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 國家安全法
一個有法律的國家,並不一定是法治國家;那麼,一個沒有法治的國家,為什麼卻要制定法律呢?配合7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這段時間裡中國當局正在大張旗鼓地宣傳推廣這部法律,其中透露的奧秘,也許能幫助回答上述問題。 頻繁立法修法,強化習近平權力 《反間諜法》並不是一部新近制定的法律。早在習近平上台之後不太久的2014年1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在1993年頒布的《國家安全法》的基礎上修訂並制定了《反間諜法》,並同時廢止了1993年版的《國家安全法》。有意思的是,接下來的2015年7月,中國再次制定了新的《國家安全法》。現在,距上一部《反間諜法》出台不到十年,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年4月又修訂了這部法律,於是有了7月實施的新版《反間諜法》。 從《國安法》,到《反間諜法》加《國安法》,再到新版《反間諜法》加《國安法》,十年之內動作頻頻,真是緊鑼密鼓。據負責起草新版《反間諜法》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刑法室主任說:新修訂的反間諜法是中共二十大之後在國家安全領域的第一部專門立法,也是今年三月就任的這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的第一部法律。你看,三月履新,四月修訂反間諜法,可謂劍及履及,刻不容緩。當局關於《反間諜法》的宣傳活動,更是在渲染一種「中國到處都是間諜」的氛圍。這樣看來,中國所面臨的來自間諜的威脅,真是不小呢! 就在這種氛圍中,還傳出了貴為副國級高官、現任最年輕的國家領導人的秦剛捲入了間諜事件,至少是被美女間諜收為了裙下之臣吧。乖乖,這還不是亡黨亡國的節奏?! 實際上呢,那位負責修訂《反間諜法》的官員一不小心也說出了實話。他強調,這次修訂反間諜法,首先為的是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提出的總體國家安全觀來指導立法,是要「進一步強化黨中央對反間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因此,修訂後的反間諜法,第一特點就是「鮮明體現了堅持黨中央對反間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他這聽來好似套話、空話的車軲轆話,背後確實有一句大實話,那就是:修訂反間諜法,為的是強化習近平權力。 隨心所欲抓敵人,這是政治極權的必需 習近平的權力已經很大很大了,還要怎麼強化呢?習近平要進一步強化權力,為什麼首先著手修訂反間諜法呢?這就不能不從中共這個政權的本質上來分析了。 中共是靠鬥爭起家的,「鬥爭」二字也正是習近平近年反覆強調的。鬥爭總是有對象的。毛的時代,中共的鬥爭對象有個很長的單子,概括地說是九類敵人。開初是「黑五類「,就是地富反壞右,後來加上了叛徒、特務、走資派,然後還有一個知識分子」臭老九「。你仔細琢磨這個名單,其中是有奧妙的,一個奧妙就是越來越隨心所欲地確定鬥爭對象。地主,這多多少少是有點兒標準的;你家沒有土地,中共再恨你,也沒法說你是地主。富農的標準就靈活了,但畢竟得有點兒財產。反革命分子,開始的時候,確定起來也是有些客觀依據的,比如在國民黨政權和軍隊里當過官員,但很快就變成一頂尺寸通用的帽子,看誰是敵人,就可以說他是反革命。