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 初中生
中國青海省西寧一所中學有兩名學生先後在6月間感染致命病毒,並皆在病發數小時內去世。死者家屬披露,校方在第一個學生病逝後未即時通報家長,質疑學校隱瞞實情。 綜合媒體報導,青海省西寧市湟中區教育局和衛生健康局7月3日通告稱,湟中區第一中學同一班級的兩名15歲學生,感染所謂的「腦膜炎奈瑟菌」,先後去世。 其中一名死者學生家長嚴先生表示,孩子從發病到去世,僅有幾個小時,死前身上出現斑點、紅疹。 這兩名6月病逝的學生,去世時間僅相隔21天。顏姓家長披露,第一名學生去世後,學校並未及時通報所有家長,質疑學校在隱瞞實情。 西寧一名當地居民告訴海外中文媒體,第一個學生去世時,學校封鎖了消息,如果學校馬上採取對策,第二個學生也許不會死。雖然新聞報導說教育局決定停課了,但其實沒有,該校還有一周就放暑假,不知道會不會停課。 另有知情人透露,第一個學生去世後,學校稱因為食物中毒,把事情壓下去,當時那個班級放了兩天假。第二個學生去世後,家長將事件曝光,因此壓不住了。目前病逝學生所在的班級停課,其它班級則沒有停課。 對於學校隱瞞消息的行為,憤怒的網民認為,學校隱瞞拖延,不僅對學生和家長不負責任,更是對社會的不負責任。還有網民說,這起事件暴露學校在應急管理與傳染病防控方面存在嚴重的問題。 此外,官方通報稱,這兩例死亡案件均為罹患流行性腦膜炎。該病屬於乙類傳染病。有網民跟貼質疑,是不是新冠病毒? 新冠病毒一直在中國持續變異與傳播,去年開始疫情再次升溫,兒童是首先爆發的群體,但當局不斷變換名稱掩蓋真實的疫情。病毒隨後又蔓延至成年人,猝死現象頻發。 近日,17歲的中國羽球運動員張志傑在印尼比賽時,也突然倒地不治身亡。
邯鄲市肥鄉區舊店鄉發生的這起殺人案令全國人民膽寒,3名初中生用鐵鍬將自己的同班同學——13歲的小光活活打死,刀刀致命,再埋屍滅跡。 隨著案件細節逐漸披露,警方認定,「這是一場有預謀的犯罪」。 然而根據刑法,殺人兇手年紀尚輕不適用於死刑,即便他們展露出令人脊背發涼的殘忍和惡意。 現在洶湧的民意要求法律重新考慮刑責年齡,為失去孩子的家庭討回公道。 當然我們還需要思考更多,全國有超6000萬留守兒童時刻面臨著校園霸凌、性侵、犯罪以及更多暴力。 從嚴判罰不是結束,而是直面問題的開始。 01 初中生殺人埋屍案 起初,人們都以為這是一起「失蹤案」。 3月10日,案發當天,小光告知奶奶「同學接自己去看地道」,但隨後失聯。 網路圖片 家人報警、發布尋人啟事、查找監控。監控顯示:失蹤前1小時,小光還在與3名同學在一起。 可是找到3名嫌疑人時,他們卻眾口一詞: 「之後便分開了,不知道小光去了哪。」 同學不願提供一點兒線索。 3月10日 下午5點、3月11日凌晨0點,小光的奶奶兩次前往同學張某某家,詢問小光下落,均遭到了欺瞞與搪塞。 直到案發次日,小光父親補辦了孩子的手機卡,登上微信發現了疑點。 小光失聯後,他的微信賬號發生過一筆轉賬交易,僅存的191元錢被轉給了三名同學之一的張某某,之後彼此還刪除了好友關係。 網路圖片 急著撇清關係的3名同學,有著重大嫌疑,警方展開調查。 真相逐漸浮出水面,細節愈加觸目驚心。 3月11日,小光的屍體在距離嫌疑人張某某家100米左右的一處廢棄蔬菜大棚中被發現。 