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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防部擴大AI運用 4家大公司獲合約

美國國防部14日表示,OpenAI、Google、Anthropic和馬斯克的人工智慧(AI)公司xAI,各贏得最多2億美元的合約,著眼於提升部內的AI應用能力。

認定違反反壟斷法 日本向Google髮禁止令

4月15日,日本當局以Google違反反壟斷法為由,向美國科技巨頭谷歌(Google)發出禁止令。這是日本首度向全球科技巨頭髮出此類命令,歐洲和美國先前也採取類似措施。 日本公平交易委員會(JFTC)官員中島菜子對媒體表示:「我們得出的結論是,Google LLC的行為有可能阻礙公平競爭。」 她說,這個問題「與安卓(Android)智慧手機搜尋功能的執行有關,違反了反壟斷法」。 據日本共同社報導,JFTC認定Google在與智慧手機廠商簽訂的合約中,對安裝Google搜尋應用程式(App)提供不當優待,故要求變更合約內容並禁止同樣的行為。 據JFTC表示,Google最遲自2020年7月起,就與安裝自家安卓系統的6家廠商簽約,讓手機預載Google Search及瀏覽器Google Chrome等App,並指定將它們置於主畫面,作為允許搭載App商店Google Play的交換條件。 不過,JFTC並未宣布任何財務處罰,但中島菜子說,這項命令將增加智慧手機製造商的選擇,這將鼓勵競爭,並使社會受益。 Google日本公司說,對JFTC的調查結果感到「失望」。

YouTube遵從法庭禁令 封鎖32條《願榮光歸香港》連結

Google的影片分享平台YouTube決定遵守香港法庭的判決,在香港境內封鎖與《願榮光歸香港》歌曲有關的32條視頻連結,但也同時考慮上訴。批評人士說,此舉是對香港自由的另一個打擊。 自由亞洲電台報導,香港法院5月8日對「反送中」歌曲《願榮光歸香港》(下稱《願榮光》)批出臨時禁制令後,路透社15日報導指,YouTube確定會遵守法院裁定,即時限制香港用戶瀏覽與歌曲《願榮光》有關的32條視頻連結,視頻連結也不會再出現於香港的Google搜尋引擎結果內。 對於香港法庭裁決的結果,YouTube在聲明中表示失望,直指這會使人質疑港府促進數位經濟,以及恢復香港營商聲譽的工作;並表示考慮上訴,以促進資訊流通。 報導說,15日搜尋YouTube發現港府列出的32條連結,有的在早前已由發布者下架,其餘大部分則顯示為「根據法例,這項內容無法在你的國家/地區網域中播放」。不過,截止15日傍晚,iTunes Store、Spotify、KKBOX仍能搜尋到這首歌。至於《願榮光》創作團隊則未有回應。 對於YouTube今次的舉動,國際人權組織「第19條(ARTICLE 19)」亞洲數位計劃經理Michael Caster感到震驚,目前難以預計是否是香港「封網」的第一步,但肯定只會有越來越多的網站或連結被禁,會對商業不利。 對於YouTube表示考慮上訴,Caster認為,Google和其他公司在一年前即可作為合法當事人參與訴訟,但他們沒有這樣做,現在已為時已晚。 此前,港府上訴時稱,新聞報導及學術研究將不受影響,但值得留意的是,在32條連結中,有兩條分別由新聞機構《台灣大紀元時報》及台灣公營廣播機構「藝術很有事」上傳,內容分別是記錄台灣《撐香港,要自由》,演唱會中演唱台語版的《願榮光》;及訪問歌曲創作團隊。香港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稱,法令容許新聞正當引用歌曲,但不等同重頭到尾播放歌曲,須視乎當時情況。

歐盟或要求Google分拆廣告技術業務

直接知情的消息人士12日告訴路透社,歐洲聯盟(EU)反壟斷監管機構可能命令Alphabet Inc旗下的谷歌公司(Google)出售部分廣告技術業務。 據路透社報導,消息人士透露,歐盟最高反壟斷監管機構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最早可能在14日對Google提出正式訴訟,進一步加強跨大西洋努力,削弱這家科技巨頭在數位廣告領域的主導地位。 2022年,歐盟執委會對Google在線上廣告供應鏈幾乎所有層面的廣泛存在展開調查,對其主導地位表示擔憂。 歐盟執委會和Google皆未發表評論。 根據市調機構「內幕情報公司」(Insider Intelligence)資料,Google是全球最主要的數位廣告平台,佔全球廣告收入28%市場份額。 Google母公司Alphabet第1季廣告銷售額較去年同期下滑至545.5億美元,但仍優於分析師預期。Alphabet在此期間的總收入為697.9億美元。