如此類推,隨心所欲的程度越來越高。到了叛徒、特務、走資派,這幾類敵人就都是早先的中共革命功臣了。你為中共幹革命而坐過牢,」叛徒「這個標籤打死你;你是中共當今掌權的高官,那就是」走資派「——不是官員還沒資格當」走資派「呢!到了這時候,也就是文革時代,誰也別擺什麼共黨資歷、革命功績,除了毛澤東一人之外,誰都可以是敵人,誰都可以被鬥爭! 這還沒說到「特務「呢——那時候通稱特務,如今則叫作間諜。特務也好,間諜也好,這玩意兒的特點就是他/她是隱蔽的,頭上沒有標籤,身上沒有記號。對於」善於鬥爭「的中共領袖來說,好就好在這」頭上沒有標籤,身上沒有記號「,因為這不就可以隨意給你貼標籤、畫記號了嗎?1940年代延安整風運動中康生那句名言,透露了此中秘密。延安整風是毛澤東立威、集權的一個重大關節點,投奔到延安加入中共的男男女女們有十分之一被作為特務抓了起來。這裡的判定標準從何而來?負責這場運動的康生指著人家的鼻子說:」我看你像特務,你就是特務「。 是的,就是這麼隨心所欲!習近平的權力,什麼時候到了這一天,也許就算達到他的理想狀態了。那一天,他和他這個體制的官員們,可以隨意指著某人說:你就是間諜!於是乎,你就要被抓起來,你就要坐牢,你就要被槍決。 說你是不法民營企業家,他固然可以隨意定義你是守法還是不法,但你總得首先是個企業家吧?說你是腐敗官員,當然哪個官員都是腐敗的,但你總得大小是個官員吧?說你是間諜,這就不需要任何身份前提了!海歸固然可疑,但土鱉一樣不免疫。最近二三十年來,全中國上十億人次有過出國紀錄,誰敢說你不是在哪國旅遊的時候被發展成「間諜「了呢?毛的時代,美女等於特務;如今呢,人人都是美女帥哥,那就人人可能是間諜哈! 是的,抓間諜這事兒太方便了,甚至不需要證據。據說有關部門出台了某種指引,要人們提防那些喜歡談論政治、經濟、軍事、外交等話題的傢伙,因為他們很可能是間諜。這一來,有人馬上聯想到了喜歡到處「指明方向「的那一位。可惜啊,你沒有」看他像間諜、他就是間諜「的權力,偏偏他有這個權力。近日網上也有個段子,說的是小學生髮現爸爸媽媽在卧室里言行詭秘,於是告發爸爸媽媽是間諜。也很可惜啊,這不就妨礙了當局急於催生下茬兒韭菜的人口大計嗎? (全文轉自美國之音)
日前傳出中國為了有力打擊台獨,將制定「台獨」頑固份子清單,依據中國《反分裂國家法》等法的分裂國家罪等條款,施以嚴厲制裁及終身追責。對此台灣陸委會批評,這是對岸意圖恫嚇台灣自我限縮審查、煽動兩岸對立情緒,破壞台海和平穩定。 綜合媒體報導,香港親中媒體《大公報》11月15日在頭條報導,中國正研擬制定「台獨」頑固份子清單,要對涉「獨」言論囂張、謀「獨」行徑惡劣的頑固分子們,及其金主等主要支持者,採取嚴厲制裁等有效措施,包括依據中國《反分裂國家法》及《刑法》、《國家安全法》有關「分裂國家罪」等條款繩之以法,終身追責。但報導未列出可能的對象及具體懲罰措施。 中國《反分裂國家法》第二條及《國家安全法》第十一條均規定,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絕不允許「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 台灣陸委會斥中共恫嚇 台灣陸委會表示,中共是極權專制國家,始終運用武力霸凌與強製法律手段,來威脅對待與其意見不同的人士。中國刻意操作此種極端偏激議題,意圖恫嚇台灣自我限縮審查、煽動兩岸對立情緒,已破壞台海和平穩定,只會徒勞無功、適得其反。 陸委會強調,中華民國是民主自由國家,台灣人民不會因威脅而讓步,北京當局唯有放棄非理性、非和平方式處理問題,正視兩岸分治現實與尊重台灣民意,以務實溝通化解政治分歧,方能避免其單邊錯誤行徑所衍生的負面後果。 陳柏惟「爭取成為第一個台獨份子」 台灣基進立委陳柏惟則是第一個舉手要加入台獨份子名單。他15日向傳媒表示,中共應先定義何謂台獨,「如果真的有制定一個名單,那是不是下次選舉的時候,不在名單內就不能喊抗中保台,或許可以考慮發個公開信,爭取加入台獨分子名單。」 民進黨立委蔡適應也批評,中國變不出新把戲,只要不合其意就會究責,中共應捫心自問,能否取得中國民意支持,有沒有本事舉辦普選,應該先解決問題。
