小紅書上有個熱帖討論,有個律師吐槽自己掙得實在太少。於是「是小冰心啊」就留言回了一句:「去做擦邊直播吧」,稱自己律師收入月入5000元,直播收入2萬元左右,「沒有直播,我在上海活不下去」。 網路圖片 這當然是句玩笑話,我也看過她的短視頻,以B站上發的而言,個別視頻中,小姑娘一般會在視頻開頭十幾秒放一段直播舞,很不擦邊的那種,然後鏡頭一切,就換一身非常正經的那種律師法袍,開始給你講案子普法。 說白了也就有點「掛羊頭賣狗肉」……不對,應該叫「掛狗頭賣羊肉」。她的封面和開頭熱舞本身雖然讓視頻看起來不那麼嚴肅,但內里的實質其實是個正經嚴肅的普法視頻。 所以留言中「擦邊視頻」之類的話,純屬玩笑。 但沒想到就是這句玩笑話,給她惹了很大的麻煩。 據姑娘自己哭訴,該留言火了以後,有人跑去有關部門舉報,說她身為律師搞「擦邊直播」,有損律師群體的專業形象,造成負面的社會影響。後來她的律所主任都向她施壓,要她刪除發布到網上的那些視頻。 網路圖片 姑娘於是非常糾結,刪了視頻吧?有些視頻後面是帶著廣告的,按照與廣告商的合約,必須保留一定時間。 但不刪吧,同行舉報、上司施壓,她在律所的工作有可能就不保了。十年寒窗、縣高考狀元、名校畢業,真要律師的工作,她之前的辛苦豈不是白費了?她又能幹什麼,難不成真的專職去做直播? 在這裡勸她一句。慎重啊,自媒體這行太不穩定,萬一哪天真被舉報封號了咋辦?沒看見貓一杯么? 我為什麼特想寫一下這個新聞,因為我覺得這姑娘遭遇的困境與我當初有點莫名的相似之處。 果然天下有才的人各自有各自的有才,但陷害你的傻x卻都是相似的傻x。 我不是做律師的,我原來在體制內大報當編輯,平時業餘時間寫寫公眾號掙點外快。當然我沒人家那麼多專業知識,主要也是宅男一個,顏值遠沒有人家小姑娘能打,所以網紅沒有紅到她那個地步。 但也是三年前一場風波,也是有同行跑到領導那裡去告狀、舉報我,說我身為報社編輯記者,居然在網上寫文章、做廣告、掙外快,嚴重影響媒體人專業形象,造成負面的社會影響。然後領導就來給我施壓,其實也沒說什麼重話,畢竟在報社幹了六七年了,關係處的不錯,但選擇只有兩條路: 要麼封筆、交號,繼續干工作。要麼辭職走人,徹底放飛自我。 我已經想不起來我當時怎麼做思想鬥爭了,總之很快,我就辭職了,成了一個真正只靠自己碼字為生的「互聯網手藝人」 決定雖然早就做了,但時至今日,想來我依然覺得種遭遇很扯淡。拿自己的事兒說事兒容易控制不住情緒。 那就以這位姑娘的遭遇為例,我特別像反問幾個問題: 第一,同行告狀說,小姑娘拍「擦邊視頻」有損律師形象……我特向問一句,有損什麼律師形象?這年頭律師還有形象? 面子是別人給的,臉是自己掙的。一個行業到底有多少形象,不是看你八小時工作時間之內工作盡不盡責,服務到不到位么? 如果中國的律師行業普遍都能專業盡責、保護委託人的利益,如果我們國家的法制在律師等行業的幫助下能保護每個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如果律師自身的合法權益能受到合理保障,那麼律師的形象是一個小姑娘拍個短視頻能「有損」的了的嗎? 甭說人家拍的視頻沒擦邊主要是普法,就算真是那種純擦邊的短視頻,平台自有平台的規章,沒違規就可以了。跟你們這些舉報者有個毛線關係? 第二,有人指責小姑娘拍視頻普法「不夠嚴肅」,非要在視頻前面加一段勁辣熱舞的段子「博眼球」,說這樣不好。 那我就奇怪了,你也不想想,人家小姑娘為什麼非要在普法視頻前面加一段熱舞的視頻。還不是因為某音甚至B站上這些廣大男士對後者更喜聞樂見?正正經經給你普及個常識、法律的視頻沒人看,就喜歡那種擦邊? 說到底,媒體傳播什麼樣的文化產品,不是由它自身,而是由受眾的素質所決定的。在互聯網受眾質量下沉,正經跟你說個事兒的視頻遠遠拼不過扭腰扭屁股的擦邊視頻的大背景下,我覺得這位姑娘能做到封面熱舞,把用戶「騙」進來以後一本正經普個法已經算是功德無量了。這樣做善事,以受眾喜聞樂見的傳播形式傳播法制正能量的美麗姑娘居然還有人要吹毛求疵,你們還讓不讓人活了? 第三,也是我覺得最匪夷所思的一點,看了引發事件的那個帖子,正常人最深的感受應該是什麼?