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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二零二三行香港记​

2023年,我在香港访学了三个月。去报到那天的座谈会上,我向一位同学介绍自己说: 我叫徐凯,内地执业律师,我是来凑数的。 这是我的真实想法,我当时想要更多的个人时间和空间,理清自己来时的路。我后来才知道,这个座谈的主要缘由,就是欢迎我过去。 这三个月过得非常充实。在港岛的街市中,在海边的小径上,在朋友家的餐桌旁,我回想起许多意义重大而暧昧不明的往事,那些害怕面对而刻意回避的事实,每一件都深埋在心底,每一件记得清清楚楚。   2004年来北京读书时,我不会想到要在这个城市住到今天。我从安徽农村来,想要学习法律,在法学院上的第一课,就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什么是法律? 法律是以国家暴力为后盾,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专政工具。 出乎意料,和我的想象相反。 然而,接下来这二十年,我每天都体会更多一点,这个定义的现实感。 因为不知道怎么和人说话,大学期间,我大多数时间都躲在宿舍和图书馆,以免和人发生接触。我在农村是没有看过报刊杂志的,因此最喜欢期刊阅览室,我经常看《经济观察报》的评论和专栏,还看了《财经》杂志的一些新闻稿件,尤其是和股市和国企有关的调查报道。复读那年,我在高中书店读过一本书,《中国农民调查》,是报告文学,也很接近新闻题材,这本书主要写安徽农民,记录了当年农业税和计划生育引发的许多事件,给我留下了至今难忘的记忆。 也许新闻行业的工作,更接近我最初的想法,而且我可以工作的名义,强迫自己和别人交流。一举两得。 大三的一天,我看到有一个讲座,《财经》编辑段老师来法学院做了分享,我等散场时去问他,我能去《财经》实习吗?就这样,2007年11月,我来到朝外大街泛利大厦,成了媒体行业的实习生。 我那时连个完整的句子都写不好。第一篇网稿写完,编辑编发后,我发现除了署名,其他句子都不是我写的。 第一次出差,是去山西太钢集团的事故现场,他们的矿渣山坍塌,吞没了半个村子,地址在娄烦县,也就是古楼烦国。我在剩下的半个村子里,看到电视机里正盛放着北京奥运会的烟花。当地政府封锁了新闻现场,我爬后山进去,拍了照片,又从后山出去,走到马路上,被当地警察发现,拖到乡政府里问话。副主编张老师打电话给乡党委书记: 要保障我们记者的安全。 书记说,你说什么呢,我们是党领导的政府! 当天深夜,政府驱车送我回太原。走盘山公路到山顶的位置,突然停车,叫我下车,在黑压压的山色中,高声问我有没有录音笔和相机。当然有,但到山顶也不能给你啊。 这就是我发表的第一篇新闻稿件,《娄烦矿渣山不能承受之重》,张老师改的标题。 但我仍然是个很差劲的记者,和同期实习记者相比,无论是采访能力还是写作水平,我都差得很远。我当时的主管编辑不认可我。她给张老师写了一封邮件说我说谎了,我说给某部委打了电话,但她查阅了我工作上的座机,发现没有通话记录。以及我各方面能力都比较差。 能力差我认,但我没说谎,那个座机它只能显示最后一次打出的号码啊。为什么要趁我不在查阅我工位座机通话记录。我回复邮件说明了情况,同时主动辞掉了工作。 就这样,入职才两个月,我就丢了第一份工作。 我太希望成为一个记者了,我给能找到号码的每个新闻刊物主编打电话,即便每一个我都不认识。 《中国新闻周刊》的主编靳老师,我给她打电话,介绍自己,她说,真抱歉,她已经换工作到上海去了,在读者文摘工作。 《中国周刊》当时创刊,主编是朱老师,我给他打电话,介绍自己,他给了我一份记者工作,我在中国周刊待了两个月,没过试用期,被辞退了。 人生前两份工作,都没有过试用期。但我仍然想要做记者。 《中国企业家》的金老师,《瞭望东方周刊》的黄老师,《中国新闻周刊》的陈老师,《中国投资》杂志的一位老师(抱歉我忘记了她的姓氏),我找到每一个能找到的记者编辑,问她(他),你能给我一份记者工作吗?每一个都帮助了我,给了我工作机会。但就如同此前一样,每一份工作我都做不长、做不好,最后我在上面这些杂志社,每个只待了几个月时间,就都离职了。 2009年底,我不知道第几次失业后,身无分文,借了一大把信用卡要还,也没有朋友,常常漫无目的地走在北京街头,走累了就坐在地坛公园的长椅上,心里想起史铁生。 此时,新闻媒体界发生了一起大事,舒立团队集体出走《财经》,创办了财新传媒。这件事的一个直接后果是,《财经》杂志大量采编职位出现了空缺。 就这样,我又回到了泛利大厦,在这里跌跌撞撞,又马马虎虎做了五年记者。 这五年期间,我努力工作,向着自己想象的方向不断尝试。渐渐地,我有一些报道得到了一些新闻奖项,但都不是我自己满意的作品。2013年,我在重庆积累了足够多的信源,去监狱中采访了正在服刑的重庆广电集团原董事长,采访了时任重庆市长,前任市委宣传部部长,以及许多环节的参与者,最终完成了一篇稿件叫做《红潮》,讲述了在重庆唱红打黑时期,当地媒体在意识形态工具化和商业化之间的冲突。到这篇报道为止,我对这份职业想象中的自我期待被实现了。 在这几年里,我不断练习提问、练习倾听,部分克制了孤僻的天性,学习和别人说话。 在香港,我常常去文欣和冬冬家做客。