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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流亡美國的中國盲人維權律師陳光誠宣布,前央視記者王志安對他造謠誹謗,指稱他不是盲人。對於此事,他已向日本東京地方法院提起名譽侵權損害賠償訴訟,要求王志安(目前在日本旅居)賠償3.3億日圓(合計約1,452萬人民幣)。他稱,法院已受理該案,並將於2月10日開庭。 陳光誠在X平台宣布這一消息後,引發多方關注,該消息迅速成為海外華文社群最熱門的話題,多位流亡海外的中國民運與維權人士拍掌叫好。 王志安雖未正面回應,但他在X平台發布照片,上面顯示兩盤水餃,並配文「沒準今後就喝西北風了,餃子再也吃不起了」。 前段時間,陳光誠發布影片指出,2025年8月18日,王志安在他的視頻節目中發布影片「陳光誠到底是不是個盲人?」,他利用選擇性引用、偷換概念、拼接影片等方式,得出一個結論,陳光誠不是盲人,他眼睛好著呢」、「陳光誠沒有盲,是這個社會盲了」,以此來否定陳光誠的人品、誠信,及長期公共活動的正當性。 陳光誠指出,相關影片持續在網路上傳播,被不斷放大,最終演變成對他個人的標籤化指控與持續攻擊。他說,「我沒有選擇在輿論場中自證清白,我讓子彈飛了5個月,讓時間沉澱事實,也讓社會看清:觀點可以爭論,立場可以不同,但王志安不但否定可被醫學驗證的事實,還進而一步步演繹,對我多方詆毀,已經越過了言論自由的邊界」。 • 聲明 • 我已於 2025 年 12 月 24 日 向日本東京地方法院提起名譽侵權損害賠償訴訟,起訴對象為前央視記者、現自媒體從業者王志安,請求賠償金額 3 億 3000 萬日元。該案已獲法院受理,並將於 2026 年 2 月 10 日(東京時間)13:10 在第 612 號法庭開庭審理。 •… pic.twitter.com/FBaXyiy2HH — 陳光誠 Guangcheng Chen (@iguangcheng) February 6, 2026 陳光誠簡介 陳光誠,1971年出生於山東省沂南縣,1歲時患上眼疾,因為無錢治病導致雙眼失明。雖然他18歲才讀小學,但他通過自學法律知識,來維護村民與殘疾人士的權益,被媒體譽為「赤腳律師」。2006年,他入選美國《時代雜誌》2006年時代百大人物。 2005年,陳光誠因為披露山東臨沂地區的暴力計劃生育,被當地警方軟禁,2006年,他被判處4年有期徒刑。 在陳光誠入獄期間,他的妻子和女兒,也受到當局的迫害。自2005年起,他的妻子和女兒就被軟禁在家。直到2010年陳光誠獲釋後,他的妻子、女兒仍被軟禁。 2012年4月下旬,陳光誠進入位於北京的美國駐華大使館尋求庇護,引發外交風波。5月19日,他與家人離開中國,抵達美國。 流亡美國後,陳光誠繼續推動中國人權與宗教信仰自由。 王志安簡介 王志安,1968年出生於吉林省吉林市,本科畢業於武漢大學政治系,研究生畢業於北京大學歷史系。1998年底,王志安進入中國中央電視台新聞評論部,曾任《新聞調查》欄目調查記者。 2015年12月,王志安從央視離職,擔任《新京報》首席調查記者。 2019年,王志安突然被中國政府封殺。 2020年1月,王志安移居日本東京,隔年開設YouTube頻道,做自媒體節目。 2024年1月,王志安到台灣觀光,期間到網路節目《賀瓏夜夜秀》錄製節目。在節目中,王志安形容台灣大選像場「秀」,造勢場合很像演唱會和娛樂節目現場,還批評民進黨把「殘疾人士」(指民進黨全國不分區立委候選人陳俊翰)推到造勢舞台進行煽情。他隨後以顫抖手勢模仿身障人士,頭部微仰並喊「支持民進黨,搶救王義川」。該事件曾引發軒然大波與各界撻伐。之後,他被台灣移民署廢止入境許可,同時禁止他再次進入台灣,時效5年。