難道不應該是律師這個行業太辛苦、不受尊重、付出與回報不成正比么? 你看看那個帖子底下,好多都是律所里的青年律師分享兼職謀生經驗的,有人兼職做家教、有人兼職開滴滴、還有轉行的。當然我知道留言一定有誇張的成分,可是這應該確實反映了當下法學畢業生的普遍情況:像這位小姑娘一樣,縣高考狀元出身,名校畢業,考過了司考、拿了律師資格證,卻依然不能靠主業過上寬裕的生活,收入甚至還沒有副業多。這是有問題的。 現代國家的法律體系是複雜的,普通人無法究其精妙,可是要想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又必須使用這些法律,所以就要依靠專業人士。所以在任何現代法治國家裡,律師都本應是一種非常重要的職業。你看,歐美幾乎所有發達國家中律師都是高收入群體。 而我們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現象,讓那些保衛我們合法權益的律師收入如此微薄,甚至一個執業律師的薪水還不如她去拍個「擦邊」短視頻呢? 為什麼人們對一個「擦邊視頻」的播主的討論興趣,遠遠遠遠大於保衛他們合法權益的律師過什麼樣的生活? 王小波寫過《花剌子模信使問題》,說我們不應該不解決問題而解決提出問題的人。同理,我覺得這個反思的責任,不在用一個玩笑說出這個現象的那位姑娘身上,它屬於我們在這個社會裡生活的全體人。 莫名的聯想起了譚秦東醫生,他因為前些年硬剛某藥酒而經歷一番波折,現在被單位病退了,不得已在網上發文「賣書求生」。 網路圖片 我覺得這幾件事連起來看,就挺諷刺的。 醫生、律師、記者,這三個行業本來應該是一個現代國家中最受公眾敬重,社會地位較高的職業,因為醫生用醫學保衛人的健康與生命,律師用法律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記者用調查報道和新聞評論維護社會的公益與良知。 健康、生命、良知,這個世界上難道還有比這三種東西更重要的東西么? 所以,我們的近鄰日本管從事這三個職業的人都叫「先生」,人家很重視這些行當,大部分現代國家都很重視這些行業。 可是在我們的社會中,醫生、律師和記者,卻是平素最喜歡自嘲也容易遭遇他人嘲笑的行當,甚至是像張雪峰這樣的考研老師反覆告誡家長「把孩子打暈也不要報」的垃圾專業。 而現實也一再證明了張雪峰老師正確,你看譚秦東醫生、「是小冰心啊」姑娘、還有像我這樣大量曾經在媒體工作過的記者編輯,最後都相會在網路自媒體,這個所有人都可以干一干,但又朝不保夕,說沒就沒的行當里。 這裡面一定有點需要深究的問題,但請原諒,我已經不想談的太深了。 只說一句,我覺得我們對該嚴格的東西不嚴格,卻對不該如此審視的行業和個體,比如律師、比如醫生、比如記者,卻過於嚴厲了,到了吹毛求疵的程度。 就像這個妹子,她幹了啥,不就是在帖子底下隨口開了一句玩笑嗎? 就惹來這一場被舉報的無妄之災,至於么? 真把一個好端端、挺有才的年輕律師,逼成個不再講法律只熱舞的純擦邊網紅,你就開心了么? 如果一個律師妹子讀了十幾年書,到頭來發現律師的主業無法讓她糊口,那麼業餘時間,她願意從事什麼行業就可以從事什麼行業,他人無權干涉。能在直播的時候還想著要普法一下,已經是很不容易的正能量好青年了,請珍惜。 不要把好青年,真都逼成了擦邊熱舞播主。 或者你可以參考那個段子: 有個教徒煙癮犯了,問神父:祈禱的時候可以抽煙么? 神父說:當然不行!上帝啊,你在想什麼? 於是教徒換了個問法:神父,抽煙的時候可以祈禱么? 神父笑著點頭:當然可以了!我的孩子。 同理: 一個美女律師,可以業餘做擦邊熱舞視頻么? 如果你覺得不可以,這不嚴肅! 那我再問。一個擦邊視頻女主播,去考個律師資格證,順便講個法、普個法,這總可以吧? 請別說,這更不行。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林中的維吉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