原来他做记者的动机,有一部分和我是一样的:正因为是一个非常内向的人,所以才选择一份外向的工作。不是因为擅长,而是因为不会。 这份职业确实训练并改变了我。慢慢学会交朋友。我渐渐认识到,与新闻热点相比,具体的个人要重要得多。我开始交到一些朋友,也在工作中伤害过别人。 2010年,财政部有一位要员落马,案涉北京的一名开发商。这位开发商的楼盘位于东二环上,叫富华大厦。我直接去富华大厦找人采访,挨个房间敲门,就这样见到了代替父亲管理公司的小王。小王当时大学刚毕业,比我还小一岁,我自报家门,他却一见如故,给我说了很多事。我后来结合其他采访素材,写了篇关于该要员的独家报道,发在了《财经》杂志上。小王看到以后,发短信痛斥我。我看到短信,心里非常难过,不知道怎么回复他。至今没有回复过他。 那时我对自己说,我的工作是提供关涉公共利益的事实,虽然辜负了他个人,但合乎职业伦理。即便如此,此后十多年,每次路过富华大厦,我心中都隐隐作痛。 在香港,和朋友们聊起这件事,我终于意识到那个被回避的问题是什么,这么多年来追索我的是什么:被公共利益掩盖的个人利益。 我之所以要写那篇稿件,是因为我想要写一篇独家稿件,向我的同事和同行证明自己,这才是我最主要的动机。这篇稿件有关公共利益,也有关我的个人利益,二者并存。然而探究我行为的实际动力,我的个人利益是更加直接和主要的。这本是人之常情,但很奇怪,当我面对质疑的时候,就想不起来我有个人利益了,我用来安慰自己,在内心深处反驳小王的,全部是公共利益,似乎我一点都没有个人利益在其中。 在具体的记者工作中,时常难以忍住越界的冲动。 2012年,陕西镇坪发生了一起七个月婴儿被强制引产的事件,婴儿的父母是冯建梅和邓吉元。镇坪是一个袖珍的县城,在这起事件中,我终于不再甘于只是一个中立的记录者,试着帮助当事人从县城逃往北京。在当年发表过的记者手记中,我记录了当时的过程: 采访结束后,邓吉元决定再次离开。这是6月22日下午两点多,他带着女儿,邓家大姐开车,载着邓家老父亲和我。由于是三省交界处,我们本来有三个方向可以走:安康方向,重庆方向和湖北方向。我提议走重庆方向,但安康市是他们最常走的,而且邓吉元还想回家拿换件衣服。 我知道这条路线的风险。既然第一次没走掉,现在盯着邓吉元的眼睛遍布整个县城。何况这条经由安康市前往西安的道路,每一步都可能被拦下来。那时,我能做的只是陪着他。我悄悄联系了张凯律师和腾讯微博的朋友,告诉他们,一旦有事,会请求他们帮助。我的想法是,就算走不掉,也要保证邓吉元不被镇政府的人带走。 车行半个小时,一辆大型卡车就停在路中间。大姐下车,换了车技很好、曾经开过大车的邓吉元,才堪堪过去。但随后,大姐就发现,一辆镇派出所的车不紧不慢跟着我们。我让大姐靠边,结果这辆车也跟着我们停下了。 往前几公里,已是下午三点多,又看到一辆横着“抛锚”的车,政府的人迅速包围了我们的车辆,声称邓吉元有问题,要带他回去。邓吉元不肯,但说不过对方。 网络图片 随后,那名采访过邓家的德国记者也出现在现场。场面愈发紧张起来,几个所谓喝醉了的“村民”冲过来打邓吉元,骂他是“汉奸”“卖国贼”。 我正在和赶来劝解的曾家镇陈姓政协主席“叙旧”,突然看见离我们五六十米远处的邓吉元被人冲上去踹了一脚,我立即冲上去喊了一声:“这么多政府的人在场,怎么有人打人!你们都不管?” 随后有警察赶来。但令我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那个动手打邓吉元的所谓“醉鬼”,竟然指着我跟警察说,刚才是和我打架!于是才有了警察认为我是当事人,要带我回去调查的事。在我的坚持下,他们又改口说带我回去“作证”。 当我被诬蔑打架时,我找到事发时和我说话的政协主席,问他:你能不能说句良心话?对方嗫嗫嚅嚅说不清楚。当情绪与焦点引向在场的外国人之时,参与围堵的另一人反反复复骂我是汉奸,他说,钓鱼岛你怎么不去关注?这么大点事,你们就要来我们镇坪弄? 以上过程,通过现场的多个信息源已在微博上直播了。经过这一场风波,走是走不掉了,当晚7点多,邓吉元被带回镇坪县公安局,而我被公安跟着,最终还耗时一个多小时做了份证人笔录。 当晚10点半,在警察与宣传人员的“护送”下连夜送赶到安康。等住下,已是次日凌晨三点。(《镇坪七日》,2012年发布于财经网,链接已不可见) 那时我开始意识到,我内心最大的渴望,是守护需要帮助的人,而不是写出某篇独家报道,或者在社交媒体上引起关注。我近距离接触了一些媒体前辈和同行们,看见他们非常有意识地利用社会事件转化个人影响力并牟利,我心中的疑惑不断滋长。 2021年,为练习打坐,我去一家寺院住了两周。这是禅宗丛林,每日要在禅堂打坐几次。在寺院里,我见到很多怪事。 比如说,有一些信徒喜欢放生,因此寺院的池塘沟渠有大量死去的鱼鳖。 比如说,见方丈是要磕头的,是要给红包的。只有方丈有权为居士皈依,当我去找方丈皈依时,没有给他红包,也没有给他磕头。于是他将在我晾在一旁,置之不理,我因此在丈室待了一上午,现场观摩了这位方丈如何接待客人。 第一批客人是一家四口,一进门就五体投地,向方丈跪拜,每人手里都拿着几张百元纸钞,献给方丈。方丈接过来,直接扔到手边的抽屉里,然后面露慈悲地接受恭维。 第二批客人是一位僧人,也曾在这家寺院挂单,后来自己要出去闯一番天地,去到另外一个县城,盘了一家寺院,但诸事不利,回来向这位方丈请教。同样给了钱,同样跪拜。