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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孙先生原本在深圳工作,因为他的父母生病,回到家乡照顾二老。没想到仅仅一句“插嘴”,被当地派出所的警察拖进女厕所里暴打,打到小便失禁,头和脸肿的连嘴都张不开,就问你们可不可怕。 派出所的橱窗里,展示的竟然不是法律条文,而是暴力和随意妄为。 网络图片 从报道内容来看,最早事情发生在2022年疫情期间,家里两个老人生病,孙先生从深圳赶回去照顾他们。带扭伤脚的母亲下楼做检测时,因为扫码显示异常,直接被民警带到当地彭家寨派出所。 派出所警察辱骂孙先生的母亲,其母便解释没及时做检测的原因。 孙先生可能觉得憋屈,也觉得莫名其妙,就扭头对被几个年轻警察辱骂的母亲说,“妈,你别说了”。 没想到,仅仅因为这样一个举动,就触犯了几个民警,冲过来二话不说把孙先生拖到女厕所暴打。 “他们冲过来几个人,有的扭我胳膊,有的揪我头发,还有掐我后脖子,一群人把我拖拽进了女厕所,嘴里不停地质问我,骂你不服啊,服不服啊?” “我感觉有五六个人,对我拳打脚踢。” “昏迷前只有两个意识,头和手都被他们踩在脚下;有人说厕所没监控,打完就说是摔的。” 如此触目惊心的暴行,看完报道网友无一不震惊动容,警察手中的权力,难道大于一切无法无天吗?警察难道能随便抓人、随意殴打?这样的人,应该去演动作片,来当什么警察? 网络图片 后续就是该派出所为了大事化小,仅仅把人送到医院开了两盒药就让孙先生的母亲把人推走。但由于孙先生回去后尿血、头晕、躺在床上就喷射式呕吐,只能再次拨打120求助,送医后被诊断为右侧多发肋骨骨折,头部外伤,以及多发软组织挫伤。对于呕吐症状,医生说可能跟脑震荡有关。 这种操作并不少见,为了减小这种负面事件可能带来的影响,大事化小是惯用手段。但令人愤怒的是,他们竟然一错再错,完全不顾当事人的生命安全,不做彻底的检查。 孙先生头颅CT结果显示:左侧眶内侧壁凹陷。 这个结果,摆明了就是遭到暴力殴打,当地派出所无法再用“摔的”这样的借口。从那天开始,彭家寨派出所前后两任所长接连前往孙先生家里,希望可以“私了”。 这两任所长,也是“受上级领导指示”,前来“谈和”。 对方的诚意是提供了监控视频给孙先生,把他拖进厕所殴打的并不是五六个人,而是4名警察,其中1人没有动手,另外3人是一个民警外加两个辅警。 在两名所长表示“会内部严惩打人者”的前提下,孙先生又经过孙父的劝导,签下和解协议,派出所给了10万医药费赔偿。 孙先生表示自己在深圳创业,年薪也有几十万,并不在乎这点钱,主要是家人还要在那里生活,老父亲也劝说,且对方表示会严惩涉事警察。然而,直到2023年,孙先生发现,打他的民警张某竟然还在彭家寨派出所里上班,并继续一口咬死道,“我没打,我见到你摔倒的。” 孙先生目瞪口呆,他知道自己被骗了。立刻向市公安局、督察、纪监部门做了3次举报,直到去年10月,当地警方才对孙先生被警察殴打一事作出立案侦查决定。 前天,记者拨通办理该案的负责人电话,对方表示准备移送起诉,更多不方便透露。 就这么点事,有监控,有伤情报告,他们都能拖延两年时间而不解决。 网络图片 除了令人愤怒,这样一起事件所暴露出来的问题,更是令人触目惊心。 第一,警察本应维护法律和秩序,这不仅是警方的责任,也是警察获得人们信任的来源。但此事中他们对公民施暴、滥用职权,正在自己葬送掉公众对执法机构的信任。而且,招辅警的要求是什么?连这点基本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常识都没有也能招?这样下去,怕是要跟城管一样的风评了,让公信力变得跟他们的监控一样稀缺。 信任是一种无形的资产,当你失去,恢复起来比建立时更为艰难。 第二,警察出错,也不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问题是他们出错之后,比如滥用职权之后,有效的监督机制是什么?可以看到此事中,涉事警察未受到及时处理,反而试图掩盖事实,多次以“厕所没监控”、“自己摔的”等可笑的理由来摩擦人们的智商。 不受监督的权力终将腐化。 第三,派出所试图通过私下和解来淡化问题,而不是依法处理。我感到震惊,因为从新闻报道里看,他们似乎认为这种行为是正确的,是可取的应对策略之一。拿着权力去跟普通群众“谈判”,不觉讽刺吗?而且,如果犯罪可以靠谈判来解决,那法律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违法犯罪后的“私下谈判”,显然是一种看不见的方式。 