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邯鄲3名初中生虐殺同學的事件,震驚全國。對於這件慘案的細節和背後深層原因,人們已經進行了許多討論。 我一點都不想討論這些問題,儘管這些討論自有其意義。我就想問一個問題:三個少年,他們何以殘暴至此?何以在以如此殘暴手段殺人之後,還能安之若素地照常去上學? 所有的細節與此無關,所有的背景與此無關。我就想問,他們為什麼能殘暴到如此程度? 促使我提出上面的問題,促使我寫這篇文章的,是我想起以前文章中引用過的兩個故事。這兩個故事都是上海紐約大學哲學助理教授袁源在一次演講中講的: 第一個故事:是一戰時一位士兵在日記中記錄的一件事。他在日記中寫道:雖然我已經習慣隔著戰壕射擊敵人,但今天在休戰的間隙,我剛好看到敵人在撒尿,這種人所共通的最基本的生理需求好像一下子點醒了我,讓我意識到敵人跟我一樣。面對一個在撒尿的人,我怎麼也無法開槍。 第二個故事:在阿富汗,美軍海軍陸戰隊的一個小分隊被困在了一個溝壑里,遭遇從一個土坯房裡發出的猛烈的射擊。在獲取了隊長的批准後,下士喬瑟夫·西安諾將火箭炮發射器舉到肩頭,瞄準土坯房開火,炸掉了大半個土坯房。當塵埃落定後,他們才發現,塔利班把婦女和兒童拉到了土坯房裡作為人體擋箭牌。據喬瑟夫的戰友回憶,當時喬瑟夫只是一個人靠著牆,默默地無聲哭泣。喬瑟夫退伍以後無法回歸到正常的生活,夜裡也常常受到噩夢的折磨。退伍的幾個星期後,他開車撞上了電樁,死的時候才23歲。 對此,袁源老師說:對很多士兵而言,殺人的恐懼,甚至勝過自己被殺的恐懼。 我不知道各位看了這兩個故事後是什麼感想。請各位注意,這兩個故事都是發生在戰場。我們都知道戰場意味著什麼,意味著那是一個你死我活的場景。但即便是在那樣的場景之中,我們卻仍然可以看到人性的忽暗忽明的存在。 算了,我現在都不想在人性的層面來談論這個問題了,我們從動物性的層面來說吧: 2012年的某一天,在重慶市巴南區龍州灣,一隻黑棕色的流浪狗被車撞倒在地,已沒有任何反應。另一隻白色的小狗,正用爪子輕撫著它,並不時地用舌頭舔著它流血的傷口。由於當時馬路上依然車來車往,有行人擔心小白狗也會被車撞傷,準備抱它到路邊。白狗朝行人叫了幾聲,不願離開。交警趕來,將死去的小黑狗抱到了路邊,小白狗也一直跟隨著。然後他們在路邊找了一塊空地,將小黑狗埋了。直到這時,小白狗才默默離去。 再說一件動物與人類之間的事情吧。 在盧安達,動物學家黑斯受傷,躺在地上動彈不了,在那裡一邊呻吟一邊將目光落在一隻母猩猩的身上。黑斯永遠都不會忘記:那隻黑猩猩走過來,坐在離他很近的地方,將臉幾乎貼到黑斯的臉上,一動不動地盯著他的眼睛。突然,她用一隻手輕柔地扶過黑斯的頭髮。這個友好的動作母猩猩重複了三次,每摸一次都停頓一下。黑斯被感動了,因為他知道,大猩猩的性情通常都是很暴烈的。 至此,各位,我們還需要過多地討論人性與社會背景嗎?我就想問一個問題:這三個少年,他們何以殘暴至此?他們腦子裡有同類的概念嗎,是什麼樣的?他們腦子裡關於消滅另一個生命的想法是什麼樣的?他們腦子裡的那些東西都是哪來的?他們腦子裡灌進去的是什麼?清空的又是什麼?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老孫薦讀
像「14歲以下免受刑責」這樣的規矩,究竟是咋來的。 各位好,昨天《全國的霸凌者,都在等著看這三個人渣的下場》一文,我們聊了一下邯鄲少年遇害案。 我看到很多留言都在要求判處三個未成年人殺人犯死刑,但不可否認,在我國現行法律制度下,即便有殺人這樣的重罪,做到這一點是很難的—— 具體說來我國現行刑法按照年齡大小的標準,設定了未成年人承擔刑事責任的「三重門」: 首先,年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對刑法規定的所有犯罪行為負完全的刑事責任。 其次,年滿14周歲,但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對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等八類嚴重犯罪行為承擔刑事責任。 最後,年滿12周歲,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如果你了解司法語言,就會知道,這三名年滿12周歲不滿14周歲的殺人犯,正好卡在了那個微妙的坎上,估計最終刑事責任他們可能是需要承擔的,但與很多人期望的一樣判處死刑,恐怕就沒那麼容易了,甚至幾乎不可能。 網路圖片 但反過來說,為什麼我們的法律會制定未成年人減刑甚至免刑的相關條文呢? 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值得思考的問題,讀完這篇文章的解析,你會理解,今天看似司空見慣的法律常識,其實背後有著非常複雜的歷史源流。 我試著為您縷清。 1 我國的現行法律體系師承自蘇聯,而蘇聯的法律體系則是典型的大陸法系。目前全球遵循大陸法系的主要國家,如法國和德國等,都同樣有較高的未成年人刑責年齡標準,14歲以前不負刑事責任基本是個通則。 但這個「通則」是不被海洋法系國家所承認的。最典型的例子比如英國,英格蘭和威爾士法區的最低刑責年齡只有十歲,而美國有15個州最低刑責年齡是6-10歲不等,另外35個州則壓根沒有最低刑責年齡。完全依靠主審法官按照案件具體情況定罪。也就是說,不論你多小,在美國大部分地方犯下,也是有很大概率上個電椅的。 那麼為什麼大陸法系和海洋法系會在最低刑責問題上拉開如此大的差距呢? 其實「未成年人最低刑責年齡」這個想法,是很淺近的一種觀念。在人類「走出中世紀」以前,大部分文明的司法制度都不主張「慣著」少年犯。 比如唐代開元盛世時期,就發生過這樣一起案子,少年張瑝、張琇、一個十三歲、一個十一歲,為了給父親報仇,殺死了他們的仇家。 案件報到朝廷,著名的賢相張九齡主張從輕發落這兩個孩子,主要理由倒不是因為他們未成年,而是他們為父報仇、符合儒家的孝道。 但唐玄宗卻不同意宰相的看法,他話說的非常邏輯清晰而狠厲:國家制定法律,目的就是為了止殺。如果想遵循孝道就可以殺人,天下人誰不想當孝子?都這麼殺來殺去,豈不是亂套了?只要法律制定了,就必須認真執行! (國家設法,期於止殺。苟各伸為子之志,則誰非徇孝之人?展轉相仇,何有限極?咎繇作士,法在必行!) 於是這個案子就在唐玄宗的欽定下結案了: 兩個少年犯,杖斃。 網路圖片 李隆基這人的功過……還是以後寫文專聊吧。 從被歷史偶然記載的這個案子中我們可以看出唐代司法制度的某些準則。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無論主張輕判的張九齡還是要求重判的唐玄宗,他們討論都是「徇孝」可否從輕發落。 至於殺人者的年齡問題,甚至沒有被當成一個輕判的正經理由。 古代司法是不太慣著少年犯的。 甚至到了近代,由於工業革命導致的社會矛盾激增,歐洲在17-19世紀還產生過一段對少年犯加重處罰的潮流。 比如18世紀的英國就曾判決一名年僅8歲的男孩絞刑,理由僅僅是他是當地街區的一名慣偷。 法官在判詞中也給出了理由,認為這孩子這幺小就如此目無法律、屢教不改,那長大了,有能力犯更大的罪還怎麼得了? 所以儘早幫社會切除這個毒瘤是正經,絞死吧! 這種重刑主義,最終也引來了反制。 這就是義大利法學家貝卡里亞和他的《論犯罪與刑罰》。 網路圖片 2 這裡要特彆強調一點,《論犯罪與刑罰》是法學界一本里程碑式的著作,也是今日大學法學學生最重要的必讀書目。 網路圖片 因為貝卡里亞在該書中對刑罰目的的探討、對公權力藉助懲罰犯罪胡亂施為所表現的警惕,以及慎刑主義的主張,都深深地影響了後世。如果沒有這些思想的啟蒙,人類不可能擁有現代社會這種相對寬鬆而昌明的生活。 