二者寒暄,方丈开始为这位僧人支招,应该找某某领导,佛协有一位秘书长与这位领导相熟,我现在就可以给你打电话找他,找到这位领导送点礼,他开口打招呼,事情就好办。 直到午饭时间,他仍然没有为我皈依。年轻侍僧小心翼翼提醒他,方丈才不情愿地叫我过去,草草为我执行了皈依仪式,全程没有看我。 我刚到时,大殿中仍有来自金陵刻经处的一些佛经和读物,供信徒自取。但随后有关部门整顿这类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这些佛经就从大殿中消失了。早粥时方丈训话,依据领导指示和会议精神,大殿不能再出现这些佛经,要求巡视僧务必检查落实。 当然,和任何行业的成功人士一样,这位方丈的法号前,有一堆头衔:佛协会长、政协委员、人大代表。 即便如此,在这家寺院中的暂居,给我留下了无法忘怀的体验。寺院的钟鼓、气息和禅茶,来往劳作的修行者,默默无闻的学僧,集体打坐的禅堂,样样都镌刻在我心中。 在这位宗教官僚身后,仍然活着的,是佛法的古老实践:打坐,观想,向内寻问。 不管外层有多少腐化,佛法常住。 当我回头来看那个新闻行业时,恰如我对于寺院的感受。行业的复杂性在于,最虚伪背后,也有最真实之物。即便有那么多腐化的现象,那么多虚伪的人物,事实和思想的自由市场,仍然是当代社会的必需公共产品,仍然值得最大的努力和奉献。 法律行业,亦复如是。   在座谈会上,一位老师问我为什么要转行,我说: 为了赚钱。 虽然有很多因素促使我转换职业,但收入是第一优先级的考虑。到2014年,我仍然身无长物。我希望有养家糊口的能力。而记者这份职业,在财务上的性价比实在太低了。我那时居无定所,经常搬家。有一次搬家,为了减少负担,把自己所有的纸质书都在朋友圈送人了,其中有许老师的随笔《坐待天明》,送给了湖北一位朋友。后来记起是许老师签了名送我的,内心后悔不已。我知道,这位朋友会比我更珍惜这本书,稍作安慰。 2014年,我刚转行不到一个月,浦律师的案子就发生了。 当时,他和屈律师、步律师担任杂志社的法律顾问,我们有一些稿件,涉及工商档案的,就会请杂志社委托律师查档。浦律师曾经办理过重庆劳教系列案件、浙江于其一案件时,这些是我做过的选题,为此采访过他多次。 2014年5月浦律师被捕后,公安机关找过我很多次,严重干扰了我的实习律师生涯。当时发生的情况,我如实记录了下来,并且在2015年浦案开庭前,全文公开发布在微博上,在这篇文章的结尾,我又写了一些很中二的话: “今天我发表这篇记录,心里不是没有犹豫、怀疑和恐惧,最担心会影响到父母的生活,心里真的很害怕,我没有能力保护他们,难道还要给他们带来麻烦么?我对于包括李某在内的警察也没有任何情绪了,也许他们只是在做不得不做的工作而已。但我不能坐视浦受刑而一言不发,因为我仍然记得自己最初为何退学重考了法学院,仍然记得为何毕业去做了新闻记者,仍然记得自己对于所在国家和社会的幻想:在我想要生活的地方,我的家人朋友都有尊严,每个路人都有他的基本权利;在这样的地方,任何人都不会因为这样的微博而失去人身自由。如今浦案开庭在即,以此文为献,致意二中院的法官:我仍然相信你们有作为裁判者的良心和自重。”(《在浦案中作证》,2015年发布于新浪微博,链接已不可见) 浦律师被判缓刑走出看守所之后,我曾问他,再也不能以律师身份出庭,会不会遗憾?他反问我: 你怎么知道我的律师证永远拿不回来了呢? 是啊,我也相信,他终有一日会拿回来。 我律师执业以来,每天在想办法赚钱。我觉得,一份工作在商业层面成立,才有可持续性。在这样的商业工作里,每个具体的业务里,我喜欢那些技术层面的细节,战术层面的策略,经常沉浸其中,得到深深的满足感。 但我还想要更多。我还想要有超越性的意义。我还想要探索人之为人的真实面目,我还有很多困惑,没有被回答。 我想要提问,想要质疑,想要探索,可以这样做的前提,是表达的自由,思想的自由。围绕着这个主题,我开始做法律援助,即便很多时候,我也不喜欢乃至厌恶很多言论。但我经常会想起,霍姆斯法官的话: 那些我所痛恨的思想,同样自由。 在往后的日子里,我的心中也不断回响起这句话。 就是在这种探索中,我遇到了弦子麦烧案。2018年,当弦子和麦烧被起诉时,我主动联系了前同事麦烧。在当时的我看来,这是一起表达自由的案件,麦烧把弦子的自述文章转发到了微博上,成了名誉权纠纷的被告。之所以引发关注,只是因为涉及明星八卦。后来我慢慢认识到,这起表达自由案件格外不同的是,它正好回应了我们这个时代,社会思潮的真正重心: 性别平权。 在代理过程中,我重新理解了我的成长经历。我有两个表妹。表妹小燕和我一起在奶奶家长大,她比我小一岁,但农活却比我干得多。所有人都视为理所当然,包括我自己。 另外一个表妹,小静比我小五岁。我读大学时,她读初中。那年,她和弟弟来北京看望父母,也就是我的姑姑姑父。有一天,我过去找她们玩,遇见一家人要吃肯德基,因为我的表弟过生日。那是2004年,对安徽农村的小孩来说,去吃肯德基是件很盛大的事。于是,我看到那天上午一家人都很高兴。但在出发前,我姑父和小静说: 你就不用去了。我们会带一些回来给你吃。 我仍然记得二十年前,我的表妹当时的眼睛。 我更多回想起来的,是我的妈妈。我想起了妈妈童年的生活,她是女孩中的老三,不受宠。嫁给我父亲以后,她因为个性要强,在农村的生活网络中很孤独。 我以前写过我的妈妈: 妈妈小的时候,被外婆扔进水沟差点淹死。在家里吃饭,作为独子的舅舅吃掉了大部分米饭,她和姐妹们只能吃红薯配腌菜作为主食,这造成了她对咸菜至今抱有宗教狂热般的喜爱,每顿都得有。