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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轉會

權利回復基金會擬國際人權日揭牌 台政府前期編100億賠償金

台灣行政院設立的「財團法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基金會」,預定今年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揭牌,明年正式開辦權利回復申請作業,政府前期編列100億元賠償金。 綜合台媒報導,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簡稱促轉會)5月底裁撤後,改由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督導各部會促轉業務。內政部112年度(2023年)於公務預算編列4,200萬元業務費及100億元賠償金,補助權利回復基金會辦理賠償業務;另提報促轉基金申請2,055萬元,辦理威權象徵處置及輔導基金會相關業務。 依內政部計劃,賠償總案件估計為1萬5,571件,基金會明年1月起受理申請賠償作業。 〈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明定相關賠償範圍及賠償金額,受死刑執行、遭擊斃、緝捕致死、凌虐致死或失蹤,賠償金為1,200萬元;受逮捕、拘禁、拘提、羈押或拘束人身自由的裁判或處分,賠償金以核定的賠償基數,乘以對應的每基數賠償金額計算。相關賠償金額,由權利回復基金會經職權調查後,決定賠償金額。 在辦理政治犯沒收財產返還作業部分,內政部指出,目前已知土地439筆、建物39棟,預計明年1月起受理申請賠償作業。 至於安康接待室保存活化事宜,文化部表示,預計辦理基本維護書圖審查及提報搶修計畫至新北市文化局審查,估計民國113年(2024年)中進行修復再利用工程,114年(2025年)3月完工並開放參觀。 文化部並規劃設置「白色恐怖歷史整合檢索平台」,舉辦專家諮詢會議,研議以促轉會政治事件當事人2萬2,029人為基礎,整合相關政治檔案、口述記錄、研究計畫和民間史料等資源,未來將搭配人權紀念碑的錄刻名單資訊呈現。 法務部方面,承接促轉會尚未處理的228基金會已賠償案件約2,100多件,已列為優先處理案件。

台灣將成立人權與轉型正義處

台灣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階段性任務將於5月底完成,立法院會周二(17日)三讀修正通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部分條文。促轉會按規定解散後,行政院將設「推動轉型正義會報」,5月底前成立人權與轉型正義處。 綜合中央社報導,促轉會發布新聞稿指出,立法院三讀通過促轉會擬具的促進轉型正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以及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增訂第11條之1、第11條之2修正。 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增訂第11條之1明定於行政院設「推動轉型正義會報」,由行政院長擔任召集人,以統合、協調及監督各機關落實辦理轉型正義業務。另外,行政院已規劃設置「人權及轉型正義處」,擔任「推動轉型正義會報」幕僚單位,持續推動國家人權與轉型正義政策。 行政院人權與轉型正義處預計5月底前成立,掌理人權與轉型正義,包括:統合規劃、業務協調督導國際人權公約、國家人權報告、人權教育,以及威權象徵處置、不義遺址保存、轉型正義教育等10項。 人權部分包含: 一、人權保障及轉型正義政策、計畫、法案之規劃、研議、審查、研究發展; 二、國際人權規範研究及國際人權組織合作交流之推動; 三、人權指標、人權預算、人權影響評估機制之統合規劃及推動; 四、人權保障措施之推動、協調及業務督導; 五、國際人權公約、國家人權報告、人權教育之統合規劃及業務督導。 轉型正義部分: 六、政治檔案開放、加害者識別與處置之協調及業務督導; 七、威權象徵處置、不義遺址保存、轉型正義教育之協調及業務督導; 八、平復司法不法與行政不法、被害者權利回復、政治暴力受難者與家屬創傷療愈之協調及業務督導; 九、促進轉型正義基金之協調及業務督導; 十、其他有關人權及轉型正義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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