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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兆東

港警總督察收賄114萬 判囚30個月

曾被譽為警隊「明日之星」的時任總督察何兆東,因收受一名商人提供總值約114萬元的利益,並在履行職務時優待對方及泄露警方資料,早前承認2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及2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共4罪。荃灣法院法官韋漢熙26日判處被告監禁3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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