(《妈妈回北京扫地了》,2018年发布于简书平台,链接:https://www.jianshu.com/p/b7d396f21f8a。) 这个案件一开始我只是麦烧的代理律师,后来开始代理弦子。弦子在法庭上的发言,本身就在反对基于性别的刻板印象:弱势的、被规训的、充满羞耻感的女性受害者。我想象过她报警那天发生的事: 长夜将尽未尽,长日将临未临,21岁的女孩在大学宿舍里省思。几个小时前,夜幕降临,她走进过一间化妆室。几个小时后,太阳升起,她走进了一间派出所。这些都将成为未来故事的开端。 我看到彼时彼地,她冉冉升起的自我。那么骄傲。写满了不服。(2022年《当事人走窄门》) 正是弦子和麦烧的持续勇敢战斗,最终换来了对方不得不撤诉的案件结果。 在权利倡导型司法个案中,当事人权益和公共利益可以兼顾,前提是有效公众参与。所以在这起案件中,我们申请公开审理,申请人民陪审员参加,申请双方当事人到庭,既为查明事实,也为公众参与。但法院始终坚持不公开审理,导致重要的司法议题,比如当事人出庭、证据采信和证明标准,没有得到足够讨论。 没有充分地将社会关注转化为司法建设,是我觉得遗憾之处。 2018年几乎同一时间,我遇到了邹思聪何谦案,这起案件迫使我重塑了自己和社会的关系。 邹思聪是个年轻记者,我们通过网络认识,在该案案发之时尚未见过面。2018年,他在公众号上发表的署名C的文章时,涉及指称一位公众人物性骚扰的内容,我看到了,虽然有一些吃惊,但并没有过多关注。邹思聪问我,对方是否会起诉他,我说,大概率是不会的。事后证明,我错得离谱。 就我当时和如今的观念来说,这种事是司法不应介入的场域。有证据证明是虚构的,发布者承担侵权责任;有证据证明发生了性骚扰行为的,性骚扰者承担侵权责任。如果两者皆不足证实,真伪不明,则法院不应当支持任何一方的诉请。这个中间地带,留给公民社会自行生长。 父权式的司法机关不是这样处理案件的。没有中间地带。 2018年11月,邹思聪接到起诉状,发给我,我一时不知道如何处理。我并不认识化名C的何谦,我也没有见过邹思聪。我认识对方当事人,他是媒体界前辈,某个圈子的核心人物,那个圈子也曾帮助过我。在那个时刻,我认为我的道德准则在受到考验:是对邹思聪置之不理,还是在某个帮助过我的圈子的对立面?两种选择都不是我想要的。我可以把这个案子介绍给同事,避免让自己处于这样的冲突之中。 我那时就很清楚,在我过去工作认识的圈子里,这起案子会引发纷争,卷入这种圈子纷争,就我一心只为赚钱的律师事业而言,只有损害,没有帮助。 就在我和当时的律所同事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我接到了来自这个圈子的好几通电话,这些电话让我内心生出了反感,也在内心确信了某些事实,产生了帮助邹思聪和何谦的想法。 何谦回国来应诉,我第一次见她,就对她说: 如果我发现你说谎,就立刻退出这个案件。 可惜的是,在诉讼过程中,何谦从来没有给我这个机会。我看到的她,始终是诚实和准确的。 在代理这个案件的过程中,我不断地收到侮辱信息,来自过去媒体工作中认识的一些人,他们说我: 为了出名不择手段 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苍蝇 对方当事人两次向律协投诉我。在开庭前,我在这个公号上发了一篇文章,请求公开审理,他投诉我炒作。开庭后,北青报发了一篇快讯,既没有写案件实体内容,也没有采访我,他依然向律协投诉我炒作。 即便我代理被告应诉,对方才是发起诉讼的那个人;即便当时已有五位女性在微博上公开指控他;即便对方律师团队没少“炒作”(我不认可这个词,也欢迎对方律师公开发声,这里为了上下文对比使用),起诉前发文宣称“米兔运动必须回归法治轨道”,诉讼后写手记说“有人想要你社死你该怎么办”。 我在这个案件,始终面对着沉重的伦理抉择。 就我作为被告代理律师的立场,当事人利益和公共利益是重合的。何谦和邹思聪的公开表达,旨在公开讨论,因此我们会努力促使这一目标的实现:何谦实名回应,申请公开审理,欢迎媒体关注。对方的网络发言,无论本人还是律师,我们也只做公开回应,不会像对方那样各种投诉。我认为,在公众参与的个案中,诉讼策略和诉讼目标应当保持一致,这是邀请公众参与的道德基础。 就我作为个人的立场,不能辜负她和他的诚实和勇敢,无法回避这样深刻的信赖和托付。 因为“朋友圈”的重叠,我时刻审查自己的言行,以免伤害到我自己的一些朋友。但真正创伤我的,正是来自“朋友圈”的辱骂和拉黑,我不由自主地怀疑,是不是被他们说中了?也许他们看出来了我的本性,我就是那样糟糕的人。我内心深处本来就有无限的羞耻感和自我怀疑,现在得到了他人的证实。 在香港,我问一位朋友,这些年来的工作,你觉得最难的部分是什么?她说: 社会运动创伤。 她解释说,这创伤并非来自权力,而是来自想象中的共同体。她的经验和我是一致的。给我留下创伤的,不是浦律师的案子,不是弦子的案子,也不是亮马河的案子,只有这个案子。 然而,就我个人成长来说,这个案件带给我的自由,迄今为止是无与伦比的: 我彻底成为没有圈子的人。 三十多年来,在学校、单位或圈子这样的集体里,我总感觉格格不入。即便如此,我仍然渴望被接纳,嫉妒那些受欢迎的人,自卑到迎合那些有意贬低我的人。在这个案件以后,我慢慢接受自己,不能成为圈子的成员,正是我之为我的本来面目。 […]

