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 李子賢
去年8月被中國海警截獲的12名港人,其中遭控「偷越邊境罪」的8人,3月22日被中國公安移交給香港警方國安處。12港人關注組成員、大律師鄒幸彤22日傍晚表示,8名港人家屬都未能與被遣返的家人接觸,對港警的交接安排非常失望,甚至首名被遣返的李宇軒,都在沒有律師協助的情況下接受警方錄口供,擔心過程會有問題。 被蒙頭、反鎖雙手 綜合媒體報導,這8名港人分別是李宇軒、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子賢、郭子麟、鄭子豪及黃偉然,年齡介於19至31歲。他們被蒙頭、反鎖雙手,分成四批,從深圳灣口岸押解回香港,由警方國安處人員負責接收。 港警首先將他們送到近深圳灣口岸的天水圍警署,車隊行經處前後均有軍裝警鐵馬開路;然後再依他們此前在香港涉及的不同罪名,押送到不同的警署扣查。家屬及律師均無法與這8人見面,僅一人能與家屬通電話。李子賢的姨媽在沒有目標的情況下,向著路過的押送車輛大喊「姨媽好掛住你」,場面傷感。 首名被遣返的是涉違港區國安法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押送過程最嚴密,由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親自出馬,負責押送警員坐滿三輛車,並拉上窗帘,無法得知車內情況。 遣返安排「荒謬」 8人將面臨長期羈押 大律師鄒幸彤22日傍晚在天水圍警署外向傳媒表示,8名港人家屬及12港人關注組對警方的交接安排非常失望。她表示,家屬在數日前就不停地向警方等多個單位詢問移交安排,但警方一直沒有回應;家屬7個月來與家人未見一面,只是一些卑微的要求,甚至只是在車外揮一揮手、送一件衣服,都沒有得到答覆。 鄒幸彤還批評警方說謊,連被遣返港人抵港時間都不肯向家屬透露,令家屬們從早等到晚,形成不必要的煎熬,而家屬在中午時向警署查詢時,對方更謊稱「一個都未返港」。她說,警方不肯跟家屬講,「家屬知道的所有消息都是從新聞媒體上知道的,你說這件事情有多麼荒謬!」 鄒幸彤表示,截止傍晚6時,只有一名被遣返港人可以致電家屬,批評警方以正在錄口供為由,拒絕讓律師與8名港人會面,尤其是第一位被遣返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在沒有律師協助的情況下接受港警錄口供,擔心過程會有問題。 她呼籲市民繼續關注12港人的情況,因為他們極有可能不獲保釋,而法院有關反送運動案件已經排期到2023年,意味著這8名港人可能要還柙到2023年,變相面臨長期羈押。 22日一早,除了8名港人家屬外,還有大批市民也在天水圍警署外守候,不斷大喊「加油」、「撐住」等口號。化名阿乾的市民向美國之音表示,12港人案深受關注,因為他們可能在香港水域被「送中」,而且是年青人,希望給予他們支持。 任全牛憂8港人在深圳監獄被洗腦 此前在12港人案中協助港人家屬、被中國當局吊銷執業證書的前中國人權律師任全牛表示,中國內地的犯人即使心理狀況較好,出獄後都會有一種莫名的壓抑,總感覺被監視、被管控,會表現得恐懼、消極或易怒。 任全牛擔心這8名港人已在獄中被強制洗腦,被灌輸一些「不是很恐怖,但讓你不敢反抗的訊息」,雖然在獄中的時間短,但實際對他們身心的傷害,可能比「在香港坐幾年牢還要大」。 他建議這8名港人接受心理輔導,在可行的情況下將自己在中國內地的遭遇記錄下來,釋放心中的壓抑。同時家人和朋友應該多探望他們,給予安慰和鼓勵。 去年12名港人疑在潛逃台灣途中被「送中」,當中兩人因案發時未成年沒被起訴,去年底移送回香港,被加控不依期歸押罪;另兩人因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成,仍在中國服刑;今次被遣回香港的8人因偷越邊境等罪成,服滿7個月刑期。