7月30日,大陸體檢行業龍頭企業愛康國賓,召開媒體說明會,解釋集團創始人、董事長兼CEO張黎剛所說的「別指望幾百塊的體檢什麼病都能查出來」。愛康國賓的解釋,引發輿論不滿。有網友留言, 「查出不病,體檢意義何在?」 這件事還要從頭說起,日前,有媒體發表文章《女律師十年體檢未有「患癌風險」預警,確診已是腎癌晚期》。其中內容顯示,北京執業律師張曉玲連續10年在愛康國賓進行體檢,10年的體檢報告中,從未顯示出「她有患癌風險」。但張曉玲卻在2024年被確診為「透明細胞型腎細胞癌」。張曉玲認為在愛康國賓的體檢全無用處,公開質疑其體檢為「假體檢」。 報導稱,對於張曉玲的指控,張黎剛回應,別指望幾百塊的體檢什麼病都能查出來。 報導發表後,引發軒然大波,很多人都在討論體檢有無價值,是否有必要繼續體驗。 7月30日,愛康國賓緊急發布澄清聲明,稱張黎剛的言論被「惡意斷章取義、歪曲原意」,此舉嚴重侵害了愛康國賓的名譽權。 根據愛康國賓發布的視頻,張黎剛在會上稱,體檢和看病是不同的,如果體檢按照看病的模式來做,可能一兩天都檢查不完,絕對不是今天企業買單的費用。如果按照看病模式要求體檢進行全身徹查,會非常昂貴,在這樣的價格下,不會有人再買單做體檢。 張黎剛說,「大家去醫院看個病,你要診斷某個病,你們問問自己大約要花多少錢?當你指望說幾百塊錢的一個體檢,能幫你什麼病都查出來,而要查單一疾病要花幾千幾萬塊錢的時候,你認為這樣的情況存在嗎?」他認為,公眾對體檢存在諸多誤解,希望此次事件能促使醫療界明確定義體檢與看病的邊界。 除發布視頻外,愛康國賓還在說明會上稱,已就此事向法院提起訴訟,目前法院已正式立案受理。 面對「愛康國賓的起訴宣言」,張曉玲回應,「歡迎起訴,期待起訴」。 另外,愛康國賓還表示,願意接受第三方權威機構的鑒定,同時承擔一切責任和法律後果。 在說明會上,張黎剛還稱,體檢的本質是「機會性篩查」,並非臨床診斷行為,不能替代專業醫生對具體疾病的判斷。他表示,體檢是「隨機性、機會性的檢查」,能否發現疾病取決於檢查時間和手段的「碰巧」。 對於「在黑貓投訴平台上,愛康國賓的相關投訴超過1,000條」一事,張黎剛回應,其中真正涉及醫療服務質量問題的僅佔2.5%。 公開資料顯示,愛康國賓成立於2004年,總部位於北京,旗下擁有多家醫療機構與健康管理中心。北京愛康國賓白雲醫院有限公司、北京愛康國賓西內門診部等,都曾因為服務問題,被消費者投訴,甚至提起訴訟。
網路圖片 文|李宇琛 三月,春回大地,按說該是萬物復甦。但有些地方的法槌落下,卻帶著點倒春寒的凜冽。告別這個魔幻的三月,盤點那些法治舞台上的奇景,你會發現一條簡單粗暴的邏輯正在上演:我審故我在,你辯故你滾。 這不是演習,而是正在發生的現實劇,主角們身份各異,有法官,有九旬老母,有「被指定」的被害人,還有一群即將拿著二維碼的律師。 劇本第一幕,發生在河南南陽。 主角叫畢祺祺,是個90後法官。他媽冀廷梅,一個曾經帶著鄉親們搞玉器市場發家致富、拿過各種表彰的能人,突然就成了「黑老大」。 連帶著十幾個親戚,咔嚓一下,全進去了。 畢法官覺得這事兒不對勁。母親冀廷梅搞的市場,商戶們交管理費,按材料里的說法,七百多個商戶都站出來說「我們自願的」,沒覺得被強迫。可警方不信,非說這就是強迫交易,是涉黑,還放話威脅證人: 「你港片看多了,以為請律師有用?」 甚至連律師都被圍堵,被稱為「假律師」。 畢法官尋思,別人不頂用,親兒子總得上吧。刑訴法和司法解釋寫得明明白白,法院工作人員可以給近親屬當辯護人。這在法律圈,基本算道送分題。他把申請遞到南陽淅川法院。結果,法院拿著這道送分題,愣是做成了一道: 奧數壓軸題。 