林松:于无声处听惊雷

德意志(Deutsche)是德语对德国或德国人的称呼,意指“种族”或“与人民相关”。“德意志”这中文音译,容易联想起“品德”与“意志”。35年前东德剧变,日前读到网上有关东西德统一之后的感概,想起不同社群之间的差距,思潮起伏。

港47人案 14人遭判颠覆国家政权罪名成立

香港47名泛民主派人士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法院5月30日裁定14人罪成。这是中共实施港区国安法压制异议分子以来,香港针对泛民人士最大案件做出的重要判决。人权团体批评,这是对民主政治进程与法治的彻底蔑视。 综合媒体报导,这是香港首宗涉及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由三名国安法指定法官审理。这场审判未设陪审团,法官则是从香港当局领导人亲自挑选的一群法官中选出的。 由于裁决结果备受关注,西九龙裁判法院外,30日早上6时许,即有数十位市民排队等候旁听,事实上,有一些市民从前一晚即开始排队,而美国、英国与欧洲的外交官也都出席旁听。 法院周围则是戒备森严,还有数十名警察与警车巡逻。警方还派出装甲车“剑齿虎”停泊于法院外。每辆驶入法院的车辆,均需由警员带警犬绕车搜索,另有警员详细检查车底等位置。 涉案的47人中,有31名被告在审讯过程中认罪,以及有16人否认控罪,包括:吴政亨、郑达鸿、杨雪盈、彭卓棋、何启明、刘伟聪、黄碧云、施德来、何桂蓝、陈志全、邹家成、林卓廷、梁国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法官裁定刘伟聪与李予信罪名不成立,其馀14人罪名成立,其中有4人是前立法会议员。法官将另外择期宣布刑期。违反国家安全法的罪行,刑期从3年到终身监禁不等。 这起案件由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前副教授戴耀廷与泛民人士提出,有47名被告,当局依国安法控告他们串谋颠覆国家政权,企图借由操控投票,使其取得立法会35席或以上,从而有足够票数否决港府财政预算案,迫使行政长官辞职,政府停摆。 他们在2020年7月11至12日举行立法会选举的“35+初选”,目的是选出参加同年9月立法会选举(后因COVID-19疫情延后一年)的泛民代表,并争取在立法会选举取得过半数议席,以否决政府议案,逼港府回应“反送中”运动所提出的“五大诉求”。 “五大诉求”是全面撤回逃犯条例修订草案、撤回对示威的“暴动”定性、撤销所有“反送中”示威者控罪、就“反送中”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彻底追究警队滥权情况、立即实行“真双普选”。 戴耀廷也提出“揽炒十步曲”,包括无差别否决政府拨款。根据基本法,财政预算案若两次遭否决,特首就要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若再否决预算案,特首就得辞职。 人权观察:对民主法治彻底蔑视 针对香港法院裁定14人犯下“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设在纽约的国际人权组织“人权观察”发声明指,这是对民主政治进程与法治的彻底蔑视,所有香港人期望的只是有机会自由地选出他们的政府,无论中国政府及其精心挑选的香港法院怎么说,民主都不是罪行。 “人权观察”中国部代理主任王松莲在声明中指出,北京曾承诺给予香港人普选权,因此应该追究的是,北京一再食言,公然剥夺香港法律与宪法所保障的基本人权。 