但為了對那個時代的嗜血濫刑提出反制,貝卡里亞在書中的有些觀點,其實是矯枉過正、值得商榷的。 比如他首次提出了最低刑責年齡的問題。 貝卡里亞認為:認為只有當人具有自由意志時,其所做出的犯罪行為才是應當由其自身負責的,刑法對其施加懲戒,才合乎法理並具有威懾意義。 基於這種理論,不滿一定年齡的少年犯、甚至兒童犯,就不應該承受刑罰、或者至少應當部分免責。因為兒童的心智的確還不成熟,過小的孩子的行為很難說完全基於自己的自由意志,而更多是一種對成年社會的模仿與印隨。這種情況下對他門進行責罰,類似於「拿石子去擊打水中的月亮」——該反思、受懲罰的本來是社會,為什麼要懲罰印隨的孩子呢? 那麼這個最低刑責年齡應該是多大呢? 貝卡里亞說:十四歲。 為什麼是十四歲? 這裡面有個當年的貝卡里亞覺得沒必要明說,大家都懂。但如今如果不說,多數人(尤其是東亞文化圈的人)肯定不懂的背景。 貝卡里亞所生活的義大利地區天主教氛圍濃厚,孩子剛生下來時就要受洗入教。 可是這就產生了一個教義上的難題,剛出生受洗這事兒畢竟不是孩子自己的靈魂的主動選擇啊! 怎麼樣才能證明你真心皈依上帝呢? 於是天主教會就會在判斷孩子「擁有成熟心智」之後,再舉行一次「堅信禮」(Confirmation,也譯為「堅振禮」),該禮進行過後,你才算正式擁有了正式的教徒資格。 網路圖片 那麼這個堅信禮的舉行年齡一般是多少歲呢? 十三歲,有些地區十四歲。 因為堅信禮的年齡是十三歲,於是歐洲大陸普遍最低刑責年齡就定到了十四歲。 這樣說來你是不是覺得有些荒唐?如今大陸法系幾乎通行「十四歲以下不受刑責」的這個標準。最初居然是受一項宗教儀軌的影響才制定的。 可人類的很多規矩,其實都來自於一些奇妙習慣的累加——比如現代鐵軌的寬度約等於兩個馬屁股。 但我們還是要說,貝卡里亞這個最低刑責年齡的主張放在他那個時代依然是寶貴的。因為18世紀的歐洲確實依然重刑主義思想泛濫,而且當時很多少年犯確實是在成人犯罪團伙的教唆乃至逼迫下才犯罪的。他們往往是作為孤兒被犯罪團伙所收養,然後被訓練成為利用成人對孩子的缺乏防備而進行犯罪的「工具」。那個時候的這種孩子確實很可憐。 網路圖片 想了解這個背景的朋友,請去看《霧都孤兒》 在這匯總背景下,貝卡里亞為這些誤入歧途的孩子辯護,主張他們的犯罪並非因為自由意志,而是「模仿」,他們只是大人犯罪的工具,應該讓這種孩子受正確的引導。這個辯護在當時是及時而正確的。 也正因如此,他的「最低刑責年齡」主張才逐漸隨著啟蒙思想在歐洲大陸遍地開花,逐漸被歐洲人所接受。 3 可是物極必反,當這種主張被推行到一定程度,反制的反制也來臨了。 最早對大陸法系「最低刑責年齡」提出質疑的,是同為義大利人、作為犯罪人類學開山祖師爺的龍博倫梭。 網路圖片 龍博倫梭採納了當時心理學對「反社會人格」研究,提出了「天生犯罪人」的假說,他假定認為有一部分人侵害他人的衝動是根植於其本能當中的,這種人生下來就有可能犯罪,不關自由意志什麼事。 那麼在這種假設下,給刑事責任設定最低年齡似乎就成為了一個惡法——假如社會中有一部分人是天生的惡種,那麼儘早對其施以刑罰進行矯正甚至根除,就遠好過縱容他們在年齡的保護傘下屢教不改、持續作惡。 如果你看過《福爾摩斯探案集》,會發現小說中的很多犯罪分子都被描述為「看上去就一臉兇相」,這甚至成為了福爾摩斯開啟他對犯罪警覺機制的一個先兆,的確,出身醫生的柯南道爾,就是龍博倫梭「骨相犯罪人類學」的服膺者。 網路圖片 與今天很多讀者聽到這些主張深以為然一樣,龍博倫梭的理論很快也在歐洲大陸上引發了共鳴,所以19世紀末-20世紀初,他的新派刑法理論曾經在歐洲風行一時,導致了很多大陸法系國家一度降低了犯罪者的刑事責任年齡。 但這個時候,另一個意外出現了,龍博倫梭的「天生犯罪人」假說逐步與當時同樣風行一時的社會達爾文主義合流,形成了一種嗜血的思潮——很多人認為既然有些人天生就是罪犯,生來就該死,那麼把這些人以某些名義直接殺掉,就是一件天經地義的事。 唯一的問題,哪些人生下來就該死? 當時流行的劃分學說有好幾種,比如以財富、以階級成分劃分等等,而如果以民族、種族成分去劃分,那麼就通向了其中最恐怖的納粹主義。 所以龍博倫梭的「骨相犯罪學」,在二戰時期一度成為了德國法西斯進行種族滅絕的口實。當時的希特勒等人,最喜歡宣揚的就是猶太人都是先天罪犯、所以活該被毀滅,然後拿著遊標卡尺去測猶太人的顱頂、鼻尖——但頗為諷刺的是,龍博倫梭本人就是個猶太人。 網路圖片 所以到了二戰以後,一度盛行新派刑法理論再度被慎用了,各國重新拾起了古典主義刑法學說,強調只有擁有自由意志的人可以承擔刑事責任。 這就是今天大多數大陸法系的國家對未成年人犯罪都處罰力度較輕的原因。 所以大陸法系對於未成年人犯罪該不該與成年人同罪,甚至動用死刑這個問題的思考,是像鐘擺一樣來回搖擺的。 從啟蒙時代以前的重刑,到貝卡里亞主張的輕刑,再到龍博倫梭重新主張重刑,再到二戰之後對最低刑責年齡的重新重視與提升。 我們現在所處的時代,剛好是一個重拾古典主義刑法信仰的「波峰」將過未過的時期,所以每當發生惡性少年犯罪,你會發現無論國內還是海外,平民還是專業人士,對這個問題的態度都是總體趨嚴的,都認為未成年人渣犯罪不值得被過度保護,目前的量刑太輕了,需要回調。 可是怎樣的回調才是恰當的?像20世紀初的新派刑法理論曾經給與公權力過大的權力、並讓民間輿論變得漠視生命,從而讓歐洲走向了兩次世界大戰時代的癲狂。 這樣的教訓是否也應當警惕呢? 4 或許,對於大陸法系而言,不斷的修正與調整「最低刑責年齡」這樣的法條是一個永遠無法擺脫的宿命。 因為人性是千姿百態的,而大陸法系的法條是剛性的一刀切一切的,無論你怎樣調整,都有無法照顧到不周與冤屈。 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兩百多年前,當貝卡里亞提出「最低刑責年齡」的時候,他的本意是讓社會替未成年的犯罪者承擔更多的反思與問責,如果社會一方面輕判了未成年的惡性犯罪,另一方面卻對一再的悲劇缺乏觸動與變革。這種狀態,也是有違貝卡里亞主張初衷的。 最後,想起一本曾經看過、但終究想不起名字的日本推理小說,講的就是一個惡魔少年,趁著自己還沒過14歲生日不受刑事追責,以「過了這個村,就沒這個店」的心態,肆意犯下強姦殺人等重罪。 但這本小說取材自一個真實的惡性案件,就是1997年的日本「薔薇聖斗殺人事件」,該案中少年A的犯罪心態,與小說里一樣的。 而悲劇的是,現實中的少年A最終得逞了。 網路圖片 我在看這本小說的時候就在想,如果我們始終墨守「十四歲免受(或減受)刑責」這個成規,卻不知道這個成規的最初來源,只是對一個距離我們甚遠的「堅信禮」宗教儀軌的傳承,那是否也是一件很荒唐的事呢? 國家設法,期於止殺。 苟各伸其志,展轉相仇,何有限極? 咎繇作士,法在必行! 網路圖片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海邊的西塞羅