Google未完全依要求移除資料 港府或立法規管

港府去年下半年要求Google移除183個項目的內容,並指稱其中55項涉「危害國家安全」。Google沒有照單全收,僅移除44%。對此,香港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表示,香港要認真考慮是否立法規管,最壞的情況是Google撤出香港市場。評論憂港府藉機「封網」。 自由亞洲電台報導,美國科技公司Google最新一期《資訊公開報告》顯示,港府2022年7月至12月間,提出56次「移除要求」,涉及183個項目,其中55個涉「國家安全」,52項涉「隱私權和安全性」,其餘與「冒用他人身分」、「欺詐」、「管制商品和服務」等有關。183個項目中有128個(佔70%)由香港警方提出。 報告披露,港警提出的要求中,有2項涉及《羊村》系列書籍的網頁和雲端硬碟資料夾(Google Drive)。Google表示,其未對相關的雲端硬碟資料夾採取行動,該協作平台網頁已找不到相關內容。 Google的報告顯示,在183個項目中,Google移除了44%,包括因法律、政策規定而移除;有48%(88個)的項目未移除;其餘則是資訊不足及找不到內容。 香港警方回應媒體稱,不就個案評論,呼籲市民「與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或其他香港法律的非法行為劃清界線,以免承擔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湯家驊:香港可仿效英國立法 Google或撤出香港 香港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稱,目前香港法例仍有很大的「漏洞」,沒有足夠的程序和權利處理相關的違法項目。他認為,香港可認真考慮效法英國訂立《網路安全法》,網路服務商若違反法例,有機會受全球性罰款,但有關的做法恐使Google在內的科技巨頭撤出香港。 一旦Google撤出香港,會否影響外國或港人營商?湯家驊稱,這個問題可以克服,中國大陸有不少人都用「翻牆」的方式,「我只不過是提醒大家要小心處理這個問題,不是可以立法就立法,或者不需要立法,我覺得這是一個幾嚴肅的問題」。 對於港府未來就《基本法》23條立法時,是否將「網路安全」一併立法?湯家驊稱,暫時未知23條立法會否觸及「網路安全」,例如一旦涉及「國家機密」在網上披露或進行,就可能違法,但認為不會是全面監管網上的法例。 評論憂港府失心瘋地「封網」 本身是律師的時事評論員桑普則質疑,港府是要Google成為執行港區國安法的「白手套」。 桑普說,Google Drive並非香港境內所管轄的系統,即使當局提出刪除要求,該做法也未能「一了百了」,憂心港府利用事件藉機「封網」。 桑普認為,離開香港是時間問題,因為香港的投資安全與自由度不及新加坡,「關鍵是香港人是否能在香港使用Google服務,而港府會否失心瘋,將整個Google服務,無論VPN、網路搜尋、cloud、drive的服務設限?對部分或全面設限?這是香港未來相當大的挑戰。」 桑普指,一旦香港被「封網」,會變成另一個大陸城市,言論自由、資訊流通度與中國看齊。 Google多次被捲入香港政治風波,例如:港隊參與國際運動賽事,屢次發生主辦方播錯國歌事件,引起港府強烈不滿,要求Google於用戶搜尋國歌時,將中國國歌《義勇軍進行曲》「置頂」,惟被Google拒絕。

Google稱拼多多是惡意軟體 並將其下架

3月21日,外媒Techcrunch稱,Google將中國電商平台拼多多的多個應用程序標記為惡意程序,因此將它自Google應用程序商店撤下。

Google在英國荷蘭面臨天價求償

谷歌的廣告技術最近因遭出版商投訴,受到反壟斷監管機構審查。

遏止假消息 Google新聞功能移除俄羅斯國營媒體

Google全球事務總裁華克(Kent Walker)發文指出,「在這場獨特危機中,我們正採取獨特措施遏止錯誤訊息的傳播,阻斷網路假訊息」。

濫用搜索引擎優勢被歐盟罰24億歐元 谷歌上訴失敗

Google因為其搜索結果過於偏袒自家價格比較服務Google Shopping而遭到罰款。

谷歌「食言」 去年下半年三次上交用戶資料予港府

港區國安法生效後,美國網路巨擘谷歌(Google)曾公開聲明不會向港府提交用戶資料,惟日前有網媒踢爆指,谷歌從去年7至12月間,三度配合港府要求,交出用戶資料。 香港網媒「香港自由新聞」(Hong Kong Free Press, HKFP)9月11日報導,谷歌去年下半年接獲港府提出43次索取用戶資料的請求,共涉及46個用戶帳號,而谷歌針對其中3次「提供了一些資料」。這是香港去年6月實施國安法後,首家美國科技巨頭揭露配合港府的索取資料要求。 谷歌配合港府要求提交用戶資料,有違反去年公開聲明不向港府交出用戶資料承諾之嫌。谷歌坦言,港府繞過美國司法部向其要求索取用戶資料,當中有1次是涉及「可信的生命威脅」的緊急揭露資料請求,另有2次與人口販賣有關、與國家安全無關,且都有法院簽發的搜索令。 谷歌又稱,提供給港府的有關資料不涉及用戶發布的內容,公司針對回應政府索取資料的整體政策是,或可提供如用戶姓名、電子郵件帳號、電話號碼、網路位址、帳單資訊、時間碼等元數據;而與生命威脅有關的緊急請求,並不需要經過外交程序,有關決定亦符合公司全球政策的規定。 不過,HKFP指出,谷歌提供港府資料,意味著至少恢復了配合港府索取部份資料。 至於谷歌在作出有關決定時曾否通知相關用戶,谷歌未有正面回復,僅稱,會否知會用戶會因應不同的司法管轄區而有不同。有關請求涉及哪些政府部門、個案詳情、向港府提供了什麼用戶資料、涉事事主曾否提出反對,以及谷歌配合港府行動前有否諮詢美國總部、母公司Alphabet Inc.,以及美國司法部,谷歌均未有回應。 去年8月,谷歌和臉書、推特、微軟等美國科技公司宣布,將不再回應港府索取資料的要求,若港府有這類請求,必須透過美國司法部依照「司法互助條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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