“香港的女儿”被23条锁定拘捕 母与友人同遭株连

“六四”事件35周年前夕,港警5月28日以涉违《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下“煽动意图的相关罪行”拘捕在狱中的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以及其母与四位友人。今次拘捕是港府订立基本法23条立法后的首例。 综合自由亚洲电台报导,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28日主动告诉传媒,邹幸彤透过5名被捕人士,涉嫌以匿名方式在FB专页“小彤群抽会”,“利用将至的一个特别的日子,连续发布到一些意图煽动的贴文”,挑起市民对中央政府、特区政府及司法机构的憎恨,及意图煽动网民在较后期间组织或参与非法活动。 4月30日起,该FB专页每天刊登一篇邹幸彤的个人经历,主要回顾她跟已解散的支联会众人在往年筹办“六四”纪念活动的点滴,其中包括已故的司徒华的照片,以及同样身陷囹圄的李卓人及何俊仁。 所有贴文都没有号召读者上街 该FB专页的首篇文章,提到邹幸彤与母亲的友人出席“六四”晚会的经验,其后一篇提到歌曲《血染的风彩》,配上已故歌星梅艳芳的黑白照。之后的文章都是有关于邹幸彤摆街站、走访流亡民运人士、天安门母亲等。 而最新一篇贴文发表于5月27日,提到六四事件标志性的艺术品之一民主女神雕像。 所有疑似涉案的文章都没有提及“平反六四”的口号,或号召市民自发纪念六四,或参加六四集会。 报导说,除邹幸彤被捕外,其馀被捕人士为邹母刘华珍、前支联会常委刘家仪、民主派前荃湾区区议员陈剑琴、前支联会常委关振邦,以及天安门母亲运动代表之一、牙医李盈姿。其中,刘家仪、关振邦,以及李盈姿,去年6月4日因出席纪念活动曾经被拘捕。 邓炳强避提六四敏感词 邓炳强与传媒会面期间避提“六四”,只以“敏感日子”、“这个课题”、“特别日子”代替。有记者问及该FB专页似乎没有提及“平反六四”等口号,市民日后是否提及“六四”都要小心、在社文专页贴烛光相片、公开悼念又是否违法?邓炳强回应称,不是提及“敏感日子”便违法,但没有回应在社交媒体上传蜡烛照片是否违法。 虽然邓炳强声称“不是提及敏感日子便违法”,但不论港警新闻稿,或邓炳强十分钟的记者会上,三次用中、英文回答记者提问时,都绝口不敢提“六四”二字。 邹幸彤的未婚夫、大陆维权作家“野渡”表示,他目前人在广州,人身安全,但因邹被捕,他被加强监控,不便受访。 “野渡”在其社交网站专页发文,以“黑云压城城欲摧,风雨如磐暗故园,霜重鼓寒声不起,于无声处听惊雷”来回应邹被捕一事。 “邹幸彤是香港的女儿和良心” 人权团体谴责 对于港府引用基本法23条拘捕邹幸彤等人,国际特赦组织声明讉责港府透过拘捕行动镇压悼念六四的意图可耻;下周是邹幸彤被港府以《国安法》拘留1000天的日子,也是“六四”事件35周年,港府的行动是想延长邹幸彤为自由而战的时间。 六四学生领袖、“中国人权”执行主任周锋锁批评,港府用莫须有的罪名打压邹幸彤及其家人好友让人愤怒,突显政权对“六四”真相的恐惧。 周锋锁赞扬邹幸彤在狱中坚持信念,有如1989年六四事件中的坦克人,是反抗暴政的表现;邹幸彤已成为悼念“六四”的代表人物,港府对她的蛮横打压,是想摧毁她的努力,让其他人不敢再参与“六四”活动。 邹幸彤好友、“六四舞台”创办人列明慧认为,邹幸彤成为港府用23条开第一枪的对象,与“六四”成为政权的敏感词,以及她被关押后继续发声有关。 列明慧说,邹幸彤被关押三年多来,仍坚持发声,这让政权害怕,是港府最憎恨她的地方,所以要用尽所有方法禁止她发声。 她说,邹幸彤已成为争取民主和人权的象征人物,“她是香港的女儿和良心”。 曾任香港支联会义工多年的列明慧表示,香港曾是悼念“六四”最重要的地方,邹幸彤再因“六四”被捕,而港府高官不敢提“六四”二字,均显示香港已彻底的大陆化。

“国歌”播放时仍嬉闹 港中学师生遭辅导与教育

香港一间中学去年底发生不尊重“国歌”事件,涉事的师生事后遭校方辅导与教育。 官媒香港电台5月28日报导,近日网传一支视频显示,博爱医院总理联谊会梁省德中学播放国歌时,有学生扰乱课堂秩序,甚至站在椅子上,班上同学大笑的情形。 报导称,事件发生于去年10月底,教育局得知后,即时向学校了解情况,并责成校方严肃处理及提交详细报告。校方调查并跟进涉事学生的行为及老师的上课情况,作出“适当的辅导和教育”。 教育局发言人称,对于升“国旗”仪式与奏唱“国歌”应遵守的礼仪,“国歌条例”及“国旗及国徽(修订)条例”有明确规定,学校应教育学生应当肃立与举止庄重等礼仪,如出现学生有做出不尊重“国歌”的行为,学校应立即应对。 香港“国歌条例”2020年中开始实施,条例明订的罪行主要涉及不当使用“国歌”,或在公开场合有故意、意图侮辱“国歌”的行为。大致而言,有侮辱“国歌”行为者,可罚款港币5万元或监禁3年。 香港主权移交后,部分中国的全国性法律被纳入基本法附件三,由港府公布实施或立法实施,当中包括中国的“国旗法”与“国歌法”,其中“国旗法”香港早已立法实施。 2019年“反送中”运动爆发前后,香港出现一股“反中”情绪,在许多场合,尤其是足球赛场播放中国国歌时,不时有人发出嘘声,促使北京与港府加速“国歌条例”立法。