民以食為天,誰來守護我們的餐桌? 我在文章《看了今年的315晚會,感覺這些東西不能吃了》說過: 315晚會引起了網友的劇烈討論,短短几分鐘熱度就達到了上億。 有網友評論道:怎麼塌房的都是我愛吃的食物呀? 最搞笑的莫過於X花酒,簡直是廣告與直播打假同步進行。 網路圖片 民以食為天,食品安全問題關乎每一個人的健康和生命。 如今,食品不安全的狀況令人擔憂,我們的「天」似乎黑了。 那麼,誰的天會亮起來? 究竟是誰讓「天」黑了、誰讓食品不安全的?為什麼不安全?什麼人的食品是安全的?安全的管不安全的嗎? 如果不管誰管?這些都是問題。 可是,可是,可是,只要有特殊的,就有一般的; 特殊的人少一般的人多,而且特殊的基本不理睬一般的。 315晚會,我看完之後的感受是,最受傷的其實不是這些無量商家,而是廣大打工人。 你想想這樣一個畫面: 一個打工人早上被鬧鐘吵醒然後急吼吼起床,早飯喝一杯勾兌豆漿再吃倆淋巴肉包。 中午在公司點一份預製殭屍肉外賣,晚上加班回到家給自己點一份地溝油的麻辣燙當晚餐,順手來個夸父小炸串。 周末想犒勞自己一下,吃點補充維生素C的爛水果,出去逛街的時候買一杯沒有奶的珍珠奶茶。 這一通操作下來,就問你酸爽不酸爽?可是《看了今年的315晚會,感覺這些東西不能吃了》。 但,沒有沒辦法,這就是大多數打工人的日常。 其實這只是冰山一角,咱們網上點的那些外賣,至少90%都不能細琢磨,那些路邊攤啥的,也至少90%對健康有害無益。 你說廣大打工人能不知道么?知道,但沒辦法,整天上班忙的團團轉,還有時間自己做飯么? 自己做飯這件事最大的成本不是原材料,不是費錢,而是時間和精力。 當你拖著疲憊的身軀下班回到家,想著晚上還有工作沒幹完,或者第二天到公司還要鬥智斗勇,還有幾個人有心情下廚做一頓美食犒勞一下自己? 所以與其關注這些315曝光的不良商家,倒不如關注一下打工人的生存現狀和職場壓力。 網路圖片 現在好多人找對象很看重對方的外貌、經濟條件、學歷、家庭條件等等,這些都沒錯。 但其實如果家裡有一個工作不忙併樂於下廚的人,這絕對是一個超級加分項,這對於提高你的生活品質可以說大有裨益。 如今在快節奏的現代生活中,城市的喧囂和繁忙,使得許多人很難抽出時間全家人聚在一起吃晚飯。 如果我們能夠保持這個簡單而重要的習慣,這將成我們最幸福的時刻。 然而很多人忽略了全家聚餐的意義,當全家人聚在一起,享受晚餐的時刻,這不僅僅是填飽肚子,更是共同分享、交流和關愛的時刻。 當我們堅持這個簡單的習慣時,家庭將會更加溫馨、和諧,我們的生活將會更加充實、幸福。 當然,我也理解在大城市中,實現全家聚餐可能會面臨各種挑戰和困難,如繁忙的工作、堵車等等。 楊絳曾說:「當你身居高位,看到的都是浮華春夢;當你身處卑微,才有機緣看到世態真相。」 經歷多了就會發現,生活就是一場惡戰。 即使如此,我依然鼓勵你將這視作一個重要的人生目標去實現,因為這是生活與生存的區別。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北城遠在北方
01 在我上學的那個年代,很流行「辯論賽」這麼一個東西,辯論雙方沒話找話地硬弄一個對立的話題出來針對鋒相,還分什麼一辯二辯三辯四辯的,繁瑣而有序,混亂而又不失儀式感。 後來我在山東喝過一次酒之後,一度以為辯論賽的規則是山東人發明的,主陪、副陪、三陪、四陪的配置和功能,簡直跟辯論賽嚴絲合縫。 那時候有一個非常著名的論題:人之初,性本善還是性本惡。 辯論雙方引經據典、東拉西扯地討論半天,誰也不服誰。 當時我看完這個題目之後的第一反應就是:假如我抽到了「人之初性本善」這個題目,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直接認輸。 我投降,還能輸一半。 02 從我懂事起,我就不再相信這六個字。 什麼是「善」?善是人類社會的一種品德,它的本質是克制自己的慾望。 你資助別人,是克制自己囤積財富的慾望;你在地鐵上給人讓座,是克制自己儲備體能的慾望;你開車讓別人先通過,是克制自己搶佔資源的慾望;你救助別人,是克制自己脫離危險的慾望…… 一個人,如果沒有經歷過社會規則的約束和道德倫理的教育,是極少能夠主動去克制自己的慾望的——唯一能讓他們剋制的,就是叢林法則,就像狼群社會裡面,必須等待頭狼吃完了之後才能吃一樣。 你能說其他狼的行為是善良嗎?不是,這是恐懼,拿生命作為威脅的恐懼。 03 我是這麼認為的,可能有點極端,但是我不會改變我的想法。 一個人,如果出生以後沒有接受到良好的家庭倫理教育和社會規則約束,他是一定不會朝著「善」的這個方向去發展的,因為他的腦子裡根本不會有一種「克制」的念頭存在,想的只是放縱。 即便是某個階段他看上去非常守規矩,那是因為他受到了頭狼的威脅,他是在恐懼中隱忍,而不是在善良中成長。 他會把自己受到的威脅變本加厲地轉化到其他人的身上,然後等待和幻想自己變成那一隻可以決定別人生死的頭狼。 我覺得這個階段,就叫「惡行放大器」。 一旦這個階段沒有受到管束和糾正,結果就是邯鄲那三個初中生惡魔的樣子。 你能從他們身上看到哪怕一丁點「善」的痕迹嗎? 04 我一直認為我們的法律有點邏輯上說不過去的地方。 保護未成年人的目的,是為了讓他們在沒有戰鬥力的時候不要陷入叢林法則的殘酷競爭裡面去,讓他們能夠順利成長。 但是從這三個惡魔的身上,我看不到絲毫「保護」的價值。 第一,他們的戰鬥力非常殘暴,有極強的心理素質殺人,有足夠強大的體能在凍土上挖坑,達不到被保護的程度; 第二,我們在這邊努力避免他們陷入叢林法則,他們是主動跳進了叢林,操起鏟子開始殺人了,甚至他們就是叢林的製造者; 第三,他們的成長從現在看來,已經不順利了,完全長歪了,成為廢品了,保護一個廢品有什麼意義呢?他他媽的又不是文物。 05 還有一個問題,我也理解不了:這些年我看了很多未成年人殘忍殺害未成年人的案例,兇手都沒有承擔刑事責任。 這他媽的不公平啊,大家都是未成年人,就相當於兌了,沒有這個條款保護了,法律只需要保護被侵害人就可以了,憑什麼要保護這個故意、惡性、殘忍的加害人呢? 一個未成年人被殘忍殺死了,殺他的人沒有任何刑事責任,遇上臉皮厚的連他媽的民事責任都能賴掉,你敢對著那個死去的孩子說「我們在保護未成年人」嗎? 你不怕他變成厲鬼來找你索命嗎? 真的是太荒誕了。 06 即便是你硬要保護,我的理解也是減輕,而不是無責。 未成年人如果以殘忍的手段故意殺人,不應該是免於刑事處罰,而是應該暫緩刑事處罰,先把這筆賬記著,等他們長到能夠承擔刑事責任的年紀(如果能)再來為自己當年犯下的罪行買單。 憑什麼換個城市就能繼續從頭再來,你他媽的從頭再來了,被你殺死人怎麼從頭再來? 這段時間,就是觀察他成長軌跡的過程,一旦沒有任何悔改的跡象,按照成年人的故意殺人罪,該怎麼判就怎麼判。 而在他等待判決的這段時間裡,也不能就那麼逍遙地過了,巨額的民事賠償走起來,什麼轉移財產、當老賴的一律不好使。 相信我們的政府,有這個能力。 07 這篇作文的最後,我還想打一個不太恰當的比喻,可能有點物化人類的嫌疑,但是我找不到其他更好的表達方式了。 保護未成年人,是希望為社會多留下一些合格的人。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相信,這三個初中生惡魔經過教育或者感化能成為一個合格的人,反正我是不相信。 他們已經是廢品、甚至是有毒廢品了,留下來幹什麼呢? 用我納的稅來養他們三個,我雖然沒有決定權,但是我明確表示,我不願意。 我又不是變態,養這種殺人狂魔。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讀宋史的趙大胖
以未成年為由輕判他們,就是在縱容新的人間悲劇。 今天有讀者點題,讓聊聊邯鄲三惡童殺死同學的案子…… 那我試一試吧——試試看能不能心平氣和的寫完這篇文章。 青少年犯罪近年來屢見不鮮了,但是這起案件依然那樣駭人聽聞,究其原因,是受害者的無辜和那三名犯罪者的殘忍: 據媒體公開報道,2024年3月10日當天,還是初中生的受害者被三個犯罪嫌疑人「約出去玩」,三名嫌疑人直接將受害者帶到了一個廢棄蔬菜大棚中,兩人按住他的手腳,另一人找來一把鐵鍬照著其面部猛擊、將其砸死,隨後轉走了受害者微信中190元錢。三人隨後在第二天繼續照常上學,被受害人家屬和警方問及受害者下落時,還按照之前的串供,共同聲稱:當天確實一起玩了,但隨後他被一個「矮個兒」小孩約走了。堅信孩子無法這樣淡定撒謊的警方,是在多方調查走訪,確定此事純屬子虛烏有的情況下,才重新懷疑這三人,並最終揭開了此事駭人聽聞的真相。 而這三個惡魔殺死受害人的唯一原因,居然僅僅是他們的這名同學「好欺負」,想從他身上弄點錢花! 抱歉,我這樣敘述,你可能會本能的以為犯下這樣罪行的人是多大的孩子,然而事實上,這三個兇手和被害人都在13歲上下,兇手都是受害者的初中同班同學,其中一人還是他的同桌。 網路圖片 這起案子的駭人聽聞與匪夷所思,正常人實在是無法想像。 