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 廣東佛山
中國廣東省佛山市有近千人3月15日晚圍堵所在的住宅大樓,抗議有人把房屋裝修成「骨灰房」,直到當地政府介入處理並承諾拆除後,才於16日凌晨和平散去。 綜合媒體報導,佛山天御江畔小區內15棟有三間房屋疑似變成「骨灰房」,涉事的業主此前稱,房屋僅為自用的「佛堂」,但附近居民懷疑他們要將房屋對外經營。 網傳視頻顯示,正在裝修的房屋,氣氛詭異,不像正常生活起居的裝修風格,深黑色的牆紙貼著金佛像,還有牆面漆成黑褐色的「供龕」,明顯不是櫥櫃、古玩架,更像是「骨灰房」,鄰居住戶對此感到極度不安。 網傳消息說,該裝修的房屋要用於放置骨灰或供奉泰國靈童「古曼童」,使住戶更憂心當地樓價因此大幅貶值。 15日晚,近千名住戶在涉事大樓外抗議,要求「骨灰房」拆除裝修。網傳視頻顯示,抗議民眾情緒激動,地方政府派出警員到場維持秩序。地方官員曾到場協商,向抗議民眾承諾會拆除「骨灰房」的裝修,人群才於16日凌晨陸續散去。 報導說,這起事件會引起民憤,一方面是因為民眾對「骨灰房」產生恐懼,甚至有人說晚上無法入睡;二是擔心它會影響房價。 有律師指出,商品房規劃用於居住,若擅自改成殯葬用途涉及違法。
近日,一張老婦人被人在脖子上掛了一塊牌,上面寫著「小偷,第三次偷」的圖片在網路瘋轉。這張圖中的事情發生在廣東省佛山市,照片老太因為多次偷排骨,所以才被「掛牌示眾」。超市負責人稱,民警到場對老太口頭教育;因家屬不肯接受罰款,超市在老太及其家屬同意下掛牌。 事發超市位於廣東省佛山順德區碧江社區附近,超市店內商品一應俱全,店內還貼有「偷一罰百」的警示標語。據負責人鍾女士介紹,照片中的事情發生於9月3日下午17時左右,這位老太選好商品準備付款時,在收銀台只把部分商品拿出來買單,一包排骨卻被她偷偷放進自己的環保袋。但店員當場識破她的伎倆,因為這已是老婦人第三次「作案」了。果然在排骨的包裝袋上還貼著超市的價格標籤。 鍾女士回憶稱,「當時我問她兒媳婦,婆婆偷了我們東西怎麼處理?這已經是第三次了,前兩次我都原諒了,但是沒想到老太的兒媳婦就直接開罵,說我們看見她婆婆就應該直接趕出去,不要讓她進店來。不趕被偷是我們的問題。」 無奈之下,鍾女士只好報警,由於案值數額不大,民警也不好處理這個老人,只是進行口頭教育就沒下文了,但老太的家屬卻一直不接受罰款,鍾女士才想出了「掛牌示眾」的方法,想要對老太小懲大誡。沒想到老人和家屬居然一致同意了。其實當時老太掛著牌子坐了10分鐘就離開了。 鍾女士無奈的向媒體訴苦道,最多時超市一天可抓到4個小偷,而且都是老人家,作案手法也如出一轍。據周圍群眾稱,這些老人偷東西並不是因為家庭困難,其中有的老人還是被開著寶馬車的子女接走的,這些老人只是愛佔小便宜而已。 儘管店家詳細解釋一番,但此事在網上仍引發了爭議。有人覺得掛牌示眾有違法律,店家的做法踐踏了他人的尊嚴。也有人說當丟臉成為一種習慣,可以獲得利益的手段,尊嚴又算得了什麼?
8月17日,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的一處街道上,兩隻寵物狗追逐時「飛起」的狗繩將路邊一位老人絆倒在地。遛狗女孩看到摔倒的老人後並未採取任何措施,而是立即逃離現場。最終經送醫搶救無效去世。事件迅速在網路發酵並登上微博熱搜。 當地政府通報事件為意外 8月18日晚,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杏壇鎮政府發布情況通報稱:經調查,羅水村民羅某(女,12歲)把另一村民拴養在家門口的狗只牽出來玩,途徑羅水市場時狗只掙脫約束繩,在奔跑過程中狗繩意外將本村村民麥某(女,88歲)絆倒,導致麥某受傷,經送醫院救治無效死亡。初步判斷該事件為意外事件。下階段,杏壇鎮相關部門及各村(居)將進一步加強養犬管理工作,並強化宣傳教育。 據瀟湘晨報報道,8月19日,佛山市順德區杏壇鎮政府一名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他們剛開完會研究此事。「政府宣傳部門開會決定,將妥善安置事件中大型狗的去處,已有社工對視頻中的牽狗女孩進行心理疏導。他同時還表示,鎮政府一定會做好善後安撫工作,考慮到家屬的心情,應家屬要求呼籲,網路上不要再進一步擴散傳播老人摔倒的相關視頻了。 狗主人回應 在老人死亡後,狗主人的親屬回應稱,肇事狗是寵物狗,犬種是薩摩耶,重約80斤,養了很多年。視頻中的兩個女孩與狗主人並非親屬關係,平時也會有人過來逗狗玩。當日兩人趁狗主人不注意,將拴好的狗帶走,事後才將狗帶回狗主家裡,並稱在路上絆倒了人。 專家意見 中國刑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教授彭新林對於此次事件表示,從目前披露的信息看,該案還不構成犯罪。和本次事件靠得最近的罪名就是過失致人死亡罪,但是該罪的刑事責任年齡起點是16周歲,本次案件涉事女孩不滿足年齡起點,所以不符合過失犯罪的主體要件。此次事件雖然造成了客觀危害的結果,但不是由於故意或者過失引起的,所以女孩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彭新林表示,本案中的被害老人沒有任何過錯,因為老人既沒有故意挑逗狗也不存在其他過失,所以涉事狗的管理人或者飼養者應當承擔全部侵權責任。而涉事女孩在事故發生後並沒有採取任何措施,而是立即逃離現場的行為毫無疑問應當受到道德譴責。但是從法律角度講,她主要是要承擔民事侵權責任,哪怕她是個未成年人,但她有監護人,她的監護人也應當承擔這個民事責任。 據北京頭條報導,18日老人已經出殯,老人家屬的情緒比較穩定,沒有過激行為,也未提出要追究小女孩和狗主人的刑事責任,對於意外事件的認定也並未提出異議。之後老人家屬及狗主人、牽狗者三方將坐下來好好協商此事的善後事宜。對於當事狗,當地相關部門也會根據養犬規定做出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