港七成民意反对 垃圾收费“挫败”李家超

在多达七成的民意反对下,港府原定8月1日实施的垃圾收费计画,再次决定暂缓推行。这被视为行政长官李家超施政的一次挫败,也反映出他可能吸取“反送中”运动的教训,不敢过度违背民意。 中央社报导,香港垃圾掩埋区已呈现饱和,而焚烧垃圾又不环保,如何减少市民的生活固体垃圾,港府与各界讨论多年后,原定8月1日实施垃圾收费计画。但最新的民意显示,至少7成港人反对推行,使李家超面临上任以来最大的一次民意考验,最终决定暂缓推行。 5月27日下午,香港政务司副司长卓永兴在立法会会议上表示,有七八成市民反对垃圾收费计画如期实施,认为应延后或分段实施,或是延至2026年实施,甚至搁置计画。 他承认,在此前的局部测试显示,垃圾收费计画操作繁复,以致大部分住宅大楼没有正确使用指定垃圾袋,而市民处理垃圾的习惯也没有重大转变,餐饮业也反映出经营成本上升。 他说,当局将会公告废除原定于8月1日实施的计画,2025年中再向立法会汇报相关情况。 如何减少市民的生活固体垃圾,香港有多年的争议与讨论。2021年8月,香港立法会通过相关修订案,授权政府落实都市固体废物收费计画。之后,香港政府积极展开落实工作。 惟因这项收费政策备受市民、餐厅和公司等单位反对,港府被迫一再推迟实施,原定今年4月1日实施,其后又被迫延至8月1日才正式施行。 不过,香港研究协会上周公布,在1062名受访市民中,7成人不支持当局8月1日起实施垃圾收费计画,“支持”的只有16%,“无意见”的占14%。 此前,有分析指,李家超在推行有关计画上,面对强大的民意反对压力,尽管香港政局已经没有了反对派的主流声音。不过,亲中力量也极力反对,使他不敢一意孤行。 李家超上任以来一直强调要听取民意。外界分析,其中一个主因是,吸取在修改逃犯条例中不听取民意导致“反送中”运动的教训。

港谍案英籍被告突陈尸公园 港府高官避谈

在英国被控协助香港驻伦敦经贸办的Matthew Trickett,近日被发现陈尸在其英国住所附近的公园。事件轰动英国及港人,但港府有意避谈,官媒“香港电台”只写一名被起诉违反英国国安法的男子死亡,完全未提被告涉嫌监视在英港人等信息。 自由亚洲电台报导,Matthew Trickett与另两人被控涉嫌协助香港情报机构监控在英港人、参与外国干预,一个多星期前首次出庭受审,原本案件5月24日要再度开庭,他却在19日被发现倒毙于英格兰东南部的一个公园内,警方更表明“死因不明”。 事件在网路上引发不少港人讨论,惟财政司司长陈茂波22日回应媒体询问会否担心有损案件的公平审讯时表示,不愿评论个案。 官媒“港台”事隔8小时才发简讯报导 Matthew Trickett死亡事件在英国相当轰动,不少媒体跟进报导。香港主流媒体如《明报》、《星岛日报》及官媒“香港电台”虽有报导,但内容却大有不同。 香港时间22日凌晨一时许,英国警方披露Matthew Trickett的死讯,随即有多家香港本地及离散媒体抢先报导。但港台直到早上8时11分,才发出不足300字的简讯,且只字不提有关案件涉及协助香港情报机构,及参与外国干预,甚至没有“香港”、“经贸办”这些字眼。且之后附加的声音报导,唯一与“香港相关”,是报导中提及另一被告为香港驻伦敦经贸办官员,之后再加上中方早前的反对声明内容。 党媒《大公文汇》同样至22日早上才有网上的即时报导,内容虽提到被告涉及向香港情报部门提供协助的间谍案,但标题直指英国“滥用起诉”。 香港记者协会主席陈朗升认为,香港媒体对于政治敏感的新闻都“采取非常小心的态度”,这些主流媒体,电台、电视台、报纸也和中联办关系很好,“其实他们自己知道有甚么事要说、可以说”。 他续指,其实近年香港主流媒体报导外电时,已经紧跟大陆用语,台湾总统赖清德日前就职,港媒都称呼他为“台湾领导人”。