苦思冥想了一個多月,法院就是不給答覆。上一級法院也打太極,「等回復。」 一個法官,想在法律框架內救自己的媽,發現自己被自己服務的系統給「等回復」了。這扇門,對他這個「內部人」都關得嚴絲合縫。 畢法官心裡苦,但估計說不出。他爹媽被抓三年,他一直試圖在體制內溝通,結果發現,越溫和,越容易被當空氣。 這扇門背後,可能藏著法院的難處。最大的難處,也許是怎麼在不得罪某些力量的前提下,把程序走得像那麼回事。 畢竟,南陽這案子,怪事不止一樁:七百證人不如幾句恐嚇,律師閱卷難,看守所玩失聯,案子還能拆開審: 程序正義?那是什麼,好吃嗎? 所以,畢法官能不能給他媽辯護,這真不是法律問題,南陽法院在等什麼?等風頭過去,等大家忘了,等冀廷梅家屬自己放棄? 畢法官的遭遇,像投入水池的一塊石頭,激起的漣漪不止一圈。 第二幕,舞台轉到浙江溫州蒼南。 這裡有個更魔幻的角色,叫王建東。他身兼被告人何華芳的丈夫和「被害人」雙重身份。你說這劇本寫得巧不巧? 更巧的是,王建東作為「被害人」,想在庭前會議說句良心話:「我沒被騙,沒損失。」 法院直接給他來了個指令,不準說你沒被騙,也就相當於說: 你只能支持、贊成、同意檢察機關的意見。 任何不同意見,免談。 這操作,讓人夢回古代公堂——「大膽刁民,還不從實招來?不招就大刑伺候!」 「兼聽則明」的老話,看來沒傳到蒼南。他們可能覺得,司法效率更重要。什麼叫效率?就是大家都別廢話,跟著檢察院的調子走就對了。 王建東的律師想較真,提了管轄權、證據、公開審理這些基礎問題。法院更乾脆,直接把這些定義為「辯護意見」,然後以此為由: 剝奪了律師的出庭權。 這邏輯閉環了:被害人必須同意檢方,律師質疑就是搗亂,搗亂就別來了。齊活。 所以你看,有時候,「被害人」這頂帽子,是你想摘都摘不掉的。你明明沒覺得疼,有人非按著你說: 你疼,你必須疼! 第三幕,舟山中院。 九旬老母何英,拄著拐杖,顫巍巍地要給兒子林軍丞辯護。兒子被控敲詐勒索,說是跟舟山首富和海航討債討成了敲詐。老太太不信。 法院規格挺高,常務副院長親自坐鎮。一開始也挺客氣,法官同意老太太當辯護人,口頭也答應了可以複製案卷。 老太太心裡剛熱乎一下,沒想到院長王良軍發話了: 「不允許複製,只能在閱卷室查看。」 法條上白紙黑字寫著,親友辯護人「經法院許可」,可以查閱、摘抄、複製案卷。關鍵就在這「經法院許可」五個字。 解釋權,看來牢牢掌握在院長手裡。 於是,九旬老太太,得在十五天(扣除周末只有十來天)的庭前準備期里,每天跑到法院,一個字一個字地手抄堆積如山的案卷: 這哪是辯護?這是對老太太進行體能極限測試。 法律給了權利,現實砌了堵牆。這牆不高,但對一個90歲的老人來說,就是天塹。最終辯護效果如何?大概率是心有餘而力不足。 你看,法院可以讓你辯,也可以讓你辯不成: 手段多得是,總有一款適合你。 第四幕,視角拉到更宏觀的律師群體。 安徽蚌埠司法局靈機一動,給律師們發了個專屬「健康碼」。以後,律師事務所出函,必須帶二維碼。法院、檢察院、公安一看: 蚌埠律師,請出示您的二維碼。沒有碼,對不起,您的業務我們不受理。 美其名曰,「壓實律所管理責任,減少私自收案收費」。 這碼,彷彿成了律師執業的緊箍咒。以前是認章不認人,現在是認碼不認人。萬一系統抽風,或者信息錄入稍有差池,律師們就得在辦事窗口前,體驗一把「碼到成功」或「碼上失敗」的刺激。 下一步,是不是要搞律師執業行程碼、大數據軌跡追蹤?想想都帶感。 最後一幕,必須得提提「刑辯不過山海關」的新註腳。 遼寧阜新,退休法官劉學慧被控「濫用職權」。二十年前,他遞交審委會後,按院領導指示給一個重病犯人辦了取保候審。如今,領導隱身了,他成了背鍋俠。 辯護律師李進、杜明懷想調取當年的關鍵卷宗,法院說: 「沒有必要。」 