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碧桂园沉降事故——政府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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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发生沉降、倾斜、开裂的天津碧桂园小区最新状况。业主拍摄的视频显示,小区内到处都是施工人员,多处发生沉降、开裂及凸出的地面被简单回填,平整。有些还未回填,还有的地面被用土工布(Geotextiles)盖住,有居民揭开发现,被盖住的楼体与地面之间的裂缝比之前更大了,沉降幅度也更为严重。

倾斜较为严重的37、38、39三座高层公寓比之前倾斜的更厉害了。视频中有居民说,39号楼附近,地面下沉了2米多。还有视频片段显示,39号楼以西,别墅区的围墙也变形破坏,下沉了约40厘米。

有居民到地下车库查看,发现积水有近一米深,还未修复。也有居民在自家楼的地下车库看到水已经被抽干,注浆作业还在进行中。有疑似施工人员的声音说,注浆要控制好压力,不能把地下室的底板压裂。有业主拍摄视频显示,地下车库的裂缝还在扩大,有30多厘米宽了。

5月31日天津碧桂园小区公寓楼发生沉降、倾斜、开裂到现在已经过去接近20天了。专家组的初步结论已经公布。从专家的初步结论来看,几乎可以确定官方要把这次沉降事故定性为自然灾害,这样就可以掩盖官方应该承担的责任,这也招致业主们的不满。对此,我们再次专访了地质师Henry Lee先生。他从专业的角度为我们分析了政府及勘察单位在本次事故中实际责任。

6月13日,天津官媒津云发了一篇简短的报道。报道称:“6月13日,津南区八里台镇局部地面沉降应急处置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为有效控制沉降态势,避免造成更大损失,按照专家意见,对相关楼体开展实时监测,对沉降周边区域进行注浆施工。从6月1日16时开始施工,截至13日14时,已经对42个注浆点累计注入2520吨水泥。最新监测数据显示,注浆措施已显现效果。”

目前,有的高层公寓楼已经解除封闭,但是业主们表示,害怕楼房坍塌不敢回家住。

目前中国的媒体已经不再对此事件进行报道。之前报导的事故相关信息也被屏蔽。

另外,对业主们的临时补偿标准也已经出台。有业主发布视频,公布了官方制定的补偿标准通告。

通告说,7月10日之后,业主们就不能在官方安排的酒店居住了。搬离酒店后两个月内,每户获得5000元(702 USD)的补偿金以及3个月的住房补贴。住房补贴总共发6个月,补贴标准为每月每户每平方米20元(2.8 USD)。如果住房面积为100平方米的业主,可获得的总补偿金为17,000元人民币(2,388 USD)。补偿金由哪个单位支付,通告没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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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业主表示,业主们基本上不同意。

对于地面沉降的原因,至今专家组和政府都没给出一个书面的、有专家签字的结论。而是以官媒采访专家的方式发布消息,并且只发表了文字内容,既没有专家的名字,也没有相关图片或视频。6月8日,天津官方媒体津云发布消息后,各大媒体均对此通稿进行了转载。

专家在回答沉降事故发生的原因时说:这种情况非常罕见。根据目前掌握的各种资料,我们初步判断,这次事件属于突发地质灾害。客观原因是深部地质构造比较复杂,根据国家科研机构通过多种先进手段探测,推断1300米深度以下疑似存在地质空腔,这种地质构造不是常规的勘察手段能够探测到的。不排除地热井打井施工触及了深层地质构造,从而导致涉事地区浅层水土流失,出现地面沉降等现象。

报道发布后,6月10日业主代表们与政府官员进行了会谈,问了几个问题:

1.专家说推断1300米下有空腔,当时谁批准的打地热井开采地下热水?你们说1300米下探测不到,你们怎么就批准了让地热井开采?2.不排除地热井施工触及深层地质构造,那排除了哪些东西?还剩哪些没排除?3.高层建筑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到底不同在哪里?每栋楼到底不同在哪?数据在哪?什么数据都没有。楼倾斜多少不知道,开裂多少不知道,能不能修不知道,能不能修好不知道。4.九天了,我们在通告上看到说采取了一些列措施,你们采取的是什么措施我想知道。大家都想知道。数据你们发出来,我们不懂,但是有人懂,那你也应该发出来。5. 关于事故原因,领导回话说不知道。责任主体未确定,业主们如何安置未确定,检测数据不知道,补救措施不知道,解决期限不知道。现在知道什么呢?所有业主的家庭住址,家庭成员信息,身份证号码,住哪个宾馆,现在就知道这些。我们的隐私你们至少调查了5-6遍,我接到了5-6遍调查电话了。被警察叫去喝茶的不是一个两个了啊,我估计我很快被叫去喝茶。领导不是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吗?

视频中可以看到,现场的官员并未对业主的问题进行答复。

对于官媒公布的专家初步结论,Henry表示,我们无法获取沉降现场的有关技术数据,也找不到该住宅小区的岩土勘察、设计和施工相关资料。只能从公开资料和很有限的信息进行分析。初步判断这起沉降事故应该属于责任事故。

根据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当地政府在规划此区域建设住宅小区之前,必须完成城乡规划工程地质勘察,对该区的工程建设适宜性(building suitability of the planned site)进行评价。如果存在影响场地稳定性的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应进行必要的专项勘察,并提出防治措施建议。也就是说,政府在批准这个住宅小区建设规划之前,应该已经做过规划工程地质勘察,并掌握成果资料,这是批准规划的依据之一。另外,规范要求对勘察报告要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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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还规定,对于地面沉降,要求搜集、分析、整理已有资料,必要时要进行钻探验证。要调查沉降区的范围、第四系地层的结构、厚度、地下水水位和理念动态变化幅度,地下水开采量,分析沉降原因,预测地面沉降发展趋势。

对于岩溶,应该调查其分布、发育特征和危害,调查地质环境条件和地下水动力条件,并判断其稳定程度。

在碧桂园小区开工建设之前,按国家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范code for investigation of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还要进行至少两轮的岩土工程勘察,也应对沉降、岩溶等不良地质条件进行专门研究。

根据《天津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碧桂园小区位于地面沉降和地裂缝地质灾害次级重点防治CF-7区,防治措施包括:严格控制地下水超采,推进水源转换等,加强地下水和地面沉降监测设施建设和保护。

2019年统计资料显示,碧桂园小区所在位置年沉降量为20-30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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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ry推测,在几轮的工程地质勘察中,都没有查明岩溶的问题。如果真的把沉降和深部存在空腔的这些查明的话,很可能就不会在这里规划建设高层住宅区了。

对于专家说“推断1300米深度以下疑似存在地质空腔,这种地质构造不是常规的勘察手段能够探测到的”。Henry表示,专家并没明确什么是属于常规勘察手段。在天津打了很多超过1300米深的地热井,还有许多的石油、天然气井深度都超过1300米,那些井都不是随随便便找个地方就打的。对于探测1300米以下的构造,地震勘探、钻探这些手段都能探测,这是几十年来都在应用的常规的成熟手段。碧桂园小区位于津52地热区块中,政府在拍卖这个地热区块之前也应做过勘探和评估。他们也勘探了雾迷山组地热储层,这组地层的埋深大于1300米。