他被埋在深56cm的土坑裡,死狀慘烈 網路圖片 埋屍現場距離小光家足有12km,並不是孩子常去的地方。 該地土質堅硬。 埋屍的深坑,是在3月9日和案發當日,分兩次挖掘而成。 警方表示:現場未發現成人參與的痕迹。 網路圖片 眾多線索表明,這是一起涉嫌未成年的,有預謀的惡性案件。 3月17日,「微觀肥鄉」公眾號發布案情通報稱:3月11日犯罪嫌疑人已被抓獲,並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網路圖片 3月18日,小光的父親與代理律師旁觀了三個半小時的屍檢。 臧梵清律師接受採訪,否認了網傳的「活埋殺人手法」。 網路圖片 但律師也披露了案件的殘忍細節—— 屍檢發現,小光的面部、頸部、腰部,有多處傷口,疑似被虐殺而亡,犯罪手段「慘無人道、令人髮指」。 網路圖片 如果三名嫌疑人罪行屬實,計劃犯罪、誘騙同學、毀容殺人、埋屍搶錢一系列流程下來,次日還能如常前往學校、統一口徑。 那麼未成年人的血腥手段與冷血心態,確實令人膽寒。 群情激憤,事件越來越受到大眾關注。 學校方否認小光遭受過校園霸凌,稱「三名嫌疑人成績不錯,難以想像會犯罪」。 網路圖片 小光的家人回憶,孩子雖然沒有說過受到欺負,卻曾發過朋友圈「夢見從學校樓頂上跳下來」,並一度不願意上學。 網路圖片 法律界專家表示,未成年犯罪不適用於死刑,但這一案有可能成為「刑事年齡下調後追訴首案」,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 網路圖片 校園霸凌、學校失責、少年犯罪、留守兒童……眾多議題亟待討論。 但有一種呼聲越來越強烈,他們質問: 「本該保護孩子的法律,是否成了未成年犯罪的庇護傘?」 02 面對少年犯,法律怎麼做? 其實,我國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對刑責年齡做了例外性調整。 此前14周歲是分界線。 修正後的法律將年齡下調至12周歲—— 16周歲以上未成年犯罪,負刑事責任。 12-14周歲、14-16周歲兩個年齡段的未成年人,依據罪行類型與惡劣程度,考慮是否承擔刑事責任。 網路圖片 邯鄲初中生殺人案的三名嫌疑人已滿12周歲,於是這一案有望成為,新增條例後的「全國首例追訴案件」。 但,目前的法律,足以平衡大家對正義的渴求了嗎? 網路圖片 邯鄲初中生殺人案的同時,另外兩起少年犯罪也備受討論—— 一則,是2023年8月的案件,未滿12歲男童殺害了一名4歲半女童。 今年初的最新進展是:案件被撤銷。 因為我國法律認定,不滿12周歲兒童無刑事責任能力。 目前受害女童父親,仍在積極訴訟。 網路圖片 另一件,則是近期發生的性侵案。 廣東一名13歲男孩在路邊拖走8歲女孩,實施性侵。 但截至3月18日的進展是:不予立案。 因為涉事男童不滿14周歲——是的,12-14周歲需承擔刑責的犯罪中不包括性侵。 事發後,男童回到學校上課,但目前已被送往專門矯治教育處。 網路圖片 自古以來,人類普遍認為兒童犯罪應以改造、教育為主,而非懲罰。 中國古代,未成年犯罪不受刑罰的年齡界限大多是7歲。如《禮記·曲禮》:「七年曰悼,八十、九十曰耄,悼與耄,雖有罪不加刑焉。」 在全球範圍內,絕大多數國家與地區,都存在著最低刑責年齡的限制。 人們認為,孩童缺乏是非辨認能力和對自身的控制力,法律傾向於對他們進行「無犯罪能力推定」。 