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后人大可任免副总理 分析:凸显习对权力的恐惧

全国人大11日通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简称《组织法》)。修改后,人大可任免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港媒援引政治学者分析称,《组织法》的修改,是把全国人大彻底党化,完全由中共说了算。

修改后的《组织法》第二十五条、与第二十六条内容提出,人大常委会得以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与提请,决定“国务院其他个别组成人员”的任免及撤销;同时,还可以根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与提请,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个别组成人员”的任免及撤销。

苹果日报援引中国政治学者吴强表示,修改《组织法》除了为中共总书记习近平明年二十大连任后的领导体制作准备外,更值得关注的是,把全国人大彻底党化。

吴强认为,全国人大表面上始终是经由民主程序产生的民意代表机构,但《组织法》总则中,把中共这种列宁主义政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写入,令全国人大变成中共领导运行,实际上是对《宪法》的反民主修正。

报导援引时事评论员刘锐绍表示,当下已无任何对中共政权的不稳定因素,习近平仍要透过修改《组织法》来凝聚权力,是源于其个人的控制欲和对权力的恐惧感。

此前,在《组织法》修改案还未正式通过前,自由亚洲电台援引山西宪政学者王志强称,《组织法》在修改后,将意味着原本已没什么实权的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将被进一步削权,甚至被架空,把原来党及政府的两套职权全部集中到党领导下面。此举并非对全国人大扩权,因它也必须服从中共最高领导人,不存在反对力量。

王志强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是一块遮羞布,习近平想要发布什么命令,通过人大,可以更好看一点。

《组织法》修改前,据宪法规定,国务院副总理及国务委员的人选,要由国务院总理提名,经全国人大表决后,由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会议的决定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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