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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分業務

歐盟或要求Google分拆廣告技術業務

直接知情的消息人士12日告訴路透社,歐洲聯盟(EU)反壟斷監管機構可能命令Alphabet Inc旗下的谷歌公司(Google)出售部分廣告技術業務。 據路透社報導,消息人士透露,歐盟最高反壟斷監管機構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最早可能在14日對Google提出正式訴訟,進一步加強跨大西洋努力,削弱這家科技巨頭在數位廣告領域的主導地位。 2022年,歐盟執委會對Google在線上廣告供應鏈幾乎所有層面的廣泛存在展開調查,對其主導地位表示擔憂。 歐盟執委會和Google皆未發表評論。 根據市調機構「內幕情報公司」(Insider Intelligence)資料,Google是全球最主要的數位廣告平台,佔全球廣告收入28%市場份額。 Google母公司Alphabet第1季廣告銷售額較去年同期下滑至545.5億美元,但仍優於分析師預期。Alphabet在此期間的總收入為697.9億美元。

歐盟針對網路巨擘推新法 違者面臨「雙殺」

歐盟在周二(15日)公布《數碼服務法》和《數碼市場法》草案。該草案盯准谷歌、亞馬遜、臉書等俗稱GAFA的技術巨頭。按照這兩項法規,企業若違反規定,將面臨天價罰單,或者被禁止進入市場。據悉,這兩項草案是歐盟20年來最大的相關修訂。它修改了有關「數碼把關者」(digital gatekeeper)的定義,意在加強監管平台內容及確保企業能公平競爭。 路透社消息指,《數碼服務法》將要求用戶數目超過4500萬的網路平台,須要有能力消除仇恨言論、兒童色情、基本人權錯誤內容,防止平台遭濫用,並需要公開其廣告操作細節,容許獨立審計監督。如果平台上的內容或廣告操作違規,最嚴重可被約佔收入6%的罰款。 《數碼市場法》授予歐盟新權力更快執行競爭法,在演演算法及使用個人數據方面推動數碼平台增加透明度。在《數碼市場法》之下,過去3年在歐洲收入不低於65億歐元,或在上一個財年市值達到650億歐元,且至少在3個歐洲國家提供服務的企業將被定義為「守門人」(Gatekeeper)。這些企業必須與競爭對手和監管單位分享指定數據,並且不可把產品在自家平台上的排名超越競爭者。 預料受影響的10大科技公司:美國亞馬遜(Amazon)、蘋果(Apple)、谷歌(Google)、臉書(Facebook)、微軟(Microsoft)、Snapchat、中國阿里巴巴、位元組跳動(Bytedance)、韓國三星(Samsung)以及荷蘭訂房網站Booking.com。 一旦這些公司被認定違規,不僅將會被罰款(金額多高將為其年營業額的%),還將被下令拆解。 法廣報導稱,歐盟委員會反壟斷事務專員韋斯塔傑(Margrethe Vestager)表示,這確保用戶在網上有廣泛的安全商品及服務選擇,歐洲企業能自由及公平在網上競爭。草案將要經過漫長及複雜的批准程序,涉及歐盟全體27個成員國與歐洲議會。 歐盟內部市場專員迪耶里-布列頓表示希望法案能夠在18個月之內走完流程生效。 正在與歐盟進行脫歐最後談判的英國,也在周二(15日)提出立法提案。該提案稱,如果臉書、推特和短影音應用程式TikTok(抖音海外版),不能刪除和限制兒童性虐待和恐怖主義等非法內容的傳播,將面臨高達營收10%的罰款。 另外i,美國司法部及11個州也在今年10月入稟控告Google在網上搜尋及網上廣告方面濫用優勢,以保持市場壟斷地位。德州總檢察長辦公室周二(15日)宣布,已聘請兩間律師行加入訴訟團隊。報道引述知情人士指,在德州的訴訟最快本月開庭。

美貿易委員會與48位檢察總長 提訴臉書非法壟斷市場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與美國超過45個州檢察總長,9日聯合對Facebook提起「反壟斷」訴訟,指控Facebook以收購未來可能成為競爭對手公司的策略,妨礙市場競爭,以消除其對Facebook地位的威脅。該訴訟最終不排除,使Facebook與收購的Instagram和WhatsApp拆分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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