網路圖片 但另一方面,在當代孩子們越來越早熟已是事實。 未成年犯罪年齡越來越小。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2023年,檢察機關受理審查起訴未成年人犯罪近十萬人,其中不滿16周歲未成年人犯罪約1萬人。 網路圖片 人們也開始普遍認為,對於青少年刑責年齡和範圍,應該有著更為審慎的思考。 樸素正義的呼聲下,另一個概念逐漸走入人們視野:「惡意補足年齡」。 它指的是,如果未達到刑責年齡的孩童,在犯罪過程中展現出足夠的惡意與智力,能夠理解自己的所作所為是違法的,便足以彌補年齡的差距,可以承擔刑事責任。 網路圖片 惡意補足年齡,是對無犯罪能力推定的反駁,一般也有著詳盡的年齡區間限制—— 在南非,刑責年齡為 12 歲,對12 歲至 14 歲之間的兒童做不具備犯罪行為能力的推定,但可通過證據進行反駁。 如果我國引入惡意補足年齡原則,或許會出現很多不同的結果。譬如在「未滿12歲男童殺害4歲半女童」一案中,罪犯便已經展現出了超出年齡的狠辣,最終卻逃脫了制裁。 網路圖片 但誠然,它不是唯一的答案,也有著局限性。 該原則屬於英美習慣法,誕生於英國,最初是7-14周歲的未成年適用於推論,後來英國取消了這個法規,將刑事責任年齡直接下調至10周歲。 我國屬於成文法,法律條文往往更具體,但可能出現機械的傾向。 青少年犯罪方面,在不同國家地區的法律中,有著不同的可能性—— 譬如更完善的少年司法系統,譬如僅保留一個較低的刑責年齡限制,譬如拋棄所有年齡限制,譬如惡意補足年齡,譬如兒童犯罪強調父母責任,譬如我國彈性刑事責任年齡,以及對不滿刑責年齡犯罪進行的專門矯治教育…… 網路圖片 如今不斷的熱烈討論證明,人們仍期待法律有更具現實意義的轉變,期待公義更好的實現。 而在法律之外,追問也未曾停歇。 03 避而不談的留守兒童問題 非常能夠理解現在網上的群情激憤,我們需要殺人犯繩之以法,我們需要惡有惡報。 極端惡劣的罪犯不應被未成年人保護法庇佑,這是基於人對於公平正義的樸素觀念生髮的願望,這是合理的訴求。 同時我們要意識到:從有些惡童具有反社會人格和殘忍的天性,走到惡童真的釀成不可挽回的大禍,這不是一個必然的過程,而是一次又一次隱患被忽視、問題被擱置的結果。 在很多報道里都提到了被害的男孩小光生前是一個特別乖巧的孩子,由爺爺奶奶帶大,平時會幫家裡人賣蘋果、賣大米、送貨,能幹體貼。 網路圖片 然而小光的乖巧懂事反而成為學校和家庭一再忽略他的理由。 小光生前多次發出過求救信號,每一次都沒有被認真對待。 跟爸爸說不想上學,爸爸以為是孩子貪玩沒在意;老師有天讓家長接回家,沒人細究具體緣由;跟爺爺奶奶說不想上學想在地里幹活,老人也做不了主。 網路圖片 其實小光被霸凌已經有一段時間了,同班同學表示他曾被那三個少年犯欺負,鎖在打掃間不讓出來,霸凌者長期組團欺凌,有恃無恐。 可是校長卻聲稱死亡是一個意外,老師聲稱在學校沒有受欺負,這是想要撇開學校與學生死亡的關係。 很難不聯想到老師曾讓家長接小光回家,也不說明緣由,是否老師當時便對霸凌現象知情,只是不認為這件事值得重視。 網路圖片 案件爆出學校第一時間想的是自保,而不是反思是否有通暢的反霸凌投訴機制,是否有完善的暴力預防措施,說明學校也從未把學生的身心健康放在重要的位置上。 再者必須注意到案件中的3名施害者和1名受害者均是留守兒童,家裡老人能做到的養育子女就知道吃飽穿暖的程度。 […]