传有人伪造学历读硕士班 港大经管学院抽查200学生

香港大学经济及工商管理学院近日传出有硕士生以假学历取得入学资格,校方因此抽查了200名硕士生,要求他们补充学历证明及成绩单。 自由亚洲电台5月21日报导,近日,中国社交媒体小红书有多则贴文指称有人利用假本科学历,成功入读香港大学自资硕士课程。事件源于一名硕士生疑似“抄功课”,且其本人曾有违纪行为,校方因而要求其提交本科成绩单,但该学生未及时提供,校方因而展开调查,且扩大在整个经济及工商管理学院抽查约200名硕士生,要求他们补充学历证明及成绩单。 贴文说,学生能透过造假成绩单入学,“因为港大支持邮寄成绩单和毕业证来验证成绩单真伪”;网传一份疑为港大发出的电邮撷图显示,院方要求在读生本月5日限期前提供本科电子成绩单与证书。 港大经管学院回复《明报》称,早前发现有极少数个案提交了虚假文件,校方已展开全面调查,如发现证据确凿,将采取一切适当的纪律处分和法律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剥夺录取资格、取消学籍注册等。此外,有中介机构声称能提供“保录取”服务,为申请人捏造入学申请相关文件,院方“坚决谴责该等不诚实行为”,将与相关执法机构合作追究涉事中介。 根据港大经管学院硕士课程入学资料,大部分课程毋须面试,只需向校方提交文件,一年制课程学费从36万元至46.2万元不等。 《香港经济日报》则指出,去年3月小红书也有多则海外留学中介的宣传贴文,称可提供“保录取”服务,保证在支付天价中介费后,可透过香港本地大学教授内部推荐,或以伪造学历等方式获得大学录取。对此,当时有多间大学均予以否认,港大更称贴文所述事件“绝无可能”,并保留权利追究法律责任。

称驻伦敦办要留意流亡港人动向 叶刘被批混淆视听

香港驻伦敦经贸办一名行政经理涉违英国《国安法》,近日被起诉。对此,香港行政会议召集人叶刘淑仪说,香港经贸办的性质已经改变,相信外国驻港总领事馆都在做同类的情报搜集。评论指,叶刘的说法是在混淆视听。 自由亚洲电台报导,叶刘淑仪5月18日告诉香港NOW新闻,香港驻伦敦经贸办昔日主要工作包括游说英国国会议员、安排议员访港,或有港官到访英国时,安排他们与英国官员甚至首相会面,但随著英国高官及国会议员越来越少到访香港,以及近年有“反华分子”与流亡港人不断在英国提出针对香港的议案,甚至要求制裁,这些事情经贸办都要留意,认为所谓的“搜集情报”,就是要留意这些发展。 叶刘淑仪称,相信外国驻港领事馆都有做这些情报搜集,不明白为何香港驻伦敦经贸办做同类的搜集工作就被指犯法。 曾在英国驻港总领事馆任职、流亡英国的英国港侨协会创办人郑文杰认为,政务官出身的叶刘淑仪将香港驻外经贸办与其他使领馆相提并论,是混淆视听。 郑文杰指出,香港经贸办不属于主权国家,不是领事馆地位,某些国家让香港驻外经贸办有一个“类外交单位”的地位,纯粹是主动给予礼遇,有些可能是港府与当地政府签署的条约,这些协议和条约属于单对单协议,不受《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规管,如遇到问题,这种外交礼遇可较容易地在单方面或双方知会情况下被撤销。 郑文杰表示,外国驻港领事馆都有专属部门搜集新闻资料,藉以了解当地的政情民情,相关的都是公开资料,不涉及违法行为。 政治评论员、香港浸会大学政治及国际关系前助理教授黄伟国认为,叶刘淑仪的言论,“好像直接证实了一些在英国经贸办上班的职员,有一些并非与经济文化活动有关的工作在身”,这不但会连累经贸办,甚至可能使英国政府考虑是否要取消一些原本给予经贸办的特权。 黄伟国表示,港府过去一星期一直低调回应事件,似乎想撇清经贸办与情报部门没有任何联系,叶刘淑仪的这番言论,可能是港府想透过较间接的渠道,对事件表达一种比较强硬的立场。

瞒警司身分骗2600多万贷款 “海港Sir”被判囚6年半

曾在“反送中”运动期间猛批受伤的“爆眼少女”的警司“海港sir”陈凯港,涉嫌于五年前隐瞒警司身分,与一名前督察汪浩毅串谋,骗取超过2,600万元按揭贷款。区域法院5月17日判陈凯港囚6年半,判汪浩毅监禁5年。 自由亚洲电台报导,陈凯港及报称商人的汪浩毅,被指在2019年5月至12月间,串谋隐瞒陈凯港在警务处的警司职位,向东亚银行与华侨永亨信用财务有限公司讹称陈凯港是“出众资本有限公司”的员工,月入约24.5万元,使两家银行批出两笔贷款,分别为约2,146万和480万元。而该公司的唯一董事是汪浩毅之妻。 陈凯港的代表律师求情称,被告小时家境拮据,在少年警讯及教会协助下继续学业,长大后任职警察,常赞助慈善公益活动,案件压力使患有严重抑郁症的他曾有轻生念头,而银行并未蒙受任何损失,希望法庭给予适当减判。 汪浩毅的代表律师称,被告2007年离开警队从商,没有案底,热心公益,未从案中得益,亦非始作俑者,重犯机会低,希望法庭考虑非即时监禁刑罚。 区域法院接纳陈凯港以2个物业抵押申请贷款,无证据显示银行有损失,虽虚报月薪,但一直有还款,没有违反诚信,酌情扣减9个月刑期,判监禁6年半。 法官不同意汪浩毅并非始作俑者,指被告明显知悉陈凯港申请贷款并协助其隐瞒警司身分,扮演重要角色,因此拒绝以缓刑处理,判囚5年。 2019年香港爆发“反送中”运动,陈凯港化身“警队KOL”,活跃于微博等社交媒体,网名“海港Sir”,有22万粉丝。他被捕前一天还在微博帖文,评论反送中期间受伤的“爆眼少女”,并引述亲共媒体称,“所有支持暴(别字:应为“爆”)眼女都是傻子,都欠警察一个道歉,同时要全球通缉暴眼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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