香港的澳洲國際學校(AISHK)校長日前請辭,有評論表示,在北京對香港實施的國家安全法的推動下,香港的校園中,教師可能受到監視,對學術自由帶來極大的衝擊。 據悉尼晨鋒報報道,香港澳洲國際學校(AISHK)校長Mark Hemphill辭職,這所學校是10萬名香港澳洲僑民的中心,學生的家長多為法律、外交或商界人士。 Hmephill稱,疫情期間難以見到在澳洲的家人,他決定在2020年底前離開。 澳洲著名的教育家Bill McKeith是當時將Hemphill聘請到香港的人,他說疫情和香港國安法可能會影響這所學校的未來。 運營悉尼教會學校PLC學院25年的McKeith說,在現狀如此顛覆的時代,教師和學校管理人員在外國工作總是具有挑戰性的,「國家安全、隱私和其他法律對學校的治理和運營行為的影響越來越大。」 香港英語教師Kin Wing Liu表示, 「威脅確實是存在的。香港政府官員建議在教室里安裝攝像頭監控師生,一旦攝像頭安裝好了,數據會直接傳到中國。我看不到學術自由的未來。」他說。
周四(13日),台灣台北地檢署依違反國家安全法起訴前國會助理陳惟仁、李易?、林雍達,指控3人涉嫌幫助中國情報人員在台灣發展組織吸納間諜。 據中央社報導,台灣檢方起訴指出,陳惟仁、林雍達於民國101年間前往澳門,與中國情報人員「黃冠龍」會談後,自2012年至2016年間在台發展組織,並收受金額不等的工作費。陳惟仁於2014年間知道時任新聞記者的李易?有資金需求,安排他到廣州與「黃冠龍」會面後,吸收李易?為組織成員。 檢方表示,「黃冠龍」於2015年間指示陳惟仁物色、引介中國國民黨黨工到中國,陳惟仁於106年間1月起密集聯繫國民黨張姓前國會助理,邀約赴中。張男同年3月間2度赴澳門、廣州與「黃冠龍」等人見面,並口頭說明國民黨內部資訊後,隨後未與陳男等人往來。 陳惟仁另在2106年間透過張男結識國民黨國政會的一名陳姓助理,佯以支付新台幣20萬元報酬,要陳男搜集國政會內部關於國共論壇等內部非公務機密資料。陳姓助理隨後將資料透過陳惟仁交給「黃冠龍」,他也成為該組織的成員。 2016年間,「黃冠龍」指示陳惟仁、李易?挑選人員取得警政署內部資料。而曾擔任記者的李易?出面與時任「周刊王」一名李姓記者接觸,希望透過李姓記者取得警政署內部的「法輪功」等反共團體活動情報。不過,李姓記者並未配合,也沒有前往中國與「黃冠龍」會面。 檢方指出,「黃冠龍」於2017年間指示陳惟仁設法取得入出境及健保資料。陳惟仁、李易?找上一名有資訊處理專業技術的黃姓男子,表示中國方面出價希望以駭客攻擊方式侵入健保資料庫,並取得總統蔡英文的健保就醫病例資料。不過遭到黃男拒絕。 2018年年初,陳惟仁、李易?想要吸收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柯建銘的隨扈、新竹縣警察局彭姓員警,要求彭男利用進出柯建銘書房的機會,取得民進黨內部總統選舉相關情資,但彭男並未應允,2人吸收彭男未遂。 台北檢察官認定,陳惟仁3人涉犯國家安全法為大陸地區公務機關發展組織既遂、未遂案、為大陸地區公務機關刺探搜集關於公務上應秘密之消息物品未遂罪,13日對3人進行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