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 警察暴力
男子孫先生原本在深圳工作,因為他的父母生病,回到家鄉照顧二老。沒想到僅僅一句「插嘴」,被當地派出所的警察拖進女廁所里暴打,打到小便失禁,頭和臉腫的連嘴都張不開,就問你們可不可怕。 派出所的櫥窗里,展示的竟然不是法律條文,而是暴力和隨意妄為。 網路圖片 從報道內容來看,最早事情發生在2022年疫情期間,家裡兩個老人生病,孫先生從深圳趕回去照顧他們。帶扭傷腳的母親下樓做檢測時,因為掃碼顯示異常,直接被民警帶到當地彭家寨派出所。 派出所警察辱罵孫先生的母親,其母便解釋沒及時做檢測的原因。 孫先生可能覺得憋屈,也覺得莫名其妙,就扭頭對被幾個年輕警察辱罵的母親說,「媽,你別說了」。 沒想到,僅僅因為這樣一個舉動,就觸犯了幾個民警,衝過來二話不說把孫先生拖到女廁所暴打。 「他們衝過來幾個人,有的扭我胳膊,有的揪我頭髮,還有掐我後脖子,一群人把我拖拽進了女廁所,嘴裡不停地質問我,罵你不服啊,服不服啊?」 「我感覺有五六個人,對我拳打腳踢。」 「昏迷前只有兩個意識,頭和手都被他們踩在腳下;有人說廁所沒監控,打完就說是摔的。」 如此觸目驚心的暴行,看完報道網友無一不震驚動容,警察手中的權力,難道大於一切無法無天嗎?警察難道能隨便抓人、隨意毆打?這樣的人,應該去演動作片,來當什麼警察? 網路圖片 後續就是該派出所為了大事化小,僅僅把人送到醫院開了兩盒葯就讓孫先生的母親把人推走。但由於孫先生回去後尿血、頭暈、躺在床上就噴射式嘔吐,只能再次撥打120求助,送醫後被診斷為右側多發肋骨骨折,頭部外傷,以及多發軟組織挫傷。對於嘔吐癥狀,醫生說可能跟腦震蕩有關。 這種操作並不少見,為了減小這種負面事件可能帶來的影響,大事化小是慣用手段。但令人憤怒的是,他們竟然一錯再錯,完全不顧當事人的生命安全,不做徹底的檢查。 孫先生頭顱CT結果顯示:左側眶內側壁凹陷。 這個結果,擺明了就是遭到暴力毆打,當地派出所無法再用「摔的」這樣的借口。從那天開始,彭家寨派出所前後兩任所長接連前往孫先生家裡,希望可以「私了」。 這兩任所長,也是「受上級領導指示」,前來「談和」。 對方的誠意是提供了監控視頻給孫先生,把他拖進廁所毆打的並不是五六個人,而是4名警察,其中1人沒有動手,另外3人是一個民警外加兩個輔警。 在兩名所長表示「會內部嚴懲打人者」的前提下,孫先生又經過孫父的勸導,簽下和解協議,派出所給了10萬醫藥費賠償。 孫先生表示自己在深圳創業,年薪也有幾十萬,並不在乎這點錢,主要是家人還要在那裡生活,老父親也勸說,且對方表示會嚴懲涉事警察。然而,直到2023年,孫先生髮現,打他的民警張某竟然還在彭家寨派出所里上班,並繼續一口咬死道,「我沒打,我見到你摔倒的。」 孫先生目瞪口呆,他知道自己被騙了。立刻向市公安局、督察、紀監部門做了3次舉報,直到去年10月,當地警方才對孫先生被警察毆打一事作出立案偵查決定。 前天,記者撥通辦理該案的負責人電話,對方表示準備移送起訴,更多不方便透露。 就這麼點事,有監控,有傷情報告,他們都能拖延兩年時間而不解決。 網路圖片 除了令人憤怒,這樣一起事件所暴露出來的問題,更是令人觸目驚心。 第一,警察本應維護法律和秩序,這不僅是警方的責任,也是警察獲得人們信任的來源。但此事中他們對公民施暴、濫用職權,正在自己葬送掉公眾對執法機構的信任。而且,招輔警的要求是什麼?連這點基本的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常識都沒有也能招?這樣下去,怕是要跟城管一樣的風評了,讓公信力變得跟他們的監控一樣稀缺。 信任是一種無形的資產,當你失去,恢復起來比建立時更為艱難。 第二,警察出錯,也不是絕對不可能的事情,問題是他們出錯之後,比如濫用職權之後,有效的監督機制是什麼?可以看到此事中,涉事警察未受到及時處理,反而試圖掩蓋事實,多次以「廁所沒監控」、「自己摔的」等可笑的理由來摩擦人們的智商。 不受監督的權力終將腐化。 第三,派出所試圖通過私下和解來淡化問題,而不是依法處理。我感到震驚,因為從新聞報道里看,他們似乎認為這種行為是正確的,是可取的應對策略之一。拿著權力去跟普通群眾「談判」,不覺諷刺嗎?而且,如果犯罪可以靠談判來解決,那法律還有什麼存在的意義? 