三個13歲的孩子,怎麼如此淡定,如踩死一隻螞蟻一樣殺死一個人,然後還能淡定的該吃吃該玩玩,還懂得串供試圖逃脫法律制裁? 雖然他們的串供在成年人的心智看來並不高明,甚至拙劣可笑,但是他們在行使這些惡行所展現出來的冷酷與無良,真的讓見慣了世面的成年人也不寒而慄。 我想起了皮爾沙特所提出的「反社會型人格」(簡稱無良症),這位19世紀的德國精神病學家認為我們社會中有些人是先天缺乏人性的,他們對他人的痛苦乃至死亡缺乏最起碼的感知能力,所以生來就是習慣作惡的。皮爾沙特曾把這些人視為病人,試圖找到各種致病誘因並給出治療方案。但研究到最後他自己也不得不承認:「死刑可能是治療他們最好的良藥」。 因為反社會人格一旦形成,他們的整個世界觀是顛倒的、參與道德對話、完成良心問責的基礎概念都沒有。你即便教育他們說:吃人是不對的,他們第一反應只是:「哪兒不對?是不該油炸還是不該清蒸?」 網路圖片 當然,由於我國有未成年人保護法,現代司法又提倡少殺慎殺,這裡我不呼籲死刑。但我覺得這起觸目驚心的案子中,依然有一些細節是引人深思的。 比如最引人矚目的,三個惡魔挑中受害人的原因——認為這孩子「好欺負」。 結合他們是同班同學、其中一人還是其同位的背景,我們不難想見,在兇案發生之前,這三個殺人犯針對受害者的霸凌應該已經持續了一段時間了,受害者也曾多次對家長反映「不想去學校」。那麼為什麼無論學校還是雙方家長,都沒有及時制止這種霸凌現象,就成為了一件非常讓人懊悔的事情——因為我們現在看到,霸凌成為了兇殺的前奏,三個殺人犯霸凌那個孩子,就像草原上的豺狼圍著獵物打轉一樣,先狡猾的確認了對方可欺,然後才下了死手。這幾乎是一種野獸的本能行為。 然而我們這些成年人,居然就眼睜睜的看著這些獸行在現代社會、在校園裡發生了。 至於霸凌為什麼沒有被及時制止,我想也無需多言,大家都是從學校里出來的,我們的校園裡霸凌行為的懲戒與責罰是遠遠不夠的,甚至不如據說「霸凌橫行」的日本。很多校園霸凌即便發生,施暴者的家長甚至老師,都會拿「孩子間鬧著玩」去為施暴者開脫。這導致被害者即便鼓起勇氣出首告發施暴者,對方也得不到應有的懲戒,事情往往就這麼算了,被害者還要遭受施暴者變本加厲的打擊報復。 是我們的家長和學校把孩子保護的太好,不捨得對未成年孩子施以嚴厲懲戒么? 並不是! 實際上,在有些錯誤上,我們對孩子的懲戒是很嚴厲的,甚至堪稱教育濫刑主義——比如上課隨便交頭接耳,作業不按時完成,老師交代的要求不尊行,或者虛無縹緲的「給班級榮譽抹了黑」…… 你看著吧,敢碰這些紅線的孩子輕則罰站、寫檢查、重則在班上被老師點名批評、遭受人格羞辱,甚至有的還會遭遇早應該禁絕的體罰。 這個時候老師和家長「心疼孩子」的理由哪兒去了?為孩子開脫「他還是個孩子,不懂事正常」的借口哪兒去了? 沒有,統統沒有,我們幾乎是在以要求成年人的標準,教育孩子不要冒犯權威、不要侵害集體榮譽。 所以我們要對自己誠實,我們不是「心疼孩子」,當孩子敢於冒犯權威、或損害所謂「集體利益」的時候,我們是非常捨得對孩子執行超限度的嚴懲的,在搞這種處罰的時候,大多數老師甚至家長都不吝於扮演徹底的法家主義者,搞亂世重典的嚴刑峻法。 那什麼時候,我們會想起孩子「只是孩子」,願意寬縱甚至默許他們犯錯乃至犯罪呢? 當他們侵害他人、尤其是比自己弱的他人的合法權益時。 當孩子霸凌他同學,或者在公共場合「犯熊」大聲喧嘩或毀壞物品時。很多老師和家長一下子變得寬仁無比。覺得,嗨!這有什麼呢?孩子不「皮」一點,不欺負別人,將來在社會上怎麼生存? 我剛看了一個視頻,儲殷老師形象的把這種教育習慣總結為「大錯小罰,小錯大罰」—— 在正常的現代社會法治觀念里,冒犯權威、損害「集體榮譽」,未必一定什麼大錯,有的時候甚至根本不能算錯。可是我們在教育中卻不惜動用「嚴刑峻法」去讓孩子領教這兩件事的厲害。 而在一個正常的現代社會法治觀念中,侵害他人的合法利益,這毫無疑問是踐踏他人和法律尊嚴的罪行,這才是大錯。可是我們的教育中卻對它不以為然,甚至隱約覺得這是孩子的「生存技能」! 屁的生存技能!你想讓有這種「生存技能」的孩子構建一個什麼樣的社會?你願意你的孩子乃至你自己生存在這樣社會裡嗎? 當這樣的教育習慣,終於結出如此駭人聽聞的惡之果時,我們難道不應當去追問和反思那個更加奇葩的惡之花么? 「大錯小罰,小錯大罰」最終將得到的結果是什麼呢?儲殷教授在那個視頻里也有總結,那就是教會孩子「欺軟怕硬」。 在邯鄲殺人案當中,我們已經看到了這三個未成年人渣具有了這樣的性格——他們挑選受害者並非盲目,而是經過了一個「踩點」的過程,這個過程就是對受害者的霸凌。而當這幾個小惡魔經過一段霸凌,發現學校和家庭都沒有對他們進行應有的懲罰後,他們才毫不不猶豫、毫無憐憫的執行了殺人——因為教育沒有在他們的心中形成絲毫的「底線感」,沒有人告訴他們,他人的尊嚴乃至生命是不可被侵犯的。所以我甚至覺得,這三個小惡魔的無良症,一定程度上也是他們所受的教育讓他們形成的。 我看到公安大學的李玫瑾教授在評論此事時,也提到了這一點——「在犯罪過程缺乏有效的制動機制」「這三個家庭、六個大人,為什麼養育了十多年,卻養出了毫無人性的兒子?」 所以李教授呼籲對三個兇手的家長也「同等受刑」。 我覺得倒不用如此急於復興「連坐」之法——只要從現在起,把我們對孩子教育中「欺軟怕硬」「大錯小罰,小錯大罰」的習慣改掉就可以了。在個人權益間豎起牢不可破的鋼線,一旦有人侵害,即便侵害者「還是個孩子」,也應該毫不留情的對犯罪者施以嚴懲。 如果能這樣判決霸凌案,來上個三五次,校園霸凌也就能緩解了,那些被縱容的霸凌誘發的兇案,也就難以繼續發生。 只看我們願不願意做,我們願不願意在對孩子的教育中收斂對權威和集體維護時的濫刑主義,而把懲戒省下來,對侵害孩子私權的行為加以應有的懲罰。 其實這件事,說到底,根源在於我們自己是什麼人,我們是否也欺軟怕硬?諂媚權威而看輕他人? 想起2015年,美國加州曾經發生一起霸凌案,三個中國小留學生霸凌另一位同胞同學,事發被捕後居然還渾不在意。在法庭上拒不認罪,多次對著鏡頭露出自信微笑。甚至有一名罪犯當庭催促法官「快點判決」,因為自己要回去過生日宴。而面對被折磨不堪的同學,也是毫無悔意,甚至面露凶光。明顯沒把審判當回事兒。 結果法院倒是真的「很快」判了:三人分別獲刑13年、10年和6年,服刑到期後被驅逐出境——這還是三人與檢方達成認罪協議情況下的「從輕發落」,如果檢方不撤銷對三人的折磨罪指控,他們原本有可能服刑幾十上百年。 我記得這個案子審結消息傳回國時,曾經引發國內輿論的一片嘩然。好多人覺得校園霸凌懲戒是應該被懲戒,但真為這把孩子送到大牢里蹲十年……是不是太重了點?還是孩子么,保護未成年人么。 可是你今天,對照這起霸凌引發的兇殺,你還覺得老美當初判的重么? 再重複一遍,我們不是不忍心懲罰孩子,我們只是把尊重他人私權的教育看的太不當回事,總是輕輕放過了霸凌。 所以我呼籲——這一切該有個交代了,請把對孩子教育中冒犯權威的「濫刑主義」收斂一點,富裕出的精力,請嚴懲霸凌!教會孩子,他人權益神聖不可侵犯,而不是欺軟怕硬。 除非我們未來想生活在一群對他人私權毫無尊重、毫無底線、信奉弱肉強食、習慣欺軟怕硬、以媚上欺下為信條的人渣當中。否則這種教育的改變,就勢在必行, 至於那三個殺人的未成年人渣,我想說…… 我仍不願呼籲死刑,但全國的霸凌者,都在等著看這三個人渣的下場。 輕判了,將縱容無數相似的悲劇。 我們要為那些已經被霸凌纏身,卻還未遭遇更大不幸的被霸凌者們負責,我們要保護那些不幸的孩子,這才是真正的保護未成年人! 所以,請在現有法律允許範圍內,給這三個人渣頂格的嚴懲。 請揮出利劍,保衛孩子的私權,斬斷霸凌。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海邊的西塞羅