開庭時,律師想發言,剛說幾句,法官就開始警告。李進律師講了十分鐘,一次訓誡,直接被請出法庭。下午,杜明懷律師更慘,五分鐘內,八次警告,一次訓誡,也被請出去了。 辯護席空了。法官問被告人劉學慧:「你是自己再請律師,還是我們給你指派法援?」 這效率,嘖嘖。 律師的作用,在這裡被壓縮到了極致——大概就是來證明一下「我們開庭了,有律師在場(過)」。 劉學慧想喊:「我要我的律師!」 但聲音,可能飄不出那個「沒有必要」調取證據的法庭。 把這些碎片拼起來看,你會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法律條文寫得越來越細,程序規定越來越全,但實踐中,那句「我審故我在」的潛台詞,似乎總能壓倒一切。解釋權和自由裁量權,有時像個巨大的黑洞,把本該屬於公民的權利悄無聲息地吸進去。 南陽的畢法官還在等回復;溫州的王建東被迫「同意」;舟山的老母親仍在手抄;蚌埠的律師預備掃碼;阜新的劉學慧面對空席…他們都在各自的劇本里掙扎。 這齣戲演到最後,主角光環似乎只打在那個高高在上的「我審」之上。至於其他人?無論是想說話的律師,喊冤的家屬,還是試圖自證清白的被告,劇本給他們的最終指令往往異常清晰: 你辯故你滾。 法槌落下,有時宣告正義,有時,也像重重關上的門。門外的人,看著門裡模糊的光影,心裡五味雜陳。至於那桿叫「公平」的秤,秤砣可能早就被鎖進某個保險柜了,畢竟,當存在感依賴於審判的絕對權威時,異議的聲音,自然就成了必須清除的噪音。 古老的鐵門變成了如今更精密的玻璃牆,看似透明,卻更難逾越。開鎖和關門的手法確實越來越藝術化了,但最終指向的目的地,好像從未改變。然而,鐵屋子縱然造得再精巧,密不透風,那偶然從門縫裡泄露出來的光,或是幾個清醒者絕望的吶喊,也足以讓外面的人窺見幾分內里的景象。畢法官的奔走,何老太的抄寫,被逐律師的背影,還有那七百位證人的發聲…… 這些並非只是茶餘飯後的談資,它們是刻痕,是印記。 當「我審故我在」成為一種傲慢的宣告,「你辯故你滾」成為一種粗暴的驅逐時,總有人會記得,總有眼睛在看著。或許今日的力量對比懸殊,公道看似遙遙無期,但正如黑夜裡無法完全禁絕星光,至少,三月的這些喧囂與被壓制的喧囂,讓我們聽到了沉默被打破的聲音,哪怕微弱,哪怕艱澀。至於那桿叫「公平」的秤,它或許蒙塵,或許被藏匿,但總有人記得它應有的模樣,並在尋找讓它重見天日的機會。 寫於2025年3月31日
為農民工討薪的山東律師高丙芳,日前遭法院判刑4年,其代理律師批評指,此案是山東司法機構炮製冤案錯案。事件引發大陸律師界憤慨。 大陸《新京報》報導,山東泰安市岱嶽區法院12月20日的判決書顯示,高丙芳犯虛假訴訟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本案的第2被告、第3被告,案涉工程的兩名包工頭米某某、陳某某犯虛假訴訟罪,被判緩刑。高丙芳當庭提出上訴。 當天,高丙芳代理律師張新年在微博發文表示,失望至極,「高丙芳律師的專業素質和職業操守,至少超過了中國90%的律師!她如果有罪,中國律師幾乎都有罪!山東省三級法院和三級檢察系統的一些不學無術的人徇私枉法,欺上瞞下,炮製冤假錯案已經到了不可理喻地步!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 知名律師王才亮也在微博發文說,泰安岱嶽區法院「歪判」高丙芳,他對此結果「一點都不意外,因為從他們逮捕高丙芳律師開始,就預設了這個結局,因為他們需要掩蓋在這起冤案當中有人拿了黑錢的事實」。 王才亮說,該案五次開庭,他旁聽了三次,「欠薪的老闆逍遙法外,而法院把為農民工討薪的律師關進了監獄,這還有天理嗎?」 