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中午,聯邦政府匆忙推出一項法案,賦予移民部長非凡的新權力,簡化驅逐非公民的程序。反對黨和中立議員都對給法案缺乏時間辯論表示憤怒。因該法案沒有徵求政府以外任何人的意見,也引起了法律界和難民倡導者的擔憂。
這項倉促出台的法案針對的是一群已經用盡所有合法途徑留在澳大利亞的非公民,要求他們配合澳洲政府將他們驅逐出境的決定,包括從原籍國申請護照。該群體的成員要麼被關押在移民拘留所,要麼持有過橋簽證。如果他們不配合,將面臨一年到五年的監禁。
對於不接受其被遣返公民的國家,澳洲政府將能夠阻止來自該國公民的簽證申請。這項立法允許移民部長將一個國家指定為驅逐關注國家,暫停處理該國公民的簽證申請。政府已將伊朗、伊拉克、南蘇丹和俄羅斯列為可能被指定的國家,並堅稱擁有這一權力可能足以產生威懾力,這意味着這項權力可能永遠不會被使用。
這項法案周二在聯盟黨的支持下在眾議院獲得通過,但在周三,綠黨與聯盟黨聯手在參議院投票阻止了該法案。該法案已提交給參議院法律委員會,等待其在 5 月 7 日提交一份報告。
內政部堅稱,旨在簡化驅逐非公民程序的新立法並不是由高等法院案件推動的。高等法院下個月將對一名伊朗男子 [稱為 ASF17] 的案件做出裁決,該男子拒絕與想要驅逐他的澳洲當局合作,認為他回國後會因性取向受到迫害。
如果該男子勝訴,可能會導致更多被拘留者獲釋。內政部的Clare Sharp在參議院聽證會上說,「這項立法並不是由該法庭案件推動的……它沒有回應 ASF17 的法律要點。但確實針對的是受 ASF17 影響的同一群人。」該部稱,如果政府在高等法院案件中敗訴,新立法將成為一個額外的工具。
內政部還表示,上個月才首次發現澳洲驅逐非公民的能力存在缺陷。該部門正在迅速努力改進該系統,以能夠強制驅逐不應該在這裡的人。
內政部承認,沒有就該法案徵求政府以外的任何人的意見。其辯論的速度和缺乏協商引起了法律界和難民倡導者的質疑。人權法律中心的Sanmati Verma表示,這項立法無論是其實質內容還是處理方式都「令人深感擔憂」,「它被倉促通過議會,從而排除了公眾批評或審查的任何可能性。」她說。
莫納什大學憲法學教授Luke Beck 表示,倉促立法可能會適得其反。「當你匆忙立法時,你就會冒着出錯、事情不太正確的風險,從而導致意想不到的後果。」他說,「有時,稍微緩慢一點、穩定一點,最終就會贏得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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