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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偉光

前《蘋果》英文版總編馮偉光提刑期上訴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早前因遭裁定違反國安法,判囚20年,同案8名認罪被告則分別判囚6年3個月至10年不等。高等法院最新資料顯示,《蘋果》英文版執行總編輯,筆名「盧峯」的馮偉光,2日就刑期提出上訴,為首名提出上訴的被告。

香港《蘋果日報》前執行總編林文宗遭拘捕

港警7月21日再次逮捕已經停刊的《蘋果日報》前員工,包括:前《蘋果日報》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前《蘋果日報》主筆及英文版主管馮偉光、以及副社長陳沛敏。香港記者協會對此表示憤慨,亦對警方拘捕一間已停運的傳媒機構前員工感到震驚及不解。 據港媒報導,前《蘋果日報》執行總編輯林文宗21日早上遭到國安處上門搜屋拘捕,指稱他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將其扣留於長沙灣警署。警方稱,他與6月的同類型案件有關。 51歲的林文宗於《蘋果日報》6月24日刊出最後一份報紙後便辭職,但仍與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繼續處理公司的善後事宜。 保釋被撤銷 馮偉光、陳沛敏再度被捕 而此前被捕後獲得保釋的前《蘋果日報》主筆及英文版主管馮偉光(筆名盧峰)、以及副社長陳沛敏,21日到警署報到時再度被捕。警方國安處撤銷了兩人的保釋安排,並將兩人扣留在秀茂坪警署及灣仔警署。 馮偉光6月27日晚間在香港機場準備離境時被捕,警方國安處指稱他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安罪」,其後准其保釋外出。 記協憤慨、震驚及不解 香港記者協會對當局一再針對同一機構的新聞工作者表示憤慨,亦對警方拘捕已停運的《蘋果日報》前員工感到震驚及不解。 記協表示,新聞自由、出版自由乃一個國際城市賴以成功的重要基石,要求政府不要屢以「國家安全」之名拘捕新聞從業員,為業界帶來白色恐怖,並切實解釋過往一直合法進行、理應受到《基本法》保障的新聞及出版工作,到底是如何能夠觸犯了國安法。記協說,今日是新聞界風雨飄搖的時刻,呼籲各同業繼續謹守崗位。 警方2020年8月先後兩次對壹傳媒集團及其旗下《蘋果日報》採取行動,依港區國安法拘捕了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行政總裁張劍虹、營運總裁周達權,以及《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和蘋果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等人,指稱他們涉嫌觸犯「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今年6月,警方再對《蘋果日報》進行大搜查,期間逮捕了副社長陳沛敏及主筆馮偉光等五名高層,指稱他們涉嫌觸犯「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當時陳沛敏和馮偉光獲准保釋。 警方還在6月的行動中凍結了與《蘋果日報》有關的三個銀行帳戶,涉及港幣1,800萬元;警方一連串的行動迫使《蘋果日報》於6月24日發行最後一份報紙後停刊。 此外,壹傳媒股票6月中宣布暫停交易至今,由於《蘋果日報》已停刊,集團失去主業支持,不符合上市規定,外界估計集團最終可能下市。

港警已抓七「蘋果人」 前資深編輯馮偉光機場被捕

港警持續對已被迫停刊的《蘋果日報》相關人員進行拘捕。6月27日晚傳出該報前主筆、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在機場準備搭機離港時,被警方國安處人員以涉嫌勾結外國勢力拘捕。馮偉光被捕是第七個因國家安全緣故而被逮捕的《蘋果日報》員工。 綜合媒體報導,港警發表聲明說,一名57歲的男子因「密謀勾串外國或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在機場被捕,警方正在進行調查,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據了解,馮偉光(筆名盧峰)27日晚10時帶著簡單行李抵赤?角機場,準備乘客機前往英國時被捕,目前扣留在機場警署。據知,他正尋求律師協助。 香港記者協會聲明表示,強烈譴責警方再次針對新聞工作者行動,要求警方立即交代事件。記協指,繼早前被捕的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後,這次是第二個撰寫評論文章的前《蘋果日報》員工被捕,重申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均是香港的核心價值,若連文人的筆桿也容不下,香港將再難以被視為國際城市。 馮偉光於1985年取得香港中文大學新亞書院社會科學學士;1988年取得香港中文大學哲學碩士;1989年曾任職《百姓》半月刊記者,在港採訪聲援北京民運的大遊行;1997年起,馮為《蘋果日報》撰寫社論,離職前亦任《蘋果日報》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亦是「眾新聞」專欄作家。 傳港府開條件:以《蘋果日報》員工個資交換解凍資金復刊 另據中央社引述《南華早報》報導,傳出保安局開出條件,只要《蘋果日報》交出所有員工個人資料及敏感訊息,即可獲得資金解凍,進而有機會復刊。報導引起各界議論,聯想港府「以復刊作誘餌,取得報社員工個資及對外往來訊息」的「交換條件」。 報導稱,《蘋果日報》母公司(壹傳媒)管理層正與法律團隊一起審查,權衡港府的這一要求,以取回被凍結的資產。消息人士透露,一些《蘋果日報》員工堅決反對這一舉動,擔心個資被泄可能招致中共報復。一名熟悉談判情況的前工作人員直言,「我們不希望從公司收回工資,因為一旦所有員工的姓名都交給政府,同事們將生活在新的恐懼中」。 報導說,《蘋果日報》管理層尚未向員工告知保安局的要求,但強調員工隱私是「重中之重」。若管理層想將員工個人數據交給第三方,必須徵得員工同意。 保安局此舉在網路上引來正反陣營的一致批評。《蘋果日報》支持者紛紛指責港府這一舉動,甚至以「卑劣」二字形容;親共者也指港府「開倒車」,「向境外勢力妥協」。 港警近期對《蘋果日報》的拘捕行動始於6月17日,當天拘捕了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營運總裁周達權、《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副社長陳沛敏及執行總編輯張志偉,指稱這五人均涉「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其中張劍虹、羅偉光於翌日被落案檢控,另外3人則獲准保釋;當局並凍結壹傳媒集團三家公司約1,800萬元港幣資產。接著6月23日,筆名「李平」的主筆楊清奇被捕。 創刊26年的《蘋果日報》6月24日起正式停刊。而去年8月,警方大舉搜查《蘋果日報》大樓,拘捕創辦人黎智英、其次子黎耀恩、張劍虹及周達權。黎智英的左右手Mark Simon身在外地,正被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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