微博網民批評說,「惡意欠薪無罪,幫助討薪者犯罪,無恥到極致。披著狼皮的幫凶!」「還去奢望本身就是一種錯誤」。 公訴人帶保鏢和防暴盾牌進法院 張新年介紹,開庭當天,岱嶽區檢察院公訴人被兩個檢察院警察護送進入法院,警察手持防暴盾牌,辯護律師提出異議後,法院安保人員才將這些警察趕出法院。 網民說,「這是做了多少虧心事,這樣膽戰心驚的?」「檢察院這麼心虛嗎?」「不自信的表現,做了壞事怕被害才會這樣(迫害妄想症),如果公平正義的做事情就不必這樣。老話講不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 代理農民工討薪 律師被控罪 這起案件起因是,泰安高鐵新區英雄山小學東校區校舍工程的承包。 2017年,山東泰安泰山城鄉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將涉案工程外包給泰安市粥店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粥店建築公司再將工程全部轉包給無施工資質的趙某。趙某又將涉案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給米某,米某再將一部分工程分包給陳某,陳某僱用了農民工進行建設。 最終農民工被拖欠了數百萬工資。被趙某拖欠432萬餘元工程款的米某,仍自掏腰包墊付了農民工的工資。 米某多次以農民工名義去清欠辦信訪,後經清欠辦人員介紹找到了高丙芳,高丙芳以75個農民工的名義向岱嶽區法院提起75件訴訟,起訴陳某和粥店建築公司支付260餘萬元勞務費。除一人撤訴外,其餘74份判決中,岱嶽區法院均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泰安市中院維持了原判。 但不久後,情況出現反轉。岱嶽區檢察院提出再審意見、山東省檢察院抗訴,岱嶽區法院、山東高院均分別撤銷原判。 公訴機關指控稱,高丙芳和包工頭米某、陳某捏造農民工工資未得到清償,以農民工名義起訴,致法院判決工程總承包企業承擔連帶責任,作出多份錯誤的民事判決,嚴重侵害司法公信力,涉嫌虛假訴訟罪,建議量刑3到7年。 2023年3月,高丙芳首次接受公安機關訊問,並被取保候審,之後,高丙芳被逮捕。 2023年11月12、13日,該案開庭審理,高丙芳堅稱自己對米某已經付清農民工勞務費事先不知情,堅持自己無罪。 之後該案開庭5次,代理律師張新年曾在一次庭審後在微博發文,「目前的現狀是,包工頭不僅幾百萬打了水漂,還正在面臨將禍及其子孫後代的刑事責任!更荒唐的是,還把一位優秀的女律師也拉下水!」 「試問,如果可以這樣干,今後哪個包工頭還會墊付農民工工資?哪個律師還敢代理此類案件?哪個民事法官還敢判弱勢群體在同類案件中勝訴?受此錯誤判決的指引示範效應,今後包工頭不敢墊付農民工工資,律師不敢代理此等糾紛,民事法官也不敢站在受害群體一方,勢必造成更多的農民工權益受害」。
為農民工討薪的山東律師高丙芳,日前遭法院判刑4年,其代理律師批評指,此案是山東司法機構炮製冤案錯案。事件引發大陸律師界憤慨。 大陸《新京報》報導,山東泰安市岱嶽區法院12月20日的判決書顯示,高丙芳犯虛假訴訟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本案的第2被告、第3被告,案涉工程的兩名包工頭米某某、陳某某犯虛假訴訟罪,被判緩刑。高丙芳當庭提出上訴。 當天,高丙芳代理律師張新年在微博發文表示,失望至極,「高丙芳律師的專業素質和職業操守,至少超過了中國90%的律師!她如果有罪,中國律師幾乎都有罪!