河北邯鄲一位初中生在遭遇校園霸凌後,被三個男同學聯手殺害後埋在蔬菜大棚里。這一惡性事件發生後,輿論的一大焦點無疑是:三名兇手都是未成年人,卻犯下如此可怕的重罪,到底應該如何懲處這些「小惡魔」? 看看網上洶洶群議就會發現,很多人都主張嚴懲,「這幺小就能殺人,長大了還了得?」有些人不滿於現行未成年人保護法成了兇手的免死金牌:歷代法律規定,7歲以下為絕對無刑事責任時期,香港《少年犯條例》仍沿用,但國內刑法第17條則定為14周歲以下。 豆瓣上一位「午後的水妖」則主張讓未成年的家長負起連帶責任: 在權力框架中,對權力下游的保護,會轉變成對權力上游的賦權。 未成年人保護法,在實際操作中變成未成年罪犯保護法,就是這樣的實踐結果。 要解決的方法其實很簡單,未成年人犯罪,監護人不但需要替刑,並且因教育無方剝奪監護權。兩個監護人,冠誰的姓就懲罰誰。 這樣一來,不但能解決未成年人犯罪問題,還能順帶改善出生性別比,降低冠父姓的比例。 這個建議不乏有人為之叫好,認為能管用,但在實踐中可能相當危險,帶來難以預料的新問題。因為這一思路說到底是「一長制」的翻版:家裡出了事,唯家長是問,其結果,勢必會讓監護人強化對未成年人的管教,將「忤逆」的苗頭儘力扼殺在搖籃中。不論出發點如何,這對兒童權益勢必是不利的。 當然,那種主張嚴懲的聲音之所以高漲,也是出於現實的恐懼,因為近年來一些惡性案件似有低齡化的趨勢:2018年,湖南一名12歲的六年級男孩持刀殺死母親;2019年,大連一名未滿14周歲的男孩殺死10歲的女孩;去年夏天,湖北荊州一名未滿12周歲的男孩將一名4歲半的女孩推入糞坑致死。 對於習慣了「殺人償命」的中國人來說,最不能接受的就是兇手只因不到年齡,就可以逍遙法外:在上述案件中,只因兇手不到14周歲,常常不予立案,甚至事後照常上學。湖南衡陽一位差23天未滿14周歲的男孩,將11歲的女孩拋屍湘江,還揚言:「我殺人不用坐牢!」 每次出現這樣的事,呼聲最高的往往就是採取嚴刑峻法,有的人甚至覺得把兇手判處無期徒刑都是在浪費納稅人的錢,最好乾脆肉體消滅,否則一想到這樣的人有一天還能出獄,就感覺毛骨悚然。 網路圖片 1985年,電影《少年犯》曾引起轟動 僅僅將兇手一殺了之,並不能解決問題,我們只有充分了解這類案件背後的社會成因,才能更好地防範、減少這些不幸事件。每次發生這樣的慘劇,縈繞在公眾心頭的一大疑問是,「孩子為何如此殘忍?」 在一般人的設想中,「孩子」應當是一個「天真純潔」的群體,遠離成人世界的污濁,至少是「未受玷污」的。這一觀念的前提是「人性本善」,深信只要保持初心就能一直善良,然而現實可能更為無情。 唐德剛在《晚清七十年》一書中感嘆,天京事變中,「殺人最殘酷者則為太平軍中之童子軍」,「所有革命造反的團體中,其中都以幼童組織,最為激烈、最為忠心、最為厲害,也最為殘酷」。 確實,從緬甸到非洲的娃娃兵,都以手段殘酷著稱,其狠毒有甚於成人。實際上,《水滸》里最殘忍好殺的李逵,在很多方面也像是個巨嬰。既天真又兇殘,這看起來似乎很矛盾,到底是為什麼? 曾獲諾貝爾獎的動物行為學家康拉德·洛倫佐在《攻擊與人性》中指出一個普遍現象:「在色彩如廣告招貼的魚類中,年幼者幾乎更富於色彩,更兇悍,而且比成年者更堅決地向版圖的所有者攻擊。」 