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 黃之鋒判刑
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主席林朗彥及前副秘書長周庭周三(2日)被香港法院以非法集結等罪分別判囚13.5個月丶7個月及10個月。裁判官指,三人在去年反送中的一次行動中,透過言語和行為煽惑他人參與示威活動。認為三人有預謀及積极參与,集結具規模,亦致道路阻塞及帶有潛在風險,浪費警方資源作出應對。 去年香港「反送中」運動爆發,黃之鋒等人於6月21日呼籲反送中支持者包圍灣仔警察總部,其後被捕,三人一同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三人與律師商討後先後決定認罪。黃之鋒和林朗彥過往曾因其他案件被判監,這次是黃之鋒參與政治以來面對最長的刑期。周庭首次被判入獄,她另外在今年8月涉嫌觸犯港區《國安法》被捕,她當時未被起訴,獲准以20萬港元保釋,被沒收護照。 黃之鋒在11月23日上庭就另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進行認罪;周庭則承認「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罪。 據立場新聞報導,三人庭審時在犯人欄不時望向公眾席,黃之鋒離開前大叫「知道好難挨但會撐住」,旁聽人士亦大叫「加油」。 據中央社報導,周庭在被告席內聽到判決後哭泣。 報導還稱,周庭在法官宣判後申請交保外出,以便就刑期複核上訴,但被法庭拒絕;黃之鋒和林朗彥沒有提出,3人即時入獄。 黃之鋒:在獄中繼續為民主奮鬥 黃之鋒入獄後透過律師在Twitter留言說,他被判入獄13個半月,這不是戰鬥的結束,在他們前面還有另一個戰場。 他說,他們將在獄中與其他勇敢示威者一起戰鬥,雖然不顯眼,但對爭取香港民主和自由是必須的。 #JoshuaWong 13.5m in jail – via lawyers, 「it』s not the end of the fight. Ahead of us is another challenging battleground. We』re now joining the battle in prison along with many brave protestors, less visible yet essential in the fight for democracy and freedom for HK. pic.twitter.com/1ZGmfUDf7k — Joshua Wong 黃之鋒 ? (@joshuawongcf) December 2, 2020 林朗彥被關押前接受香港《蘋果日報》專訪,表示自己早已試過被判監,他說自己一定帶書消磨時間,他寄語港人繼續保留現有陣地和可發聲的平台,在面對政權打壓,信念和堅持是讓抗爭走下去的動力。 周庭的臉書專頁管理員轉述了朋友探訪周庭時的對話,指周庭睡得比較差,身體有點不適,失眠時想起庭上裁判官斷言不會判處眾人社會服務令時感到很委屈,想到被判監就情緒不好,很擔心,但她同時叫人呼籲支持親示威陣營的「黃店」。 各界關注 眾志三子入獄一事,令台灣總統蔡英文分別在Twitter及Facebook發帖勉勵港人。她在Facebook寫道,「三位香港的年輕人,代表了香港人民爭取民主的集體意志。非常遺憾,這個判決讓港人的民主訴求,再一次被威權所壓制。」蔡續稱:「台灣也曾經在民主路上奮鬥過,我們沒有因為恐懼,就忘了心目中理想的台灣。黑夜總會過,黎明必會來,盼望香港朋友不要因為恐懼而忘記心中的理想。現在還不是絕望的時候,民主的台灣,一定會繼續相挺港人,相挺民主。」 台灣陸委會較早前亦發出聲明,深表關切及遺憾,指香港社會現正壟罩在「警察國家」的陰影下,並已陷入人人自危恐懼的寒蟬效應。民進黨副秘書長林飛帆則呼籲,應針對現行的《港澳條例》,考慮提升當中的援港措施。 英國外相拉布(Dominic Raab)在裁決後發表聲明,稱在三子開始服刑之際,他敦促港府及北京停止扼殺反對派的行動,並指「檢控決定必須公平公正,香港人的權利和自由必須得到捍衛」。 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亞太區域主任米什拉(Yamini Mishra)形容,港府再次以帶有政治動機的「煽惑他人示威」罪名,起訴那些僅發表言論及和平示威的人士,認為他們的控罪必須被推翻,並立即及無條件地獲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