包青天,不存在了。 在網路熱傳的痛哭伸冤視頻里,包青天其實並不存在,而在現實中,官方也並不允許真的有一位聆聽受理群眾冤屈的青天大老爺存在。即便是在歷史中,也並不存在一個鐵面無私、斷案如神的包青天。 自始至終,包青天都是古代受皇權壓迫的百姓想像編織出來的一個近乎於神的形象,寄託的是中國人對正義、平等的美好期待,可惜,這種願望在包拯去世近一千年後仍然沒有兌現成真。 短視頻里,包青天並不存在 最近很多人都看過這段視頻: 網路圖片 一位女遊客跪在開封府景區府衙大堂之前痛哭失聲,似有無盡冤情和委屈要向包青天哭告。 此事曝光轟動之後,還引發了很多人效仿,他們帶著各自的冤屈和申訴材料來到開封府大堂跪地痛哭,希望引發網路關注進而得到解決。 之後有傳言說官方為了避免信訪群眾聚集,搬走了包公像,關閉了包公祠。這其實是公眾對於官方處理問題方式的另外一種想像,也是誤傳。 3月18日,我來到了視頻所涉及到的河南開封府景區,在宋代府衙大堂看到了實際情況: 網路圖片 這初府衙大堂里的確擺放了龍頭、虎頭、狗頭三把鍘刀,也有知府辦公的條案,但從來都沒有包公塑像或者包公畫像的。沒存在過,自然也就沒有搬走的動作。 當然,有沒有一尊塑像在這裡並不重要。最初跪地痛哭的那位大姐是投告無門之後向她觀念里的正義之神包青天尋求情緒釋放和慰藉,而後續模仿痛哭的訪民們則是希望藉此引發關注,再由現實中的官員們來解決訴求。 而這一點,正是現實的官僚體系所絕不能容的。 現實中,包青天不允許存在 作為略有影響力的自媒體博主,我幾乎每天都會在後台收到維權的求助信息,但因為我沒有採訪權,絕大部分情況下都沒有能力核實這些求助信息的內容,所以通常都幫不上忙。 我沒法向求助維權之人說出口的還有另一個重要的原因: 絕大多數冤屈的當事人都很慘,但更殘酷的現實是,他們慘得不夠有特色,不夠有新意。 非常殘酷,但真的是現實。這也是為什麼第一位在開封府大堂痛哭的人得到了全網關注,而後續所有跟著去跪地痛哭的人都被統稱為模仿者。 網路伸冤的殘酷規律就在於此:你得慘出花樣,慘出水平,慘出新高度來,才有可能得到關注和解決。 不僅如此,網路伸冤者還要承受首先把自己曝光在輿論中心的風險,承受隨時可能洶湧而來的網路暴力風險,必須得有「捨得一身剮」的覺悟才有可能維權成功。 從這個層面來說,現代人在網路伸冤,和古代人去公堂擊鼓鳴冤要承受的風險是驚人相似的。和影視劇里展現的不同,古人若非天大冤情是萬萬不敢輕易去擊鼓鳴冤搞訴訟的,先不說各級衙役官僚索賄費用會讓人傾家蕩產,上到公堂動輒「各打五十大板」也會丟掉半條小命。網路伸冤雖然場景不同,面臨的兇險卻絲毫不遜。 即便你做好了承受所有代價的心理準備,決心維權到底,也不可能找到一位包青天式的官員為你做主,也不可能在現實世界找到一處只要痛哭一場就能引發關注的「伸冤聖地」。後者但凡出現一點點苗頭就會被迅速掐滅。 網路圖片 我在現場親眼所見,這位保安全程緊盯每一位稍有嫌疑的遊客,會阻止任何試圖在堂前下跪的人,無論你是單純的祈福還是準備拍視頻鳴冤,統統不許下跪。 包青天,只能活在戲曲里伸張正義,為秦香蓮主持公道,但凡他想穿越到今天發光發熱,分分鐘就會淪為訪民。 歷史上,包青天也不曾存在 事實上,包青天不僅只能活在戲曲里,他本身也是誕生在戲曲里的。 宋朝歷史上的確有包拯這位官員,也的確擔任開封府尹,但他並不曾做過任何鐵面無私斬駙馬的事迹,更不是無敵神探包青天,甚至他在開封府尹任上很可能沒有主審過任何案件。 你能想像一位首都的市委書記親自升堂斷案?縣令,以及縣令之下的官吏,才是古代升堂斷案的主力。 關於這一點,海邊的西塞羅文章里介紹得很詳細,我就不多說了。 簡而言之,包拯確有其人,但他並沒有查案神通,也並沒有鐵面無私個性,更沒有黑臉和月牙胎記。 網路圖片 一切都是人們的美好想像,從一千年前到現在,人們一直期盼著青天大老爺來主持公道,卻從來只能在戲曲中得到滿足。 是時候放棄對青天大老爺的幻想了。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基本常識
網路圖片 前幾天有朋友問我,最近怎麼沒有發非虛構了。我回了一個「哎」,然後什麼也沒說。 其實我沒說的,有很多。 我在一家雜誌社做專題編輯,這份工作讓我有穩定的收入,但是理想很難談起。業餘時間,我在做野生記者。所謂「野生」的意思是,我不隸屬於任何機構媒體,只能供稿。雖然謝謝幾位編輯老師,我的文章能夠在一些媒體上發表,但可惜的是,我沒有記者證。 以前在電影媒體工作,採訪的都是演員、導演、編劇之類的電影工作者,很少人拒絕採訪,也從來沒有人要求我出示記者證。但當我開始做一些社會報道,一邊是官,一邊是民,記者證就變成了很必要的證件,你可以理解為「通行證」。 我沒有這本「通行證」的原因是,只有進入官方認可的機構媒體工作,才有資格考取記者證。所以嚴格意義上來說,你要說我是個「假記者」,我也無從反駁。 今年七月我去農村採訪環境污染。那個喊我過去的村民開了輛車,冒著暴雨接上我。在路上,他還接上了另一個有證的記者。那個前輩很有經驗,路上聊著他過往跑突發新聞的刺激經歷。雨停了,村民很熱情地帶我們去吃飯,席上聊了很多。飯吃完了,他突然拉著我問,你有證嗎?他的語氣很堅定,無從迴避。好像如果沒有證,我們的緣分就到此為止了。 我只能拿出一張工作名片,上面寫著英文,看起來像個外媒。但我必須向他解釋,我要寫的文章並不發表在那裡,這張名片其實沒有什麼意義。對方會投來狐疑的眼光,很勉強地對著我的名片和身份證,拍了一張照片。 這還不是最沒有底氣的,如果我走進機關單位,告訴他們我是一個野生記者,等待我的往往是被拒之門外的命運。再進一步想,如果因為我的調查動了一些人的蛋糕,他們以「假記者」為名逮捕我,向我約稿的機構媒體,也只能遺憾地告訴我,很抱歉,你不是我們的正式員工,我們不能保你出來,所以不要冒險。我曾向一位媒體前輩請教,如果遇到危險的情況怎麼辦,他教了我一套偽裝自己的辦法,我不打算寫出來,因為聽起來像spy。 當然有資格向機關單位發問的程序,遠不止一本記者證。就算在我所在的雜誌社,有正兒八經的理由需要採訪機關單位,也只能郵件寄送採訪函或者發傳真。我寄過一次,整整兩個月靜靜地等待石沉大海,從此我沒有再試過。 鋪墊到這裡,我想大概你可以理解,從發上一篇文章到現在,差不多三個月過去,為什麼我手裡的兩篇文章難產了。當然也有我個人的原因,政治抑鬱久了,會有那麼一段時間不想看任何新聞,不想繼續手裡的事。一天天機器人似的上班下班,像《摩登時代》里流水線上的工人。難產文章的採訪對象偶爾還會給我打電話,告訴我事件的最新進展,我也會跟一跟,然後慚愧地避而不談什麼時候發稿。 做這份工作,我常常背負著道德負擔,它有時拖累我。我遇到過很多次採訪對象問我借錢,最開始幾次我會傾囊相助,可是也遇到過手裡沒有餘錢的時候,我很慚愧。一旦沒有再借,慚愧也漸漸消失,此後的很多次,我即便有錢,也不想借了。也有的時候,我答應採訪對象,一定會以朋友的身份再次拜訪,卻遲遲沒有赴約。可我明明有時空閑,也寧願做別的事。 我的朋友勸我,金錢和時間不是看實際情況,而是看你有沒有去挪用,如果沒有,那你就是沒有那個金錢和時間,就別勉強了。我想她說的對,但這份慚愧依然會時不時地冒出來。我認為,我不是個道德多麼高尚的記者。 道德負擔也有時轉移到了別的地方,它會激勵我。七月我寫的文章《手持紅碼,流浪地球,被驅逐的俄羅斯華人》不幸被原來約好的媒體撤稿了,我加了數十家媒體老師的微信,心裡想著一定要把文章發出去。「我不能辜負被採訪對象的期望」,我對他們說。這樣的情緒,採訪的人越多,疊加得越多。 八月我去西寧做電影節的報道,那是我的興趣,也是我工作的單位要求的本職工作。那時候我幾乎到達了生理極限,連續八天每天採訪看片,凌晨四五點才睡。在影院里,我錯失了七個電話,等我再打過去,無人接聽。後來我才知道,電話來自一位我曾經採訪過的大爺,當時情況緊急,他的事急需馬上前去報道,可我挪不開身,從此那個電話再也接不通。這件事讓我後悔了很久,我不知道再來一次,我會做什麼選擇。如果我去了,真的可以幫到大爺嗎?我不知道。 網路圖片 我們記者不是律師,不能解決民間的一切苦難,這是一個記者朋友對我說的話,我想他說的有道理。