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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商人

台商連上銘任中共政協委員 遭罰40萬元

台灣商人連上銘在中國大陸擔任湖南省政協委員,違反兩岸條例中的相關規定,台灣內政部處以40萬元罰款。 據中央社報導,台灣陸委會8日透過書面表示,根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民眾不得擔任陸委會會商各主管機關公告禁止的中國大陸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團體的職務或為其成員。 陸委會提到,經過內政部認定,連上銘違法擔任中國大陸湖南省政協委員,依據兩岸條例第90條第3項規定,處以40萬元罰鍰。 陸委會說明,連上銘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內政部已經依法註銷其台灣戶籍,喪失台灣人民身分;不過其出於台灣人民身分所應負的責任及義務,不會因此喪失或免除,所以內政部對其違法任職政協委員事實,依法予以裁處。 內政部於今年5月註銷連上銘的台灣戶籍;連上銘另涉及2020年選罷法案件,涉嫌接受中共資助介入台灣選舉,由於多次傳喚未到案,台北地檢署發布通緝中。 據中新網今年1月報導,連上銘在陸擔任湖南省政協委員、岳陽市湘岳台胞創業服務中心等職務,他於湖南省發展多年,2006年在岳陽開了當地第一家台灣奶茶店。  

台商李孟居被中共控「台諜」 24日獲釋

台商李孟居2019年入境中國大陸被捕,隨後被指控為「台諜」並判囚。日前,李孟居刑滿獲釋已於24日順利離境中國。 相關人士27日對中央社記者表示,李孟居已經在這幾天離境中國、前往日本,確定人很平安,目前尚未返回台灣。李孟居只是到深圳去就被抓捕、限制出境,再次凸顯中國是個「不講理」地方。 李孟居在2019年8月從香港入境深圳後失聯,時間正值香港「反送中」運動期間;中國官方指控李孟居「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活動」,同年10月底被以「涉嫌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拘捕。 李孟居後被判處1年10個月刑期和剝奪政治權利附加刑2年。李孟居在2021年服刑期滿,不過由於剝奪政治權利附加刑,不被批准離境中國,仍未能返台。 李孟居在24日抵達日本東京,口戴中華民國國旗口罩,激動於重獲自由。他接受BBC的專訪中說,身邊的人都知道,自己很少談述政治議題,因為本身是生意人,「發生這個事情才知道中國和我想的不一樣」。 李孟居被拘捕理由和他拍攝深圳武警集結畫面有關。他說,那個停武警車隊的地點距離房間大概50公尺,「我就是一個好奇的路人、一個差旅客」,只是拿手機起來好奇地拍了幾張,如果真的是國家秘密的話,怎麼會在旅館就可以拍得到。扣個帽子就變成台灣間諜。 他說,「很無奈,我根本不知道我做了什麼,但是為了早點出去,只好認罪認罰,讓自己早點出去才是最重要的,其他什麼尊嚴先擺在一邊」。 他還強調,大概這3年、5年不會再去中國了,以前太天真,只覺得中國市場很大,不談政治大概也不會怎麼樣,忽略了司法黑箱、侵犯人權那些事情。希望未來可以成立國際救援平台,讓在中國被迫失蹤者獲得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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