山東省三級法院和三級檢察系統的一些不學無術的人徇私枉法,欺上瞞下,炮製冤假錯案已經到了不可理喻地步!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 知名律師王才亮也在微博發文說,泰安岱嶽區法院「歪判」高丙芳,他對此結果「一點都不意外,因為從他們逮捕高丙芳律師開始,就預設了這個結局,因為他們需要掩蓋在這起冤案當中有人拿了黑錢的事實」。 王才亮說,該案五次開庭,他旁聽了三次,「欠薪的老闆逍遙法外,而法院把為農民工討薪的律師關進了監獄,這還有天理嗎?」 微博網民批評說,「惡意欠薪無罪,幫助討薪者犯罪,無恥到極致。披著狼皮的幫凶!」「還去奢望本身就是一種錯誤」。 公訴人帶保鏢和防暴盾牌進法院 張新年介紹,開庭當天,岱嶽區檢察院公訴人被兩個檢察院警察護送進入法院,警察手持防暴盾牌,辯護律師提出異議後,法院安保人員才將這些警察趕出法院。 網民說,「這是做了多少虧心事,這樣膽戰心驚的?」「檢察院這麼心虛嗎?」「不自信的表現,做了壞事怕被害才會這樣(迫害妄想症),如果公平正義的做事情就不必這樣。老話講不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 代理農民工討薪 律師被控罪 這起案件起因是,泰安高鐵新區英雄山小學東校區校舍工程的承包。 2017年,山東泰安泰山城鄉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將涉案工程外包給泰安市粥店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粥店建築公司再將工程全部轉包給無施工資質的趙某。趙某又將涉案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給米某,米某再將一部分工程分包給陳某,陳某僱用了農民工進行建設。 最終農民工被拖欠了數百萬工資。被趙某拖欠432萬餘元工程款的米某,仍自掏腰包墊付了農民工的工資。 米某多次以農民工名義去清欠辦信訪,後經清欠辦人員介紹找到了高丙芳,高丙芳以75個農民工的名義向岱嶽區法院提起75件訴訟,起訴陳某和粥店建築公司支付260餘萬元勞務費。除一人撤訴外,其餘74份判決中,岱嶽區法院均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泰安市中院維持了原判。 但不久後,情況出現反轉。岱嶽區檢察院提出再審意見、山東省檢察院抗訴,岱嶽區法院、山東高院均分別撤銷原判。 公訴機關指控稱,高丙芳和包工頭米某、陳某捏造農民工工資未得到清償,以農民工名義起訴,致法院判決工程總承包企業承擔連帶責任,作出多份錯誤的民事判決,嚴重侵害司法公信力,涉嫌虛假訴訟罪,建議量刑3到7年。 2023年3月,高丙芳首次接受公安機關訊問,並被取保候審,之後,高丙芳被逮捕。 2023年11月12、13日,該案開庭審理,高丙芳堅稱自己對米某已經付清農民工勞務費事先不知情,堅持自己無罪。 之後該案開庭5次,代理律師張新年曾在一次庭審後在微博發文,「目前的現狀是,包工頭不僅幾百萬打了水漂,還正在面臨將禍及其子孫後代的刑事責任!更荒唐的是,還把一位優秀的女律師也拉下水!」 「試問,如果可以這樣干,今後哪個包工頭還會墊付農民工工資?哪個律師還敢代理此類案件?哪個民事法官還敢判弱勢群體在同類案件中勝訴?受此錯誤判決的指引示範效應,今後包工頭不敢墊付農民工工資,律師不敢代理此等糾紛,民事法官也不敢站在受害群體一方,勢必造成更多的農民工權益受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