但是再看一遍那句話,律師其實也不能安撫所有苦難,有些事情是律師做不到,但是記者做得到的,或許。 二月我採訪過一路奔逃到羅馬尼亞的烏克蘭女性難民(《逃亡的烏克蘭女性,和幫助她們的羅馬尼亞人》已刪),聽見過話筒那頭傳來的槍聲(《在烏克蘭,消失的動物聲音》),很努力地爭取他們對一個中國記者的信任。我吃下了一些國與國之間的不理解,但我很難消化,拋開這些人們對「記者」這個身份的不信任。對記者的警覺和誤會是我常常遇到的困難,「替誰說話」,以及「說話有沒有用」,成了我為自己爭取採訪機會需要回答的主要問題。 我很難忘記一位女性的眼神。她是一個至今未破案件的受害人家屬。站在當年的命案現場,我與她面對面交談,我對她表達了打擾的歉意,也自認為很真誠坦率地告訴她前來的目的。但當她問我,你一個沒聽過的媒體記者,能有什麼用的時候。我愣了幾秒鐘,然後我舉了唐山打人事件的例子,我問她還記得發視頻的號叫什麼嗎?但是所有人都記住了那次事件,它被討論了很久,有人因此受到懲罰。她的眼睛裡出現短暫的光亮,但很快又暗淡了下去。你就當沒見過我,她說。 她不相信,我失敗了。 離開她的時候,我安慰自己在那半個小時里,我已經付出了所有努力。但也許我還不夠努力。我應該告訴她,去年我寫的一篇戒毒的文章《禁毒老師和他的學生,一場畢生的贖罪》因為毫無懸念的原因被撤稿之後,我發到了只有2000餘粉絲的個人公眾號。卻恰好被人民日報的記者看見,她向我詢問採訪對象的聯繫方式,禁毒老師的故事可以被更多人講述。這樣的情況不止發生了一次,我們應該至少嘗試一下。 我也應該告訴她,雖然我是個籍籍無名的野生記者,但也有幸寫過幾篇十萬加的文章,只要找到時代的共鳴,它或許可以傳到很遠的地方,雖然也不免遇到被刪稿的命運。 但我又有什麼底氣呢?那篇至今難產的文章一直在挫敗我。在我三個月前加入的求助群里,群友不時丟來某某大媒體發布的連接,歡呼一陣過後,又開始抱怨問題沒有得到解決。周而復始,失望和希望之間的間隔時間越來越短,退群的人也越來越多。我有什麼臉去和大家講,這次相信我吧,一定有用。 我從不否認,對媒體環境失望透頂。但我還是相信,我們可以做點什麼,這也是為什麼這行很難做,我還一直在做下去的原因。我對採訪對象說的那些關於「有用」的話從來不假,如果沒有那樣的信念,我又怎麼去說服別人呢? 只不過,我把「一定」改成了「或許」。我有很多個「或許」需要去相信。或許,什麼都沒有用,但我們給予採訪對象哪怕是一點點的安慰和聆聽也是有意義的。或許,我們不可以飛速推動,但可以緩慢前進,哪怕一時倒退。或許,我們會有更好的未來。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電影少女放浪記
時至今日,依然有很多家長堅信「人生就是軌道」,禁止孩子跳入曠野,即便孩子已經是一名大學生。 3月,各地大學陸續開學,不少大學生髮現自己的爸媽被拉進了家長群:有些是大學輔導員牽頭建立的,有些是家長自發組建的。這些群就像「粉絲後援團」,讓爸媽第一時間掌握孩子動態。群里畫風大致是:總是鼓勁,隨時援助,偶爾磕cp。 這不是今天才有的詭異現象。近年來,大學建家長群的趨勢越演越烈,在群里蹦躂的家長形成了一張複雜的關係網:有人把它當成日常監護,有人籌謀孩子就業,有人張羅孩子相親。 不只大學生,研究生和博士生的家長群也逐漸多了起來。這意味著,當你臨近30歲,你的父母依然把你當作中小學生,還在家長群排隊回「收到」「好的」,或給老師發「感恩玫瑰」。 無論哪一種,對於剛嘗試離開家庭的成年人來說都相當可怖。中國孩子在小時候是「速成兒童」,快速為進入社會學習一切禮教和學識,但當他們真正成年,即將宣告獨立時,卻被以「關心」為名義的家長強勢管控著。 網路圖片 家長擔心的問題五花八門,但又與孩子青春期時類似:孩子有沒有談戀愛,宿舍的洗澡水夠不夠熱,能不能搶上心儀的課,上哪修車,哪個乾洗店離得最近……每一個問題都是如洪水傾覆般的愛,也是讓人窒息的愛。 為了不活在家長監視之下,許多大學生不得不臨時拉來兄弟姐妹,或者乾脆註冊一個小號代替家長進群。為了偽裝得像一點,一些人還會把頭像改成荷花、青山等風景圖,把昵稱改成「雲淡風輕」「喜氣洋洋」。 這大概就是現代科技發展的悖論:在信息不發達的過去,我們享有更多的自由;在幾乎所有信息都可以被顯微鏡般掃視的當下,我們反被套以層層桎梏,成為某種監視系統中的被觀察對象。 作為延伸的手和隱形的工具,這些家長群每天都在聊什麼?這當中隱含的「教育焦慮症」,又是怎樣形成的? 01 高校家長群:另一個戰場 高校家長群,日常作用之一就是讓學生「社死」。 考試了,一些大學班導會把掛科成績單發到群里,供各位家長審閱自家孩子的排名和墮落程度。放假了,家長從群里看到其他學院的放假通知會質問自家孩子:別人都放假了,你到哪野去了? 許多家長還會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孩子軍訓的時候,就讓老師幫忙拍照片,每個家長都喜歡在軍訓隊伍中玩「找娃遊戲」,就像曾經在幼兒園合唱團中辨認自家孩子一樣。 網路圖片 閑來無事的時候,家長就搗鼓孩子的相親交友帖,在群里互叫「親家」,發小孩的照片,搭建賽博相親角,儘管倆孩子從未見過面。一位大學生吐槽,有時候甚至會有兩個學生約會的照片流到群里,家長也不擔心這是否會泄露孩子的個人隱私。 孩子連班裡的人都沒認全,但家長已經在群里混成好哥們和好姐們。 吹捧和攀比更是日常。孩子成績好的家長擅長互相吹捧,績點高就到處發紅包;長得好看的孩子更像是一張王牌,在各種相親話題中會被排隊誇讚,直接把家長群變成競技場。 特別是在碩博的家長群,每天都可以圍觀一場凡爾賽文學大賽。一位媽媽在社交平台上稱,自己加入了一個卧虎藏龍的博士生家長群,發現裡面的家長都是「百事通」,從教育經驗到外國生活,從申博乾貨到人文歷史都聊得頭頭是道。 這還只是冰山一角。一些家長不僅有大群,還有把輔導員排除在外的小群,因為「不想被老師們的通知覆蓋」,想要建立真正的閑聊群。在他們的手機里,人均置頂十幾個家長群,不僅可以按地區、宿舍、專業、社團分,還可以按校外的外賣品類分,比如鮮奶配送群、超市直送群、水果外賣群,全方位覆蓋孩子的校內生活。 網路圖片 一位網友看到,大學附近的「外賣水果群」塞滿了家長,有的人不僅幫孩子遠程下單,還會囑咐水果店老闆:「能送到公寓單位門口嗎?孩子說沒力氣去快遞櫃拿了」。 久而久之,水果店老闆不僅僅承擔水果業務,還會被拜託其他生活雜物的購置,比如有另一位家長在群里問:「能幫我買個浴帽送到櫃里一起嗎?娃兒今晚肯定需要,不想洗澡的時候把頭髮打濕。」不知道的還以為是發生在幼兒園的對話。 這些家長遵循的是凡事必抓緊的「託管式」邏輯,還有中小學家校互動的路徑依賴。所以儘管大學生不想把大學當高中來念,但父母強行與學校創造鏈接,恨不得裝上監控,當中有分離焦慮,也有極強的控制欲。 02 「直升機父母」的教育焦慮 沒有人知道,中國家長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如此渴望「加入群聊」的。 很早以前,有大學輔導員清理學生年級QQ群時,驚訝地發現有個別家長以學生身份在群里「潛伏」多年。如今有學校的明令指示,家長可以光明正大入群「監視」孩子了。 我們的育兒方式,是如何逐漸變異的?在《愛、金錢和孩子:育兒經濟學》一書中,兩位曾在美國、英國、北歐、中國和日本進行調研的學者,研究了經濟激勵和約束如何影響不同國家的育兒方式。 在他們看來,教養方式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當下的經濟社會環境,而非我們小時候接觸的育兒文化:在低不平等和低教育回報率的國家,父母往往更寬容;而在高不平等和高教育回報率的國家,父母可能會更專斷,並更傾向於向孩子灌輸「出人頭地」的理念。 網路圖片 作者依此對比了不同國家的育兒習俗。