被指偷越邊境而於去年12月底被深圳鹽田法院判刑的港人之一李子賢,其母日前在臉書貼文表示,已成功到鹽田看守所探望兒子,期間「有說有笑」,兒子「充滿正能量」,將於3月22日刑滿。 綜合媒體報導,李子賢母親1月31日在臉書表示,她早前到深圳鹽田看守所與李子賢會面一次,另有一次視頻探望,目前已返回香港。 李母說,李子賢好好的,會面過程有講有笑,兒子「都充滿正能量」。李母引述兒子表示,今年3月22日將刑滿出獄,會在「移交的地方」等他回來。 李母指,兒子希望收到寵物貓的相片和部分歌曲的歌詞,因此她印了貓圖片和幾首歌詞要給李子賢,當中包括已故歌手張國榮的作品《沉默是金》以及台灣歌手周杰倫作品《麥芽糖》。李母表示,現時已回港。 12港人案中,除兩名案發時未成年的黃臨福、廖子文獲不予起訴移送回港外,其餘10人被判刑7個月至3年不等。其中遭監囚7個月的李子賢母親、大姑姐,以及郭子麟母親,早前到深圳探監前於1月25日完成21天的檢疫期。 據立場新聞報導,1月25日當天早上10時,李子賢母親即到鹽田看守所探監,母子倆隔著玻璃窗打電話,為時一小時。李子賢擔心母親驚恐症發作,又詢問家人身體狀況;李母則表示,兒子的濕疹症沒有複發,比以前胖了一點。
被指偷越邊境而於去年12月底遭深圳鹽田法院判刑的12名港人,其中的部分家屬到深圳後於1月25日完成21天的檢疫期,理論上可開始預約探監。協助12港人案的支聯會副主席、大律師鄒幸彤指,在深圳的港人家屬尚未探監,料會向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相關警官跟進探監安排。 據香港《蘋果日報》報導,曾獲郭子麟家屬委託的大陸律師藺其磊解釋,通常正常的探視時間不會超過半小時,每個月只可探視一次。若當事人刑期不超過三個月,會在看守所服刑,不會轉送監獄。而判決生效後,一般會在轉送監獄前安排家屬會見當事人一次。 藺其磊指,一般案件在判決生效後,法院會通知看守所,因此家屬只須連繫看守所預約便可探監。他認為,12港人案應該會有統一的探監安排,如家屬獲准探監,只須按程序到看守所辦理便可,探視時間一般在半小時內。 至於探訪次數,藺其磊指,若當事人在看守所服刑,每個月可探監一次,家屬也可向當事人存錢。如須轉送監獄,獄方會在十天或一個月內通知家屬「每個月的幾號可以探監」。 另一名協助12港人案的大陸律師任全牛指,具體的探視細節,例如可以帶甚麼東西需要詢問看守所,但據其所知,看守所會因防疫理由而不準家屬帶東西進入,並相信探視過程中會有人監視,不能講被關在看守所內的事。 李子賢、郭子麟等8名港人遭判刑7個月,由於他們在宣判前已被秘密拘押4個多月,餘下刑期很可能會在看守所執行。而被指「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的鄧棨然及喬映瑜,則分別遭判囚3年及2年,將會轉送深圳監獄囚禁。 大律師鄒幸彤指,由於判決結果尚未在原本可預約探監安排的「粵省事」程式,故已完成檢疫的三名家屬未能進行線上的探監申請,料會直接向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負責12港人案的警官查詢及跟進。鄒對家屬有機會探監感到樂觀,認為中國沒有太大原因為難家屬。 目前在深圳完成21天檢疫隔離的三名家屬是監囚7個月的李子賢的母親和大姑姐,以及郭子麟母親。李子賢父親日前向《蘋果日報》表示,看守所方面指,在25日確認可以探監後,每個月可探訪兩次,每次一小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