他提出了一種解釋:為了物種的生存和繁衍,攻擊性在物種內部必定需要得到抑制,否則狼群如果互相撕咬,那這個種群就會在進化過程中歸於消亡,並且越是兇猛的動物越需要這種抑制機制(所謂「虎毒不食子」),要不然太危險了;然而,人類本身不像虎狼那樣天生就有鋒利的爪牙,這就需要發展出一套文化機制來抑制自相殘殺。 如果順著這個邏輯,那麼孩子就不是「天生純良」的,恰恰相反,他們需要充分社會化才能控制好自己與生俱來的攻擊性——孩子殘忍,正是因為他們沒輕沒重,也不像成年人那樣清楚自己行為的後果。 我有了孩子之後就理解了這一點。小毛從小就很溫和,幼兒園學前班時,一個女孩子很喜歡他,當被家長問起為什麼時,她說:「因為只有他不亂打人。」然而那些「亂打人」的男孩子,並不是天生頑劣,而是不知道如何掌控自己的行為,恰到好處地表達自我。有個小男生也很喜歡小毛,但他表達喜歡的方式就是緊緊抱住小毛,甚至去打他,動手的時候又沒輕重,結果就是小毛看到他就逃。 如何控制自己的力量,既不至於傷害他人又不至於壓抑自我,這對任何人來說都是一個挑戰,也需要長久的教養,經歷這樣的社會化進程,最終才能成為一個文明人。然而不幸的是,在當下這個時代,許多孩子的成長過程中,這都是缺失的。 網路圖片 在「邯鄲初中生被害案」中,三名兇手都是留守兒童。湖南衡陽14歲男孩殺死11歲女孩的案子,兩人都是留守兒童;那名持刀殺死母親的12歲湖南男孩,也是留守兒童,他弒母的起因就是母親打工回來發現他學業很差,暴怒之下打罵了他,而他對母親既不畏服也無感情,當下暴起傷人,甚至在弒母之後還問:「我什麼時候能回學校?」 這當然不是說留守兒童都有問題,但毫無疑問,長久不能在父母身邊,得到關愛和依戀的滋養,這對孩子的成長是極為不利的。這意味著他們沒有被充分告知,什麼才是正確的行為,也難以產生對他人的共情,只能靠自己孤獨地摸索。雖然有些人依靠自己艱難走過來了(我不少朋友就是),但可想而知,勢必有一些孩子迷失了方向,在歧途上越走越遠。 如果是這樣,那我認為這些事件中孩子身上所表現出來的殘忍,不是天生邪惡,而是他們缺乏教養和引導的結果。父母不在身邊,就算回家來往往也只問學業而不管內心,校園生活則更枯燥又嚴厲,對於一些根本不知如何處理自己情緒和攻擊性的男孩來說,欺凌弱小就成了他們宣洩的渠道,直到做下可怕的事。 留守兒童,原本是城鄉二元分隔體制的產物,否則父母進城打工,完全可以帶著孩子一起,就近入讀。這是人為製造的親情隔離,不管它考慮的出發點是教育資源還是管控人口流動,其結果都是讓無數農民工家庭承受了創傷,最終結出了苦果。 留守兒童不應該再有了。雖然這一社會解決方案未必就能一勞永逸地解決這個問題,但在更多悲劇發生之前,我們至少應當正視悲劇的根源。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維舟
河北邯鄲,3名初中生聯手殘忍殺害了他們長期欺凌的同學,埋屍在廢棄的蔬菜大棚里。 輿論關注最多的是法律問題: 這是3個未成年人殺死了另一個未成年人的惡性案件,對未成年人渣,應該嚴懲還是拯救? 被有意無意忽視的,則是背後觸目驚心的社會問題: 這是3名留守兒童殺死另一名留守兒童的血色悲劇,背後更是中國1086萬留守兒童(2023年數據)的灰色人生。 殺人的3個小惡魔,何以扭曲淪喪至此? 網路圖片 據津雲新聞報道,3個犯罪嫌疑人中的一人家在北高村、一人家在雞澤屯、一人家在張庄村,父母均在外務工,他們平時和爺爺奶奶生活在一起。