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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皓桓

理大衝突案8被告暴動罪成 多位泛民人士刑滿出獄

2019年參與理工大學衝突的8名「反送中」運動支持者,周一(10日)被法院判處暴動罪成,預定本月底判刑。同一天,多位泛民人士刑滿出獄,包括前民間人權陣線召集人陳皓桓,以及前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5名理事。 中央社報導,2019年「反送中」運動末期,演變成警民激烈衝突,九龍理工大學11月中遭抗爭者和學生佔據,防暴警察在外包圍,雙方不時發生暴力衝突。警方在事件中拘捕了1,377人,當中僅46名理大學生;而被捕者中,有810人是在離開理大時被捕,其餘在理大外圍及周邊被捕。 理大衝突發生後,不少港人前往理大聲援被包圍的抗爭者和學生,他們戴著口罩、手套、防毒面具、易燃物品及攻擊性武器等,但許多人在接近理大時已被捕。 香港區域法院周一判處8名被捕者暴動罪名成立,全部還押看管,等待月底判刑。法官裁決稱,8名被告在暴動範圍四周大樓躲藏,這些大樓內有抗爭者棄置的大批裝備,事發時已是凌晨3時,只有有意圖參與暴動者才會接近堵路和引爆汽油彈的暴徒,因此裁定各人罪成。 多位泛民人士刑滿出獄 同一天,多位泛民主派人士刑滿出獄,包括:前民間人權陣線召集人陳皓桓,以及前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5名理事。 自由亞洲電台報導,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周一離開石壁監獄,社民連主席陳寶瑩、前主席黃浩銘,以及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工黨前議員何秀蘭等人前往迎接。 陳皓桓服刑期間,民陣解散。他遺憾地說,民陣是一個維持多年的組織,為市民發聲,相信港人不願見到民陣解散。但他盼望港人以個人身分繼續發聲。 此外,已經撤銷登記的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5名理事也在同日刑滿出獄。這5名理事因出版3本「羊村」系列繪本,被控「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中秋節期間才被判罪成及入獄19個月。他們由於遭到「未審先囚」,還押逾一年半,加上行為良好,因此提前於周一出獄。

未交成員名單等資料 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遭罰8千

遭控「未遵從通知規定提交資料」的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昨(1)日在法庭認罪,「匹夫無罪,懷璧其罪,我既然懷壁我有罪」。裁判官最終對他判處罰款8,000元。 警方今年4月指控民陣涉違反社團條例,要求民陣於5月5日前提交成員名單、活動及資金來源等六項資料。時任民陣召集人陳皓桓回復警方指,根據基本法,港人享有結社自由,不認同臨時立法會引入的社團條例,更不認為民陣是非法組織,原則上不會逐一回應警方的提問。 據港媒報導,陳皓桓昨日出庭沒有律師代表,也拒絕由當值律師服務,表示有關條例不涉及太多法律問題,屬「政治事件」,希望可儘快求情及判刑。 陳皓桓表示,「匹夫無罪,懷璧其罪,我既然懷壁我有罪」。他親自陳情指,民陣自2002年成立以來,與警方合作19年,無人提醒過民陣未註冊。他質疑警方為何不在2002年、他6歲時,向民陣創辦人發信並提醒註冊,而是過了19年他成為召集人後才發信給他,並僅僅控告他。 承認案情指,2006年7月18日,民陣首次向警方註冊,並登記為社團條例下的註冊社團。同年9月民陣通知警方已解散,並隨之撤銷註冊,警方其後再沒收到民陣的註冊申請或豁免註冊的申請。 案情指,民陣多年來組織多個活動,包括大規模公眾集會和遊行,亦定期在官網和社交平台上更新、留言、爭取公眾支持。 陳皓桓2018年起為民陣副召集人,2020年及2021年成為召集人。

