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見死不救

武漢救護車撞翻私家車司機落水 無人施救車主溺斃

近日,湖北武漢東西湖區發生車禍。一輛救護車撞上一輛正常行駛的私家車,私家車被撞得面目全非墜入溝渠,車主溺亡。死者的兒子稱,車禍發生後,父親落水,救護車中無一人上前救援,質疑他們「見死不救」。

安徽女孩輕生警察見死不救惹議 官方:涉事警察已停職

12月4日下午,安徽省安慶市望江縣發生了讓人十分痛心的一幕。一名17歲的年輕少女想要跳河結束自己的生命,但當地民警接到群眾報警感到望江縣吉水橋邊後,卻並沒有及時下水救人,而是站在岸邊眼睜睜的看著少女沉入水中。而後期救援人員將其救起後,少女早已沒了生命跡象。 根據調查發現,這名17歲少女曾於12月3日向學校請假,並在4日下午來到案發地吉水橋邊,當時有民眾看到她在河邊徘徊了將近有1小時左右,因害怕少女可能有輕生的念頭,於是便趕緊報警尋求幫助。 當有2名民警在第一時間到場後,看到一位身穿粉紅色的外套、深色的長褲的少女已經站在了水裡,當時少女身處的水位剛好過膝。但岸邊這兩位民警雖然在不斷勸說少女,希望她趕緊回到岸邊,不要再往河水中前進,但兩人一直都站在岸上,完全沒有碰觸到河水。 後來不幸的事情就發生了,這名少女回頭看了一眼兩名站在岸上的民警後,下一秒竟然轉身直接往深水處跳去,接著瘋狂往水的中央移動,河水很快就淹沒了她的頭頂。但即便她離岸邊越來越遠,岸上的這兩位民警卻還是沒有第一時間跳水救人。 等到一直站在遠處的五六位民警趕到後,才手拉著手緩緩地試探著下水,卻將近一分鐘的時間都還沒有靠近跳水的少女,最終還是附近的兩位村民好不容易將女孩打撈上來,雖然上岸後趕緊送往醫院進行急救,但是仍然搶救無效死亡。 此次事件引發了網友熱議,有網友指出:當輕生少女還在淺水區時兩位民警衝下去就可以將她拉上來,後來跳河後警方也沒有第一時間下水救人,因此質疑警方失職,救援不力,應該問責。 但也有網友表示:警察並無過錯,面對突發事件警官們一直在勸導安撫女孩。第一,明顯是這兩名警察都不會游泳,現場並沒有會游泳的人;其次,冬天的服裝過於厚重,遇水變沉是游不動的,對於救援人員也存在危險,警察也不是萬能的人。 除此之外也有網友認為:警方在接到群眾報警後就已經知道是跳河案件,那麼在營救時為什麼還沒有做好應急預案?並且沒有準備任何的救援設備? 面對網上輿論不停的發酵,安徽省安慶市望江縣公安局於4日晚23時許發布警情通報:2020年12月4日13時許,望江縣公安局110報警服務台接報警:望江縣城吉水橋邊有一女子欲投河自盡。接警後,處警民警立即趕到現場處置。在民警安撫勸導過程中,女子突然撲入深水區。處警民警展開施救,後將該女子打撈上岸,經搶救無效死亡。目前,死者自殺原因正在調查,相關善後工作正在進行。公安機關對該女子不幸離世深感痛惜。 這則警情通報中還寫道:「針對網友反映的民警、輔警在施救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我局第一時間成立調查組,對涉事民警、輔警作出停職接受調查決定,對該事件處置過程進行全面調查,並將根據調查結果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徐州男子被查酒駕棄車跳河身亡 家屬質疑交警”見死不救”

近日,江蘇徐州市男子張士松在被交警查酒駕後棄車跳水逃跑,最後溺水身亡事件引起網友的熱議。但張士松的女兒張寧卻表示,交警大隊民警在父親跳水後沒有任何作為,見死不救,才最終導致父親的死亡。隨即,張寧及家人委託律師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和玩忽職守罪控告現場民警和後續出警人員。 今年46歲的張士松在徐州當地做生意,是一名白酒代理商。9月15日8點左右,張士松在飯店與朋友一起聚餐,期間大概喝了二兩左右的白酒,結束後張士松並沒有選擇叫代駕,而是自己開車並準備送其中的一個朋友回家。當他駕車經過山水大道世紀橋處時,發現徐州市公安局賈汪區分局交警大隊在橋東側處設卡查詢酒駕。但是誰都沒想到張士松竟然將朋友留在后座,自己棄車向相反方向跑去,兩名交警發現後跟隨其後。張士松跑出約100米後,從橋上跳水逃跑,此條河的河面寬約20米,水深約3米。9 月16日凌晨57分,張士松的遺體被打撈上岸。 事發後,張士松的家屬在派出所看到的監控視頻顯示: 監控時間21時00分39秒,張士松棄車向西奔跑,後有兩名交警追隨,距離張士松約2-3米。 21時01分20秒,張士松落水,同時追趕的交警開始用手電筒往河中間照。 21時02分09秒,視頻中的張士松還在河中有游泳的動作,交警的手電筒也一直是在追隨著他遊動的軌跡。 21時02分21秒,張士松在河中間開始有掙扎反應。 21時02分29秒,張士松的掙扎反應停止,並且水面慢慢恢復了平靜。」 張寧是晚上22時左右接到家人的電話,告訴她父親跳河了。然而讓張寧不能接受的是,父親21時落水後,有7秒的時間,交警的手電筒的光都照在正在河中掙扎的父親身上,當時現場也有很多群眾在喊「有人落水了!救命!」,但是當時並沒有人下水救人。直到當天22點30分左右,也就是父親落水後一個半小時左右,特警抵達現場疏散群眾,救援方才開始。但這時已經錯失最佳搜救時機,這才造成了父親的不幸溺亡。而且追其源頭也正是因為交警的追趕,父親才會跳河。 事發後第三天,張寧去涉事的徐州市公安局賈汪區分局交通巡邏警察大隊「談判」。賈汪區老礦派出所宣讀了針對此事的調查結果,對於事情的經過,張女士及家人,以及涉事的交警大隊均表示認可,但是讓張寧氣憤的是,涉事交警大隊的一名大隊長仍舊堅稱:正當執法。 張寧認為人命大於天,如果能救上來,該怎麼處罰就怎麼處罰。但是事發是就是因為交警大隊民警就是不作為,見死不救,才會導致自己的父親溺亡。隨後,張寧及家人便委託律師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和玩忽職守罪控告現場民警和後續出警人員。 網友對於此事的評論分化嚴重,有人認為:「交警並沒有直接救人(落水者)的法律義務,也許交警本身就不會游泳怎麼救?而且並不是因為交警的追趕他才跑的,是他自己看到有查酒駕的自己先逃跑的。為什麼不先問問:為什麼要酒駕?又為什麼要逃?」但也有人認為:「無論駕駛員是否酒駕,落水不施救就是違法更何況是警務人員,警務人員的最基本原則就是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執法者蔑視人命執法犯法必須罪加一等。」

編輯推薦

瀏覽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