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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公民權

外媒關注台公投18歲公民權 調查:75%受訪者支持

台灣26日舉行地方選舉,同日也將進行首次交付公民複決的「18歲公民權修憲案」,牽動逾41萬名青年投票權。親子共學團體周二(22日)公布問卷調查結果,有75%的受訪者同意18歲已經成年,可以擁有投票權。 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成立的青年共學團,近期針對18歲公民權議題發出500份問卷,周二在立法院群賢樓前舉辦記者會公布調查結果,有75%的受訪者同意18歲已經成年,須承擔責任與義務,可以擁有投票權;15%的受訪者無意見、10%反對。 台灣立法院今年3月三讀通過18歲公民權的憲法增修條文修正草案,11月26日交由全民投票複決。學者分析,年輕選票浮動性高,若修憲過關,對社會絕對是正面影響,可以刺激政黨向下札根,並端出年輕人在意的政策牛肉。 壹?新聞網報導,東吳大學政治學系助理教授陳方隅表示,蔡英文、賴清德在2020年總統大選時拿到817萬票,這次修憲複決公投必須有965萬張同意票,從各種預估與社會大眾關注的程度來看,門檻非常非常高,很困難。 對於降低投票年齡對哪個政黨有利,陳方隅表示,越年輕越沒有政黨傾向,目前20至30歲的投票意向是最難預估的一群人,年齡再下探2年,更會增加變數;若修憲案過關,高中生18歲有投票權,就會開始關注政治,政黨自然必須向下紮根,設法與這群年輕人溝通,讓更多人參與政治是好事,對社會絕對有正面影響。 這次修憲案也將被選舉權一併降至18歲,許多人憂心「連18歲也能出來競選」。對此,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胡博硯直言「想太多」。 胡博硯說,不同類別的公職選舉有各自法規的年齡限制,《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要求「年滿40歲」才得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也規定直轄市長、縣(市)長候選人須年滿30歲,鄉(鎮、市)長、原住民區長候選人須年滿26歲,社會不需過度擔心這件事。 德國之聲台北辦公室主任鄒宗翰告訴中央社,北京了解台灣有很多年輕人支持台獨,因此指控台灣藉修憲謀求獨立。他說,這次修憲複決的結果也是外媒關注的焦點。

台啟動修憲 18歲公民權最有共識 涉主權案均遭退回

台灣立法院新會期即將開議,立法院長游錫堃日前預告將啟動修憲委員會,目前已收到43項提案,其中17案有關18歲公民權。游錫堃期許,「若18歲公民權通過,那修憲就有60分」。而關於刪除「國家統一」、修改「固有疆域」刪除蒙古、西藏等提案,則遭國民黨團退回程序委員會。 綜合媒體報導,蔡英文總統2020年初以817萬史上最高票取得連任,她在就職演說上宣示啟動修憲。立法院於同年9月成立修憲委員會,但因上會期萊豬爭議及審查年度預算,導致修憲委員會延後至2月下旬開議的新會期,才會進入內容討論。 目前立法院有43個朝野立委提出的修憲版本,其中38案已交付修憲委員會審查,而朝野立委對18歲公民權最有共識;各黨立委也分別提出有關人權、轉型正義、青年福利、動物權等願景入憲的草案。但涉及敏感的國家主權的提案則遭國民黨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包括:綠委蔡易餘提案修改《憲法》對國民大會、蒙古、西藏等相關規定,以及綠委陳亭妃提案修改《憲法增修條文》中有關「國家統一」、「固有疆域」的規定。 游錫堃:18歲公民權過了算及格 雖然18歲公民權的提案最獲政壇共識,但如何讓人民有感、願意出門投票才是挑戰。根據憲法規定,即使修憲案出得了立法院,在公民複決這關仍有965萬同意票的門檻,比蔡英文在2020總統大選獲得的817萬票還多。 目前立法院各黨派都希望修憲的公民複決能趕在2022年底的地方人員公職選舉一起投票。按照時程,修憲案須在2022年5月(投票前半年)送出立法院,即朝野立委們只剩約一年多的時間討論。 立法院長游錫堃認為,時間不是問題,問題在於公民複決門檻太高,「其實很多人都覺得不樂觀。」他認為,若18歲公民權通過,修憲就有60分,若再加上通過廢考監、修憲門檻下降等案通過,才能更加分。 綠委提刪除統一 修改固有疆域 陳亭妃的「國家正常化」修憲提案,將「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疆域」,改為「中華民國領土範圍為憲法效力所及地區」;將「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字眼,改為「為因應國家發展之需要」。 陳亭妃15日向自由亞洲電台表示,「『國家統一』太狹隘,我們應該以『國家發展』為主要修憲的標的跟目標,國家發展如果未來要走向統一或任何的方向,都應該在國家發展的範疇之內。國家發展是大的,國家統一是小的,應該放大到最大極致,才能容納更多議題在這個所謂修憲的討論框架當中。」 陳亭妃提案的另一重點是,將「固有疆域」字眼改為「憲法效力所及之地」。她強調這是「國家正常化」修憲提案,無關主權和改變現狀。 陳亭妃說:「固有疆域的部份,應該修改為憲法效力所及之地,只要是憲法可以所及的地方,應該都屬於我們的範圍,所以我們不去強調固有疆域的範圍,而是重新定調固有疆域,是我們憲法所能及的地方,所以並沒有碰觸到所謂改變現狀的狀態,所以完全沒有改變現狀。」 蒙古西藏不屬中華民國 應刪除以符合現實 此外,立法院已在2017年底廢除「蒙藏委員會組織法」,但是憲法對於國民大會、立法委員、監察委員選舉,卻仍規定須選出蒙古與西藏代表,另規定「蒙古各盟旗地方自治制度,以法律定之」;「西藏自治制度,應予以保障」。 綠委蔡易餘提出「憲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刪除憲法涉及蒙古與西藏的條文。提案指出,西藏從未隸屬中華民國領土,1951年中共發動解放軍入侵,西藏被迫簽下和平條約,六十年來,上百萬西藏人在中國解放軍的武力下喪命,中共目前對西藏漢化鎮壓治理模式,僅是大中國主義下擴張侵略的結果。 蔡易餘向自由亞洲電台表示,「蒙古是一個獨立國家,西藏事實上也一直在追求他們的獨立自主,不管怎樣都跟我們中華民國、我們台灣沒有關係,所以我們憲法現有的條文還去講到蒙古、西藏,這個是非常奇怪的憲法條文,所以我的主張是這個條文不符合實況、不符合現況,應予以刪除。」 蔡的提案還指出,中華民國憲法制定於1946年,蒙古早已不是憲法第4條所稱的「固有疆域」。蒙古自1911年清王朝崩潰後外蒙古曾宣布獨立,在1961年加入聯合國,迄今蒙古國已取得世界多數國家認同,台灣外交部、行政院和內政部皆曾表達,蒙古是中華民國政府所承認的國家,但現行憲法仍多處提到蒙古,此挾帶治理外藩、沙文主義的思想條文,十分不利於台蒙兩國友好交流。 對於國民黨團退回陳亭妃和蔡易餘的提案,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陳玉珍向自由亞洲電台表示,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本身也不支持、沒有共識。 陳玉珍說:「中華民國立法院民進黨是絕對多數,只要民進黨想過的,沒有過不了的案子,只要是民進黨不想過的,沒有過得了的,這個就是一個政治現實。這個案子之所以會被退回,就是民進黨團自己對這個案子是不堅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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