专家说“不排除地热井打井施工触及了深层地质构造,从而导致涉事地区浅层水土流失,出现地面沉降等现象。”Henry表示,打地热井,一般至少要run 2 sets of casings,第一路casing一般从地表到进入新鲜基岩,将大约400米厚的松散层中的砂层、粘土层隔开。第二路casing,一般从第一次到取水段之上。根据津52地热区块拍卖公告,马路对面打的地热井设计取深部雾迷山组(Wumishan form)的热水。所以第二路casing应该打下到这组地层顶板之上,预计这里深度大于1600米。这个钻塔在5月31日倒了,当地业主说施工了两周。根据施工进度判断,它应该未钻到1600米这个深度。假如说施工真的钻到空腔,浅层的水土也不可能一下子通过钻孔大量进入空腔。第一,有松散层的casing阻隔着。第二,深部的地下水是承压水,深部地层的水位埋深并不等于地层的埋深,比如碧桂园附近的一个地热井J7,2017年时的水位埋深是约150米。深部所谓的空腔,其实并不空,而是充满了水。要是浅层的水土进去,需要把深层的水置换出来,不是短时间就能完成的。第三、发生沉降后,空腔之上的上覆地层下陷,这个直径30多厘米的井孔一下就会被地层挤压闭合了,不会形成大量水土流失。地热井路对面的37、38、39号楼附近地面整体下沉了2米多,需要有多少水土流失才能达到这个效果?即便假设钻孔没受挤压闭合,这么大量的物质,从直径30多厘米钻孔流过的话,那需要很漫长的时间才能完成。“不排除”的意思就是说可能和打地热井有关也可能无关。专家为什么不提其他的因素,估计另有考量。Henry认为即便是不打地热井,该发生沉降时,依然还会发生。沉降事故发生时,地热井并没有开始大量的water yield prod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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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ry表示,构造单元上讲,碧桂园小区位于白塘口凹陷内,距离仓东断裂和海河断裂两大断裂带交点不远,其周围还发育其他区域性断裂构造。作为勘察单位来说,首先应该做的就是要勘察奥陶系石灰岩层及以下地层中是否有岩溶发育。结果经过至少三轮的勘察,都没有发现。

天津政府先批准在这个沉降区内建住宅小区,小区建成后,再批准在这里打地热井开采地下水。另外,当地政府还知道开采地下水会导致沉降。这种决策实在是让人不好理解。

Henry总结认为,专家把沉降事故定性为“突发地质灾害”,政府、勘察单位的责任就给掩盖过去。地质灾害属于自然灾害,所以这等于政府通过专家的话告诉业主们:政府、碧桂园、勘察单位、建筑单位、监理单位都没有责任,发生沉降事故,只能归结为业主们运气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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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对于碧桂园业主们能不能获得保险赔偿,我们也查阅了相关资料。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家庭财产保险条款》规定,其保险责任包括:“自然灾害引起地面突然下陷下沉导致保险标的发生损失的。

如果业主们投保了平安财险的家财险,可以赔“自然灾害引起地面突然下陷下沉”的损失,但是天津碧桂园此次地面沉降,专家初步给出的结论是:“属于突发地质灾害,而且不排除地热井打井施工触及了深层地质构造,从而导致涉事地区浅层水土流失,出现地面沉降等现象”。这个显然与平安财险条款中规定“自然灾害引起地面突然下陷下沉”不很一致。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附加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财产损失保险条款》规定:“本保险扩展承保保险标的因地面突然下陷造成的损失”。而且该条款对于地面突然下陷给出了解释:“地面突然下陷是指地壳因自然变异、地层收缩而发生突然塌陷,或者因海潮、河流、大雨侵蚀或在建筑房屋前没有掌握地层情况,地下有孔穴、矿穴,以致地面突然塌陷。但对于因地基不稳固或未按建筑施工要求导致建筑地基下沉、裂缝、倒塌,不属于地面突然下陷的范围”。

这与天津此次地面沉降原因“属于突发地质灾害……推断1300米深度以下疑似存在地质空腔……不排除地热井打井施工触及了深层地质构造……”这意味着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且该条款作为附加险,需要在主险的基础上另行加费购买。

碧桂园沉降事故定性为自然灾害,当地政府的责任是对受灾者进行“自然灾害救助”。我们没查到天津市津南区的救助补偿金标准。

根据《天津市控制地面沉降管理办法》,在地面沉降区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建设单位应当配套建设地面沉降监测设施,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地面沉降监测,并采取必要的预防和保护措施,保证工程安全。列出了5种情况,其中有“高度超过80米的超高层建筑”,但是碧桂园小区的高层住宅楼为26层,刚好低于80米,这恐怕也不是巧合。

我们不仅要问,碧桂园的业主们不能获得应得的赔偿,难道真的是因为运气不好吗,还是另有值得深思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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