十一集結案被告「求情」 陳皓桓:解鈴還需繫鈴人

香港2019年10月1日的反送中遊行造成10名民主派人士被控「非法集結」等多項罪名,包括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10名涉案者稍早前都已認罪,但均未獲保釋。法官胡雅文將案件押至5月24日聽取求情,並將於28日判刑。民間人權陣線(簡稱民陣)陳皓桓親自陳詞說,「暴政必生暴力,解鈴還需繫鈴人。」感動旁聽人士掌聲四起。 李卓人:你愛國,但國家愛你嗎?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導,李卓人和何秀蘭的代表大律師吳宗鑾率先陳詞,強調兩人曾任立法會議員多年,熱衷服務社會。兩人一直反對暴力,屬「和平、理性、非暴力(「和理非」)民主派」,即使李卓人提過要繼續抗爭,其所指的只是相信港人能行使《基本法》下的權力表達訴求。 吳宗鑾讀出兩人的求情信,李卓人形容愛國是苦戀,嘆言「你愛國,但國家愛你嗎?」「若愛國等於愛黨,那就容易,跟中共走就可,但我選擇堅守真相。」 梁國雄:我已認罪,但不認錯 「長毛」梁國雄的代表大狀潘熙讀出梁的親筆求情信,指「我已認罪,但不認錯」,「不認錯,因無愧於心」。 梁說,十一遊行是「數萬人團結一心,前赴後繼,對抗不公的抗爭成果」,形容該日遊行規模前所未有,「行使《基本法》保障自由表達政見,何錯之有?」深信「公民抗命」的他,即使明知會入獄,仍冀盡「一己棉力」,發起不合作運動,否則「香港將淪為鴉雀無聲的社會」。 梁強調,陳情非為開脫,重申「十一遊行原委是訴諸良知,不必祈求憐憫」,願意承擔刑責,「行無愧怍心常坦,身處艱難氣若虹」。讀畢庭上掌聲雷動,法官要求眾人安靜。 黎智英代表大狀:料可見將來 黎會一直服刑 資深大律師夏偉志代表黎智英陳詞說,黎智英創立壹傳媒和《蘋果日報》,對香港經濟和傳媒業有重要貢獻,黎如今正在服刑,料有機會再被判處即時監禁,「在預見的將來,相信他會一直服刑」,其患有糖尿病及高血壓,冀希望法庭酌情輕判,並考慮將本案的大部份刑期與之前的「8.18」和「8.31」案同期執行。 陳皓桓:暴政必生暴力,解鈴還需繫鈴人 最後親自求情的陳皓桓獲得全場熱烈掌聲。他重申,該案源於港府漠視市民對中國司法的憂慮和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等五大訴求,致民怨四起,使示威人數從1萬人升至200萬人。 陳強調,暴力並非願見,冀法官能理解當日人民自發行使的所謂「暴力」,「暴政必生暴力,解鈴還需繫鈴人」。 陳皓桓又說,「在場從事法律工作者更應明白,沒有民主,哪有法治」,但在《公安條例》下,政權以法律作政治打壓的工具,「在和平發聲都會被捕、被控的時代下,除了公民抗命,我們還有甚麼選擇?」「不是發聲,就是無聲;不是抗命,就是認命。」 10名被告依次為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何俊仁、楊森、何秀蘭、吳文遠、黎智英、單仲偕、蔡耀昌,全部承認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首四人另承認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吳文遠和蔡耀昌另承認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胡雅文法官將於28日宣判,目前10人繼續還押。

港人周日抗議立會選舉延期至少90人被捕

9月6日原定是香港立法會選舉的日子,港府日前以疫情為由,在7月底宣布將選舉延期一年。有網民近日號召於周日當日在九龍舉行遊行,反對香港國安法及健康碼政策等。據香港警察介紹,截至當地時間下午5時,旺角及油麻地區內至少90人被捕,當中至少87人被指涉嫌非法集結,其餘人則分別涉嫌干犯襲擊警務人員、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等。 港警稱,自下午起,油麻地一帶有大量人群集結及叫囂,涉嫌進行未經批准集結及受禁群組聚集,違反《公安條例》及《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先後向眾人發出多次警告,要求他們停止違法行為,但部分人拒絕聽從警方指示並繼續集結。警方稱,會在相關地區加強巡邏及採取執法行動,重申進行未經批准集結及受禁群組聚集違法,亦有欠公德,嚴重增加病毒傳播的風險。  據悉,香港警方自下午一時起在旺角及油麻地多處截查市民及記者,又發限聚令告票。下午2時許,黃浩銘、梁國雄、陳皓桓、東區區議員曾健威、民陣召集人岑子傑等人於佐敦逸東酒店外,拉橫額、叫口號要求重啟選舉,又批評警方拘捕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是「以言入罪」。  約3分鐘後,大批防暴警已到場戒備,並稱他們超過二人聚集,涉違反限聚令,要求他們出示身份證及立即解散,並擬向他們發出告票。社民連眾人隨後散去,不過仍高呼不同口號。隨後有警員稱,陳皓桓等人涉參與未經批准遊行,又稱有約30名市民跟隨他們,並有記者「參與遊行」,將他們截停。據目擊人士所見,現場警員情緒激動,曾向陳皓桓表示,「我話知你死。」  據警方的消息,截至下午5時,旺角及油麻地區內至少90人被捕,當中至少87人涉嫌非法集結,其餘人則分別涉嫌干犯襲擊警務人員、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等。另外,有22人涉嫌參與受禁群組聚集而被票控。警方警告,群眾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否則會被拘捕及刑事檢控,將繼續在現場及附近一帶加強巡邏,嚴正執法,以保障社區安全。  此外,港府發言人隨後表示,「就下午有人漠視警方勸喻,在九龍多區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以雜物堵塞道路,有人向警務人員投擲硬物,並高叫『港獨』口號,表示強烈譴責。」中聯辦亦稱,「一小撮反中亂港分子煽動在九龍發起非法遊行,少數人與警方對抗,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及本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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