比如在瑞典,慈愛的父母們主要採用鼓勵、寬容和放任的教養方式,他們認為要求一個學齡前兒童安靜地坐在餐桌前是有違基本人權的,正式的教育也要到7歲才開始,學生在年滿13周歲之前不會收到任何成績單。 而在美國和中國的家長,「直升機父母」就是典型的產物——他們總是像直升機一樣盤旋在孩子的上空,時刻監控孩子的一舉一動。 著名網球運動員安德烈·阿加西的父親就是專斷型父母的鮮活例子。作為退休拳擊手和兒子的網球啟蒙教練,父親從阿加西小時候就明確要求他必須成為世界上最好的網球運動員。所以當有一天阿加西表達了想踢足球而非打網球的願望時,父親怒吼道:「你是一名網球運動員!你將成為世界第一!你會賺很多錢。這就是計劃,毋庸置疑。」 所以,若孩子未來的收入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教育的成功,家長就會不由自主地過分看重教育。主動要求建家長群,也是「直升機父母」的極致體現。 這種教育焦慮症已成為一種群體性情緒。也許一開始並非所有家長都想這麼做,但一旦進入內卷裝填,就無可避免地捲入競爭的漩渦。 電視劇《小捨得》里,宋佳飾演的媽媽一開始崇尚快樂育兒,但親戚的孩子上來就表演背誦圓周率,而且「背(小數點後)一千多位,都不帶打磕絆的」。慢慢地,不想卷的媽媽也被迫進入這個怪圈,從嫌棄補習班到補習上癮,孩子也在家長的比較中變得焦慮:考了倒數自己是不是就變笨蛋了?變成差生是不是就沒人喜歡了? 網路圖片 如此這般,所有人都在大環境中被裹挾。有意思的是,當下這一批「直升機父母」很多是成長於20世紀70年代,被教導要質疑權威、蔑視物質主義的孩子,成年後卻變成了專斷型父母。 70後父母和生於上世紀四五十年代、崇尚「棍棒之下出孝子」的父母也有極大差別。70後是最早從教育中獲益的一代,很多如今都成了有豐富知識背景的精英階層。一位媽媽說,她在家長群一直被「鞭策」,群里很多家長都看得懂英文,甚至知道編程作業哪道題最難。家長群的卷,卷的不只是家境,還有學術背景和資源。 因此,比起前者作為「長者」的權威,現在的家長更像是「學術」的權威,或者說是人生導師的權威。 03 中國孩子,一輩子活在家長群? 中國孩子,什麼時候才能真正長大? 從孩子出生的團購奶粉群,到各種買書折扣分享群、打卡考級群,再到各個年齡段的家長群,家長把孩子的一生安排得明明白白,甚至從「直升機父母」升級為「割草機父母」——確保隨時能趕在孩子前面,像割草機一樣迅速清除各種障礙,把可能出現的問題扼殺在搖籃里。 高校家長群也可以看作是雞娃群的延續。中小學時代的「雞娃群」,家長習慣把孩子們分為「牛娃」「普娃」「渣娃」;高校家長群更進一步,把孩子置入社會標準分為三六九等,匹配上符合等級的職業方向和相親對象。時期不同,性質相近。 福建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研究員耿羽曾就這種「雞娃群」進行研究,認為這種群會讓家長自身、家庭內部、群內家長之間乃至社會中形成教育焦慮循環的「莫比烏斯環」,並建構出更堅固的信息繭房。雞娃信息不斷重複傳播,繼而形成「回聲室效應」。 網路圖片 這樣一來,父母是直升機的同時也是轟炸機,孩子每天都會感受到轟鳴的隱形暴力。在這個過程中,孩子會不會被培養出一種「習得性求助」,心理上永遠難以成年? 如果說50、60年代的父母普遍是付出型,那70年代多是控制型。在科技飛速發展的當下,人們開始念舊,懷念那個沒有各種科技手段影響的時代。 誠然,沒有一個班導真的想當保姆,但當下的家長過於焦慮,學生在學校出了任何問題,班主任、輔導員就是首當其衝被問責的人,所以放假需要家長在《暑假注意事項》上簽字,學生做社會實踐時也需要簽字,家長群也是被發展出來的枷鎖。 一位輔導員稱,如今相當多家長在開學報到第一天就諮詢有沒有家長群。這些家長普遍認為這是必要的,因為每年都有大批學生因為掛科嚴重而退學,甚至精神狀態出現問題時,家長都是最後一個知道的。 而把家長群變相親群,對有些家長來說更是一種高效的轉化手段。在這類家長眼裡,大學就是最好的相親資源,有足夠的時間來相處,比出社會後再盲目地找效率高得多。 網路圖片 這些乍一聽很有道理,但歸根到底就是不信任孩子能掌控自己的人生,也沒有把孩子當作獨立自主的個體。中國人最愛掛在嘴邊的「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有沒有可能本身是一句謬論? 大學生已經是成年人了,如果大學家長群是正常的,那麼大廠家長群、公司家長群豈非也是合理的?中國人應該到什麼年紀才不需要家長群? 大學本來就是學生走向社會、走向個體差異化的一個分流之地。但在今天,長大成人的路徑逐漸變得相似,個性趨同,導向趨同,大概是因為當下很多大學生家長更相信「人生就是軌道」,過分干涉,禁止孩子跳入曠野。 有不少人,一輩子都可以困在各種形態的「家長群」中。為孩子遮風擋雨,不等於要建造一個巨型的溫室;孩子未必是巨嬰,但想建群的家長,是真的還沒長大。 網路圖片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 :新周刊
1 我無法壓抑住沿著昨晚文章繼續寫下去的衝動。太難過了,並非因為感同身受,而是這個社會的成年人對留守兒童責任問題太雞賊太猥瑣了,令我作嘔、不寫不快。 如今,還有幾人記得偏遠的貴州畢節留守兒童的悲劇? 整整12年前的2012年11月16日,畢節市環東路上,5名流浪兒童(最大約13歲、最小約9歲,其中4人是留守兒童)死於垃圾箱中,這些兒童因避寒而在垃圾箱內生火取暖導致一氧化碳中毒而死亡。 2年半之後的2015年6月9日晚,又是畢節市。七星關區田坎鄉的4名留守兒童在家中集體喝農藥自殺。4個孩子一兄三妹,最大的哥哥13歲,最小的妹妹才5歲。 僅僅2年半時間裡,接連兩場死亡人數令人顫抖的悲劇。不要說人,就是在一個垃圾桶里、一處簡易房裡,天亮看到四五條貓狗橫死在那裡,也足夠觸目驚心了。 在這2年半時間裡,畢節政府不是沒有高度重視,至少表現得相當高度重視,甚至可謂大張旗鼓、如火如荼:要求留守兒童達50人及以上的學校按規定建立標準的『農村留守兒童之家』,名稱不可謂不溫馨動人,同時還建立了『代理家長』等志願者團隊。 結果怎麼樣?有用嗎?的確有用,有了個卵用。僅僅2年半之後,貌似極端小概率的悲劇再度震撼上演,而且這一次留守兒童更加主動執著地赴死、想得明明白白,拿出了成年人都拿不出的勇氣。再說一遍:其中最大的哥哥,年僅13歲。 既然『少年不知愁滋味』、更遑論自殺的13歲能對自己這麼狠,為什麼另一群13歲就不能對他人痛下毒手、比成年人還有殘忍變態?一切不過是概率遊戲,問題是這概率令人無法承受,更不用說概率提示如此極端案件的背後,這片廣袤土地的日常無數角落裡,每天正發生著多少隨時具備升級到悲劇潛力的『普通』校園霸凌。 這就是昨晚我在文章中對所謂嚴刑峻法能夠有效抑制這類悲劇的真實效果極度懷疑的關鍵理由。如果這個社會面對如此畫面都沒有正視現實、正視事實並著手解決背後真正難題的勇氣的話,那麼畢節那樣毫無卵用的表演,將只是反覆輪播循環的悲劇間隙里聊以自慰的行為藝術而已。 我還看到網上無數對於留守兒童行為舉止,以及他們可能對社會構成威脅程度的討論,洋洋洒洒、唾沫橫飛、熱鬧非凡狀。 懷疑留守兒童天然有問題這個思維方式沒錯,就像擔心孤兒天然更加缺愛、更容易罹患心理疾患一樣,這本身沒問題。問題是,思考到了留守兒童這一步就戛然而止了?以為問題只在於留守兒童,甚至到最後連是什麼造成了留守兒童都忘記了,把所有髒水一盆子全潑向留守兒童,好像留守兒童是半夜裡突然出現在半空中的惡魔一樣。 網路圖片 我想說:在這由成年人主宰運行、號稱文明的社會裡,成年人,你們難道從未體驗過良心苛責、羞愧難當、看不見自己的猥瑣與可鄙?沒有想過這個社會的運行方式,那麼多年來讓多少留守兒童教育受阻、對他們的身心施加過多麼巨大的壓力? 