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 數字貨幣的優點與缺點
在美中關係降至低點和中國國內政治經濟動蕩之際,最新報告發現,更多中國人因為對經濟前景失去信心而試圖逃避當局外匯管制,把資金轉移到國外,其中數字貨幣在近期中國資本外流中扮演了關鍵角色。 數字貨幣數據跟蹤公司Chainalysis近日發布的一份報告顯示,去年有價值超過500億美元的數字貨幣從中國的地址轉移到國外地址,以規避外匯管制。 中國法律規定,中國公民每年最多可將5萬美元轉到境外。在過去,富人們往往通過商業投資等渠道規避法令,但北京採取了更嚴厲的限制措施,迫使這些人將目光投向數字貨幣。 報告稱:「顯然並非所有這些都是資本外逃,但我們可以把500億美元視為東亞資本通過數字貨幣流向其他地區的絕對數字。」 Chainalysis的分析認為,更多中國公民利用數字貨幣轉移資產是因為去年中國經濟因為貿易戰而備受打擊,同時人民幣出現不斷貶值的趨勢,人們對中國經濟的未來失去信心。 數字錢包公司Blockchain研究主管希爾曼(Garrick Hileman)告訴美國之音,許多中國人對國內不斷增長的債務水平和日益加強的資本管制感到擔憂,美中兩國緊張關係也刺激國內投資者逃避資本管制。 希爾曼說:「針對新冠病毒前所未有的財政和貨幣措施,以及貿易緊張局勢對中國經濟的負面影響,促使人們轉向數字資產,以保護財富。」 他還表示,一些加密貨幣和以美元為後盾的穩定幣提供了較好的收益,與許多傳統銀行的低利率甚至負利率形成了鮮明對比。 Chainalysis的報告指出,中國公民主要利用穩定幣「泰達幣」(Tether)來轉移資金。穩定幣是一種旨在減少波動性的數字貨幣,可以與加密貨幣、交易所商品或法定貨幣掛鉤。 自2017年中國禁止將人民幣直接兌換成加密貨幣以來,泰達幣就成為了中國市場上交易者常用的替代品。今年6月,泰達幣超過比特幣,成為東亞地區接受度最高的數字資產。 報告稱,泰達幣的交易量在某些事件發生時突升。例如去年10月,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暗示中國可能會推出自己的數字貨幣,以及今年3月時,中國經濟因疫情前景渺茫。 據路透社本月初報道稱,中國四大國有銀行正在深圳等地大規模測試數字錢包應用,為數字貨幣正式落地進行測試準備。分析人士表示,此舉可能會進一步限制私人持有其他類型的數字貨幣,促使中國數字貨幣界將資產轉移到海外。
從網上得知,我國數字貨幣取代紙幣的步伐突然加快,目的儘快拉動當前經濟。據官方所言:數字貨幣與原來的紙幣完全一樣。我不明白,既然完全一樣,何必突然要加快步伐以數字貨幣來代替紙幣? 與紙幣比較,數字貨幣當然有它的優點,首先發行成本遠低於目前市場上流通的紙幣以及電子貨幣,其次是沒有偽鈔,第三點是不會遺失,第四點是使用更方便。其他優點當然還有許多,譬如不利於各種各樣的行賄受賄,甚至嫖客嫖娼等不法行為,理論上數字貨幣可以在每張貨幣上記錄、每一次流通過程中的合法或者非法信息;像貪官藏幾噸重的紙幣行為,可以立馬歸零,化為必須銷毀的廢紙等;數字貨幣可以在打擊犯罪,反腐防貪方面作出傳統貨幣無法想像的傑出貢獻。 但我們這種老年人知道,凡事有一利必有一弊。眼下能想到的就是,假如你是有冤的冤民,正準備買車票到北京去告御狀,那麼街道負責人是不是一個電話就能叫銀行關閉你的電子錢包? 立馬使你身無分文,不要說買火車票了,就是家裡日常開支都沒錢,看你還敢去上訪維權嗎? 如果你是律師,政府不但可以吊銷你的律師執照,而且可以關閉你的電子錢包,你怎麼辦? 其它行業,也有這種風險! 會不會有更極端的,你是單位二把手,或者職工,一把手要整你,可以叫銀行關掉你全家的電子錢包,看你還敢作對不? 所以我希望,中央政府在取消紙幣、發行數字貨幣時,一定要先經人大全國代表大會立法,這個數字貨幣法一定要有下面這些關鍵條文: 1、如果將數字貨幣規定為國家法定的唯一貨幣,則該數字貨幣必須體現貨幣的一般功能,即價值尺度、流通、貯藏、支付與其它幣種兌換等,同時,數字貨幣還得體現紙幣的匿名性與自由性。 2、根據憲法保護私有財產的原則,除非經法院判決、裁決,任何個人、機構均無權關閉公民與法人的電子錢包賬戶。違者需接受懲罰性罰款,罰款數額起碼是被非法關閉的金額的十倍以上,該罰款由具體決策人個人與經辦機構或國家承擔。 3、任何時候,國家各級立法機構和政府均不得強行使數字貨幣變為購物券、消費券,即指定數額、指定購貨貨物品種、數量、規格、價格以及購貨時間與地點。即,不得利用數字貨幣強買強賣。 4、非經法院裁定,任何人與機構不得打探、了解公民與法人的電子錢包的信息,違者同樣要承受懲罰性罰款,罰款同樣要由個人、機構和國家承擔。 5、任何法院不得拒絕個人與法人就數字貨幣糾紛提出的立案請求,一般情況下受理與開庭審訊不得超過一周。 以上五條是老夫首先想到的,鑒於貨幣牽涉到每個人與社會的方方面面,所以我估計,需要立法的條文將遠不止這五條。希望本文能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各位看官能集思廣益,提出更多建議條款,以保障我們每個人的權利。 公民權利首先是生存權,而數字貨幣涉及公民的生存權。既然依法治國是國家存在的基礎,所以數字貨幣的施行必須體現人民的意志,一定要有法律保障。 網頁截圖 網頁截圖 (全文轉自微信公眾號世外之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