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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傾銷稅

印度農藥被課反傾銷稅 北京:這是一個警告

中國商務部宣布對原產於印度農藥氯氰菊酯(Cypermethrin)加征反傾銷稅,稅率為48.4%至166.2%。央媒評論援引美中關稅戰背景,強調對於損害中國利益行為必有直接反制。 中國商務部表示,去年5月7日對印度氯氰菊酯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調查機關最終認定,原產於印度氯氰菊酯存在傾銷,導致中國國內氯氰菊酯產業受到實質損害;今年5月7日起徵收反傾銷稅,稅率為48.4%至166.2%,期限5年。 氯氰菊酯在台灣使用譯名賽滅寧。氯氰菊酯為一種農藥,應用在農業、衛生等領域,用於生產高效氯氰菊酯、殺蟲劑等,主要效果在於棉花、果樹、蔬菜、煙草、玉米、花卉等害蟲防治。 央視轄下新媒體「玉淵譚天」7日對於中國政府對印度氯氰菊酯加征反傾銷稅發表評論。 評論表示,對於某些國家的不公平貿易行為,中國政府必將採取相應措施,維護國內產業利益;在全球應對美國關稅關鍵時刻,中國不允許其他國家以損害中國利益方式當籌碼、做交易,「中國對這種行為的不滿,會直接反映在實際行動上」。 評論直指最終裁定對印度氯氰菊酯加征反傾銷稅是為了「以儆效尤」,這是對於印度宣布對於部份進口鋼鐵加征12%臨時關稅的回擊,也是對於美國副總統范斯(JD Vance)訪問印度有要求「選邊站」意味的回應。 評論提到,在最終裁定釋出前,印度在4月21日宣布對部份進口鋼鐵徵收12%臨時關稅,中國為主要被徵收對像,影響約美金10.6億元,范斯也在當天訪問印度,印度的舉動「很可能是為了迎合美國打擊中國製造業」。 評論強調,「這次對印度採取反制,就是要告訴印度,不要再執迷不悟」;對於其他有類似心思的國家,這也是一個訊號。

中國對台課聚碳酸酯反傾銷稅 學者:ECFA紅利漸失

中國商務部8月15日起對台灣產的聚碳酸酯實施反傾銷稅。學者指,中共對台經貿脅迫,ECFA紅利漸失。 綜合中央社報導,中國商務部14日公告,初步認定台灣產的進口聚碳酸酯(Polycarbonate,簡稱PC)傾銷成立,15日起以保證金形式,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各公司所生產的被調查的產品時,應依據初裁決定所確定的各公司的保證金比率向中國海關提供相應保證金。 據台灣海關統計,台灣聚碳酸酯1年出口至中國約8至10億美元、佔整體逾7成,顯示中國為主要市場。經濟部官員表示,中國反傾銷立案調查的最終判決預估11月30日出爐。 中國此舉是否為反擊賴清德副總統近日過境美國?台灣行政院長陳建仁15日在高雄接受媒體聯訪表示,中國的做法無助於兩岸貿易的正常往來,且對台灣業者相當不公平。 陳建仁指出,台灣總統、副總統出訪和過境行之有年,均按往例安排,中國沒必要藉此無端挑釁。對於中國實施反傾銷稅,政府去年起就已面臨,已經協助業者。這次的反傾銷稅問題,經濟部也已協助業者進行相關訴訟。 陳建仁認為,這件事可以從三個不同角度看。其一為,繼續了解中國的各種經濟手段;其二為,要擴展各種產品的外銷市場;其三為,提升產品多元化、高階化,增加市場;最後希望政府能協助業者因應中國不必要的經濟手段。 中華經濟研究院WTO及RTA中心資深副執行長顏慧欣說,通常在課徵反傾銷稅案子上,只要提出臨時反傾銷措施,寒蟬效應就會形成。為免額外的關稅成本,被調查廠商會傾向於暫停出口,中國中下游廠商也會持觀望態度,有了風險氛圍,進而影響商業交易。 顏慧欣指出,聚碳酸酯是ECFA早收清單小項之一,等於先前的受益產品現在被說有問題,先前還有一例為石斑魚;接下來恐須注意中國會不會再拿ECFA早收清單項目,對台構成經濟脅迫壓力。 對於中國商務部初步認定台灣產的進口聚碳酸酯傾銷成立,致理科技大學國際貿易系副教授張弘遠認為,這和中國經濟衰退的大背景有關係。 他說,中國目前內需不振、外需欠佳,在經濟吹逆風情況下,中下游廠商數量恐也有減少,若再開放進口聚碳酸酯,將會影響產業;推估官方欲藉這些措施把市場紅利留給境內的石化供應鏈廠商,讓境內廠商只能和本土廠商進貨。

中國對澳洲葡萄酒徵收5年反傾銷稅 澳洲或訴諸WTO

總理莫里森對此表示,中國對澳洲出口葡萄酒徵收反傾銷稅是在「打擊報復」,這是「不行的」。他對記者說:「他們自己公開承認,這是對我們捍衛自身價值觀的澳大利亞人的某種報復。這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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