2 2021年就有報告明確指出,中國外出務工人員子女人數達到1.3億,超過了全國兒童總數的40%,這些孩子的教育面臨著極為嚴峻的挑戰,表現在鮮明的兩難問題上:假如父母將孩子帶到城市,孩子在城市學校就讀會遇到各種困難,而如果將孩子留在家鄉,父母則無法在孩子成長過程中提供必要的照顧和關愛。儘管近年一些政策有所改進,許多外出務工人員的子女終於能夠在父母陪伴下進入公立學校就讀,但大約仍有一半的孩子無法與父母同居。而隨著時間推進,這些子女面臨的政策以及社會明或潛規則方面的困難往往更多,尤其是在參加高中入學考試和高考之際↓ 網路圖片 在此過程中,留守兒童的心理健康普遍受到了顯著影響。特別是3年新冠疫情期間,家長更無法回家,加劇了留守兒童的孤獨和焦慮。研究表明,即使剛經歷過短暫團聚,也難以改善留守兒童對父母的思念和情感依賴,以及由於家庭分離而導致的孤獨、悲傷和沮喪感。甚至,偶爾的家庭團聚之後的父母遠離,令許多留守兒童表現出更加明顯且複雜的心理波動、情緒低落,特別是在疫情期間↓ 網路圖片 不是沒有解決方案。事實上,早在9年前的2015年,南方都市報就寫過一篇社論『破解留守兒童困境需社會力量』,提到破解留守兒童困境的本質不過是,一個是『讓爸媽回家』,一個是『跟爸媽離開』。 網路圖片 但文章里同時提到,這一切的背後是一個高度複雜且系統的體制問題。嗯,又來了,看到『體』開頭的這四個字,你覺得無解,我也覺得無解,我只好沉默。但沉默,和在安全區火力全開表演勇敢、和對上乖巧體貼八面玲瓏、對下對弱勢群體甩鍋潑髒水、和煽動爽快過癮卻不計後果之『給少年犯加刑!』的民粹言論,完全是兩回事。沉默,至少守住了不作倀鬼的原則。這個時代,沉默是金、沉默已是足金。 3 說起來這個時代,這片土地上很多成年人別說別說沉默是金、更別說對下一代以身作則,就連日常生活里最普通的對孩子不要展示戾氣、不要鼓勵戾氣都做不到。 還記得幾個月前紅遍大江南北的一則家長拍攝上傳的『姐姐痛斥喜愛奧特曼的弟弟』的視頻嗎?面對看起來最多3歲左右的親弟弟,姐姐在視頻里將喜愛奧特曼和革命先烈等等天馬行空普遍聯繫起來的思維模式滑稽得令人啼笑皆非、嘖嘖稱奇,很難不讓我心頭湧起『與其抵制日貨、不如先抵制蠢貨』的衝動。但問題是姐姐自己也是稚氣未脫的孩子,是誰把她塑造成這樣的?是成年人,拍攝這段視頻的家長,是她媽。 網路圖片 這倒也算了,我沒有興趣去細細咀嚼那種愚蠢,這樣的愚蠢如今琳琅滿目、四處可見,這不是關鍵。真正讓我當時覺得看了之後不寒而慄的細節,我猜想會在意的人恐怕極少——那就是這個姐姐全程表現出的戾氣:語言和行為上雙重展現的暴力傾向——她咬牙切齒、交替指著門口、指著眉心反覆對親弟弟說『你給我滾出去』, 網路圖片 網路圖片 說到動情處,情緒激烈,甚至一把揪住弟弟的衣領、猛力將其推倒在沙發上。 這實在太可怕了。這是自己的親弟弟,3歲的親弟弟,身為姐姐需要用如此戾氣去和他溝通?且不說內容之滑稽愚蠢,就算姐姐悟道的是宇宙真理,如此舉止也沒有絲毫合法合理性。這哪裡是溝通?這根本就是家庭內霸凌。但最恐怖的不是姐姐,姐姐也是孩子,是她父母,他們目睹這一切,不為所動,不以為恥,反以為榮,等不及上傳讓全社會分享他們內心無邊無際的幸福與驕傲——看啊,我們的孩子從小就愛國懂事到這個地步、大是大非上晶瑩剔透,我們家的教育是有多麼成功!!他們或許根本就沒有意識到這其實是霸凌,姐姐對弟弟涉及人身傷害風險的暴力言行背後升騰的是怎樣狂熱的戾氣、是多麼不祥的徵兆。這,還是體面的中產家庭氛圍。在連視頻都發不出來的落後地區留守兒童的生活環境里,日常斗強鬥狠、弱肉強食的氛圍會醞釀到什麼地步,恐怕唯付想像。 這段掀起滔天流量與點贊的視頻,不過是一個縮影。提醒還有頭腦思考的人,我們的教育在一些領域,處在什麼樣的狀態。 就寫到這裡了。最後想說的一句話是:河北邯鄲留守兒童殺人事件,是留守兒童的悲劇,但更是這個社會成年人的悲劇。 死去的孩子安息。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蕨經
河北邯鄲,3名初中生聯手殘忍殺害了他們長期欺凌的同學,埋屍在廢棄的蔬菜大棚里。 輿論關注最多的是法律問題: 這是3個未成年人殺死了另一個未成年人的惡性案件,對未成年人渣,應該嚴懲還是拯救? 被有意無意忽視的,則是背後觸目驚心的社會問題: 這是3名留守兒童殺死另一名留守兒童的血色悲劇,背後更是中國1086萬留守兒童(2023年數據)的灰色人生。 殺人的3個小惡魔,何以扭曲淪喪至此? 網路圖片 據津雲新聞報道,3個犯罪嫌疑人中的一人家在北高村、一人家在雞澤屯、一人家在張庄村,父母均在外務工,他們平時和爺爺奶奶生活在一起。在事發以後,這些天就沒再見到他們家的人。 網上有很多人在猜測說,埋屍體的坑那麼深,憑三個孩子只怕是挖不動,很可能有大人參與其中。我沒有調查不能下定論,但僅憑常識推斷也能知道,這樣一樁「毫無意義」的兇殺案,但凡三個小惡魔的家庭裡面有一個大人知道,都不可能放任發生。如果是殺人之後被家長知道,則不可能把屍體埋在距離死者家僅100米的廢棄大棚里。 真正需要追問的是,三個孩子已經瘋狂到聯手殺人的程度,為什麼他們的家長(爺爺奶奶)居然一無所知,又或者……是無能為力? 以絕大多數留守兒童的現狀來看,和父母兩地分離,被老人隔代養育的,基本只會管吃飽穿暖,有些自己身患疾病的老人,甚至連留守兒童的飽暖都不一定能管好…… 網路圖片 輔導孩子作業?不可能的。孩子遇到挫折和困惑時做好心理疏導安慰?不知道那是啥。至於對孩子的價值觀進行正確引導示範,更是不存在的。連日常的溝通都不一定能做好,又怎麼能指望爺爺奶奶及時發現並阻止小惡魔殺人呢? 至於受害者這邊,在被殺害之前曾長期遭受霸凌傷害,被關在勞動間里,那麼長的時間,那麼多的事情,為何沒有家長為他張開保護的羽翼? 是的,雖然有生與死的距離,但被害人與三個小惡魔其實身處同樣的困境。據媒體報道,被害兒童王子耀的父母已經離婚,他平常跟著爺爺奶奶一起住,父親則在外地工作,孩子失蹤報警都找不到後才趕回家。 網路圖片 孩子遇害後,這位父親痛苦地寫道: 「爸爸第一次帶你去看大海,問你喜歡嗎?你說喜歡,從那以後每個暑假爸爸都會把你接過來玩,到現在我都覺得在夢裡,爸爸以後不能接你看海了,我可憐的孩子啊……」 評論區有人反問,這爸爸現在知道心疼孩子了,早幹嘛去了?怎麼不把他帶在身邊呢? 反問總是容易,而現實卻太過艱難。但凡能讓孩子在自己打工的城市讀書,又有幾多父母忍心把孩子留在農村給老人帶呢? 根據教育部發布的統計數據,2023年,我國共有小學階段留守兒童690萬人,初中階段留守兒童396萬人,合計1080萬孩子處於和父母長期分離的狀態。 數據來源:教育部官網http://www.moe.gov.cn/jyb_sjzl/moe_560/2022/quanguo/202401/t20240112_1099961.html 把孩子帶到打工的城市上學,是這千萬留守兒童的家長不想嗎?你去問問北京市教委、上海市教委,廣州市教委,哪怕是問問河北省會石家莊市教委,農民工子弟能在這些城市無差別入學,無差別中考升學嗎? 最喪心病狂的是某個首善之區,竟連專門接收留守兒童,完全放棄本地中考機會的農民工子弟學校都要取締、趕走…… 有的媒體還煞有介事地去採訪專家,問長期和父母分離對留守兒童的心理健康會有怎樣的影響。這特么還需要問嗎?! 我閉著眼睛都能猜到,某些既得利益者肯定會跳出來說,大城市的教育資源也有限,不可能承載得了這麼多留守兒童湧入讀書。 那我們來看看現實: 北京,連央企機關幼兒園都因為生源不足開始對外招生。 網路圖片 上海,幼兒園出現停辦潮,多所小學停辦或撤併。 網路圖片 我所在的廣州,民辦、公辦學校關了一個又一個: 網路圖片 網路圖片 以前你拿學位不足來說事兒也就罷了,現在這個情況,還拿教育資源不足來當借口?! 做個人吧!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基本常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