第四,做出如此执法犯法的行为,涉事民警竟然还能继续在派出所里任职,实在是天大的讽刺。是当地缺人口吗?一种半点不掩饰的“地方保护主义”,导致问题变得更为复杂与严峻,也暴露了小县城里官僚之间千丝万缕的关系链。否则,对于这样一名滥用职权殴打他人的民警,开除显然是最好的做法,既得人心,又方便简单。 我不知道法律在他们眼中是什么,莫非是一张白纸? 网友看“男子在派出所被拖进厕所殴打”一事,或许并不仅仅只是在看这么一件事。人们更在意的,可能是公权力随意侵犯和无视公民权利的乱象,那是导致秩序和安全感丧失的源头,是人们无法容忍且感到担忧的事情。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竹不倒
今天,一句“录上了吗?”被网友们捧上了“2022年度金句排行榜”。 细看发现,这句话源于辽宁丹东的一起警情中,民警之口。 昨天,辽宁省丹东市公安局振兴分局发布了一条警情通报,说的是丹东父女两人6月21日,在去看病的路上被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拦停。 女子健康码显示为黄码,拒不配合遵守防疫规定,两次闯卡,与民警发生争执,过程中父亲上前击打民警面部。 通报说,这个父亲因涉嫌袭警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网络图片 在我们国家,警情通报通常起着“一报止纷争”的作用。这则通报显然冲着这个目的去的,所以,发布1天来,没人质疑。但,第三天,随着执法现场视频的传播,对通报的质疑声四起。 网络图片 执法现场视频中,大家能看到,女子带父亲去看病,并在持有社区给开出的核酸阴性证明,希望警察放行;警察以健康码为黄码为由不放行,也不让她返回。 升级之前,女子一直拉着父亲上车,还劝说“你别碰他,小心(说你)袭警”。老父亲上车后,女子也要上车,却被警察堵住车门。 之后,冲突升级。 警察询问拍视频拍摄者,录着呢没有,得到“录着呢”的反馈后,他让拍摄者靠近点。然后,在女子进一步试图上车时,警察推倒了女子。因为这个角度的视频由车门挡着,大家无法看到女子倒地的细节。 看到女子遭推倒,父亲下车,冲着警察头部挥出右手,警察倒地。金句就是在这个时候出来的。倒地后的警察坐在地上第一话就问“录上了吗?” 网络图片 从这名与警察有对话的拍摄者角度看,老人挥手打中了警察头部,这无话可说。但是,另一个拍摄的视频显示,老人的挥出的手被民警用胳膊挡开,手并未打着民警头部。 舆论哗然。更多的情况遭到质疑。 《中国人民警察法》第26条规定,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备的条件中明确: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且身体健康。 从显示细节的视频中能看到,这名警察约30岁上下,他推倒女子时显得身体非常健康,遭遇70岁带病老汉挥手时,他能迅速抵挡,也显得身体非常健康,但在并未打着的情况下适时倒地,显得他病得不轻。 执法过程中,他推倒女子后并没有上前去扶,女子腿部出血后也并未显示出关心,执法过程中也出现“安抚当事人情绪,听取合理诉求”的行为。公众似乎也没有看到“他良好的业务素质和品行”,否则丹东警方微博评论区不可能“沦陷”。 那么,他是怎么当上的警察? 事发至今已经两天过去了,发出警情通报也已经一天了,公众已经将流传的完整执法视频在微博下反映了,丹东警方看到了这完整执法视频了吗?丹东警方没回应。 公众能看到的是,这段拍到细节的完整视频在网络传开之后,丹东警方这条通报的微博下已经有了15000余条评论以及40000余条转发,评论多是指责警察碰瓷执法、激化矛盾。凶凶民意之下,丹东警方关闭了评论功能。 拒绝听取民意、片面取证,属于所谓的依法调查行列吗? 《刑法》关于袭警罪有明确,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从重处罚。老汉就是因这条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 如果这个事件中的“将女子推倒导致矛盾升级”也属于“依法执行执行职务”范畴,那么,请丹东警方给老百姓们普普法,哪条法律规定执行职务的行为激化了矛盾仍然合法。 (全文转自微信公众号“烟酒先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