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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东省佛山市有近千人3月15日晚围堵所在的住宅大楼,抗议有人把房屋装修成“骨灰房”,直到当地政府介入处理并承诺拆除后,才于16日凌晨和平散去。 综合媒体报导,佛山天御江畔小区内15栋有三间房屋疑似变成“骨灰房”,涉事的业主此前称,房屋仅为自用的“佛堂”,但附近居民怀疑他们要将房屋对外经营。 网传视频显示,正在装修的房屋,气氛诡异,不像正常生活起居的装修风格,深黑色的墙纸贴著金佛像,还有墙面漆成黑褐色的“供龛”,明显不是橱柜、古玩架,更像是“骨灰房”,邻居住户对此感到极度不安。 网传消息说,该装修的房屋要用于放置骨灰或供奉泰国灵童“古曼童”,使住户更忧心当地楼价因此大幅贬值。 15日晚,近千名住户在涉事大楼外抗议,要求“骨灰房”拆除装修。网传视频显示,抗议民众情绪激动,地方政府派出警员到场维持秩序。地方官员曾到场协商,向抗议民众承诺会拆除“骨灰房”的装修,人群才于16日凌晨陆续散去。 报导说,这起事件会引起民愤,一方面是因为民众对“骨灰房”产生恐惧,甚至有人说晚上无法入睡;二是担心它会影响房价。 有律师指出,商品房规划用于居住,若擅自改成殡葬用途涉及违法。
近日,一张老妇人被人在脖子上挂了一块牌,上面写着“小偷,第三次偷”的图片在网络疯转。这张图中的事情发生在广东省佛山市,照片老太因为多次偷排骨,所以才被“挂牌示众”。超市负责人称,民警到场对老太口头教育;因家属不肯接受罚款,超市在老太及其家属同意下挂牌。 事发超市位于广东省佛山顺德区碧江社区附近,超市店内商品一应俱全,店内还贴有“偷一罚百”的警示标语。据负责人钟女士介绍,照片中的事情发生于9月3日下午17时左右,这位老太选好商品准备付款时,在收银台只把部分商品拿出来买单,一包排骨却被她偷偷放进自己的环保袋。但店员当场识破她的伎俩,因为这已是老妇人第三次“作案”了。果然在排骨的包装袋上还贴着超市的价格标签。 钟女士回忆称,“当时我问她儿媳妇,婆婆偷了我们东西怎么处理?这已经是第三次了,前两次我都原谅了,但是没想到老太的儿媳妇就直接开骂,说我们看见她婆婆就应该直接赶出去,不要让她进店来。不赶被偷是我们的问题。” 无奈之下,钟女士只好报警,由于案值数额不大,民警也不好处理这个老人,只是进行口头教育就没下文了,但老太的家属却一直不接受罚款,钟女士才想出了“挂牌示众”的方法,想要对老太小惩大诫。没想到老人和家属居然一致同意了。其实当时老太挂着牌子坐了10分钟就离开了。 钟女士无奈的向媒体诉苦道,最多时超市一天可抓到4个小偷,而且都是老人家,作案手法也如出一辙。据周围群众称,这些老人偷东西并不是因为家庭困难,其中有的老人还是被开着宝马车的子女接走的,这些老人只是爱占小便宜而已。 尽管店家详细解释一番,但此事在网上仍引发了争议。有人觉得挂牌示众有违法律,店家的做法践踏了他人的尊严。也有人说当丢脸成为一种习惯,可以获得利益的手段,尊严又算得了什么?
8月17日,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的一处街道上,两只宠物狗追逐时“飞起”的狗绳将路边一位老人绊倒在地。遛狗女孩看到摔倒的老人后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而是立即逃离现场。最终经送医抢救无效去世。事件迅速在网络发酵并登上微博热搜。 当地政府通报事件为意外 8月18日晚,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政府发布情况通报称:经调查,罗水村民罗某(女,12岁)把另一村民拴养在家门口的狗只牵出来玩,途径罗水市场时狗只挣脱约束绳,在奔跑过程中狗绳意外将本村村民麦某(女,88岁)绊倒,导致麦某受伤,经送医院救治无效死亡。初步判断该事件为意外事件。下阶段,杏坛镇相关部门及各村(居)将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工作,并强化宣传教育。 据潇湘晨报报道,8月19日,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政府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他们刚开完会研究此事。“政府宣传部门开会决定,将妥善安置事件中大型狗的去处,已有社工对视频中的牵狗女孩进行心理疏导。他同时还表示,镇政府一定会做好善后安抚工作,考虑到家属的心情,应家属要求呼吁,网络上不要再进一步扩散传播老人摔倒的相关视频了。 狗主人回应 在老人死亡后,狗主人的亲属回应称,肇事狗是宠物狗,犬种是萨摩耶,重约80斤,养了很多年。视频中的两个女孩与狗主人并非亲属关系,平时也会有人过来逗狗玩。当日两人趁狗主人不注意,将拴好的狗带走,事后才将狗带回狗主家里,并称在路上绊倒了人。 专家意见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彭新林对于此次事件表示,从目前披露的信息看,该案还不构成犯罪。和本次事件靠得最近的罪名就是过失致人死亡罪,但是该罪的刑事责任年龄起点是16周岁,本次案件涉事女孩不满足年龄起点,所以不符合过失犯罪的主体要件。此次事件虽然造成了客观危害的结果,但不是由于故意或者过失引起的,所以女孩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彭新林表示,本案中的被害老人没有任何过错,因为老人既没有故意挑逗狗也不存在其他过失,所以涉事狗的管理人或者饲养者应当承担全部侵权责任。而涉事女孩在事故发生后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而是立即逃离现场的行为毫无疑问应当受到道德谴责。但是从法律角度讲,她主要是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哪怕她是个未成年人,但她有监护人,她的监护人也应当承担这个民事责任。 据北京头条报导,18日老人已经出殡,老人家属的情绪比较稳定,没有过激行为,也未提出要追究小女孩和狗主人的刑事责任,对于意外事件的认定也并未提出异议。之后老人家属及狗主人、牵狗者三方将坐下来好好协商此事的善后事宜。对于当事狗,当地相关部门也会根据养犬规定做出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