在事發以後,這些天就沒再見到他們家的人。 網上有很多人在猜測說,埋屍體的坑那麼深,憑三個孩子只怕是挖不動,很可能有大人參與其中。我沒有調查不能下定論,但僅憑常識推斷也能知道,這樣一樁「毫無意義」的兇殺案,但凡三個小惡魔的家庭裡面有一個大人知道,都不可能放任發生。如果是殺人之後被家長知道,則不可能把屍體埋在距離死者家僅100米的廢棄大棚里。 真正需要追問的是,三個孩子已經瘋狂到聯手殺人的程度,為什麼他們的家長(爺爺奶奶)居然一無所知,又或者……是無能為力? 以絕大多數留守兒童的現狀來看,和父母兩地分離,被老人隔代養育的,基本只會管吃飽穿暖,有些自己身患疾病的老人,甚至連留守兒童的飽暖都不一定能管好…… 網路圖片 輔導孩子作業?不可能的。孩子遇到挫折和困惑時做好心理疏導安慰?不知道那是啥。至於對孩子的價值觀進行正確引導示範,更是不存在的。連日常的溝通都不一定能做好,又怎麼能指望爺爺奶奶及時發現並阻止小惡魔殺人呢? 至於受害者這邊,在被殺害之前曾長期遭受霸凌傷害,被關在勞動間里,那麼長的時間,那麼多的事情,為何沒有家長為他張開保護的羽翼? 是的,雖然有生與死的距離,但被害人與三個小惡魔其實身處同樣的困境。據媒體報道,被害兒童王子耀的父母已經離婚,他平常跟著爺爺奶奶一起住,父親則在外地工作,孩子失蹤報警都找不到後才趕回家。 網路圖片 孩子遇害後,這位父親痛苦地寫道: 「爸爸第一次帶你去看大海,問你喜歡嗎?你說喜歡,從那以後每個暑假爸爸都會把你接過來玩,到現在我都覺得在夢裡,爸爸以後不能接你看海了,我可憐的孩子啊……」 評論區有人反問,這爸爸現在知道心疼孩子了,早幹嘛去了?怎麼不把他帶在身邊呢? 反問總是容易,而現實卻太過艱難。但凡能讓孩子在自己打工的城市讀書,又有幾多父母忍心把孩子留在農村給老人帶呢? 根據教育部發布的統計數據,2023年,我國共有小學階段留守兒童690萬人,初中階段留守兒童396萬人,合計1080萬孩子處於和父母長期分離的狀態。 數據來源:教育部官網http://www.moe.gov.cn/jyb_sjzl/moe_560/2022/quanguo/202401/t20240112_1099961.html 把孩子帶到打工的城市上學,是這千萬留守兒童的家長不想嗎?你去問問北京市教委、上海市教委,廣州市教委,哪怕是問問河北省會石家莊市教委,農民工子弟能在這些城市無差別入學,無差別中考升學嗎? 最喪心病狂的是某個首善之區,竟連專門接收留守兒童,完全放棄本地中考機會的農民工子弟學校都要取締、趕走…… 有的媒體還煞有介事地去採訪專家,問長期和父母分離對留守兒童的心理健康會有怎樣的影響。這特么還需要問嗎?! 我閉著眼睛都能猜到,某些既得利益者肯定會跳出來說,大城市的教育資源也有限,不可能承載得了這麼多留守兒童湧入讀書。 那我們來看看現實: 北京,連央企機關幼兒園都因為生源不足開始對外招生。 網路圖片 上海,幼兒園出現停辦潮,多所小學停辦或撤併。 網路圖片 我所在的廣州,民辦、公辦學校關了一個又一個: 網路圖片 網路圖片 以前你拿學位不足來說事兒也就罷了,現在這個情況,還拿教育資源不足來當借口?! 做個人吧!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基本常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