正義不僅要實現,而且要以看得見的方式實現。違法犯罪後的「私下談判」,顯然是一種看不見的方式。 第四,做出如此執法犯法的行為,涉事民警竟然還能繼續在派出所里任職,實在是天大的諷刺。是當地缺人口嗎?一種半點不掩飾的「地方保護主義」,導致問題變得更為複雜與嚴峻,也暴露了小縣城裡官僚之間千絲萬縷的關係鏈。否則,對於這樣一名濫用職權毆打他人的民警,開除顯然是最好的做法,既得人心,又方便簡單。 我不知道法律在他們眼中是什麼,莫非是一張白紙? 網友看「男子在派出所被拖進廁所毆打」一事,或許並不僅僅只是在看這麼一件事。人們更在意的,可能是公權力隨意侵犯和無視公民權利的亂象,那是導致秩序和安全感喪失的源頭,是人們無法容忍且感到擔憂的事情。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竹不倒
今天,一句「錄上了嗎?」被網友們捧上了「2022年度金句排行榜」。 細看發現,這句話源於遼寧丹東的一起警情中,民警之口。 昨天,遼寧省丹東市公安局振興分局發布了一條警情通報,說的是丹東父女兩人6月21日,在去看病的路上被依法執行職務的民警攔停。 女子健康碼顯示為黃碼,拒不配合遵守防疫規定,兩次闖卡,與民警發生爭執,過程中父親上前擊打民警面部。 通報說,這個父親因涉嫌襲警罪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網路圖片 在我們國家,警情通報通常起著「一報止紛爭」的作用。這則通報顯然沖著這個目的去的,所以,發布1天來,沒人質疑。但,第三天,隨著執法現場視頻的傳播,對通報的質疑聲四起。 網路圖片 執法現場視頻中,大家能看到,女子帶父親去看病,並在持有社區給開出的核酸陰性證明,希望警察放行;警察以健康碼為黃碼為由不放行,也不讓她返回。 升級之前,女子一直拉著父親上車,還勸說「你別碰他,小心(說你)襲警」。老父親上車後,女子也要上車,卻被警察堵住車門。 之後,衝突升級。 警察詢問拍視頻拍攝者,錄著呢沒有,得到「錄著呢」的反饋後,他讓拍攝者靠近點。然後,在女子進一步試圖上車時,警察推倒了女子。因為這個角度的視頻由車門擋著,大家無法看到女子倒地的細節。 看到女子遭推倒,父親下車,沖著警察頭部揮出右手,警察倒地。金句就是在這個時候出來的。倒地後的警察坐在地上第一話就問「錄上了嗎?」 網路圖片 從這名與警察有對話的拍攝者角度看,老人揮手打中了警察頭部,這無話可說。但是,另一個拍攝的視頻顯示,老人的揮出的手被民警用胳膊擋開,手並未打著民警頭部。 輿論嘩然。更多的情況遭到質疑。 《中國人民警察法》第26條規定,擔任人民警察應當具備的條件中明確: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良好的品行且身體健康。 從顯示細節的視頻中能看到,這名警察約30歲上下,他推倒女子時顯得身體非常健康,遭遇70歲帶病老漢揮手時,他能迅速抵擋,也顯得身體非常健康,但在並未打著的情況下適時倒地,顯得他病得不輕。 執法過程中,他推倒女子後並沒有上前去扶,女子腿部出血後也並未顯示出關心,執法過程中也出現「安撫當事人情緒,聽取合理訴求」的行為。公眾似乎也沒有看到「他良好的業務素質和品行」,否則丹東警方微博評論區不可能「淪陷」。 那麼,他是怎麼當上的警察? 事發至今已經兩天過去了,發出警情通報也已經一天了,公眾已經將流傳的完整執法視頻在微博下反映了,丹東警方看到了這完整執法視頻了嗎?丹東警方沒回應。 公眾能看到的是,這段拍到細節的完整視頻在網路傳開之後,丹東警方這條通報的微博下已經有了15000餘條評論以及40000餘條轉發,評論多是指責警察碰瓷執法、激化矛盾。凶凶民意之下,丹東警方關閉了評論功能。 拒絕聽取民意、片面取證,屬於所謂的依法調查行列嗎? 《刑法》關於襲警罪有明確,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從重處罰。老漢就是因這條規定被採取強制措施。 如果這個事件中的「將女子推倒導致矛盾升級」也屬於「依法執行執行職務」範疇,那麼,請丹東警方給老百姓們普普法,哪條法律規定執行職務的行為激化了矛盾仍然合法。 (全文轉自微信公眾號「煙酒先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