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禁蒙面法

港反蒙面法遊行案 5人暴動罪不成立 4人蒙面罪成

區域法院法官裁決指出,案發地點逾500人聚集,有人做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故裁定當時曾發生暴動。以被告當時的裝束,不會認定他們是「無辜途人」;雖然被告與抗爭者一起逃走,仍不足以證明他們是畏罪逃跑,可能是因為警方加速驅散而爭相走避。

黃之鋒遭控參加未經批准的遊行 獲新刑4個月

香港社運領袖、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因2019年參加未經官方批准的遊行及違反禁蒙面法,13日被法庭判刑4個月。 綜合港媒報導,黃之鋒及社運人士古思堯2019年10月5日在銅鑼灣被指參與非法集結一案,13日在香港東區裁判法院開庭審理。 立場新聞稱,黃之鋒步入羈留室前曾向公眾席高呼「大家辛苦了」,支持者也向其揮手。 控罪指黃之鋒於2019年10月5日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期間還使用了可能阻止辨識身分的蒙面物品,違反禁蒙面法。 法官裁定兩人罪成,判決黃之鋒入獄4個月,古思堯入獄5個月。 除了本案,黃之鋒因在2019年6月21日包圍灣仔警察總部,遭控「煽惑、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名並被判入獄服刑13.5個月。他目前正在服刑中。 此外,包括黃之鋒、戴耀庭、梁國雄在內的香港泛民主派共47人因涉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被起訴。香港警方依據港區國安法,指控他們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間,與他人串謀,謀劃當選立法會議員會後濫用職權。

黃之鋒前往警署報到被捕 英美政要關注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24日因牽涉其它官司前往警署報到,卻突然遭到逮捕。警方指黃志峰涉嫌於2019年10月5日「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以及違反禁止蒙面規例。黃之鋒在律師的陪同下做完筆錄後被釋放。同案被捕的還有社會民主連線的古思堯,案件預計30日審訊。 港府的行動引來英美政要關切。參院外委會在官方推特上表示,對泛民主派人士黃之鋒的指控顯然是出於政治動機,應該立即撤銷。「中共正在摧毀香港的自治與法治」。 The charges against pro-democracy activist Joshua Wong in #HongKong are clearly politically motivated, and they should be dropped immediately. The #CCP is ruining Hong Kong』s autonomy and rule of law. — U.S. Senate Foreign Relations Committee (@SenateForeign) September 24, 2020 聯邦參議員盧比奧(Marco Rubio)推文表示,中國下令港警逮捕黃之鋒,理由是因為戴口罩。中共持續擴大對異議者的鎮壓。 #China ordered police in #HongKong to arrest ⁦@joshuawongcf⁩ for wearing a mask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continues to ramp up its repression of anyone who disagrees with them https://t.co/HXcGw9QGZz — Marco Rubio (@marcorubio) September 24, 2020 聯邦參議員布萊克本(Marsha Blackburn)推文表示,黃之鋒是自由鬥士,但再次僅因為公開反對中共遭到逮捕。 Joshua Wong is a freedom fighter and was once again arrested for simply speaking out against 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joshuawongcf https://t.co/smrJYnne7T — Sen. Marsha Blackburn (@MarshaBlackburn) September 24, 2020 華盛頓郵報(The Washington Post)社論指出,港警逮捕並指控黃之鋒的作法,是擴大鎮壓捍衛香港自由與法治者的部分行動。同樣令人擔憂的是12名曾參與反送中運動的年輕抗議者命運,他們在試圖搭乘快艇逃往台灣尋求政治庇護途中被中國海警逮捕,並被送往中國。 英國外相拉布(Dominic Raab)24日指出,他非常關切香港民主運動人士黃之鋒遭逮捕一事,並推文描述這是香港當局把矛頭指向運動分子的又一例證。  I am deeply […]

編輯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